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文化资本理论的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活态传承路径
2022-01-01蔡银潇
陈 炜 蔡银潇
(南宁师范大学,广西 南宁 530001;桂林旅游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6)
民族传统体育是各族人民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出来的能够满足人们身心需要的体育活动,它不仅是民族文化的重要构成,也是人类体育文化的重要一员[1]。各民族共同创造和孕育的传统体育文化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和文化意蕴,在增强各族人民体质、维护民族团结、实现民族地区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所具有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使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以财富形式表现出来[2],即其具有成为文化资本的潜质,是文化资本化的重要资源基础。因此,从文化资本的角度出发,充分理解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本基本内涵,挖掘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本的经济价值,将文化资本转化为经济资本,可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活态传承提供新的路径和方法,进而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国内外学者从不同视角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与传承进行了积极探讨。国外学者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保护与传承的研究主要 集 中 于 学 校 传 承[3-4]和 旅 游 开 发[5-7],国 内 学 者 则采用多视角、多学科方法探讨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如人类学视角[8]、非物质文化遗产视角[9]、社会资本视角[10]、和谐社会视角[11]、知识产权保护视角[12]、利益相关者理论视角[13]等;也有学者将文化资本理论引入民族文化的研究,但较多集中于民族语 言[14-15]、民 族 传 统 技 艺[16-17]、民 族 民 间 文 学[18]等 方面,基于文化资本理论探讨民族传统体育的研究则较为少见,仅有为数不多的学者,如陈振勇基于文化资本视角探讨武术文化的传承发展[19]、刘韬等探讨了民族体育文化资本化的可行性、必要性和实现路径[20]。
青海位于青藏高原东北部,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省份。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浓厚的民族文化氛围孕育出数量众多、类型丰富的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其文化特征突出、文化意蕴浓厚,具有成为文化资本的潜力以及向经济资本转化的可能性。但由于现代体育文化的侵入、保护意识不强、开发能力不足等原因,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源优势尚未充分转化为产业优势,文化再生产能力较弱,制约着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保护与活态传承工作的顺利开展。有鉴于此,本研究尝试运用文化资本理论视角和分析框架,系统性地探讨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资源概况、文化资本内涵,并据此提出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活态传承路径。
一、文化资本的理论基础
由皮埃尔·布尔迪厄对资本形式的阐述可知,资本以“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三种形式体现。经济资本可以很快地向利润和收益转化,这种转化是以私人产权形式呈现的;社会资本是由各种社会关系网络所构成的,其向经济资本的转化是以一种特别的名望或职位形式呈现的;而文化资本与其它两种形式一样,具有转化为经济资本的可能性,最终以教育素质的形式呈现[21]。文化资本的存在形式可分为三种[22]:(1)文化能力。亦为具体的状态,它是通过个人的身体或者精神展现出来的,是个人通过教育、培养等而获得素质或者能力,需要个人时间、意志的投入。(2)文化产品。亦为客观化的状态,客观化状态的文化资本与具体化的文化资本是相对应的,即它是以实物的形式呈现和传递的,如画作、书籍、艺术品等。(3)文化体制。亦为体制化的状态,主要体现为社会权威所赋予的资格证书,如文凭、职务职称等,这种证书授予了文化能力一种受官方承认的证明。
布尔迪厄运用“习性-资本-场域”的分析范式研究了资本形成与发挥功能的途径和机制[23]。“习性”这一概念是布尔迪厄实践理论的重要构成,习性是个体在长期的生活环境中逐渐发展和形成的具有稳定性的思维结构、认知倾向以及秉性系统,这个过程使得个体逐渐积累和拥有文化资本。“场域”是“资本”展开斗争的场所,场域中所包含对抗的力量以及合作的力量,不断地对文化资本的产生、发展和积累产生影响。只有在特定的场域中,行动者文化资本的衡量才有参考的依据,其所占据的位置才能被确定。“习性”和“场域”共同作用于文化资本的分布方式,三者的关系分析构成布尔迪厄文化资本理论的重要内容。
二、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源概况
(一)种类及特征
青海民族成份众多,除汉族以外,人口较多的世居少数民族主要有藏族、回族、土族、撒拉族以及蒙古族。各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了数量可观且类型多样的传统体育活动,也孕育了文化意蕴丰富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根据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地域特点和资源类型,其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大致可分为竞技类、娱乐类和民俗节庆类。其中竞技类有各民族的赛马、骑术、赛牦牛、射击、射箭、摔跤等;娱乐类有藏族的跳方、斗鸡、打毛蛋,回族的打秋千、踢毽子,土族的轮子秋、解绷绷、喇嘛跃、丢钱、台毽巴嘎、牛角,撒拉族的踢毽子、登棍、打石靶,蒙古族的蒙古象棋、布格、萨嘎等;民俗节庆类有藏族的依、卓、热巴、热依、锅娃、则柔、羌姆,土族的噶尔舞、龙舞、会手舞、於菟,撒拉族的骆驼舞、扭秧歌等。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具有鲜明的地域性、宗教性和节庆性。海拔、气候的影响造就了蒙古族、藏族尚武、崇力的气质和个性,性格较为豪爽和刚烈,其体育活动以角力类、竞技类为主。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与宗教文化相伴相生,大多体育活动起初本是为宗教祭祀所设,使其本身带有较为浓厚的宗教意味;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是青海各类节日庆典的重要组成部分,如蒙古族每年七月中旬举办的祭“俄博”,除祭祀以外,还会设置摔跤、跑马、射击等民族特色传统体育项目,使得大多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形成伴有鲜明的节庆性。上述传统体育文化至今仍发挥着其独特的价值和功能,在当地民族日常生活中起着强身健体、愉悦身心以及凝聚民族精神的重要作用,其意蕴深厚,特征鲜明,具有较高的艺术性以及极强的参与性,是可发展为文化产业的重要文化资源。
(二)传承与发展现状
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底蕴深厚,长期以来在青海农牧区各民族之间交流、相互影响,如今在青海体育工作部门和民族工作部门的合力支持和推动下,省内传统体育文化活动开展如火如荼,传统体育文化深入人心。在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开展方面,青海至今已相继成功举办了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第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于2017年8月在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举行,比赛共设押加、民族式射箭、民族式摔跤等10个大项目、1个表演项目和53个小项目。此外,青海已成功举办了首届“民族团结进步杯”少数民族传统赛马邀请赛、首届“美丽乡村杯”民间传统体育竞技大赛、四届少数民族中学生运动会等。在产业开发方面,主要以国际品牌赛事为依托,不断增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影响力。目前青海已举办涵盖射击、射箭、摔跤、武术等众多品类的体育国际性及全国性赛事。除此之外,全省各地积极举办民间体育赛事,此类民间赛事常伴随着传统节庆活动而开展,如玉树赛马节、热贡藏乡“六月会”、祭“俄博”、那达慕等,大多已参与旅游线路的开发,成为具有较强吸引力的旅游产品,给当地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群众体育方面,响应全民健身号召,青海在社区和学校积极举办各类体育活动,向不同年龄段的民众普及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使其深入人心,如青年运动会、大学生自行车赛、武术进校园、全民健身运动会、在各地推行“全民健身月”等。2019年5月青海举办首届全民健身“达人秀”活动,寻找各路民间体育达人,鼓动民间群众热情参与传统体育活动。可见,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的开展及其文化的传播在深度和广度上都已获得一定成效;然而当前其发展过程中,与其它传统文化一样,正遭受着来自现代体育文化的冲击;大型体育赛事的举办难以充分体现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深厚内涵;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尚未完全融入全民健身运动中;在产业开发中追求商品经济利益最大化的价值观导致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产生变异;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生态空间遭受不同程度的侵蚀和削弱,对培养新一代民族传统体育传承人的重视程度仍不足等问题。因此如何更好地将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作为一种符号资源和文化资本进行活态传承,应得到进一步的思考和探讨。
三、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本内涵解读
(一)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三种存在形式
一是文化能力。文化能力也即文化资本具体的状态。由布尔迪厄对这种具体状态的阐述可知,文化资本具体的状态与人的身体或精神紧密相关,文化资本的获取需要行动者的身体力行,需要行动者的时间与意志力的投入,而这种获取方式也决定了文化资本最终将会成为个体的组成部分,它难以被即时传递也无法进行显性交易,并且最终会随着拥有者一起消逝。具体化文化资本向客观化文化资本转变所需的时间与家庭原始文化资本数量、文化资本积累的最初时间以及快速积累的条件紧密相关。从这一角度上看,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本“具体的状态”便是各项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身体承载者,包括以家庭相传、师徒相授、社区学校教育等各种方式所培养出来的体育人才。因此应从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人才的培育上加强具体的文化资本的积累,如注重对时间的充分利用,将传递和积累的工作尽量提前,以较多的时间置换尽可能大的文化资本;重视对个人能力的培养;家庭尽可能地提供较多的自由时间,自由时间的长短决定了文化资本的最初积累。
二是文化产品。文化产品也即文化资本客观化的状态。只有与具体状态的文化资本相对比,才能明晰何为文化资本的客观化状态。客观化状态的文化资本能够以物质化的形式传递,如书籍、画作、艺术品等,但其传递的仍然是文化资本“合法的所有权”;正因为如此,文化商品具有了物质性和象征性两种基本属性,在物质性层面,文化商品被视为一种经济资本。在象征性层面,文化商品被视为一种文化资本。最后,布尔迪厄指出客观化资本和具体化资本数量的总和决定了行动者在场域中所占据的地位。从这一角度上看,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本“客观化的状态”便是指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开展所依托的具体器物,如土族“轮子秋”所需要用到的大板车车轴、车轮、长木梯、绳圈等,还包括与民族传统体育相关的遗址、建筑、雕塑、服饰以及记载着相关内容的文字、书籍等。客观化状态与具体状态的文化资本数量的大小决定了行动者在场域中能否获得优势地位;因此要强化具体状态的文化资本向客观化状态文化资本转化的过程,有目的地将青海民族传统体育物质资本和文化资本有机结合形成文化产品进而参与市场运作。
三是文化体制。文化体制也即文化资本的体制化状态。体制化状态的文化资本是通过学术资格获取而得到的,它是一种对行动者文化能力予以认可的证书,也正是这个证书赋予了行动者“有合法保障的价值”。在文化体制的确认过程中,需要社会和集体层面所赋予的力量,而正是这个社会性的参与过程,使得体制化状态文化资本与简单的文化资本相比具有社会公信力和普遍的认可度。它不仅使得文化资本可以被衡量和比较,而且将文化资本向经济资本转换的可能性变成现实,保证了文化资本所能获得的利润。目前,就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本的体制化状态而言,最为明显的便是青海所采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级递进式申报名录制度,青海至今已基本形成了省、市、县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其中包括了大量具有较强影响力、价值较高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同时已实施了各级传统体育传承人的认定和申报制度,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角度致力于明确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重要地位。此外,青海各级地方政府重视民族体育人才的培训,如各区县举办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海晏县锅庄舞专项培训班、化隆县农村射箭项目裁判员培训班等,有计划有规模地培养了各类型各层次的大批高质量体育人才。总而言之,青海致力于通过正式或非正式的制度予以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社会认可和合法性,使得青海民族传统体育作为一种文化资本以合法的方式得到制度性保障和传承,为其向经济资本的转化做了铺垫。
(二)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与“习性”和“场域”的关系
一是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与“习性”的关系。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本的产生和形成与个体行为紧密相关,而个体行为的目的、过程和结果深受“习性”的影响,同时也不断地与其所处的环境产生联动。习性的养成是个体在特定的环境中经历一个时间限度而发展起来的极具稳定性和持久性的思维结构、认知倾向以及秉性系统,个体在这个过程中逐渐积累和拥有文化资本。“习性”概念的重要之处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它对个体的行为活动具有极强的制约和塑造作用;另一方面,习性也会受周围环境的影响而缓慢地发生变化。据此,我们可知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持续传承离不开“习性”的影响,“习性”使得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既有的经验有效地存在于集体和个人之中,保证了实践活动的一致性,而这种文化的规范、价值、目标或者优先性有利于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活态传承。但“习性”的存在也使得个体和集体在保留文化的过程中呈现差异,“习性”是在客观与主观的交织和互动中形成发展的,它能够在特定的条件下将外部所施加的压力内在化。如今,现代体育文化愈发成为一种现实的文化资本,其具备即刻转化为经济资本的资格和能力;作为一种强势文化,往往会使得年轻一代不自觉地吸收或者内化其中的文化符号,这种新的文化符号对先前产生的结构施加了影响,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习性”遭到削弱,年轻一代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认同感降低,甚至出现文化断裂。同时,现代生活方式持续影响着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生存空间的演化,传统体育文化生产生活场景日渐淡化、简化甚至消失,个体发展不得不潜移默化地接受现代生活的行为规则和价值观,并逐渐形成新的倾向系统,从而给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本的形成和转化带来了不利影响。
二是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与“场域”的关系。布尔迪厄强调,文化资本在场域中依靠“斗争”而积累,在场域中既有对抗的力量又有合作的力量,文化资本在各种力量当中不断地生产、发展和积累,亦可能弱化、退化甚至消失。在体育文化场域中,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与现代体育文化构成了两大主要力量,双方一旦参与到场域当中,便对场域中的利益具有极高的认同感,双方会尽可能地争夺资本和利益并在场域中占据支配地位。现代体育文化因其影响力、知名度及其经济资本的可转换性等优势,使得场域中资本分配呈现不平等的状态,受场域逻辑和游戏规则的影响,现代体育文化作为一种符号资源逐渐被冠以正统之名,持续挑战着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在原有场域中所处的优势地位,试图将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逐到场域的边缘,从而确立起现代体育文化在场域中合法的垄断权力。但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也要经历一个为自身自主性而斗争的历程,其会根据自己的位置和利益进行有意识或无意识的调节,为了更好地适应场域内的主流文化,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必须吸收和内化一部分主流文化,将部分文化要素向有利于自身的方向转化,从而提升其在场域中的位置,受到更多来自外界的关注,甚至构建出新的场域,书写属于自己的场域历史。
四、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活态传承路径
文化资本的重要性在于它对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的可转换性,因此在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发展和传承中确立和强化“文化资本”这一理念是必要且可行的,这样才能使得人们突破对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旧有的认知,在新的历史情境下深入理解并重新看待其资本内涵和经济价值,从文化再生产的角度让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不断地延续和发展。布尔迪厄提出的文化资本的三种存在形式,不仅帮助我们正确解读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作为文化资本的深厚内涵,也为我们提供了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保护与活态传承的新视角。
(一)基于文化能力的活态传承路径
文化能力以个人的素质和能力体现,它依赖于个人时间和意志的投入,它的积累是在教育、修养的实践过程中进行的,增强文化能力是文化产品和文化制度形成和发展的前提,也是实现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活态传承的重要基础。基于对文化能力以及文化资本与“习性”和“场域”关系的理解,可从民族传统体育人才培养和文化生态空间保护两个方面出发探讨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活态传承路径。
民族传统体育人才的挖掘、扶持和培养。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是各族民众通过个人的肢体动作来表达自己内心情感、道德和精神世界,它的传承发展需要以“人”为载体。因此,民族传统体育人才的缺失意味着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消逝和断裂;故而加强民族传统体育人才的挖掘、扶持和培养是实现活态传承的关键。目前,青海已采取一系列积极措施尽可能挖掘和培养民族传统体育人才,如深入到各区各县的体育指导员培训班、青少年体育人才选拔工作、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培训班,积极开展农民运动会、中学生运动会、全民健身运动会、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进校园,同时推行“以赛代训”促进青少年体育发展等,培养了一大批民族传统体育人才。但青海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仍然难以避免人才向发达地区流动、高素质人才缺乏、人才结构不合理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人才培养理念、培养机制等息息相关。因此,应当强化对民族传统体育人才培养的多渠道资金投入,从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改善人才培养的物质条件。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角度出发,增强对民族传统体育潜在性传承人、一般性传承人以及代表性传承人的分阶段挖掘和培养,提升民众对传统体育传承人的保护意识,加强学校、社区、政府以及传承主体间的协同合作。注重民族传统体育人才的文化学习管理,不仅要充分调动家庭、社区教育的作用,使得传承群体得以在潜移默化中吸收并传递传统体育文化,也要走“体教结合”之路,重视学校教育的作用,优化整合各政府部门资源,建立起制度化、规范化的民族传统体育人才培养体系,不断地培养和输送优质的民族传统体育后备人才。
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生态空间的保护与建设。由布尔迪厄对“资本”与“场域”的阐述可知,资本是在特定的场域中积累的,习性会引导人对场域进行一定程度的建构,场域也会塑造人的习性。重视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生态空间的建设和保护,有助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本的积累,实现其在场域中的活态传承。当前,随着现代化进程加快,现代生活方式以及现代体育文化日益深入青海传统体育文化的“场域”,许多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所依存的经济、社会环境日益现代化,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价值取向、道德规范、思维结构等受到了冲击,其所高度依赖的自然生态环境也受到波及,最终导致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难以从原有的传统文化生态空间中汲取养分,面临消亡的尴尬困境。因此,应充分挖掘民族传统体育独特的文化内涵和价值功能,秉承原有民族体育文化价值观和传统仪轨,在此基础上整合现代体育文化进行意识重构,强化文化认同;尽可能保护和维持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生存、发展所依赖的生产生活环境以及自然生态环境;对于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则应对其所衍生的传统体育文化进行优化改良,使之适应现有场域;充分利用大众传媒的力量,大众传媒可突破原有的时空限制,快速、有效地将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播范围扩展至全国甚至世界范围,采用VR、短视频等新技术和新媒介提升群众对民族传统体育的参与感,设置身临其境的竞技或比赛环节,带动更多社会成员关注、参与,从而拓展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播空间。
(二)基于文化产品的活态传承路径
相对于文化能力,文化产品是能够供给社会的可见产品,它是物质与精神的总和。作为一种实体形态的物质,体现了社会分工程度以及科学技术进步,同时也凝聚着生产所需的资金、生产资料等经济实力。基于此,下面从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产品开发以及现代科学技术的运用两个方面探讨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活态传承路径。
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产品的开发。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只有开发成为文化产品才能实现从文化资本向经济资本的转化,而其所能获取的利润越多,就越能在“场域”中获取优势地位。青海拥有众多极具独特性和垄断性的民族传统体育资源,同时依托独特的气候资源和多样的土地资源,民族体育文化产品的开发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目前青海在赛事文化产品、休闲运动文化产品、极限运动文化产品以及竞技运动文化产品的开发上已初见成效,并在国内和国际范围打开了知名度,但大多集中在现代体育项目,如冰壶、田径、竞走、拳击、马拉松、帆船、柔道等,对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挖掘仍不足。未来可集中于民族武术、民族摔跤、民族射箭射击等具有开发潜力的传统体育项目,将其开发为具有青海民族特色的体育赛事产品和竞技文化产品;在开发休闲运动文化产品和极限运动文化产品时,既可以围绕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本体开发,也可以在群众喜闻乐见的现代体育文化产品中融入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如冰雪运动是青海的优势产业,青海积极打造“大众冰雪季、冰雪嘉年华”群众性品牌,每年冬季都会迎来众多游客参与到冰雪运动中,在冰雪运动开展过程中,可以面向游客推出极具青海民族特色的热依、锅娃、噶尔舞、会手舞等带有较强娱乐性质的传统体育文化演出产品、娱乐产品,在热点项目的带动下提升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参与度和知名度。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本身具有较强的节庆性,故青海民族传统体育产品也可借势于节庆活动,在民族节日庆典中科学设计和合理组织富有特色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项目,如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那达慕大会在省内外已有一定知名度,在那达慕大会举办期间,应尽可能涵盖较多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向外界积极推销极具地方特色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产品,并适时推出文化创意产品,让青海民族传统体育产品搭上节日庆典活动的“便车”,抢滩登陆于公众视野。
现代科技在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产品中的运用。文化资本的积累离不开现代科技的支撑,加强现代科技在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产品中的运用,不仅可以加速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本的积累,还可以推动文化资本向经济资本的高质量转化。将现代科技融入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产品,能够丰富其产品内容、创新其表现形式,使得消费者能身临其境地参与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中,如利用数字、3D、4D、360度全景、高清、多媒体、VR、激光显示、智能场馆、智能可穿戴等方式开发并展示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不仅能增强消费者的体验性和互动性,吸引消费者的关注,而且可以拓宽市场空间。数字通信、移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可以提升文化产品的传播效率,并且可实现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双向互动,因此应当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平台和现代传播体系的优势,积极开发青海民族传统体育在线文化产品,促进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在微博微信、短视频、直播等社交平台上的宣传营销,进一步扩大文化产品的市场辐射范围。文化资本的积累强调个体的主观能动性,现代科技在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产品中的运用也需要“人”的参与和实现,因此在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产品的开发中,需要文化工作者和人民群众在充分理解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深厚内涵的基础上,对其所拥有的素材资源进行提炼和梳理,同时掌握和熟练运用数字化、网络化等科技手段,培养创新意识、激发创新潜能,创造内容更为丰富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产品及更有吸引力的文化表现方式。
(三)基于文化体制的活态传承路径
布尔迪厄所提出的体制化状态强调集体、社会层面对文化资本的认可,即更为偏重正式制度所起到的作用,它为文化资本向经济资本的转化提供了保障;但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已形成诸多约定俗成的价值观和群体规则,在教化传承群体的道德认知和规范其社会行为中起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这种规则被社会学视为“非正式制度”[24],非正式制度在固定的群体中具有极强的传染性和持久影响性,其约束力比正式制度更为显著,而正式制度一般必须契合非正式制度才能起效用。下面从非正式制度和正式制度两个方面探讨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活态传承路径。
以非正式制度建设强化文化自觉。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中的非正式制度主要包括意识形态、习俗习惯、传统观念、道德规范等内容。长期以来,正是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非正式制度从道德认知层面规范和制约传承群体的行为,使得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在现代社会中仍能抵御一部分现代文化的冲击。目前,非正式制度仍然起着维系组织发展、凝聚传承群体认同感的重要作用,甚至上升为一种文化自觉行为,成为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代际传承的重要内容之一,在促进其活态传承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意识形态是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非正式制度的重要内容,要引导意识形态与正式制度内在理念相契合。因此,应加强青海民族地区的教育事业发展,提升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群体的认知能力和价值判断能力,使其世界观和人生观符合当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习俗习惯正向有效变迁,对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中不符合、不适应时代发展的陈规陋习进行抑制和取缔,对独特且有益的文化要素则需要加强弘扬力度,并对其进行适当的开发利用,重视优秀乡风习俗的保留和发扬,强化传承群体的文化自信;规范报纸媒体、网络媒体等信息传播渠道,正确引导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群体的思想信念,对保护和传承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群体集中报道和重点宣传,不断提升公众对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认可度,在全社会形成鼓励和尊重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人的氛围,进而提升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群体的文化认同感,强化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自觉行为。
以正式制度建设确保文化资本价值的实现。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本只有经过社会集体层面的认证后,其文化价值才具有公认的合法性,也即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只有实现非正式制度到正式制度的转变,才能实现市场化转型,确保人才资源不断层,进而实现活态传承。当前,无论是从文化发展的角度出发所颁布的《关于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实施意见》《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等,亦或是从体育发展的角度出发所颁布的《青海省高原体育强省建设行动方案》《青海省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实施意见》等,都从政策制度的层面保证和促进了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再生产。基于此,青海在未来应当确保各项政策和措施的落地见效,将所制定的宏观政策进一步具体化,为相关部门的执行提供更为细化的目标和指标,同时协调各部门合作,以形成合力共同促进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本的转化;根据省级政府的工作指导方针,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区域性、地方性政策,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做好青海各级地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保护传承、开发利用工作;为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本的市场化、产业化提供相应的技术、人才、资金等支持。唯有如此,才能呼应“健康中国”行动和“体育强国”战略,以正式制度建设确保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本价值的实现,扫除其在产业化、市场化道路上的障碍。
五、结 语
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承载着各民族的价值取向、情感态度及精神信仰,在当代社会中仍然发挥着增强人民体质、凝集民族精神、加强文化交流等重要作用。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所体现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使其具备成为文化资本的潜质,在一定的条件下能够向经济资本转化,产生经济价值。为能最大限度开发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本的潜力,保持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在现代化浪潮和全球化浪潮中的生命力,促进其在现代社会和市场中的活态传承与发展,文章基于文化资本理论,对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源概况和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和梳理,并解读其作为文化资本的深厚内涵,即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以文化能力、文化产品和文化体制三种形式存在,并与行动者的习性和所处的场域紧密关联。在此基础上,提出基于文化能力、文化产品和文化体制的活态传承路径。
从文化资本的角度出发探讨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在当代社会中的活态传承,不仅可以促进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而且可以实现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然而将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本转化为经济资本的过程是极其复杂的,在开发和利用过程中,如果未充分认知和理解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基本内涵、不遵循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保护的基本原则,则会造成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变异、原真性缺失,从而削弱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本的作用,活态传承也无从谈起。因此,在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本向经济资本的转化过程中,应本着适度性原则、本真性原则、完整性原则和以人为本的原则,在总结和提炼文化精华的基础上将其从文化资本转化为经济资本,实现其经济价值,从而助推活态传承。文章虽探讨了青海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本的基本内涵,并从文化资本的角度提出其活态传承路径;但对于活态传承路径实施的保障机制、路径实施的有效性验证等尚未做进一步的分析,后续有待从这些方面开展更为深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