“公平正义的守护”教学实录
2022-01-26曹兰
曹兰
【教学目标】
1.明确公平需要个人维护,需要国家用制度保障;理解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意义。
2.初步认识和理解社会生活中的公平正义,提高基本的道德判断能力。
3.在生活中追求公平、维护正义,培养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教学重难点】
守护公平、正义的举措;理解“制度保障公平,司法维护正义”的含义。
【教学流程】
一、以疑启思,导入新课
师:你认为帮助别人需要付出什么代价?又能获得什么回报?
生:在帮助别人的时候,或许会受到伤害和被误解,但只要自己认为做得正确就行了。
生:代价是时间或者金钱,但是能得到别人的尊重。
师:有一个人因为帮助别人被刑事拘留14天,这是怎么回事呢?我们来看一下。
(教师播放赵宇案新闻视频。)
师:人们总是渴望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但公平正义的社会不会自然而然地形成。公平正义离不开我们每个人的守护。这节课,就让我们围绕赵宇案,探讨公平正义的守护。
二、探究体验,讲授新课
活动一:不同观点之我选
(屏显——A.自认倒霉;B.想尽一切办法抗争。)
师:如果你是赵宇,你会如何选择?请说出你的理由。
(生选择并说出理由。)
师:赵宇是怎么做的呢?他在网上发布了微博,引起社会关注。赵宇为什么能在网上发帖?给我们哪些启示?
生: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权。
生:我们要用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护公平。
活动二:不公平情景之我见
(屏显:同学因考试作弊取得好成绩,受到表扬。)
师:如果你知道这件事,会怎么做?
生:我会向老师举报,因为作弊行为对认真考试的同学来说不公平。
师:是啊,讲诚信的人越多,社会就越和谐,也就越有利于实现公平。遇到不公平行为时,我们要坚守自己的原则,敢于说“不”。
活动三:可能行为大猜想
师:赵宇听到呼救声,来到现场,此时他有几个选择?
生:他可以围观,也可以走开。
生:他可以打电话报警,等警察来处理。
生:如果受害人遭到严重伤害,他可以上前制止。
师:在制止犯罪行为时,又可能发生哪些情形?
生:制止犯罪行为时,他可能会受到伤害,或者对对方造成伤害。但赵宇没有考虑太多,及时挺身而出。
活动四:见贤思齐我能行
(教师播放新闻视频《三个出租车司机合力救交警》。)
师:你从三名出租车司机身上学到了什么?
生:我们在面对非正义行为时,要有维护正义的勇气。
生:我们不光要见义勇为,也要能做到见义智为。
师:下面就考验一下同学们面对非正义行为时的勇气和智慧。
(屏显:看到高年级不良少年敲诈勒索低年级同学;和同伴在瘦西湖玩耍,同伴不慎落水。)
师:以小组为单位,选择一个情境,用短剧的方式呈现你们见义智为的过程。
(学生讨论、准备、展示。)
师:同学们在情境表演中充分展示了自己的勇气和智慧。
活动五:辨析明理
(屏显新闻片段:2018年12月29日,赵宇进看守所的时候,涉嫌的是故意伤害罪,但是案件在补充侦查后,再度移送检察院起诉时,罪名已经变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可能面临3~7年刑责及几十万元高额赔偿。)
师:网友有两种观点,第一种是见义勇为不应赔偿,第二种是过失致人重伤理应赔偿。你认可哪种观点?你的理由是什么?
生:我认可第一种。法律对社会有指引作用,如果赵宇要担负巨额赔偿,社会风气会受到严重影響。
生:我同意。这会对价值观念和道德信念产生难以估量的消极影响,甚至导致道德滑坡。
生:我认可第二种。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一个模式、标准或方向,是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准绳,不能只考虑道德层面。
生:女子呼救,只有赵宇伸出援手。可见,作为普通人,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冲上去制止侵害行为,难能可贵。
师: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防卫过当应当同时具备“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损害”两个条件,缺一不可。造成重大损害是指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死亡,对此不难判断;实践中较难把握的是相关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活动六:我是检察官
(教师播放视频《对赵宇的两次不起诉决定》。)
师:若你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请你向当地检察机关提问“认定赵宇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主要理由是什么”。
(学生进行角色扮演并阐述理由。)
活动七:“正名”意义我来谈
(屏显《法制日报》评赵宇案片段:这起一段时间以来广受关注、备受争议的案件终于得到纠正,赵宇的见义勇为行为彻底得到“正名”,社会各界无不拍手称快。)
师:案件得到纠正,会不会导致法律的权威性降低?为赵宇“正名”有什么意义?
生:纠错工作可以说是“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同时让人们在挺身而出时不会再顾虑重重。
生:为赵宇“正名”有利于营造见义勇为的社会氛围。
师:是啊,见义勇为是彰显社会正能量的美德善行,是具有文明共识的人类义举,是社会期待的高尚行为,是人们皆应秉持的道德原则,也应是司法制度着力塑造的社会价值。
活动八:美好未来我参与
(教师播放纯音乐《我爱你中国》。)
师:你可以为构建公平正义的美好社会做些什么?请完成手中的承诺书,并邀请一名见证人见证。
(学生在音乐声中思考,郑重地写下承诺,并邀请见证人签字确认。)
(作者单位:江苏省扬州文津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