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至民国戏剧管理制度演变的主要趋向*
2022-01-24李金沐
李金沐
(广西艺术学院,广西南宁 530000)
晚清至民国时期在“西学东渐”的社会思潮的影响下,中国在政治上经历了从封建君主制向民主共和制的转变,在经济上迎来了市场经济的萌芽,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呈现出“中西融合”的发展趋势。戏剧是晚清民国社会的主流文化娱乐形式之一,彼时主流的戏剧经营方式是流动戏班组织戏台表演,而当资本主义渐渐发展,城市化进程逐步推进后,戏剧的主流经营方式变更为剧场售票演出的资本主义方式。戏剧经营方式的转变导致了原有戏剧管理制度的失效,而戏剧管理制度作为政府实施戏剧管理活动的重要环节,它的失效使得政府对于戏剧社会功能的掌握几乎失控。与此同时日益壮大的民族资产阶级敏锐地意识到戏剧等文艺形式的社会价值,积极利用戏剧的社会功能介绍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思想文化,将戏剧逐渐改造为新锐政治主张的表达阵地。在这样的背景下,政府融合西方法治思想建立了具有中西融合特征的近代化戏剧管理制度,逐渐代替了原本以德治思想为基础建立起的传统戏剧管理制度。然而任何制度的发展过程都是曲折且漫长的,戏剧管理制度的内容在完善过程中也经历了无数次演变甚至是更迭,管理范围在不断地被重新圈定,甚至管理活动的主体都在警政、民政与教育等多部门间变化。但戏剧管理制度的整体演变趋势是清晰的,是与经济、政治、文化等多种社会要素的变革相适应的,最终达到管控戏剧的商业价值稳定生产、社会价值为己所用的目的。
一、管辖域的城市化
晚清民国时期中国迎来了资本主义与市场经济的萌芽,军事工业和民用工业不断出现,与小农经济迭代发展,从整体上推动了中国近代化城市改造的进程。工人阶层开始大规模增加,非农业人口的增长使得城市人口规模开始扩大,戏剧市场的消费者群体发生了转变,戏园售票的经营形式在经济收益上盖过了依托庙会的传统流动经营形式,戏园所依托的城市便成了戏剧艺术产品生产与交换的生态场域。当这样一个集中的生态场域形成后,官方在通过改革修正戏剧管理制度时自然而然地将制度的主要适用范围置入了城市中,呈现出管理辖域的城市化的演变趋向。
传统戏剧管理活动是以庙会戏为中心进行的,戏剧管理制度的管理辖域是伴随着庙会戏的进行而进行偏移的。在庙会戏盛行的时期,社会形态是以自然经济为主的乡土社会,城市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较少,据考:“乾隆四十一年全国人口统计预估全国城市总人口为2270万,仅占总人口的7.4%。”但城市地区的特点为人口总量密度大,不过受制于封建经济结构下的城市人口总量和经济发展条件还不足以出现和维持西方式的剧场运作业态,城市中的戏剧活动更多是戏班在跑江湖之余在茶园、饭馆做的助兴演出或为富贾权贵做堂会演出,虽然数量较少但依然呈现出些微的市场化特征,脱离了庙会戏的范畴。官方对于城市中的戏曲活动虽然多次利用严令禁止的方式进行永久性管理,如康熙十年明确规定:“京师内城,不许开设戏馆,永行禁止。”乾隆年间又有记载:“内外城向有酒馆戏园,酒馔价最贵。初南来者未悉,每受其累,一夕几费十金,今奉禁止,诚善政也。”但这些禁令的效果并不慎好,如嘉庆四年规定禁止内城设立戏园,在三年后的嘉庆七年又严令禁止内城开设戏园,嘉庆八年又下令查禁官员改装潜入戏园,可见在传统戏剧管理体系中城市地区并不是戏剧管理制度的主要管理辖域。反观乡村地区,大量的农民被封建户籍制度严格束缚,在不同地区形成大量独立且稳定的村落结构,每个村落的酬神赛会、顺应节气、婚丧嫁娶等都制造了戏剧需求,如雍正六年内阁上谕所说:“查雍正元年间,李峰翥曾经奏称,乡邑之中,共为神会,敛财演戏,男女混杂,耗费多端,应行禁止。………至于有力之家,祀神酬愿,欢庆之会,歌咏太平,在民间有必不容已之情,在国法无一概禁止之理,今但称违例演戏,而未其缘由,则是凡属演戏者,国家无此科条也。”引文所载乡村之中酬神赛会的庙会行为极为频繁,已然达到了耗费多端的地步,巡抚希望朝廷严令禁止,而皇帝却因庙会戏在民间有存在的必要且事端众多难以分析缘由为名义驳回了,可见庙会在乡村之旺盛,故传统戏剧管理时期依托庙会戏生成的戏剧管理制度其主要管辖范畴是乡村地区而非城市地区。
1895年《马关条约》的签订象征着西方国家对中国的经济侵略的主旨由商品入侵转变为资本入侵,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大量村镇人口成为产业工人转化为新兴市民,拓宽了城市娱乐的消费市场,巨大的市场需求催动了城市戏园的大量建设,同时乡土社会的部分割裂削减了庙会戏的生存空间,戏剧逐渐从民间的自娱活动转变为城市娱乐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中的新兴戏园多为西式的改良戏园,一方面因为同时期资产阶级改良派在推行戏剧改良活动,其中包含对戏剧表演场所的改良,例如陈独秀提出:“戏园者,实普天下之大学堂也………采用西法。戏中有演说,最可长人之见识,或演光学、电学之戏法,则又可练格致之学。”大力推动西式剧院的修建。另一方面城市新兴戏园的主要受众是文化水平较低的新兴市民群体,对戏剧剧本的内涵体验较低,更为注重舞台效果感受,而西式戏园的声光电系统制造的舞台效果符合了他们的欣赏需求,加之西式剧院在同等面积下较之传统戏园可容纳观众人数较多,更贴合商业戏园逐利的需求,西式戏园在城市中便逐渐代替了传统戏园,称为城市戏园的主流。戏剧在城市中的崛起让传统戏剧管理制度几乎完全失效,西式戏园与传统戏园截然不同的构造、运营等方面的差异更加剧了它失效的速度。
二、制度管理主体的地方化
晚清民国时期的政治体制发生了变革,由君主专制转向了总统共和制,中央与地方的划分愈发明显,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力关系发生了变化。在封建官僚体系的影响下,中央与地方分为上下两级不同的官制,地方官员仅作为皇帝的统治延伸,在地方制度设立上不具备决断的权力,在这种背景下地方施行的戏剧管理制度多是中央统一发出的,具有鲜明的宏观性,并没有过多观照地方的特殊性,更加注重普适性。在清季外官改制后,地方具有了一定的自治权力,巡警、学务、裁判、财政四项发生了分权,地方的行政管理权力得到大大解放,能适应地方特点的戏剧管理制度逐渐出现。
在封建官僚体系下,中央与地方的戏剧管理相差甚大,中央直属的戏剧管理机构如早期的南府和后期的升平署,其下辖的戏剧管理组织升平署-精忠庙、南府-苏州织造府-老郎庙都具有官方属性,同时它们又是苏州与北京当地的梨园行会组织,属于中央对地方施行戏剧管理的权力延伸。相较于其他地区的同类型组织,老郎庙与精忠庙除帮皇室挑选艺人这一特殊职能外,还具备向中央申斥的权力,如雍正十二年《奉宪永禁差役梨园扮演迎春碑文》所记:“永等梨园,习成本业,与百工技艺,同为里党清白良民。每奉岁时,恭值各宪祝圣祈年,罔弗敬谨伺候,或遇地方酬神领福,亦竭力趋跄,久在各宪大老爷洞鉴之中。唯有每年节届立春,县衙出票,唤令隔行承值迎春、走春名色,扮演故事,以为喜庆。查向例妆扮风调雨顺,乃系丐户应值。近因小甲鱼航头串同县衙人役,竟将梨园传唤同扮故事,不分皂白,混排承当,卖富差贫,桃僵李代。伏思皇仁广被,豁除民间杂泛差徭,永等先经具呈前抚藩二宪,均蒙饬禁革。继奉大老爷下车,又经街情上叩,恩蒙饬行府县查禁。宪德如天,各家老幼,靡不感戴。因思饬禁在于一时,勒碑垂于久远,为此连名再叩,伏恳宪天大老爷,俯电舆情,始终矜恤,恩赐移文抚藩二宪,转饬长、元、吴三县,存案永禁。永等情愿捐资勒碑,恭颂皇仁宪德,勒除非份之差徭,超豁良民之苦累,公候万代………”这段碑文记录了老郎庙这个在地方设立的中央直属组织与地方政府所产生的冲突,在迎春酬神赛会中传唤官府建制的戏队献戏本是庙会戏的管理制度的内容之一,但苏州老郎庙的伶人却借口迎春时节的酬神赛会本是丐户的任务,拒绝了地方政府的传唤并对此极为不满,并上表苏州织造会照地方政府永久免除这一地区的迎春传唤任务,这体现了中央势力在地方的特殊显现。在更多的地方区域,梨园行会只能被动接受中央的法令,并没有更改制度的权力,如雍正元年:“查雍正元年间,李峰翥曾经奏称,乡邑之中,共为神会,敛财演戏,男女混杂,耗费多端,应行禁止。朕因其所奏合理,比即降旨允行。”雍正的本意是不应铺张浪费大肆演戏,要严厉禁止借酬神演戏的名义赌博的现象,但传递到各地方后就成了禁止演戏之意,如雍正六年上谕:“奉上谕,魏延珍奏称违禁演戏之保长已仗八十发落等语。”魏廷珍这一上奏本意是告止皇帝他遵循了皇帝禁止演戏的旨意,但却被皇帝严厉的批评:“朕之立法,皆准之情理之至当,从无不可施行之事,亦从无不便于民之事,其有不便而难行者,则有司奉行之不善也。况朕屡谕各省督抚,若有禁约难行之处,即当据实奏闻,以驰其禁,若阳奉阴违,无其实而有其名,何以示信?失体至甚。………岂有将民间不能禁止,而国法所不曾禁止者,一概入于禁约之列,此欲徒存其名乎?抑果将践其实乎?恐问之督抚大吏,亦无以自解也。著将此通行晓喻知之。”皇帝在得知魏廷珍私自禁止演戏后,怒斥他的行为并通行全国当作典例,魏廷珍作为安徽巡抚为一省的最高官员,但却也无法做到在地方的权力范围内对戏剧管理制度做出更改。
1900年“东南互保”发生后,地方势力派愈发强势,中央势力逐渐式微,督抚的权力大大提高,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地方官自治的程度,地方长官应对如戏剧管理制度等文化条例的出台具备专断职权,如1907年《南洋官报》所载《江南巡警局酌定管理戏园守则详江督宪文》中提道:“为详请示遵事,竊查金陵生成准设戏园,原为振兴市廛起见,近查各戏园日夜开演人众拥挤,举凡火患风俗卫生等事必须严定章程以资管理而俾遵守兹值改良,警察经职局酌定规则二十七条示谕各园主切实遵行理合开摺,具文详请宪台鉴核俯赐批示祈遵实为公便。”可以看到在东南互保范围内的江南地区,地区巡警局想要设立办事的制度只需要称送督宪而不必如清前中叶般上呈中央给皇帝御批。1908年清朝发布《城乡地方自治章程》与《府厅州县地方自治章程》后,地方自治势力在法律上得到了认可,实现了地方分权与中央集权的并立,权力进一步下放,出现了巡警道这一总领全省警务的地方官。同时期被划归入警政的戏剧管理活动也得到了地方性的接管,戏剧管理制度的主体由内务部变为各省的巡警道,最高长官变为各省巡抚,各地可以因地制宜的设立或修正戏剧管理制度的内容与细则,如1910年《法令类乙:巡警道杨颁行戏园取缔守则》所载:“为饬知事本年正月二十一日奉抚宪增批本道详据该局详情请擬添长警乞示遵由奉批,据详生成巡警总局擬添长警八十八名分布上中两城繁盛之区以资周密,所需饷项及服装经费即由该局盈余下开支,具徵实心任事浙省警政不难日见振兴,应准照搬仰即转饬遵照倂按照本年宪政筹备事宜清单迅将关于全省警务细心规划确实预计,详侯核夺此缴等因奉此合行转饬札到该局即便遵照此札。”文章后附有《巡警道杨颁戏院取缔规则》其中第一条便是:“本规则凡省城及府衙州县之戏园均须一律遵守。”明确划定了该条例适用范围仅限于浙江省内,可见戏剧管理制度主体的地方化趋势,同时类似的地方性戏剧管理制度还有1911年江苏的《各省时闻节录(计二十六件)_取缔戏园条规》1910年吉林的《章程法令:(乙)本省札行及呈准各件:民政司呈送巡警总局议定戏园守则文并批》及《京师外城警察厅管理戏园规则》。民国建立以后,共和制进一步加强了各省的省级权力,各省自立省属民政厅并逐步设立特别市及专署检查区,进一步细化了戏剧管理制度的主体单位,从省一级下放到市一级。
戏剧管理制度的管理主体伴随着晚清民国期间地方自治的不断推行而逐步地方化,所能管理的辖域愈发细化,内容也更贴合所属区域的情况。而引导戏剧管理制度主体下移的地方自治活动根源来自西方,如《奏議錄要:宪政编查馆奏核议城镇鄕地方自治章程并另拟选缮章程折》所提:“地方自治之名近年沿于泰西而其实早已根嵌于中古周礼………但清末所实行的自治活动虽然设想与框架源于西方,在细节上却融入了中国传统色彩,有区别于西方官员行省自治的地方自治方法清末中国所采取的地方自治是地方民治以助地方官治的模式,在加强乡镇管理来掣肘地方官权力的同时,中央还会放权于地方官员来达到地方秩序的平衡,在权力的变动中给予了地方性戏剧管理制度的可能,使其在近代地方化的演变中体现出中西融合的特点。
结语
晚清至民国是中国近代历史中变化最大的时期,也是中国近代化的开端,中西文化在此期间不断碰撞交融,改良派维新派革命党为了挽救中国与风雨飘摇积极吸纳西方思想,在政治与文化上主动融合中国与西方之长形成新的制度,在经济上被动地接受西方资本输入推进社会的工业化与城市化。戏剧作为中国的传统艺术,在此期间伴随着社会西方文化的趋势逐渐深入,政府对其的管理制度也伴随着社会元素变革在管理制度的内容、管理制度的辖域、管理制度的主体上产生了中西融合的趋向,形成了近代戏剧管理制度的雏形。然而这种近代化雏形的一部分却并未伴随着社会演进而发生演变改进自身,而是成为一种规矩融于当今的戏剧管理制度之中沿用至今,多方面影响着我国戏剧与戏剧管理发展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