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考试道德
2022-01-10邓婉莹
邓婉莹
摘要:考试作为检验考生真实水平、帮助现代学生学习、促进选拔人才的一种手段,迫切要求考试秩序的公正性。考试公平的秩序,需要两方道德责任的维护:一是主考者要遵守职业道德,二是考生要遵守诚信自律的个人道德。个人道德的提高有赖于个人真正的自信、自爱。
关键词:考试;道德;责任;诚信
在中国,考试自古以来就是一件大事。古代社会延续了1300多年的科举考试不仅关系着个人、家族的前途命运,而且也为国家选贤与能、促进社会公平起到了重要作用。现代社会的考试种类繁多,有期中期末考、中高考、公务员考试、各种职业资格证考试等等。即使是一个只接受了九年义务教育的普通人,从小到大都要经历许多次各种各样大大小小的考试。考试的意义早已不仅仅在于改变个人命运、选拔社会人才,更重要的是成为学习的一种手段。在法律上,考试作弊已设置入刑。在道德上,考试要求参与者人人负责。它不仅代表公平、公正,要求主考者的社会责任感,更代表着诚信、自爱,要求考生对自身的责任感。只有遵守了考试道德,考试的公平才能得以体现,考试的意义才能得以实现。
一、主考者的道德
考试是一种通过书面或口头试题测试考生知识与能力的手段,根据目的,分为选拔性考试与水平性考试。[1]考试的目的不同,考试的实施形式,考试的内容、质量,考试的结果、意义都不同,这些变化都是主考者需要关注的问题。主考者即主持整个考前、考时、考后过程的人,包括出题人、组织人、监考人、评分人等。一个合格的主考者,应当是一个具有职业道德,对考生、对社会负责的人。
主考者要爱岗敬业、正直公平。公开的选拔性大型考试的主考者一般包括以上四类,每个岗位都应做好自己的事,“唯秉至公,以为取舍”。作为出题人,出题内容要合理,既能考察基础知识,又能考察到能力素养;难度要相当,既适合检测学习成果,又适合选拔优秀人才。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就明确提出高考要“立德树人、服务人才、引导教学”;作为组织者,需要明确要选拔什么样的人才,怎么样选拔人才。例如研究生考试究竟需要选拔科研型还是实践型人才,在疫情当前,复试形式的变化如何保证公平。作为监考人,维护好考场秩序是基本责任,不能不作为、姑息任何作弊行为,更不能参与到考生的作弊行为中。作为评分人,要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分,千万不能随心所欲,要一视同仁,公平正直。
主考者要服务考生,以人为本。在学校里,考试一般都是水平性考试,试卷的难度是相对大多数学生而言是固定的,目的是为了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以改进下一阶段的教学重点与难点。这时,考试是一种学习的手段作,是老师教学结果的反馈。[2]作为几乎承担全部主考责任的任课老师,一定要以自己所带的学生为主,根据学生特点有选择性考试,并且要将重点放在考试后的反馈评价。评价反馈时要避免唯分数论、唯结果论的错误倾向,对学生试卷中所反映的问题正确归因,将重点放在知识的查漏补缺上,正确鼓励学生的进步,合理批评学生的退步,以考促学,引导学生养成享受学习过程的学习观和积极努力学习的学习习惯;以考促教,科学调整自己的教学以适应学生的学习水平。
二、考生的道德
凡是考试就要有所限制,限制是为了标准,有标准才能比较。[3]限制一方面是制度的限制,一方面是主考者与考生的自我约束。考生的自我约束即考生的责任感:道德上的诚实守信、行为上的克己自律。考试的制度限制与对主考者与考生的诚信约束是统一的,从其本性上就说,考试就应该是诚信考试。[4]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人而无信,不可知其也”,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个人层面的要求。诚信一是对他人真诚,守信用;二是对自己坦然、“毋自欺也”。古时,寒门子弟往往倾尽全家之力参加科举考试,由于担心自己落榜,有些考生便陷入了道德两难境地:不作弊没考上是对家族的不负责,作弊又败坏了读书人的道德。尽管大多数读书人都有自己的操守,但有些难免在道德两难中选择了作弊,毕竟十年寒窗,在此一举。现代社会,读书不再是中国人求取功名的唯一途径,考试的地位也大大降低。考试的种类繁多,不过是习以为常的事情。一场考试对于一个人一生的意义被无限缩小。现代的考生不用过度重视考试,几乎没有了古时考生的道德困境。可作弊现象却没有停止,甚至出现了一系列的作弊相关的经济产业。
从道德意识上说,这是极端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的裹挟,挤占了诚信的传统美德与社会道德,个人仅专注于自己的利益,作弊行为被自我合理化。[5]小到只为获得一次面子荣誉,而一次为了比较、为了面子荣誉而获得的作弊,就丧失了自我坦诚。一个人连自我坦诚都做不到,遑论对他人的坦誠相待?大到为了前程,得到了不属于自己能力范围内的机会,一个人迟早露馅。考试虽小,失信是大。一次小小的考试难以考察一名考生的道德水平,但一次小小的失信得不到纠正,道德缺口就打开了,各种不道德的行为都会渐渐被合理化。诚信考试的必然要求即在此。
从道德行为上说,这是由于自制力的欠缺。作弊的想法与付诸实践是两回事,恩格斯曾说过世界是“过程的集合体”,从作弊的想法到作弊的实施是一个过程。一个人因为自己有了作弊的想法而感到羞耻,于是没有实施作弊,那么他依然是守住了诚信。这样的人依然是自律的人,作弊的人是放纵的人。放纵的人受欲望的控制,要求所有的快乐,他们有两种痛苦,得不到快乐的痛苦和渴望着快乐的痛苦。[6]作弊并不能获得真正的快乐,反而却使人陷入痛苦中。一次作弊带来了好结果,很有可能下一次为了好结果再次作弊,如此循环,欲望不止,缺口更大,想亡羊补牢,也许已是为时晚矣。
由此,作弊者首先是自欺欺人者,其次是伤害他人者,诚信者则是友爱他人之人。在考试中,考生的诚信不仅是自身的约束,也是对集体利益的维护,无形中担负着对集体的责任感。如果不讲诚信,人人作弊,那么考试道德沦丧,社会公正就必然被破坏。当考生被邀请参与作弊时,坚决拒绝,抵制诱惑,看似放弃了利益,实则是更大的利益—正当的、集体的利益才是长久的。同理,当发现其他考生作弊行为,及时向监考人举报,并不是对作弊者的一种伤害,而是对作弊者道德的一种保护,同时也维护了其他人的利益,以防其他人因此而丧失本身的利益,社会丧失了公正。
三、道德的提高
考试秩序的维护需要主考者和考生的共同努力,主考者能否坚守职业道德,考生能否坚守诚信自律都是决定秩序稳定与否的关键环节。当今,尽管严重作弊行为已被写入刑法,每个学校都有严格的作弊处罚制度,但作弊行为依然屡禁不止,这表明原因不在制度,而在于参与考试的人。
马克思主义哲学观认为,内因决定外因。考试作弊要从作弊者自身找原因。一个人作弊的直接导火索是不会做或者是不确定,不会做是缺少准备,不确定是准备不充分,前者是对自己学习能力的不自信,后者是对自己所掌握知识的不自信。考试内容也即在此,“考试要考知识而注重考能力”,考的是知识与能力。[7]考试结果的错误反馈可能导致这种不自信心理,错误反馈-不自信-作弊之前是一个频繁作弊者反复错误循环的过程。学习能力的不自信导致了在学习态度上的消极或者过犹不及,学习安排的不合理,学习效率的低下;对自己掌握知识的不自信则导致犹犹豫豫、优柔寡断的学习习惯。这都是一种对自己的不自信,对自己的怀疑。不自信有一定积极的作用,但显然对道德淡薄的作弊者来说,负面的影响显然更大。另一方面,考试作弊的直接原因在于为了获得利益。这种利益通常是短暂的、并且是对他人有害的利益,因为当作弊者拿到了不属于自身的那一份成绩以及带来的一切利益就意味着他挤占掉了别人的利益。这样的人是自私的人,而非自爱的人。一个真正自爱的人,应当是一个高尚的人,他所做的事情都是公正的、节制的、合德性的。[8]真正的自爱本身就应该作为道德高尚的代名词,而不是自私者的粉饰面具。
同样的,主考者没有维护好考试的秩序,也是没有真正的做到自爱。“所谓监考不利往往并不是真的无能为力,而是有力而故意不为之。”有能力而不作为便是不公正、不节制、不合德性。[9]
因此,考试道德的提高需要提高自信、学会自爱,在集体利益实现的过程中实现个人的利益,在实现社会价值的过程中实现个人的价值。作为主考者,要对自己的工作能力自信,以为考生负责为己任,以职业道德为标准,认真做好每一场考试的每一个环节。作为考生,要对自己的学习能力自信,坚持不懈、脚踏实地,以终生学习为理念,以终极幸福为追求,真诚地对待每一次考试。
结语
当今社会正经历着各种碰撞与冲击,中国与世界,传统与现代,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等等。各种先进的或消极的思想涌入,中国人的道德观念受到了猛烈冲击。在这样一种转型的关键时期,我们都不应放松警惕,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小到诚信考试,大到诚信人生、诚信社会,从劳筑个人诚信道德到劳筑社会的道德之基。正如习近平同志在《青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的讲话,青年要勤学、修德、明辨、笃实。[10]不仅是是青年,每一个中国人,都应该如此,保持定力、恪守正道,做一个诚实守信的自信、自爱之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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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M].外文出版社,2018:172-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