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2022-01-20秦海翔
秦海翔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興战略的重点任务,是农民群众的深切期盼。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亲力亲为部署推进,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人、业兴人和的社会主义新乡村。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20年底,三年行动方案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村长期存在的脏乱差局面得到扭转,村庄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农民群众环境卫生观念发生可喜变化、生活质量普遍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
“十四五”时期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目前,全国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保持在90%以上,完成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十四五”时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利用,同时继续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完善设施设备,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水平。以县域为单元,统筹规划建设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对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尚未覆盖的地区,尽快配齐配足设施设备;已经实现全覆盖的地区,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加强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提升设施设备的运行水平。同时,我们还将积极探索小型化、分散化的垃圾处理模式,推动解决偏远地区农村垃圾处理的技术难题。
二是强化运行管理,健全长效治理机制。指导和督促地方执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技术标准,切实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设施运行维护,推行运行管护市场化。引入第三方机构和信息化手段,强化日常监督和检查,保障收运处置体系稳定运行。
三是推进“共建共治共享”,动员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动员农民群众参与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等,引导和规范村民正确投放生活垃圾,自觉爱护设施设备,自觉维护公共环境。
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乡村特色风貌保护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传统村落保护好、改造好;要注重地域特色,尊重文化差异,以多样化为美,要把挖掘原生态村居风貌和引入现代元素结合起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近年来实施了传统村落保护工程,加强村庄风貌的引导,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截至目前,我们已经分五批将6819个有重要保护价值的村落列入了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建立了挂牌保护制度。在10个市州实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建设了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通过几年的努力,扭转了传统村落快速消失的局面,增强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影响力。同时,我们推进设计下乡活动,指导各地在农房和村庄建设中注重保护乡村特色风貌,提高乡村设计和建设水平。这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将加强乡村风貌引导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对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提出了工作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认真贯彻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继续开展中国传统村落的调查认定,指导各地完善省级传统村落名录,将有重要保护价值的村落纳入名录的管理。健全传统村落评估和警示退出的机制,加强动态的监管。继续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试点示范,统筹保护利用传统村落和自然山水、历史文化、田园风光等资源,发展乡村旅游、文化创意等产业,让传统村落焕发出新的活力。
二是提升乡村特色风貌。我们指导各地以农房为主体,整治提升村容村貌,塑造具有乡土特色的自然景观和乡村生境,构建乡村建设的营建要点,在农房的设计建造、环境整治和公共空间建设、特色风貌保护等方面提出基本的要求,营造留住乡愁的村庄环境。持续开展设计下乡,加强乡村建设工匠的培训管理,培育乡村建设的人才队伍。
三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机制。完善乡村建设相关法律法规,为加强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保护提供法治保障。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共同保护优秀传统文化,共建美好家园的积极性、主动性。全面开展乡村建设评价,将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保护作为重要内容,整体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本刊编辑 林凤鸣)
【DOI】10.12334/j.issn.1002-8536.2022.0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