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进乡村活动
2022-01-11郝洋董欣
文/郝洋 图/董欣
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八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连日来,辽宁省自然资源部门紧紧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宣传主题,创新普法模式,精准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高质量做好自然资源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11月29日至12月5日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周活动期间,由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和专业律师团队组成的普法宣讲团来到朝阳市开展普法进乡村活动,为基层村镇办理行政案件提供悉心指导,为广大村民带去贴心的法律咨询服务。
本次活动以“普法下乡,服务基层”为主旨,坚持贴近乡村、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依村民所需,发挥自然资源职能所长,围绕村民实际需求开展普法和法律咨询服务,同时为基层村镇办理行政案件提供悉心指导。
在建平县深井镇金沟村活动现场,普法宣讲团通过设立政策普法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和现场咨询答疑等方式,面对面向群众宣传解读节约集约用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政策、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等内容,向群众大力宣传宪法、新《土地管理法》、农村房地一体确权及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为群众解答征地拆迁、农村宅基地发证等问题,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百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00余册。活动中设置的有奖问答环节,变“单向灌输”为“趣味互动”,得到广大现场群众的热情响应,进一步
省自然资源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孙相林在为村民讲解土地法律法规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法律法规宣讲团走进农户家中
增强群众对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度。
为更好地解决村民实际困难,宣讲团还走进村户,“零距离”为村民开展法律义务咨询援助。在金沟村村民秦国志家中,法律专家为他讲解了宅基地申请、继承等方面的专业法律知识,为他解决了困扰难题。
在喀左县兴隆庄镇镇政府会议室里,来自开宇和华轩两家律师事务所的法律专家以“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在农村的实际应用”为题,采取以案说法、以案宣法的形式,为广大村镇领导干部及村民们带来了生动精彩的政策解读专题宣讲,法律由“纸上的法”变成“现实中的法”,由纸上冰冷的条文变成鲜活生动的家长里短。特别对其中涉及农村宅基地管理、土地征收、耕地保护等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款,结合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案进行详细介绍,不仅接地气,而且更容易让人入脑入心,现场气氛热烈。
活动周期间,全省各市县均开展相关主题宣传活动。
12月2日下午,辽阳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了宪法知识考试。考试开始前,大家共同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认真学习法条,深刻理解宪法知识,增强宪法法律意识,彰显了局机关全体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考试现场,参加考试人员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仔细阅题,认真作答。通过此次宪法知识考试,达到了以考促学、以考促用的目的,也进一步增强了局机关全体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有力提升了干部队伍的法治素养。大家纷纷表示,将以此次考试为契机,不断增强宪法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宪法精神指引工作,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化解矛盾、依法履职的能力,自觉成为国家法律的坚定捍卫者和积极践行者。
12月3日,锦州市自然资源局和市自然资源服务中心党员干部在机关一楼大厅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在领誓人带领下,全体肃立,手持宪法、高举右拳,庄严宣誓。活动中,该局在机关楼前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宣讲和答疑咨询等方式向广大居民积极宣传法律常识。并对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换届选举相关政策进行了深入宣讲,对广大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和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36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7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对《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激发了大家主动参与普法活动的热情,为全面推进法治锦州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12月4日,盘锦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在创新街道乐园社区开展“宪法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支部党员向小区居民发放相关普法宣传资料,向他们讲解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法律案例,引导社区居民增强法律意识,让广大居民进一步了解法律,并提醒居民要学会运用法律法规保护自身权益。
省自然资源厅法规处负责人表示,全省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推进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为重点,创新普法形式,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真正把法送到群众身边,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形成普法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