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园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体系建设要点浅析
2022-01-05李云燕
李云燕,陈 明,陈 莉
(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江苏 南京 210003)
1 引言
为了实现对沿江某化工园区涉及危险废物企业危废产生或处置全过程规范化管理,通过对沿江某化工园区危险废物现状进行调查分析,梳理危废管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从危废日常管理制度、过程管理要求、集中处置要求、规范化评分标准等方面建设化工园区危废规范化管理体系,明确监管工作重点内容,消除环境安全风险隐患[1]。
2 研究内容
2.1 问题分析
2.1.1 某化工园区危废现状分析
沿江某化工园区成立于2001年,园区以石油化工及其产品的深加工、精细化工项目为主要内容,重点发展石油和天然气化工、基础有机化工原料、精细化工、高分子材料、生命医药和新型化工材料六大领域,打造以深度加工和高附加值产品为主要特征的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截至2020年底,园区内已建、在建企业共140家,园区内配有8家危废综合利用单位,危废处置能力33.2万吨。
通过调查分析,该化工园区涉及危险废物企业数量较多,总计115家,涉及危险废物企业具有风险点源多、产废量大、涵盖类型多等特征。其中2019年园区产废量较大,共计29.8万吨,管理任务重,同时园区内企业危废类型复杂,主要涵盖28种大类,管理难度较大。
除此之外,园区内8家危废处置经营单位,根据处理方式可分为焚烧、利用、填埋、超临界氧化共4种,其中焚烧能力8.12万吨,填埋能力0.96万吨,超临界氧化4万吨,利用能力20.12万吨,合计年处置能力33.2万吨,经营单位处置利用能力情况见图1。
图1 园区内危废经营单位处置能力情况
2.1.2 存在的问题
通过现场核查发现,化工园区涉及危险废物企业共同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危废源头管控不到位,产废单位厂区危废产生源头分类收集不及时,集中处置单位许可证换证存在空窗期,危废不能确保得到连续性处置;
(2)危险废物分类贮存不到位,产废单位部分危废贮存时间超过90天,集中处置单位存在超过60天未及时处置的现象;
(3)危废转移过程管控不到位,产废单位危废转移标签记录不清晰(主要包括进出厂时间、危废量等),集中处置单位危废进厂后次生危废过程控制不全面(包括分区存放、规范记录台账等)。
2.2 管理制度的建立
2.2.1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是企业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相关单位应建立健全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管理规程和责任制度,设置专业机构和人员规范管理,强化生产、安全、环保等岗位分工协作,将各项责任分解后落实到具体的岗位和个人。企业各机构及责任人须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
2.2.2 危险废物申报及日常管控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须按月在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数据申报(集中处置单位每日申报),申报内容须与实际情况相符。企业须对易燃、易爆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化后作为危险废物进行申报管理,否则按易燃、易爆危险品贮存处置。
2.2.3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企业须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在每年十一月三十日前将下一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在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如实填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须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2.2.4 完善危险废物环保手续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包含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内容,企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配套建设的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向社会公开[3]。
2.3 危险废物管理措施
园区涉及危险废物单位主要分为产废单位和处置单位,共115家企业,其中产废企业占比93%,处置单位占比7%,通过对产废和处置过程提出相应的管理要求,以进一步规范涉及危险废物企业对危废全过程的管控[4]。
2.3.1 危废产生单位管理措施及要求
(1)危险废物源头管控
园区内企业应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在危险废物产生源头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及时送至厂区危险废物贮存库进行分类规范贮存,避免将性质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收集、转运。
(2)危险废物贮存要求
化工园区企业日常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贮存要点主要有3个方面:①落实危险废物贮存管理要求;②确保危险废物贮存安全;③规范危险废物贮存量和贮存期限。
(3)危险废物转移及处置管理
企业在危废转移及处理过程中,应按照以下5个要点进行:①强化危险废物转移管理;②加强危险废物转移过程管控;③确保危险废物安全转移;④优先危险废物就近处置;⑤加强周转桶转移要求,确保危废合规合法转移处理,同时做好过程中的管控。
2.3.2 危废处置单位管理措施及要求
(1)许可证管理
许可证管理主要从规范申请许可证和落实处置单位对危废的集中处置作相应要求:①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须按要求申领相应许可证,拟继续从事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活动的,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需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换证申请。②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严格按照许可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许可规定包括经营有效期、许可范围、许可量及许可条件和相关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要求[5]。
(2)危险废物处置场所管理
处置场所管理主要从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参数和进场危险废物贮存两个部分作相应要求:
①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含超临界)处置企业及有自建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的企业须在厂区门口明显位置设置显示屏,实时公布焚烧室温度等工况指标以及污染物排放因子和浓度等信息,并将上述信息联网上传至属地生态环境部门信息平台,企业对数据负责,接受社会监督。
②集中处置单位须根据危险废物种类、特性,对入场危险废物重新进行分区、分类贮存,加强反应性、易燃性等危险废物特性较高的危险废物贮存管理,同时提升预处理区域、危险废物暂存等安全风险较高区域的安全防护水平,增设轻便消防水龙、室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设施,建议增设防火墙、防火卷帘等防火装置[6]。
3 结果与讨论
在建立园区对危废规范化日常管理制度及过程处置要求的基础上,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应的规范要求对企业进行打分,得出相应的核查结论,从而企业提出进一步的整改要求,建立起园区危废规范化管理评分体系,为管理部门定期对园区涉及危险废物企业的危废日常管理现状现场核查提供依据。结合化工园区涉及危险废物企业实际现场,主要围绕12个要点对企业进行评分,具体内容见表1。
表1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
根据上述评分细则,其中第12条为否决项,该项不得分的情况下综合评估为不达标;考核年度内企业由于危险废物管理不当发生了突发环境事件的(参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规定),综合评估为不达标。
对于园区不同类型企业具体得分达标要求见表2。
表2 不同类型企业达标要求
4 结论
通过对沿江某化工园区危废现状进行调研评估,构建化工园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体系,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①本次调研后化工园区涉及危废企业共计115家,具有风险点源多、产废量大、涵盖类型多等共性特征,园区内共有8家危废处置经营单位,年处理能力共计33.2万吨,基本能够实现园区内危险废物自行处置。
②通过对园区内涉及危废企业共性问题进行分析,需从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建立规范化管理体系三个方面对园区涉及危废企业提出具体要求,从而完善园区涉及危险废物企业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使得园区企业能够解决现有问题,实现规范化管理的目标。
③为了进一步实现园区涉及危废企业规范化的目标,园区需从污染防治责任、日常申报管控、制定管理计划、完善环保手续等方面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同时园区应要求企业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方面落实管理措施,建立日常管理评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