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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P2P行业的现状与发展

2022-01-06

数字通信世界 2021年12期
关键词:借款人网贷信息

陈 敏

(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江苏 盐城 224002)

1 P2P网贷

P2P网贷是一种投资者通过第三方平台在收取一定利息的前提下向借款人提供小额借贷的金融模式。我国的P2P网贷平台可将客户分为借款人和投资者两大部分,双方均可以自由地凭借身份证号码或照片、手机号码以及银行借记卡进行注册。在成功成为平台用户之后便可以开展投融资活动。其中借款人需要提交平台所需要的审核文件,例如房产证、车辆使用证、驾驶证、结婚证、银行流水等文件并获取授信额度,在获得授信额度后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可以自由提取现金,且借款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合约利率付清本息;而投资者需要浏览该P2P平台的网页或者手机APP客户端浏览投资品并进行购买,并在约定的时间内通过银行卡进行支付。待该笔项目到期后,平台会在约定时间内还本付息到投资者的平台账户中,投资者可以随时进行提取现金到银行卡的操作。

2 P2P平台运营模式

2.1 债权转让模式

该模式首先以自身的名义贷款给借款人,取得债权,然后以资产证券化的形式,将债权打包成一个或者多个理财产品,并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P2P平台的投资者。该模式实质是将债权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二次拆分转让,平台主要通过赚取其中的差价以及收取手续费来盈利。这种模式可通过图1直观展示。

图1 债权转让模式

该模式的典型代表是宜信公司。宜信公司成立于2006年,创始人唐宁把国外尤努斯教授的穷人银行实践理论以及发达先进的信用评估体系引入国内,结合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成立了宜信。2012年,宜信推出网络借贷服务事项。宜信的P2P业务大多由靠线下的实体营业点完成,且为传统的无抵押、无担保模式,但我国的信用评估体系落后,P2P平台风险控制的核心便是信用,因此宜信宜人贷采取线下取得债权的模式来操作。但这种模式也存在着弊端,比如:需要许多线下工作人员,网点的设置增加运营成本又极易受到地域的限制;其次,由于债权取得时间和债权转让时间不一致,容易出现贷款的期限错配或是资金流动性错配的问题,造成资金链断裂。

2.2 信息中介模式

信息中介模式下平台主要起着中介的作用,促成投资人与融资人在资金额度、利率、款项用途、风险偏好等方面的匹配,平台提供信息展示、资金清算、资金划拨等服务,其收入来源为借款方给付给P2P平台的佣金。这种模式可通过图2直观展示。

图2 信息中介模式

信息中介模式又分为无担保模式和有担保模式。无担保模式下网站仅仅充当交易平台,并不提供担保服务。该模式的国外的成熟平台是Prosper,国内的典型代表则为拍拍贷。拍拍贷于2007年6月成立,是我国第一家无担保网络借贷平台,在A轮和B轮融资中均获得千万美元级别的高额融资,在网贷备受追捧时,平均每一分钟就有一笔交易完成。拍拍贷一般为小额无抵押借贷,目标客户群多为中低收入阶层们,借款人的借款利率是自己设定的,但不可高于法定最高利率的限制。网站对用户提供的书面资料的扫描件及电子件进行审查,它有自己的指标体系,但不能保证所有信息的真实完整,若出现资金无法收回现象,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平台不承担责任,但将配合投资人提供法律咨询支持。显然由于贷款无抵押和担保,出借人面临极大的信用风险。有担保模式下网站不仅充当交易平台,还为这些资金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多种多样,例如房产抵押、信用担保、风险金补偿……该模式的国外的成熟平台是英国的Zopa,国内的典型代表是陆金所。不同于拍拍贷的线上审核,陆金所依托平安集团的资源采用线下信用审核,且较为严格,这是它逾期率较低的重要原因。同时陆金所将零散的投资需求加以整合为标准化的理财产品,这样一来帮助投资者进行投资判断,并且产品组合后降低了投资风险。目前陆金所最大的收入来源是项目上架费,其次便为客户在二级市场转让所收取的手续费。

3 P2P的发展背景及其优势

在传统的金融市场中,银行信贷在整个金融资产中占据了半壁江山,然而传统银行往往将资金投向大型企业,中小企业市场、穷人以及低收入人群存在着巨大的融资需求得不到满足。民间金融自诞生以来,便成为我国银行等传统金融系统的有效补充,在一定意义上提高了金融系统的流动性,缓解了中小企业和个人的借贷难题。P2P网贷的存在,彻底摆脱了银行等传统借贷模式对于资金规模、期限以及信用程度的限制,有效地补充了我国的金融体系,提高流动性,并且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个人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随着互联网地快速普及以及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P2P网贷平台的数量如雨后春笋般急剧膨胀。在经济危机之后,诸多中小企业难以正常从银行获得贷款解决财务困难,也是P2P网贷平台帮助这些企业解决了问题,越来越多的个人开始使用P2P网贷对自身的资金需求和贷出进行管理。

P2P网贷优势众多。第一,它缓解了传统金融领域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投资者能够看到借款人的信息、借款用途和利率,许多具有创新能力初创企业、小微企业能够因此获得投资,一定程度上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结构的调整都起着重要作用。第二,降低融资成本。传统金融机构在获取中小企业的信息时成本很高,但P2P融资可以省去许多额外费用,比如交通费、资料费,甚至灰色费用。第三,提高效率。项目企业可以在网上填写资料信息,上传证件等,许多信息都能够电脑自动筛选并分门别类精细化管理与分析,而投融资双方的需求也可以一目了然甚至直接匹配,极大方便了人们的投资与融资。

4 P2P网络借贷出现的问题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P2P这股浪潮同样也遮住了裸泳者,P2P平台由于几乎没有准入门槛,真真假假,乱象丛生。黑客攻击、卷款跑路、诈骗等安全事件层出不穷,自P2P出现以来就从未停止并且愈演愈烈。许多人被卷走百万余元血本无归;最短命的平台恒金贷甚至只存活一天就无法联系负责人,初次接触到这些事件的人们欲哭无泪,甚至不知道如何维权。一方面,信息不对称问题导致了信用风险问题,也给不法分子转移资金、拆东墙补西墙等行为创造了时间上的便利,让投资者产生了非理性投资的行为。另一方面,在有限理性条件下,出借人倾向于具有高收益承诺的劣质平台和提供高利率的劣质借款人,致使优质平台、优质借款人逐步退出市场,最终导致P2P网贷市场陷入困境。P2P网贷行业经历了从迅猛发展到出现流动性问题,频繁暴雷,恶性事件不断发生,P2P平台大量关闭。

下一步,退出和转型仍是主基调,绝大多数机构都将通过主动清盘、停业退出或转型发展等方式离开P2P网贷行业。更为严重的是,P2P网贷平台的集中暴雷,可能使不明事理的投资者对金融行业信心丧失,采取挤兑、大额提前赎回等不明智举动,继而导致系统性风险。

问题平台在地域分布上,主要为一些经济发达、充满创新活力、小微企业林立的北上广、特别是江浙一带,这里本身就平台数量众多、民间资本活跃,P2P的出现填补了传统银行无法覆盖的地方。当然,欣喜的是平台的问题的重心逐渐从跑路、诈骗转向运营不善、停止营业等问题,P2P行业经过一番大浪淘沙后进入劣汰的阶段。

5 政策性建议

5.1 对监管部门的建议

5.1.1 加强法律层面上监管

长期以来,P2P行业野蛮生长却无人监管,一方面要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利益不受侵犯,另一方面又唯恐政策的打压会抑制P2P行业的创新与活力。目前,针对P2P网贷平台的恶性事件,一般只能够针对其诈骗行为和非法集资行为等方面入手,一套完整的、专门的P2P管理法律法规目前仍处于立法阶段。因此,立法部门需要抓紧着手推进相关立法工作,确保有关部门在执法时有法可依。同时,执法部门仍需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另外,也要做到防患于未然,公安部门需要对相关网络进行监管,利用互联网信息传递快、数目多、源头可查等特点进行精准执法,一旦发生可疑事件要及时进行处置,将违法犯罪行为扼杀在摇篮之中。

5.1.2 建立健全P2P网贷平台准入、退市机制

从众多跑路、倒闭的P2P网贷平台的资料中不难发现,这些平台有许多注册资本较低,同时还存在办公地址为虚拟地址的空壳公司等问题。这些问题凸显了早期监管部门对于P2P网贷平台的设立存在标准过松等问题。目前虽然各省级监管单位对于本省内的P2P网贷平台有了自己的审核标准,全国范围内仍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因此,监管部门需要大力着手,从严制定P2P网贷平台准入机制,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对于个别曾经因为诈骗、非法集资等被处理的人士禁止其经营、参与P2P网贷平台。另外,监管部门需要建立P2P良性退出机制,不允许P2P网贷平台随意破产、“一跑了之”的退市途径。在P2P平台关停之前,需要对其平台内的剩余债权等P2P产品进行清算、还款之后,再进行破产或者关闭手续,尽最大可能保护P2P平台投资者的财产权益不受侵害,积极引导P2P平台朝着有序平稳的方向发展。

5.1.3 设立重大风险预警系统

自E租宝事件后,P2P平台暴雷事件才开始浮现在公众眼前。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谣传、误传等事件时有发生。直到2017年底,一大波P2P网贷平台相继倒闭,造成大量投资者的财产损失,同时也对金融体系的整体稳定产生了影响。因此,监管部门需要努力着手建立一套专门监管P2P网贷平台的预警系统,实时监测其风险。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金融科技手段,及时识别可能导致重大风险事件的因素并及时发出预警。同时,这套系统需要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进行连接,通过信息共享,识别出可能导致系统性风险的风险因子,使风控部门有机会进行合理干预,化解危机。

5.2 对P2P网贷平台的建议

5.2.1 严格审核借款人的资质

P2P的核心在于风险控制,因此第一我们需要加强经营者素质,提高风险意识。P2P网贷平台应严格审核借款人的资质,利用AI人脸识别等技术保证注册用户和身份证件为同一人,并限制信用贷款的额度,多利用实物抵押、质押等方式进行放贷,同时加强平台间征信信息共享程度,严密监控可疑借款人并互相传递相关信息;第二,要确定合理的融资方式及其比例。例如,很多互联网的平台P2P产品,它投资的期限都是很短的,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但这并不符合微型企业和个人的需求,长此以往如果没有新的投资人进来接这个人的投资,资金链就会发生断裂。第三,在技术上、制度上支持风险控制。例如,宜信宜人贷从发达国家引进个人信用评估体系;拍拍贷通过SSL等信息手段对用户信息加密,保证用户信息和资金账户安全。

5.2.2 加强平台间征信信息共享程度

因为诸多P2P平台目前仍是竞争对手关系,因此互相之间的信息交流不多,这也为一些心怀不轨的借款人钻了空子。例如某人在A平台上发生延期还款、拒不还款等事件并被A平台催收、封停账号后,其还可以在B平台、C平台继续借款而不被限制,因为B平台和C平台并不知晓此人曾在A平台骗贷。因此,诸多P2P平台应组成行业联盟等自律组织,建立跨平台的征信信息共享平台,增进之间的互信,及时分享风险事件,严密监控可疑借款人并互相传递相关信息,将风险控制在本平台内而不向平台外扩散。

5.3 对P2P网贷投资者的建议

网贷投资者需加强自身金融知识的学习,P2P网贷平台投资者注册门槛不高,一般条件下只需拥有手机卡、银行卡和身份证号码就可以进行平台内的注册、登记和投资活动。因此,大批不具有金融基本知识的“新手”投资者进入了P2P投资市场。P2P平台的投资者要在进行投资活动之前,应适当学习金融的基本知识,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了解该笔借款的借款人的相关信息、抵押品相关信息和相关的资质、征信信息等要件,充分了解P2P行业的基本态势,及时弄清自身的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等重要信息,降低非理性投资带来的潜在风险,做到客观对待,理性投资。

6 结束语

P2P网贷经历了蓬勃发展、集中暴雷、平稳发展,历尽坎坷也终回正轨,相信随着监管趋严,制度日益完善,监管部门、P2P网贷平台和P2P网贷投资者三方相互配合、互相合作,P2P行业能够在大浪淘沙中慢慢成熟和强壮,成为我国社会主义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的补充部分,也为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提供自身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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