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视角下旅游型传统村落夜游发展规划探索
——以广东省江门市开平碉楼为例
2022-01-12卓利文卓友庆
□ 卓利文 卓友庆
自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农业农村发展问题成为党中央重点关注的议题,而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是乡村产业振兴。当前在国家一系列乡村旅游政策扶持驱动下,乡村旅游得以蓬勃发展,促进了乡村经济繁荣,已经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1-2]。然而,过去传统的乡村旅游主要是提供村落观光、田园采摘等日间休闲产品,但大部分地区都缺乏适宜夜间旅游休闲的产品,难以满足游客过夜停留的多元化需求,无法刺激游客消费,阻碍了乡村旅游的进一步发展。同时,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升和带薪休假制度的完善,保留着乡土自然和传统文化的乡村地区正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游客前往。此外,在国家层面,还印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其中在主要任务的第七条提出:需要大力发展夜间文旅经济,鼓励有条件景区开展夜间游览服务。因此,有必要加快推动有条件的乡村旅游景区丰富夜间休闲内容、创新夜游活动形式,从而创造更多的商业机会带动广大乡村地区发展。
旅游型传统村落传统风貌保存较好、历史文化特征鲜明,其日间旅游已经逐步发展成熟,然而在夜间旅游方面,多数传统村落却几乎还处于空白状态。在当前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以其作为夜游发展的首要研究对象具有重要示范意义。本文以广东省江门市开平碉楼与传统村落为例,分析乡村夜游对于乡村振兴发展的意义,以及目前乡村夜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发展乡村夜游的方法,为促进乡村夜游的发展提供一定的思路与建议。
1 乡村夜游概念内涵及发展意义
1.1 乡村夜游概念内涵
夜间旅游是指日落到日出一段时间内,旅游者在旅游目的地为满足其休闲体验所进行的各种旅游活动[3-4]。夜间旅游能够带动餐饮、住宿、购物等相关行业的发展,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是夜间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5],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居民生活环境的改善,因此有望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本文根据夜间旅游概念以及乡村旅游资源特点,将乡村夜游定义为利用原乡风貌与乡村传统文化构成乡村夜生活体验项目,吸引当地的聚落村民与周边游客群体进行娱乐消费,以此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一种夜间旅游活动,其包括旅游休闲与娱乐消费两大内容。
1.2 旅游型传统村落发展夜游意义
发展乡村夜游有助于增强旅游目的地吸引力,完善当地旅游休闲服务功能,对推动旅游型传统村落旅游发展升级具有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提升旅游型传统村落内居民生活品质。发展乡村夜游,不仅有助于促进景区饮食、住宿、交通、游览、购物、娱乐等几大服务领域的场所与设施建设,还可以拓展旅游休闲要素与延长体验链条,加快完善景区旅游休闲功能,进一步提升景区环境,从而改善当地居民生活品质。
二是促进旅游型传统村落旅游产业发展。发展乡村夜游,能够延长游客停留时间,填补游客乡村夜游需求的空白,提高旅游景区基础设施的利用效率,进而推动生产和消费的增长,增加旅游景区的发展收入。
三是弘扬旅游型传统村落优秀传统文化。发展乡村夜游,有助于开拓传统文化发展新维度,打造独具特色的旅游产品。例如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节庆活动、传统手艺作品夜市展和民俗文化夜间表演等,通过将传统文化与旅游产品联系,既增加乡村夜间旅游特色,还弘扬当地的优秀文化,让乡村文化得以传承。
四是让游客获得更多精神享受。大多数旅游型传统村落夜间生活单一,景区内仅提供住宿、吃饭等服务,游客能够参与、体验的项目较少。推动乡村夜游发展,能够为游客提供更丰富的休闲项目,提升旅游体验与获得感。
2 旅游型传统村落夜游发展的主要挑战
江门市开平碉楼与传统村落是一个以侨乡文化为主的旅游型传统村落,自2007年申遗成功后,通过当地政府大力扶持与宣传,知名度高涨。近年来,为进一步增强开平市旅游吸引力,推动当地旅游产业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品质化、多元化的休闲需求,延长外来游客旅游停留时间。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夜侨都”发展计划,全力打造侨乡文化夜游品牌,开平碉楼与传统村落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但在夜游发展过程中,开平碉楼与传统村落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制约了其发展。
2.1 夜间休闲产品单一,特色吸引力不足
根据旅游产品的功能划分,成熟景区的旅游产品应该包含吃住行游购娱等多类要素,并要按照一定合理的比例设置。而当前开平碉楼与传统村落的开发还处于夜游起始发展阶段,除了常规的吃住项目外,几乎没有其他的夜游产品。因此,当前景区旅游接待方式大多还以一日游为主,白天游客在这里观赏碉楼、体验农家乐,到了夜晚由于缺少配套可供娱乐游憩的项目,难以吸引游客在乡村进行夜间消费,多数游客选择更换目的地,前往其他景区或直接返程。
2.2 夜间景点分散分布,景观效应尚未形成
开平碉楼与传统村落的历史建筑资源丰富,据统计,开平政府普查登记在册的开平碉楼,现存量达1833座,但是这些建筑却不均匀地分布于开平市15个不同的城镇[6]。相较于城市空间布局的夜游开发条件要求城市建筑与建筑间需形成紧密联系,有集中的活动场所提供给居民与游客进行消费,才使得构建整体性的夜间经济可能性较大。而开平碉楼地区的村落遗产空间布局,由于历史建筑的分布范围广,分散性突出,通达性各异,不利于景区连片和深入开发,较难形成良好的景观效应,难以达到游客旅游体验心理预期,不利于产生消费动力,由此加大了夜游开发与实施落地的困难。
2.3 利益相关者间利益冲突,阻碍景区运营发展
根据实地访谈调研,目前碉楼主要出租给旅游公司管理。由于旅游公司拥有对场地的管制权利,社区内居民对参与旅游开发的主观意愿虽然很强,却很难进行除农家饭、民宿外更多的自主经营活动。为了获取更多利益,出现一些村民拉客逃票、违规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行为,不仅对景区利益造成影响,同时也损害了景区的形象。为此,碉楼旅游管理公司依据合约取消与村民的当月门票收入分成。虽然“一人违规,全村受损”的惩罚有一定效果,但碉楼多为私有财产,村民小农意识较浓,如果不能协调好各方的利益分配,类似的问题还有可能再次发生,将会直接影响当地旅游经济的进一步开发与发展。
3 旅游型传统村落夜游的规划目标与整体思路
本研究结合《江门市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以推动“夜侨都”发展为目标,将开平碉楼与传统村落打造以体验夜侨文化和观赏碉楼夜景为特色的旅游节点。规划技术路线以乡村夜游发展为抓手,结合开平碉楼与传统村落夜游发展现状及趋势,以自身特色资源禀赋为基础,从旅游产品、旅游空间、乡村振兴工作重点与利益相关者4个方面重塑当地夜游发展形态,为江门市乡村振兴发展增添新动力,如图1所示。
图1 规划技术路线
4 以“全要素链+”为思路的旅游产品体系策划
近年来,激发人们出游动机和体验的要素被不断丰富,在“食住行游购娱”的传统六要素基础上,已经逐渐拓展出了“商养学闲情奇”新六要素。因此,为能够更好满足现代人对旅游发展的需求,研究顺应旅游产品多元化与特色化的发展趋势,提出以“全要素链+”为思路,指导开平碉楼夜间旅游产品体系策划,即以传统六要素与新六要素为脉络细化旅游休闲产品,并且根据游客需求强烈度分为核心产品、重要产品和配套产品,创造出种类丰富、具有地方特色并符合现实需要的夜间旅游休闲产品,以应对“开平碉楼与传统村落夜间休闲产品单一,特色吸引力不足”的挑战。
4.1 深入挖掘地域旅游资源,构建传统旅游六要素休闲长特色链
传统旅游六要素是推动旅游发展的基础。本次规划依托开平碉楼与传统村落独特的历史遗产和乡村景观资源,推进“夜食+夜住+夜行+夜游+夜购+夜娱”六要素向地方特色化方向发展,打造核心产品体系,塑造当地夜游品牌。此外,策划系列活动增添游客夜游乐趣,超越游客普通休闲心理预期,成为刺激乡村旅游消费、带动经济收入增长的重要产品。另外,本着丰富夜游消费与活动的同时,也考虑满足部分游客高端品质消费的诉求,创建系列配套产品作为补充,如图2所示。
图2 传统旅游六要素休闲长特色链
4.2 精确瞄准游客旅游需求,创建旅游新六要素主题长特色链
新旅游六要素为培育乡村旅游新动能,激发乡村新活力,创造乡村旅游新体验提供了契机。为适应社会日新月异的旅游发展趋势,建议旅游运营单位通过设定准入门槛及优惠政策,渐进式引入企业适量打造新型旅游产品,引导乡村旅游不断发展创新。规划通过现场实地调研访谈,在进一步了解游客休闲消费诉求后,进行“夜商+夜养+夜学+夜闲+夜情+夜奇”旅游新六要素主题长特色链策划。一是策划大部分游客期待、投入产出比高和具地方特色的旅游产品;二是策划一些玩法新颖、符合乡村旅游主流人群特点的新产品;三是补充策划一些个性化、与城市旅游区分明显的休闲产品。如图3所示。
图3 新六要素主题长特色链
5 以“全域夜游”为思路的旅游空间规划布局策略
空间规划布局是旅游产品实现的载体。规划以“全域夜游”为思路,如图4所示,将各类夜间旅游产品融合在自然山水生态景观、主题田园农业景观、居住服务生活景观等不同类型的空间布局内容中,形成既有丰富、集中的夜游产品体验,又有驱动夜间经济发展作用的空间布局方法。
图4 以“全域夜游”为思路的旅游空间规划布局思路
5.1 塑造旅游产品与自然山水相结合的生态景观夜游体系
发展乡村夜游经济必须以生态为依托,利用良好自然环境为游客营造美景体验。一是从宏观层面提出响应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发展理念,在国土空间规划的背景下做好生态修复工作,修复与保护开平碉楼与传统村落周边自然山水环境,为旅游发展打下良好基础;二是中观层面制定侨乡自然营地教育、乡村萤火虫游赏等夜游产品与自然景观要素融合的指引,明确需完善的相关配套设施与景观重点建设内容等,更好彰显林境、水境和园境下的美好人居环境之美,使乡村自然景观变成可观光、可游玩与可体验的资源;三是从微观层面设计部分可供游客停留驻足、体验观赏自然景点的小微空间。
5.2 构建旅游产品与主题田园相结合的农业景观夜游体系
在旅游景区内的农业景观除了需要维持农业基本功能外,还要为乡村旅游发展助力。规划参照农业城镇中田园景观区的打造方法,以人的活动范围与视觉尺度为参照对农业景观进行近中远期的分层控制引导[7-8],合理布置休闲旅游产品。近景,即20m范围以内作为小尺度景观观赏区,种植较佳景观性的低矮农业作物,如油菜花、稻田等,点缀微弱夜景灯光,晚间可较好观赏田园夜景;中景,即20m~200m范围内则作为景观控制区与休闲体验区,种植草莓、西瓜与玉米等采摘性农作物,通过种植丰富的农作物增强空间层次感,并布置夜间休憩平台供游客晚间停憩游玩;远景,即200m~1000m范围内属于农业景观开敞面,主要种植成片农业经济作物,呈现开阔田景;农田最外围是保育的森林景观,通过田景营造,使园、田、林在夜间能够相映成趣,构成层次丰富的农业景观体系与多样的旅游体验。
5.3 形成旅游产品与居住服务区相结合的生活景观夜游体系
现有碉楼大体有以下3种情况:一是已改造经营使用型,规划依据现有碉楼实际情况适度融入夜游旅游产品,在不破坏碉楼建筑本身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升夜间旅游服务功能,包括餐饮、住宿、疗养与夜间市集等;二是保护未利用型,鼓励政府投入更多经费进行修缮,并配套相应夜间旅游服务设施,如增加灯光照明、农产品展售馆等;三是历史纪念参观型,对部分具有重要历史价值意义的碉楼建筑,结合游客不同兴趣爱好,进一步改造为文化博物馆、艺术展厅等,并借鉴恩宁路街区历史建筑改造。对于这些重要历史建筑在夜间也向游客开放,丰富夜间游客旅游体验,并提供夜间前往参观游览车辆,增强观赏便捷度。
6 旅游型传统村落夜游规划运营与可持续发展保障
6.1 平衡各方利益,形成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发展的利益链接模式
政府、公司、村民这三大主体在乡村旅游发展中各具独特的定位和功能,只有建立健康良好的协同机制将其联接为一个“利益共同体”,才能尽显其“合力”[9]。为更好推动开平碉楼与传统村落夜间旅游运营,规划提出“政府+村民集体+公司”的运营模式,将政府、公司、村民三者分别定义为领导监督者、开发运营者和合作支撑者,由政府引导把握旅游发展方向并负责监督景区运营,旅游企业出资建设并进行统一经营管理,村民转让碉楼使用权给企业作为运营场地,并可以与企业签署协议共同承揽相关夜间旅游经营活动。在这一模式中,一是公司可以作为运营角色,操办运营夜间景区和组织开发运营管理景区的相关事宜,为游客游玩和当地居民参与运营提供相应的服务,保障夜间旅游有序进行。二是政府则承担监督指导角色,完善景区支持夜间运营的基础设备,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景区进行合理的夜间空间分布规划,保证相关项目如期落实,监督夜间旅游发展公司的日常运作以及当地居民个体的运营。最重要的是当地社区可以作为参与角色,从而增加当地社区的参与层次。三是居民可以结合自身条件选择合适的运营项目,然后进行申请、培训、运营等一系列步骤,有序参与夜游发展运营中。
6.2 持续优化服务,制定考核评估机制,建设良好适宜的夜游发展环境
建立起统一高效的保护管理机制体系,包括景区与营商环境管理、考核制度、奖惩机制等,是严格保护和利用当地资源、构建良好乡村夜游环境的基本保障。在对开平碉楼与传统村落的管理上,景区持续培育夜游发展链条,形成集更加丰富的游、玩、乐、休闲、住宿等为一体的长产业链,并策划地方夜间特色旅游文化活动,进一步完善夜游相关服务设施,吸引更多的游客旅游、休闲、度假。地方政府还应该制定统筹考虑区域相关要求和利益的整体规划,特别是对各片区之间的特色、功能、联系、发展次序、协调等重要问题做统筹安排,以确保不同区域景观和功能拥有特色发展对策,又能保护整体的规划利用。同时,建议由当地文体旅游局制定夜游考核办法,定期对景区运营情况,包括服务质量、游客评价、店铺运营、历史遗产保护情况等进行综合测评,若出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景区需及时进行整改,多次不合格将做出处罚或清退管理。
7 结语
乡村地区的夜游发展符合未来旅游市场发展需要,具有巨大增长空间与市场前景,特别是对于一些旅游资源丰富、具有一定旅游发展基础的乡村,发展夜间旅游能够为旅游发展注入新动力,成为推动乡村振兴发展的新引擎。本文选取具有一定旅游发展基础的旅游型传统村落为研究对象,为满足众多游客对夜游发展的需求,提出“全要素链+”和“全域夜游”的思路,以旅游发展要素为脉络,结合资源特点、游客需求细化系列旅游产品,并在夜游系列产品策划基础上,将旅游产品落实到自然山水生态景观、主题田园农业景观、居住服务生活景观等不同类型的空间布局内容中,形成具有丰富夜游产品与串联成片景点的全域化夜游目的地,构建全要素链旅游产品与全域夜游空间融合发展的模式,丰富当前乡村夜游建设发展的理论,为乡村夜间旅游的发展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