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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某建设场地土壤环境调查与评价*

2022-01-17徐庆荣李香梅

现代矿业 2021年12期
关键词:布点土壤环境用地

徐庆荣 王 玮 李香梅

(1.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2.国家环境保护矿山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工程技术中心)

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产业转型不断升级,现有土地资源配置低效问题日益凸显[1]。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土地的管理和规划,防止地块再开发利用对人体造成危害,促进土地资源高质量发展[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服务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以安徽省某建设用地为研究对象,以资料收集、实地踏勘、采样调查、检测分析等方法为手段,通过对场地进行历史追溯、区域环境特征调查及特征污染物识别分析,利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和系统随机布点法在调查区域内采集土壤样品,依据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对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进行调查与评估,为后期地块环境安全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1 地块概况

调查地块属于安徽省某建设用地,根据利用现状不同分为A、B2块。块地A为科研用地,块地B为公园绿地。根据资料收集,该地块过去基本为农用地,后逐渐被填平。至2021年,调查地块绿植基本被推平,拟作为建设用地被综合开发。现场踏勘时,地块内无河沟,未闻到土壤散发异味。地块东面相邻地块为产业园建设用地,调查地块高程与该建设用地高程相差约2 m;南面相邻地块主要为林地;西面相邻地块主要为道路和平地;北面相邻地块主要为林地、住宅和学校。现场调研显示,调查地块无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场,无工业废水排放管线,无工业废水储存池或废水处理站,没有发生过化学品泄露事件和其他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均不曾受过污染且相邻地块无环境污染事件。地块周围分布的环境敏感点主要为村庄、学校和企业。

2 技术方案

2.1 布点采样与样品采集

场地布点主要遵循客观性、全面性以及代表性等基本原则。根据我国相关规范技术要求,结合前期场地调查的综合情况,本场地调查布点主要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和系统随机布点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3-5]。对调查场地进行40 m×40 m的单元划分并编号,利用随机数生成器,系统随机抽取7个快速检测点位,同时,在未有环境扰动的地区布设1个土壤背景检测点位,对场地土壤进行检测,见图1。依据布点检测方案,采样前进行现场踏勘工作,采用手持式GPS定位仪在现场确定采样点的具体位置和地面标高,在现场做标记。

现场样品采集、检测,均严格按照规范落实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获取的样品与取得的检测数据真实可信。在采样过程中,防止采样过程中的交叉污染。采样时,去除表层杂物及浮土,由3人在场进行操作。采样工具、设备保持干燥、清洁,以防待采样品受到交叉污染;钻机采样过程中,钻探设备转换钻孔时需要进行清洁,与土壤接触的其他采样工具重复利用时也进行清洗。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本次土壤调查各个采样点的取样深度分别为0~0.05 m、0.5~2 m、2~4 m、4~6 m。

2.2 检测方法

采用国家标准方法、行业标准方法对样品进行检测,采用不同的设备及方法对调查地块土壤样品进行检测分析,利用便携式VOC检测仪(PID,中国,PGM7340)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进行检测分析。利用能量色散型X荧光光谱仪(XRF,中国,Explorer9000)对重金属元素进行检测分析。

2.3 评价标准

本研究土壤检测评价依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第二类用地)。

3 检测结果及分析

3.1 土壤结果分析

钒、钴、镍、铜、砷、镉、锑、汞、铅采用国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第二类用地)进行评价。铬、锰、锌参考深圳市地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 4403/T67—2020)中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第二类用地)进行评价。根据检测结果(表1),调查场地钒、钴、镍、铜、砷、镉、锑、汞、铅未超过国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第二类用地)。

各元素检出浓度的平均值与背景值检出浓度接近,说明一系列历史生产活动对调查区域土壤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小。其中,钒、钴、镍、铜、镉、锑、汞、铅、铬、锰、锌均远远低于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而砷接近筛选值,最大为8.35 mg/kg,潜在风险最高。砷是一种剧毒的类金属元素,土壤砷污染具有长期性、隐蔽性以及不可逆性等典型特点,能够通过生物富集进入人体,严重危害人类的生命健康,在下一步开发利用过程中,需密切关注砷污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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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区域现场踏勘结果表明:地块内无河沟,未闻到土壤散发异味;未检测出明显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调查地块无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场,无工业废水排放管线,无工业废水储存池或废水处理站,没有发生过化学品泄露事件和其他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均不曾受过污染且相邻地块无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区域土壤样品未检测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这与现场踏勘及现场调研结果相一致。

3.2 采样深度分析

根据调查土壤检测结果,针对采样点不同深度进行对比分析(表2)。调查结果表明,随着采样深度的增加,各检测元素的浓度大致保持不变,但略有降低。该场地的一系列历史生产活动对土壤环境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影响不大,并随着深度的增加,环境的扰动带来的影响不断降低,外界因素对该调查区域造成的环境影响是可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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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采样区位分析

总体来看,不同区位各采样点土壤检测结果差别不是很大(表3),其中B4号采样点各检测结果最大,B7、B6号采样点各检测结果最好,这与其方位有一定关系。B4号采样点西面相邻地块主要为道路和平地,其人类活动相对复杂,人类活动对土壤质量造成的影响相对较大。B7号采样点南面相邻地块主要为林地,没有复杂的人类活动,故其土壤质量较好;B6号采样点与B7结果类似,但是没有B7结果好,主要是由于B6采样点虽紧邻林地,但是离道路较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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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结果讨论

本研究根据实地踏勘调查,确认建设场地无明显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通过对该建设用地进行土壤环境检测及分析,之前一系列人类活动对建设地块土壤环境未产生不利的影响,其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无需开展进一步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可直接进行开发利用。

不过,由于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任何调查都无法详细到能够排除所有风险,而且鉴于过去的人类活动对场地还是带来了一些扰动,因此,在开发利用之前,应妥善处理现有场地遗留的部分固体废弃物,组织编制相关应急预案。在开发利用时,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土方外运监管工作,应密切注意环境风险点,防止有异常土壤外运情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以保障生态高质量及可持续发展。

4 结 语

本研究建设场地无明显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国家相应标准,无需开展进一步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可直接进行开发利用。但在开发利用之前,应妥善处理现有场地遗留的部分固体废弃物,组织编制相关应急预案。在开发利用时,密切注意环境风险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以保障生态高质量及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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