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思考
2022-01-01彭嘉琪
彭嘉琪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江苏·盐城 224005)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国家对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高校发展极为迅速,也面临着更为复杂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发展的风险不断提高。因此,高校内部审计要不断适应高等教育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全面审视高等教育担负的新使命,深刻把握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新方位,找准新时代内部审计职能的新定位,以新理念、新姿态、新举措,更好地服务于高校治理体系建设,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
1 高校内部审计的概念定义
1.1 高校内部审计的基本含义
现阶段,在2020年《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中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定义为:是指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高校的内部审计是我国内部审计的重要分支,在具体的审计过程中需结合高校的办学特点及财政财务特点等进行调整,主要是对学校资源的内部控制及合理使用进行审计。
1.2 高校内部审计的主要职能
高校内部审计的基本职能是为保证学校资源的合理利用,通过合理的风险防范、收益创造及管理控制确保高校的健康发展,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即监督职能、鉴证职能、评价职能及咨询职能。
2 我国高校内部审计的现状与不足
2.1 没有独立的审计部门
许多高校将审计处和纪检监察处合署办公,没有独立的审计部门和专门从事审计工作的内部审计人员,从事内审工作的人员既要从事审计工作,又要从事纪检工作,造成他们无法心无旁骛的完成审计工作,极大的降低了审计工作效率。
2.2 缺乏专业的审计工作者
许多高校的内部审计人员缺乏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内部审计人员,除了审计、会计专业的人才,还包括工程造价、计算机运用、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人才,许多高校会让一些非审计相关专业人员从事审计工作,极大的降低了审计水平和质量。
2.3 审计方法单一落后
许多高校内部审计工作者依然运用传统的审计手法,审计技术方法相对比较落后。在财务管理这一方面,仍然有相当一部分高校并未使用信息技术来进行高校内部审计工作,他们依然使用传统的人工审计的工作方法,没有与高速发展的科技社会并轨,人工的审计方法,降低了审计的工作效率和审计的作用层次,无法体现审计在高校发展中的作用。
2.4 审计职能单一片面
目前,大部分高校的审计工作仍然集中于财务层面,审计时也多是对财务报表和财务凭证进行审核,如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建设工程审计等,开展的内部控制审计等很少,审计工作很少参与渗透到高校的管理工作中去,审计职能单一片面。
2.5 审计部门独立性弱
当前我国高校的内部审计机构主要有三种存在方式:一是独立审计处,这种审计方式主要由校长领导该项工作;二是和监察机构联合办公的审计单位,这种审计方式主要由纪委书记领导该审计工作;三是财务部门下的审计单位,主要是财务主管负责该审计工作。
这三种方式中,第一种独立性最强,第三种独立性最弱。随着高校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化,内审部门经历了合并到独立,独立再到合并的多次过程,机构的再三变动,导致内审部门职能混淆,和监察部门职能重叠不清,使内部审计机构不能很好地完成工作职能。而且,审计的独立性弱,容易和其他职能部门产生过多牵扯,无法独立客观实施审计工作,发表审计评价,导致审计效果大打折扣,严重影响审计职能的发挥。
3 完善高校审计工作的策略
3.1 充分认识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高校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谋划推进本地本校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单位完善治理,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2 健全完善内部审计工作领导体制机制
高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直接领导内部审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审计委员会,负责部署内部审计工作,审议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研究制定内部审计改革方案、重大政策和发展战略,审议决策内部审计重大事项等,及时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3.3 支持保障内部审计机构依法独立履职
高校应独立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内部审计机构的变动和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或调动,应当向上一级内部审计机构备案。要健全完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支持内部审计机构依法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参加或者列席本单位以及所属单位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有关会议,参与研究制定有关制度等,保障内部审计工作所需经费和条件。
3.4 切实加强内部审计工作队伍建设
要按照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提高审计能力的要求,合理配备具有审计、财务、经济、法律、管理、工程、信息技术等专业知识的内部审计人员,完善内部审计人员考核评价制度和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制度,保障内部审计人员享有相应的晋升、交流、任职、薪酬及相关待遇。支持和保障内部审计人员通过参加业务培训、考取职业资格、以审代训等多种途径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加强内部审计人员思想和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对认真履职、成绩显著的内部审计人员要予以表彰。
3.5 优化内部审计组织方式
要按照增强审计监督效能的要求,根据单位发展目标、治理结构、管理体制、风险状况等,科学合理地确定内部审计发展战略和年度审计工作重点。运用现代审计理念和方法,坚持风险和问题导向,优化审计业务组织方式,加大审计项目统筹和审计组织方式统筹,优化审计资源配置,探索实行融合式、嵌入式、“1+N”等组织方式,努力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提高审计工作效率。要优化审计业务流程,完善审计全面质量控制。对中介机构开展的受托业务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价,并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
3.6 积极推进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
要按照科技强审要求,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大力推广应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提高审计工作能力、质量和效率。高等学校要加大数据集中力度,扩大信息共享,积极探索构建审计基础数据平台,建立审计实时监督系统,加大使用大数据查核问题、评价判断、研究分析的力度。加强数据保密管理,确保数据安全。
3.7 有力有序推进内部审计监督全覆盖
要按照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的要求,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在一定周期内对依法属于本单位内部审计监督范围的所有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及所属单位,以及单位内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实现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类实施,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地推进,扎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
3.8 加强重点领域专项审计
要围绕改革发展和内部管理需要,紧盯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重大项目建设、物资和服务采购、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国有资产管理、修缮工程管理、科研经费管理以及有关经济活动方面存在的问题,扎实开展专项审计,促进公共资金和国有资产安全高效使用。
3.9 推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审计
要根据单位完善治理的需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制度,扎实开展内部控制审计。要把单位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作为审计监督重点,对单位层面和业务活动层面内部控制进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推动改善管理,加强风险防范。
3.10 推进内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及内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关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干部管理监督需要和审计资源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经济责任审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坚持“关口”前移,以任中审计为主,统筹做好内管领导干部任中和离任审计,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要聚焦内管干部经济责任,以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重点,既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又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激励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3.11 强化整改落实,有效运用内部审计结果
压实审计整改责任。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审计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重大问题要亲自管、亲自抓。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被审计单位要及时整改和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措施整改到位。对审计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研究,完善制度规定,充分发挥内部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3.12 完善整改跟踪机制
高校要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台账,对整改工作进行检查,对整改情况开展后续审计,对整改到位的问题予以销号,并将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有效发挥内部审计警示作用。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与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3.13 强化审计结果运用
高校要将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相关决策、预算安排、干部考核、人事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加强内部审计机构与单位其他内部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完善“纪监巡审”联动机制,做到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整改问责共同落实,形成监督合力。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要依法依纪作出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严肃追责问责。主管部门在对所属单位开展审计时,应当有效利用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力量和成果。对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发现且已经纠正的问题不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