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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乡村振兴的引擎

2022-01-24李志玲

小康 2022年2期
关键词:供销社农民农业

李志玲

当前,我们正在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前进。要实现这个目标任务,关键在乡村。为此,中央作出了振兴乡村的战略部署,把振兴乡村作为建设现代化强国的攻坚战。

“三农”问题历来都是中国发展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中央连续十九年颁发的一号文件,都是围绕“三农”问题而作出的部署。而在中国经济进入高速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三农”问题尤显重要。虽然截至2020年,中国已进入全面小康,但要建设现代化强国,农村仍然是亟待补上的“短板”。某种程度上讲,实现乡村振兴的任务,比脱贫攻坚的任务更加艰难:工作对象更广,工作领域更大,工作要求更高。应该说,在今后很长一个时期,振兴乡村必然成为全国各地的发展战略。

乡村振兴,着力点在哪里呢?具体而言,着力点就在乡村所涵盖的“三农”这三个方面。所谓“三农”,即农业、农村、农民。在2020年全国农村全面脱贫进入小康的基础上,“三农”振兴的突破口应该在农业。经济是基础,乡村振兴必须夯牢农业经济这一基础。可以说,农业经济是乡村振兴的引擎,只有农业振兴才能真正带来乡村振兴。没有农业的振兴,乡村振兴是一句空话。

以下,笔者从三个方面探讨振兴农业的路径:

找准农业振兴的重点与难点

当前实现农业振兴面临的最大困难,便是现有的产业模式缺乏振兴的能量。坦率地讲,早期的联产承包责任制虽然很大程度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面对日益市场化的社会经济,已经明显地不适应了。甚至可以说,进入新世纪的农业经济,虽有一些新发展,但不是因自身造血功能增强所致,而是工业反哺农业的结果。而农业发展的现状,为农业振兴设置了三重障碍:

其一,因为分田到户而回复到传统的自给自足生产模式,成为现代农业的规模经营的障碍。联产承包责任制虽然让农民拥有了生产的自主性,但失去了规模生产的优势。如果说,以往的农业是为城市工业提供坚实的后勤保障,而现代的农业则成为一种反哺经济:完全靠国家对农业的政策补贴而支撑着。在农村不仅没有了农业税,也不再缴纳公粮,甚至还增加了种粮补贴,即种一亩地的粮食,国家直接补贴一定数额的货币(自2016年始,财政部、农业部印发《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在全国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此外,大多数地区实施了60岁以上农民的退休工资制)。当然,国家富裕了,城市经济足以养活农村,并维持农业发展现状,但却难以实现振兴。更重要的一点是,尽管国家有种粮补贴,但加上土地的产出,其收益尚大大低于外出打工的所获。因此,一些留村种地的农民,尽管因机械化使得其田间劳动时间大大减少,但大多数宁愿把大量的空闲时间用在进城打零工或聚集一起打小牌,而少有花在精耕细作方面的。

其二,当前的农民自耕自种的模式,不仅成为产业化规模经营的桎梏,也为机械化、市场化带来巨大的障碍。因为农田的个体耕种,没有统一的规划,其各自耕种的品种与时间不能统一,且责任田有各家各户的区域界限,很难整合成成规模的生产区域,亦难以统一为有规模的机械化操作和统一的技术指导。生产效率难以提高。而农民的生产资料及种子购买均属个体行为,购买成本大大高于团购批发的成本,间接增加了农产品的生产成本。

其三,由于农业的产出是零散小量,且缺乏将农产品集散的机制、机构,大多数的农户产品皆是以“提篮小卖”的方式进入市场,受商品“牛熊市”的波动,造成收入的极大不稳定。卖粮难、卖菜难、卖水果难……导致的菜贱伤农、果贱伤农、谷贱伤农的情况时有发生。

海南省琼海市博鳌镇沙美村风景秀丽,“山水林田湖”要素富集。张鑫超/ 摄

专家认为,现代农业有三大特征:一是产业化,二是机械化,三是市场化。而当代中国农业的现状,则成为“三化”绕不开的关隘。要振兴农业,除了需要继续加大城市工业对乡村的反哺之外,更重要的是改变当前农业生产的生产经营的格局,加强乡村的自我造血功能,以实现农业的现代化。

振兴农业的途径探寻

要解决实现农业振兴的难点,主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改变生产经营方式,再来一次以农民为主体的合作化。通过合作共享的方式整合现有的土地零散管理的现状,形成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特色农业经营体系。新的合作类型,类似上个世纪50年代的互助合作社(而不是“一平二调、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其合作规模可大可小。新型的合作社以民主选举出来的村委会成员、村里的共產党员、退休军人、学成返乡的大学生,以及外出打工经商致富者为管理成员。在新型的合作社里,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并没有转移,而是参与到规模经营管理,以节约生产经营的成本,而获得更多的收益。这种新型的合作社可以是农商产业联盟,也可以是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也可以是以承包土地参股的共享农庄……不管哪一种类型,都应该把农民当作效益的最大承受者。农业合作社里,参加的农民也有最大的自由度,可按照合作社的种养要求二次承包管理自己的责任田,可以只拿分红款而自己外出打工……例如,贵州省贵阳市持续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组织方式,成立的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达到900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达2319家,家庭农场1726个,创新推广了“土地所有权固定分红、土地承包权保底分红、土地经营权阶梯分红、农户务工劳务分红、产业发展帮扶分红、反租倒包经营分红”等“六股分红”模式,促进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不断提升。近几年,许多地方的农村通过招商引资,建起了一批共享农庄,一定程度加快了土地整合的进程,形成了规模化经营,提高了农民的土地收入率。但由于企业家是共享经济的主体,决定了在共享经济中所占的利润份额要大大高于农民。而参与共享农庄的农民,虽然比个体耕种时的收益有所增长,但相对而言却是获利最少的一方。毕竟企业投入是需要相应的回报的,如果获得太少,企业投资的积极性也会大大减弱。而一些农民在参与过程中,看到与投资者收益的差距,产生了不平衡心理,从而降低参与共享经济的积极性。新型的合作社或许是解决共享经济中出现的这个问题。

二是不断做强做优做大乡村特色现代产业。振兴农业,必须综合考量各个乡村的区位条件、特色资源,以及市场需求等情况,坚持全产业链开发、全价值链提升,集中资金资源,运用农业科技和农机机械化的最新成果,打造布局合理、链条完整、带动力强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特别是在大数据时代,要抓住时机推进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5G等现代信息技术与现代农业的融合发展,发展信息农业、智慧农业、电商农业等,助力农业振兴。当然,农业生产的技术手段的提升是需要投资的。这方面,不应该只通过招商引资的路径实现,而更多的应该是政府的投资。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政府确实加大了对农村的投资,但主要放在村容村貌的改造,生活质量的提高。在村容村貌及农民生活质量得到相应的改善之后,政府的扶持应向发展现代农业方面倾斜,即把投资的方向重点放在保证生产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新型农业技术与农业机械的引进,把农业从传统的体力劳动中转换出来,把农民变成懂机械操作、懂农业技术的“工人”。

三是在“接二连三”的产业融合中振兴农业。现代农业的振兴靠单纯的种养是难以实现的,必须与第二、三产业的密切结合,并通过第二、三产业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这个方面的工作许多乡村都在做,例如,在建设美丽乡镇中,利用乡村的秀山丽水建农家乐以发展休闲旅游农业,通过规模种植特色作物,形成观光农业。

重振农村供销社,为农业振兴提供坚实后盾

有人说,如何振兴农业,供销社最有发言权。在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供销社是发展农业经济的一大助力。即使在市场经济初期,供销社也一度辉煌,在构建贸工农一体化和产供销一条龙的格局方面,为我国农业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了不少成功经验。但是,在计划经济的彻底退出及供应物质的完全放开时,由于供销社没有及时调整步伐,把精力更多地放在创造利润的方面,重视“供”而忽略了“销”。供、销脱节,加上忽略了便农支农这个主要方面,从而导致衰落。当然,供销社的衰落,还在于实施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供销社面对的不再是一大二公的大集体,而是千家万户的个体农户,其流通环节变得繁琐多元,大大降低了运转效率。加之具有供销社相应功能的私有企业的崛起,供销社在市场竞争中无奈地走向没落,大量供销社职员下岗,许多地方的供销社成了只有极少数留守人员的空壳。在中央提出振兴乡村的战略以来,我们发现,许多地方供销社皆于近期揭牌运营。无疑,东山再起的供销社,希望在振兴乡村的大战略中再度发挥新的作用。

重新崛起的供销社,应该更好地履行供销社服务“三农”的初心。不能以营利为最大目标,应始终以服务好乡村为最大目标,要努力做好三件事:

全力推进农业农村产业化。所谓农业产业化,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按照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产品实行产供销、种养加、贸工农、产加销、科工贸等一体化经营原则,将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联结起来。农业产业化的过程中,也是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农产品商品化、服务社会化全部纳入到农业的发展过程。供销社在农业产业化的全过程,充当着重要的引擎作用,为农业振兴推广、提供新品种、新技术、新农械……事实上,推进农业产业化的过程,也是履行供销社职能,维持供销社的生存、发展的过程。

在中国经济进入高速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三农”问题尤显重要。这是在山东省聊城市耿店村的现代化玻璃温室内,一名村民使用升降设备进行田间养护(2020年10月20日摄)。 李贺/ 摄

扶持新型的农业合作社。供销社要把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作为主要目标,在服务现代农业的过程中,供销社要加快与新型农业合作社对接,与农业合作社合力创建定向的商品生产基地。前面提到,在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大背景下,建立新型農业合作社是整合农村土地、推进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最佳路径。但合作社整合土地之后,“种什么、养什么”却并非合作社有把握回答的问题,尤其是社会需求不断在变化,社会消费水平不断在提高,居于一隅的农业合作社,很难准确地判断。一旦判断失误,就会让合作社陷于灭顶之灾。供销社作为一个全国性的经营组织,与乡村合作社相比,却能精准地把握社会需求的变化——精准地确定种养什么最能满足社会需求、最能获得高回报。也就是说,农业合作社可以在与供销社的合作的基础上,精准地明确种养方向,降低与规避市场风险。

在做好“供”的基础上,突出“销”的功能,为农产品进入市场而创造良好条件。也就是说,帮助农民实现农产品的商品化,供销社应该成为优秀的营销商。将市场与产业紧紧地连结起来。通过与农业合作社的合同定制,确定产出指标与产出价格,预判投入成本和产出收益,并在此基础上,协助农业合作社招商引资,通过定制农业、合同农业,使农产品市场化得到进一步保障。

振兴农业,并非“华山一条路”,但难离“三化”——产业化、科技化(机械化)、市场化。如何实现农业“三化”,则需要各地农村,结合本地产业特色,做出更实在的路径选择了。(作者单位:中共海南省委党校)

编辑/余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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