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背景下的生猪屠宰检疫工作
2022-01-14周其安许伟王世涛解明华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665199
周其安 许伟 王世涛 解明华/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665199
宁洱县屠宰厂为新建的县级屠宰厂,占地面积8000m2,布局合理,设施齐全,设备先进,拥有2 条生产流水线,年屠宰生猪3 万头以上,屠宰猪肉实行专车配送到销售点。依法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A 证)》、《排污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许可证》。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后,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于2019 年7 月1 日起开展非洲猪瘟PCR 自检。笔者在屠宰检疫岗位工作19 年,在非洲猪瘟防控背景下的3 年间参与屠宰检疫97557 头,参与实施无害化焚烧处理294 头,重量38220kg,货值114.66万元,对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背景下的生猪屠宰检疫工作有以下深刻感受。
1 官方兽医实施检疫的法定职责
《动物防疫法》第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第四十八条进一步明确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具体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生猪屠宰的检疫及其监督,依照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进一步明确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任命的兽医对屠宰的生猪实施检疫”。对实施检疫的后果责任,《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九条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对检疫质量有明确规定,“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在检疫证明、检疫标志上签字或者盖章,对检疫结论负责”。
2 坚持两项制度
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是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后最有效的防控措施,目的是通过官方兽医派驻屠宰厂,强化屠宰厂实施非洲猪瘟自检。官方兽医配置要求为实际屠宰量15 万头以上的大型屠宰企业配置的官方兽医不少于10 人,2~15 万头以下的中小型屠宰企业配置的官方兽医不少于5 人,2 万头以下的小型生猪屠宰场点配置的官方兽医不少于2 人。
按照农业农村部“两项制度”要求,县卫生动物监督所配置官方兽医5 名,屠宰厂在规定时间内购买荧光PCR 检测仪,产品型号为猪警2000-dik,通过培训,及时按要求开展非洲猪瘟自检工作。为了防控非洲猪瘟需要,宁洱县屠宰厂扩建了待宰缓冲区,在缓冲区按生猪来源情况采取抗凝全血,经检测室进行非洲猪瘟PCR 检测,阴性猪进入待宰车间,对阳性猪及时上报动物卫生监督所相关人员按规定实施无害化处理,并进行溯源。
3 坚持生猪屠宰检疫规程
宁洱县是普洱市生猪调出大县,屠宰厂屠宰的生猪来源均为来自本县乡(镇)养猪场(户)。在生猪进入屠宰厂待宰车间前及后,官方兽医根据《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实施生猪屠宰检疫,按照监督查验、检疫申报、宰前检查、同步检疫、检疫结果处理以及检疫记录等程序操作。
3.1 入场监督查验
3.1.1 查证验物官方兽医和屠宰厂员工共同查验入场生猪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耳标佩戴情况,同时询问、核对生猪来源情况、运输途中有关情况。
3.1.2 临床检查在生猪卸货前环车巡视猪群情况,在完成采取抗凝全血驱赶生猪下车过程中观察生猪群体的精神状况、皮肤状况、行走状况、呼吸状态及排泄物状态等情况。
3.1.3 查验结果处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效、证物相符、耳标符合要求、临床检查健康,外观无异常情况的合格生猪实施针刺编号后驱赶到待宰车间,并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3.1.4 运载工具消毒根据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文件要求,畜主在卸载生猪后由屠宰厂员工对运载工具在厂区定点进行现场清洗和消毒,向车主出具当日车辆清洗和消毒证明,作为次日准予运载生猪,向检疫申报点申报产地检疫证明的依据。
3.2 检疫申报屠宰场厂在屠宰前6h填写检疫申报单申报检疫,官方兽医接到检疫申报后,审核拟屠宰数量、来源、非洲猪瘟瘟PCR 检测结果等情况无误后签字准予屠宰。
3.3 宰前检查屠宰前2h 内,官方兽医应按照《生猪产地检疫规程》规定实施巡视临床检查,合格无异常的,准予屠宰,有异常不合格的,不予屠宰,及时上报动物卫生监督所相关人员按规定实施无害化处理。
3.4 同步检疫屠宰脱毛后按照下列程序实施检疫。
3.4.1 头蹄及体表检查视检体表的完整性、颜色,有无皮肤病变、关节肿大,吻突、齿龈和蹄部有无水疱、溃疡、烂斑等;剖开两侧下颌淋巴结,视检有无肿大、坏死灶,周围有无水肿、胶样浸润等;剖检两侧咬肌有无猪囊尾蚴。
3.4.2 内脏检查在吊槽上划开腹部,检查胸腔、腹腔有无积液、粘连、纤维素性渗出物,检查脾脏、肠系膜淋巴结有无肠炭疽,取出内脏后,依次检查心脏、肺脏、肝脏、脾脏、胃肠、支气管淋巴结、肝门淋巴结等,检查有无病变。
3.4.3 胴体检查整体检查皮肤、皮下组织、脂肪、肌肉、淋巴结、骨骼以及胸腔、腹腔浆膜有无淤血、出血、疹块、黄染、脓肿等异常;检查两侧腹股沟浅淋巴结有无淤血、水肿、出血、坏死、增生等病变;检查腰肌有无猪囊尾蚴;视检肾脏形状、大小、色泽,触检质地;旋毛虫检查。
3.4.4 结果处理同步检疫合格的,由官方兽医向畜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加盖检疫验讫印章;检疫不合格的,由官方兽医向畜主出具《动物检疫处理通知单》,加盖销毁章,在官方兽医监督对不合格的全部猪产品由屠宰厂按规定在焚烧炉作无害化处理。
3.5 检疫记录驻厂官方兽医监督指导屠宰场厂做好车辆消毒、入厂数量、申报检疫数量、屠宰数量、无害化处理数量、厂区消毒等各环节记录,驻厂官方兽医做好入场监督查验数量、接受申报检疫数量、宰前检查数量、同步检疫数量、合格数量、不合格数量等各环节记录,记录保存达12 个月后统一销毁。
4 工作体会
4.1 必须严格监督屠宰厂开展非洲猪瘟PCR 检测在屠宰检疫岗位上,看到每天屠宰的猪肉产品流向市场,深刻感受到非洲猪瘟能影响生猪产业链的各环节,在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政策下,生猪屠宰厂是非洲猪瘟疫情重要的风险集聚点和扩散点。屠宰厂实施非洲猪瘟PCR 自检是重要且有效的防控措施,能在屠宰厂实施屠宰行为之前通过对活体采取抗凝全血进行非洲猪瘟PCR 检测,及时检测出阳性猪,并对阳性猪及时实施无害化处理,能避免对屠宰流水线造成污染,避免通过猪肉产品造成病毒传播。
在查证验物过程中,应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工作流程中发现问题,结合畜主信用状况、生猪来源、猪体皮肤观察和精神状态观察能发现异常生猪,并将其作为重点采取抗凝全血监测对象。日常工作必须监督屠宰厂员工对不同来源的生猪实施采样检测,每天必须对PCR 检测结果签字确认,并监督留样保存全血,每月抽样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
严格依法依规实施生猪屠宰检疫,严格防范通过猪肉产品造成非洲猪瘟传染是官方兽医的法定职责和义务,也是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背景下官方兽医的光荣使命。
4.2 必须严格监督屠宰厂实施日消毒坚持生猪运载车辆实施日清洗、日消毒是屠宰厂重要的防控措施。对运载车辆必须要求的车辆清洗、消毒证明方能运载生猪,在完成生猪卸货后必须在厂区实施清洗、消毒,并再次出具清洗、消毒证明,在屠宰厂入场门口,设立4m 宽6m 长的车辆消毒池,消毒药水1 日1 换,驻厂官方兽医必须监督屠宰厂实施并记录。待宰间、进猪通道以及整个屠宰流水线在完成当日生猪屠宰后,及时用高压水枪进行冲洗,不留污渍,当日上午再用消毒药物喷雾消毒一次,每日实施灭蝇一次。放血槽、分割机、污水口是消毒重点部位,必要时可实施火焰消毒。
4.3 必须严格监督屠宰厂实施无害化焚烧处理在实施非洲猪瘟自检中检出的阳性猪和其它不合格猪,必须监督和协助屠宰厂按要求使用焚烧炉实施无害化处理,这是消除染疫猪肉造成持续传染的最有效手段。
4.4 必须坚持屠宰检疫规程在同步检疫过程中,必须态度端正,心态平和,工作细心,既要有礼有节又要坚持原则,苦练内功,业精于专匠心于细,熟练掌握检疫十三刀操作流程,严格按照屠宰检疫规程和《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五版)》规定认真履职做好检疫工作,依法实施检疫并对结果负责。
4.5 必须坚持不断学习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后,国家及时修定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一系列政策积极应对,对屠宰检疫工作的要求更加严格,保障措施更加科学完善,要求官方兽医必须掌握非洲猪瘟PCR 检测知识,为此笔者认真学习并掌握了该项检测技术,掌握采样技术、检测原理、检测过程及检测结果判定,为依法履行屠宰检测职责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