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心协力保护好中华民族母亲河
2022-01-25乔骏
乔骏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2020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这是我国第一部全流域生态保护的专门法,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国家意志和全社会的行为准则,为长江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为推动本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实现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的良好开局,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在法律实施当年即开展执法检查。2021年12月29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了分组审议。
全面覆盖,着力营造法律实施的良好氛围
市人大常委会对该项执法检查工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执法检查组,由蒋卓庆主任任组长,高小玫、肖贵玉副主任和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崔明华任副组长,并由相关委员会委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和专家为执法检查组成员。执法检查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律规定与本市实际紧密结合,力求通过执法检查推动长江保护法在各个层面和各个相关领域都得到有效落实。
在检查内容上,执法检查组严格对照长江保护法对省级以下人民政府的职责规定,全面检查本市在规划和管控、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修复、绿色发展等各方面做好长江保护工作的情况,并与市人大农业农村委开展的《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执法检查同步推进,着力形成依法推动本市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声势。
在检查范围上,执法检查组委托各区人大常委会同步监督本区人民政府的长江保护工作,并与崇明、宝山、浦东新区等本市长江干流流经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深度联动监督。执法检查组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人大信访等多种渠道,了解排摸长江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四不两直”,组织人大代表直插农村、企业、码头、岸线、堆场、排污口、湿地等现场了解真实情况。同时,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活垃圾管理等监督工作中也同步对长江保护相关工作进行检查。
在检查重点上,执法检查组密切跟踪中央环保督察、长江生态环境警示片中反映的部分河道返黑返臭、污水管网不健全、船舶偷排污水、港口码头污染等问题及市人大常委会在近年监督中持续关注的违法占用河湖岸线、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雨污混接、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问题的进展情况,进一步聚焦本市当前水污染防治中的突出短板。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检查组及时向相关政府部门通报发现的问题,推动相关政府部门严格落实自身法律职责。对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堆放固体废物等突出问题,密切跟踪督促相关政府部门和区政府的整改工作,并多次开展暗访抽查。
聚焦重点领域,持续推进生态资源保护
长江保护法施行以来,本市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由于法律实施时间不长,有些工作与全面贯彻实施法律规定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长江保护和修复工作还任重道远,长江生态资源保护工作在一些领域还存在短板。
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方面,由于本市地处长江和太湖两大流域下游,本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受上游来水影响较大,而相关部门对多重风险的预防措施还不够有力,长江干流沿途排放的各类持久性污染物、新型污染物成为本市饮用水安全风险的潜在隐患。针对这些问题,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要求本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把长江生态资源保护摆在突出位置,突出重点、协同联动、扎实推进。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方面,要加强流动风险源的监督管理,实施更为严格的危险化学品运输管控制度和船舶溢油风险防范措施。切实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要求,与江苏、浙江合力加强本市水源地保护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在地下水资源保护方面,要完善地下水的监测网,定期监测地下水水量、水位、水环境质量,调查评估地下水资源状况,采取相应风险防范措施。健全地下水污染应急防控体系,提高对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在湿地保护方面,要继续做好本市重要湿地名录管理工作,根据国家部署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提升长江沿岸区域保护的深度和效能。为湿地生态修复设立专项资金渠道,保障重大湿地修复项目的进行,加强对外来物种的治理。
着力破解难题,不断夯实水污染防治基础
加大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减少水环境污染,对于保护长江非常重要。执法检查发现,虽然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水平持续提升,但一些长期存在的难点问题仍待突破,如污水处理能力总量不足和布局不合理的问题并存,泵站放江问题尚未明显缓解,农业和农村水污染治理还需加大力度。
针对这些瓶颈短板问题,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要求本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大力完善长效管理措施。要加快提升污水调蓄、处置能力。针对本市污水处理能力缺口,“十四五”期间全力推进新扩建污水处理厂、优化设施布局和实现系统连通调度的提升路径,加快竹园污水厂四期、竹园-白龙港污水连通管、苏州河深隧试验段等重大工程建设进度,将初雨调蓄池建设项目打包纳入市重大工程加以推进,着力解决污水溢流问题。要持续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健全雨污混接整治机制,加强雨污混接改造复核,深入开展新一轮雨污混接调查,同步推进设施改造。进一步推进市政泵站雨水截留调蓄设施和预处理设施建设,优化泵站运行管理,严控泵站放江污染。要不断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进一步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加快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尽早全面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积极推进农村污水处理技术研发,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维和管理机制。加强政策引导,大力推广有机肥和有机农药应用,推动化肥、农药精准高效施用,切实降低农药化肥施用量。
长江保护是一项十分艰巨的长期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市人大常委会将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部署,不断监督推动本市各级政府及有关方面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长江保护工作进一步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以贯彻落实各项法律制度为基础,以科技手段为支撑,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持续改善长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