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有机结合的互动逻辑

2022-01-01范建刚

青海社会科学 2021年4期
关键词:政府发展

◇王 俊 范建刚

一、问题的提出

“十四五”是新时代乡村发展的“三期叠加”时期,即全面乡村振兴的开局起步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持续深化期、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的加速拓展期。针对“十四五”时期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这就要求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进一步在理论上认识清楚政府作用与市场作用在乡村全面振兴中的相互关系:新时代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以构筑农业农村现代化之路,要坚持党的领导的关键核心和政府主导的关键地位,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态势的形成,形成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的大格局、大趋势、大环境,发挥政府的宏观导向和市场牵引作用,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制度性方向和公益性发展;推动市场化改革,激活农民主体能动性,赋能乡村生产力发展,调整乡村生产关系,发挥市场逐利性的激励作用,植入“互联网+”、数字农业技术,推动农业农村生产方式总体变革,助力乡村地区高质量发展,合理配置资源和提升劳动生产效率,以有效市场推动乡村经济社会循环式发展。由此,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事业的制度性供给和发展道路创新。

从脱贫攻坚的伟大胜利到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关于乡村振兴重要论述是农业农村现代化、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城乡融合体系的科学指南,[1]从理论逻辑、政策体系、实践机制上构建了全面小康社会到高质量乡村发展、消除绝对贫困制度体系到相对贫困治理体系衔接的行动指南。社会主义的举国体制优势,使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更加有效结合,发挥政府行政主导力量的牵引作用,通过政策引导、资源供给、人才输入等举措嵌入乡村社会,推动在县域、村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聚合效应,发挥有效市场的激励机制,针对区域性绝对贫困问题,集中力量定点突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靶向攻克,创造了人类史上减贫事业的伟大奇迹和开辟了社会主义减贫事业的成功之路。相对贫困阶段,要继续夯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发挥好在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政府作用与市场作用。

乡村振兴,不是农民市民化、农村城镇化、农业工业化,乡村不再是城市的附属品,不能使乡村发展产生严重的城市路径依赖。要立足城乡融合发展的新理念,立足全面乡村振兴的新阶段,构建城乡一体化循环式发展的新格局。要走出乡村自身的内循环市场体系,融入城乡一体化大循环市场体系,构建城乡双循环发展体系,以内循环促进外循环,以外循环推动内循环,经济上必须先行。一方面,要发挥好政府作用,通过政策导向和宏观调控,依靠城市群的辐射和带动效应,推动乡村地区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逐渐消除城乡发展的市场壁垒和不对等的要素市场价格,构建安全高效、公平竞争、统一有序的城乡要素市场,改变乡村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利地位。另一方面,发挥好市场作用,通过市场机制和城乡要素市场的建立,依靠市场的逐利性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生产效益,让边缘化的乡村保持不衰败,逐步扭转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对等的格局,形成乡村内循环和城市大循环一体的发展新格局,破解城乡市场要素单向度流动的被动局面。

乡村的自然条件制约了农业本身的发展,乡村产业发展不可能自动调节实现均衡,工农业自身禀赋的差异决定了工业化加速实现,而乡村靠自身难以跨越发展,只有借助于国家的力量,采用有效的政策,为农业发展创造更有利的条件,才能实现工农业均衡发展,这也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工业国家都给予农业以财政补贴的重要原因。[2]在工业化过程中,生产力的带动是靠城市化和大工业化牵引的,长期以来,各国奉行的是城市偏好发展理论,城乡二元结构在全球都存在,我国乡村地区的发展就是整个现代化建设的短板。在乡村没有成长到具有与城市对等的实力之前,乡村振兴需要依赖行政主导来推动,而不是靠自身和市场机制来完成。而没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和政府作用的发挥,亦难免出现乡村的衰落和凋敝。以有为政府嵌入乡村社会,进行村域、县域内的公共资源供给,发挥有效市场的效率和效益最大化作用,推动工农、城乡要素平等自由流动,逐步放开户籍管制,有条件地允许乡村土地和宅基地入市,使农民的财产性收益跟随城乡市场一起增值,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基础设施建设均衡发展,才有更多的市民选择到乡村居住、投资兴业。城乡要素对等交流、配置,将会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态势新格局的形成,为从理论上探索有为政府+有效市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提供实践的土壤。

二、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激活乡村振兴的理论逻辑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主要是围绕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总体以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展开,牢牢站位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这一核心使命和任务,实现生产方式的整体跃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是在生产方式总体变革的视野下,对变革生产关系以促进生产力发展,同时辅以生产技术变革和产业升级,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观察思考。从我国改革开放到新时代、从富起来到强起来,乡村地区的发展始终围绕着生产关系的变革以推动乡村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乡村生产组织体制变革激发了农民的主体力量,农业生产方式变革植入了现代科技的新动能,新的生产要素融入乡村生产发展的过程,推动乡村社会生产资本的积累、市场体系的建立、社会再生产水平的整体跃升,带来了物质生产利益的逐步扩大,投射到乡村社会建设,以物质文明牵引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五位一体”的紧密相连、融合互动,实现了脱贫攻坚的伟大胜利和开启了乡村全面振兴的新格局。有为政府的政策主导和有效市场的利益驱动,形成了乡村地区振兴发展的比较优势。

(一)在生产关系调整和生产方式变革框架下推动乡村生产力发展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就需要在当前乡村生产关系总体框架下,对不适应新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情况进行调整、优化,引入新的生产力要素,推动乡村生产力跃升,提高农民群众的物质财富存量和增量。发展乡村生产力,是建立在乡村生产关系调整、生产方式技术性变革的框架下,推动乡村地区与现代统一开放的城乡市场利益共建共享。“只有在生产受到社会实际的预订的控制的地方,社会才会在用来生产某种物品的社会劳动时间的数量和要由这种物品来满足的社会需要的规模之间,建立起联系。”[3]一方面,激活和培育乡村要素市场,通过乡村市场体系的建立与城市市场体系的有效衔接,通过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作用结合,发挥市场机制的各种调节作用,使整个乡村地区经济运行从城乡碎片化状态进入市场开放有序化状态,优化资源配置,协调各方利益关系,保持和加强政府调节和行政干预以规制经济运行方向。另一方面,发展乡村生产力的同时,要兼顾生产力的社会主义属性,兼顾乡村社会的公平正义、市场秩序、乡风文明、生态治理,保障发展现代化乡村的目标是沿着共同富裕道路和农民现代性转型来展开。

(二)以农民的劳动为基础的社会生产方式的积极扬弃

“必须变革劳动过程的技术条件和社会条件,从而变革生产方式本身”[4]。一方面,乡村振兴战略与之相对应的配套措施、政策体系,推动政策优惠投射和市场机制引导乡村地区的资本投入,逆城市化的工商资本助力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主体,推动农业规模化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的构建,有利于走出小农生产方式的生产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困境。但规避“精英俘获”“资本控制”的窠臼,避免出现“资本”这种“物”对“个人”的一种统治,就绝不能改变土地集体所有的公有性质和削弱党在农村基层的领导力、组织力,就必须要保证对乡村基层党组织与村集体经济的控制力。另一方面,小农生产方式不可能成为占优势地位的主导的社会生产方式,乡村如何适度规模经营是我国乡村地区区域性差异必须要考虑的问题。现代种植技术和农村电商的下沉,为改造和引领小农生产方式走向现代化城乡市场提供技术性支撑,亦离不开政策性保障和市场化机制。“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随着生产方式即谋生的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会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5]农民从身份向职业的转变,是适应现代生产方式变革的客观需要,乡村地区生产方式总体上伴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技术进步实现了跃升,从小农生产方式逐步向机械化、智能能、规模化生产方式转变。鉴于中国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地理环境差异,以家庭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体系逐步衰退,适度规模化生产、一体化经营、智能化销售的生产方式是新生产力的未来趋势,必将对以农民劳动为基础的传统社会生产方式加以积极扬弃。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是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相结合的理论基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是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相结合的理论基础,是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的市场经济方法的展现。[6]在推动乡村地区发展的进程中,仍然要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完善政府主导的公平机制和市场引导的竞争机制,推动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更好地结合,激发市场活力、制度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充分涌现和释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机制到体制再到制度的演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理论与实践的双重跃升。[7]从机制上看,是国家重点领域的宏观指导与市场自由调节机制的结合;从体制上看,是宏观公共产品供给与微观资源配置的结合;从制度属性上看,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生产组织形式的结合。自实施脱贫攻坚伟大工程以来,既发挥有效市场作用,也发挥有为政府作用,二者相互补充,互相协同,不断深化运行机制。在乡村振兴进程中,有效市场的作用体现为市场机制通过价格、竞争作用激发微观经济主体的技术进步、产业升级,政府作用则彰显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托底、公共环境治理等领域的基础性宏观经济环境的营建上。发挥政府作用和市场作用,需要政府的制度体系与市场的开放体系协同推进,政府对市场的规制性的制度体系,为构建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体系提供制度性保障,市场主体的竞争和创新行为,推动不确定领域的风险试错和突破性发展,为产业进步和技术创造提供微观支撑,反向推动有为政府的制度体系技术性进步。

(四)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是推动乡村共同富裕目标实现的逻辑支撑

改革开放以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究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科学把握了经济发展效益与政治安全稳定之间的辩证关系。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下,推动经济改革的市场化方向,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充分保障广大劳动人民的发展权、生存权、富裕权,从而使我国市场经济建设避免了资本主义两极分化的周期性危机和螺旋式波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一直面临着收入分配和财产结构的巨大矛盾,贫富差距和两极分化是当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最基本的特征。生产资料私有制为本质规定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不可避免地内生出贫富分化和社会利益结构失衡,政府难以对私有财产和社会收入分配结构进行有效的限制和调节,而资本主义私有制天然地圈禁了政府调节的力度和范围。中国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极力推进经济增长的时候,要避免资本主义制度最有害的和破坏性的特征出现。解决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不公、利益结构不协调的问题,要能够揭示出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以私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在资本逻辑内含的不可持续发展中,不可避免地产生了经济上的贫困积累、公共资源与生态环境上的“贫困积累”和人在生命的社会发展空间上的“贫困积累”,进而引发了“周而复始”的过剩经济危机、生态危机及人的发展危机。[8]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是政府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制度前提下的市场经济,则将自然资源、劳动力及资本等生产要素置于政府宏观调控和人民群众集体开发监督之下,从而有效避免经济危机、生态危机及人的发展危机等三种危机的不可干预性。坚持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属性体现,坚持公有制下的市场经济,是推动市场经济为社会主义发展服务的有效手段和方法,可以有效规避市场经济贫困积累的窠臼,推动社会物质财富的增长。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性偏好,经济增长只有在转化为国民福祉和幸福感、获得感的提升后才具备实质上的意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通过市场杠杆,推动社会需求的增加,同时创造为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而不断提高的生产力水平。一方面,更好地发挥政府的有为作用,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以人民发展为中心,从体制、机制、管理等方面在全社会形成重视效率、维护公平的健康市场环境,才能为有效市场的形成提供健康场域。另一方面,更好地发挥有效市场的作用:就是要全面深化市场改革,推动资源组合效率提升,实现经济长期的增长,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物质基础需求;就需要依靠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保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宏观社会环境,在此基础上实现居民福祉提升,因为如果离开政府的政治权力保障,推动共同富裕目标实现的市场发展模式将失去逻辑支撑。

(五)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相结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实践的结晶

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成功模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实践经验的总结,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在改革开放伟大时代的创造性运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规律的鲜活提炼,揭示了社会主义发展中大国物质财富增长的规律。一方面,从生产关系的范畴看,需要对生产力构成要素的动员、组织、分配和协调,释放出全社会的组合效应。另一方面,从生产力的范畴看,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方式总体水平,扭住生产力水平相对较低的实际,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现阶段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命题,不能脱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定历史方位和实际生产水平,而是要逐步完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成果,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通过对生产力构成要素的现代赋能,倒逼生产关系变革以适应生产力解放和发展的需要。运用到乡村振兴领域,就是走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经济发展道路的光辉典范,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关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原创性贡献。

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相结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比较优势,即表明了政府要处理公共产品的供给和公共服务体系的构建,也表明了市场化的竞争机制、风险机制、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等的激励作用,离不开政府的有效组织、动员、规制,而政府的职能实现也要通过宏观调控去影响市场。如何在新发展格局下,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边界问题,以及二者的未来趋势如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关注的热点问题。林毅夫的新结构经济学指出,要建立因势利导的政府。迈克尔·波特认为政府的首要任务是要尽力去创造一个支撑生产率提升的良好环境。政府宏观调控的公益性与市场微观主体的逐利性的结合,一直都在基于市场外部性的变动而处于动态的调整之中。“看的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实践中实现了成功结合并发挥了关键作用。

(六)加强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协同是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驱动力

以政府的“有形的手”与市场的“无形的手”相互结合来推动经济发展已在全球范围内形成共识,被东西方国家广泛采用和实施。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既要有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国家干预,也要有市场的资源配置和良性竞争。只是东西方国家的经济制度不同,发展最终的受益群体和社会建成目标不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本的发展思想,而不是西方国家以资本为本,从而保障走农业农村现代化道路和共同富裕的道路不偏离社会主义制度。因此,我国的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应当考虑的问题是政府如何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以避免市场失灵问题和社会特殊困难群体缺少外部性公共产品供给服务,政府和市场的有效边界如何随着经济发展的进程进行有效界定,满足不同区域市场主体要素禀赋的需求和困难群体的社会兜底保障。

从改革开放以来乡村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历程来看,乡村生产制度的调整,实质上是生产关系的变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土地流转等的制度变迁是一个连续改革谱系,始终围绕着调整乡村社会生产关系以适应乡村生产力解放发展的需要,其核心就是根据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动态调整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从理论上看,政府的政治主导力量和市场的利益驱动机制都是解决一定时期资源配置问题的特殊制度安排。在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始终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进程,资源配置的实现都是由政府与市场共同主导促成的,单方面依靠任何一方都无法完成这一任务,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关系是互相促进、相辅相成的统一体。

三、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辩证关系

从脱贫攻坚的伟大胜利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新起点、新方位、新阶段,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走向共同富裕的新征程,是中国社会的历史巨变、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奇迹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阶段性跨越,也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为中华民族作出的历史性贡献。实践证明,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结合,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现代化的国情农情,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发展意愿,符合乡村生产力解放和发展的实际需要,能够为广大人民群众带来福祉。

(一)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结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

当前,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国内大循环为主的新发展格局,离不开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政治经济优势。培育有效市场,克服微观领域政府失灵现象;建设有为政府,克服市场公共资源供给领域失灵现象。各地区依据要素禀赋结构所形成的比较优势来选择技术创新、产业升级,推动区域性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是离不开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有机协同的,需要“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的两种选择同时发挥作用。经济发展是由技术、产业、基础设施、制度结构等协同推进的动态发展过程,微观领域的技术革新、产业资源配置可以由市场主导完成,宏观领域的公共资源建设必须发挥政府行政主导力量,既保障市场主体的良好的环境制度,也保证人民群众公益性事业的托底性功能。有为政府不能取代有效市场,有效市场也不能取代有为政府,二者相互补充、互为支持,共同推动经济社会的有效运转。而西方国家从古典政治经济学开始,倡导的有限政府和自由市场的关系一直处于摇摆之中,“大市场”和“小政府”的关系定位始终未能在理论上予以确立。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阶段的“大市场”和“小政府”定位,到二战后的国家干预和有限市场的定位,再到新自由主义经济倡导下的自由化市场取向,始终围绕着市场化自由度的问题和政府干预大小的问题展开争论,从政策取向上,完全取决于西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本集团的利益需求,其仍然受制于“以资为本”的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经济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在政府干预与市场自由问题上,始终坚持公有制和政府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坚持政府与市场两种手段都是为了人民的发展,坚持共同富裕道路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目标。在这一前提的基础上就能够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市场化改革的灵活性,既克服了政府失灵的计划经济模式,又克服了市场失灵的公共服务模式,走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发展道路。

(二)政府作用与市场作用互为支撑、相互补充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进程中,既要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要发挥政府在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统筹规划、政策引导、制度保障作用。政府在资源使用与管理中应该明确自己的功能定位,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和错位,不断完善资源使用与管理机制与体制,不做本该由市场解决的事情。有效市场、有为政府“两只手”,两手都要硬。有为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构建有效市场,要建设一个有利于市场机制发挥决定性作用的机制体制和市场环境。建设好市场环境制度,是有为政府的首要任务,也是衡量是不是有为政府的一个很重要标志。要完善资源配置的体制机制,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比如抓好产权保护制度建设、公平竞争制度建设、社会信用建设等等。有为政府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实现生产关系的调整,释放人民群众作为经济社会生活发展进步主体的活力;有为政府对市场的动员组织和规制制约规避了市场失灵,就是通过对经济社会整体的评估考量后做出宏观调控的决策,推动市场外部的动员激活和市场内部的规制相结合从而以调整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生产关系。

作为有效市场的构建,需要规避和降低行政权力扩张惯性,消除政府错位干预和资源配置方式的扭曲。一方面,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发挥区域性特色,推动乡村经济按照比较优势发展,推动产业发展的竞争力、品牌力持续增强;另一方面,建设好市场环境制度,更好地发挥有为政府的作用,克服市场失灵的负面影响,保护宏观经济环境平稳运行。通过推动产权制度建设、公平竞争制度建设、社会诚信制度建设、资源配置体制机制建设、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等保护产权、鼓励创新,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性和创造性,构建保障市场健康运行的机制体制和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制度,推动整个社会创新活力的倍增效应,把技术、产业、制度等结构变迁、转型升级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运行轨道。经济发展的本质是技术的不断创新和产业的不断升级,。[9]有效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促使以企业为主体的微观经济领域的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最大化,激励社会各阶层力量推动创新的产生、扩散、应用及效应放大,从整体上催生良性循环的经济生态圈。市场的资源配置、竞争激励、价格导向、科技创新推动了动力变革、效率变革、质量变革,发挥着正向激励作用,壮大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和整体上提升社会成员的生活水平,推动生产力的跃升。

四、“十四五”时期中国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践困境

实现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全面振兴的衔接。既要保证脱贫攻坚期投入的扶贫资产持续有效发展,又要防止由于政策性依赖的边缘人口返贫转贫。

(一)脱贫摘帽地区内生发展优势尚未彰显

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结合,形成了乡村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竞争优势,核心是激发和培育乡村社会的内生动力。乡村社会的发展是纵向供给介入和横向区域联合的结果。从纵向上看,国家第一书记扶贫制度和扶贫工作队制度等政策性扶贫体系为基层社会嵌入了外来资源、信息、人力等行政性帮扶力量,配合和引导好地方政府和市场主体培育产业比较优势,并根据市场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涵盖基础设施建设、基层党组织巩固、致富带头人培育、乡村空间规划治理、优势产业链培育等方面,从源头补短板到产业链培育进行系统布局,全面提升和有效组织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软、硬环境,打造全新的乡村振兴生态圈。从横向看,加强了对区域特别是以县域为核心的产业塑造,为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提供指导和帮助,助推贫困地区融入国内外城乡大市场。但贫困地区的内生力量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和特困连片地区,缺乏必要的地缘比较优势,与市场衔接渠道不畅通,仍然依赖于国家政策和外部资源力量的输入,受制于产业后劲不足和就业持续保障缺位,全国在“十四五”时期仍然有近五百万群众的生产生活处于返贫边缘地带。土地流转市场培育规制不健全,能源资源与人口单向度流向城市未能根本好转,乡村生态环境治理与土地利用规划不契合,产业布局集聚和集群规模不够等问题,导致部分脱贫摘帽地区的要素禀赋和比较优势难以为继。

(二)乡村要素市场化改革滞后,行政性力量过大

乡村要素市场化改革滞后于城市,与产品市场发育成熟度相比,城乡要素市场化配置仍然不健全,与我国构建现代一体化城乡市场体系目标差距较大。强调培育乡村有效市场建设,就是要按照市场规律办理乡村经济事务,并非不要政府的规制和组织动员,而是要减少政府主导的政策在微观经济领域的权力侵蚀和延展,发挥政府的宏观导向和政策激励,避免因行政干预微观经济活动领域而造成政府政策失灵。强调建设有为政府,是让政府从非公共资源领域逐渐退出,不再直接行政主导非公共领域资源的配置问题。其原因,一是为了推动贫困地区的村镇集体经济发展,催生了一大批村集体企业,对这些企业采取保护措施,投入大量资金,缺乏后劲,一旦国家政策撤离,就会带来大规模的产业同质竞争的衰落。二是将有限的扶贫资金集中投入到典型区域,典型造富,导致与其他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养老、村集体经济发展等存在着较大的差距。由此,在全面转向乡村振兴的过渡期,也必然需要付出一定代价,才能理顺脱贫摘帽地区的经济比较优势,使其聚合人力、物力、财力立足资源禀赋,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

(三)农村新型村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新要求

新型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国家注入大量资金保障村集体经济的资产投入和可持续发展,这种行政主导的干预力量是否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尚需要不断探索和实践。但刺激性政策带来的市场系统性风险,伴随着最活跃的科技创新活动,不断拓展市场边界,使政府宏观调控难度加大,对政府作用的发挥提出了新的挑战。我们总的方向是发展集体经济。只要生产发展了,农村的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了,低水平的集体化就会发展到高水平的集体化,集体经济不巩固的也会巩固起来。关键是发展生产力,要在这方面为集体化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10]乡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村域内的体现,也是乡村振兴的经济制度保障和经济基础条件。村集体经济新型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的建立,一是需要借助新技术、新经济的发展趋势,建设现代新型农业组织体系,二是需要服务于村域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福利供给、村域内社会保障托底等。因此,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既需要国家政策的引领和资金扶持,也要发挥乡村社会的市场主体力量,实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在村域内的有机结合,既要基于优势资源,建立品牌比较优势,推动村域经济振兴,也要落实党的乡村集体经济功能,保障乡村社会公共事业和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

五、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在推动全面乡村振兴中的实践路径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全面乡村振兴的领导

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要整合全社会的力量,发挥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一个关键因素就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乡村振兴的领导,通过政策引导不断调动农民生产主体和市场投资主体的整体力量。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效率和效益最大作用,以有为政府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构建统一开放、公平竞争、充满活力、城乡对等的有效市场,既推动市场宏观经济运行环境的平稳性,保持乡村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和可循环性,又激发市场微观主体的主动性、积极性,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化和生产效率的提升。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保障市场主体主动进入,既要进来,还要进好。乡村社会是个大蓝海,存在生产生活的大市场。无论是全面乡村振兴的政策实施,还是乡村市场的开发,都离不开乡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动员、经济资源整合功能,需要加强党的领导,推动组织力建设和经济引领力建设。

(二)创新相对贫困治理的制度体系

制度体系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体现。创新以人为本、权力和利益合理制衡的制度体系建设,必须构建 “有为政府+有效市场”的扶贫开发制度体系。有为政府必须是能力政府、法治政府和问责政府。应避免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的精英俘获,让扶贫资源与贫困群众需求实现精准对接。制度体系建设必须尊重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正视其利益诉求,发挥财政扶贫、金融扶贫的政策引导效应。有效市场必须是政府主导下的激励和保护产权的制度安排,市场化扶贫的目的在于吸引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关键在于设计利益导向的动力机制,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资产收益、电商、旅游等多种扶贫模式,让参与主体都能获利,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因此,必须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发挥政府和市场两个方面积极性,构建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驱动”的相对贫困治理制度体系。[11]

(三)坚持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协同发力

通过有为政府的嵌入,一方面提高资源投入增量,夯实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政府行政主导力量构建乡村社会发展的生产资源投入体系、交通物流运输体系、电商销售体系、金融信贷体系、通信设施体系等产业融合的基础;另一方面推动城乡市场有序有效衔接,跳出乡村社会来建设乡村社会,构建全社会发展进步的城乡市场体系,推动城乡资源的双向流动和平等地位,使各类要素资源合理配置,构建所有市场主体和各类要素有效发挥作用的大市场体系,从而达到市场既保持活力又保持有效组织。

以超常规的行政力量主导公共政策和公共产品供给,在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资源供给方面提供兜底性保障,介入乡村社会经济发展,消除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共同富裕的不良底蕴。从绝对贫困阶段的生产力解放到相对贫困阶段的生产关系变革,发挥有为政府的政策导向、制度保障、公共产品供给等服务职能。以生态补偿、特色产业、教育扶持、社会保障、异地安置等方式,整合社会资源进入乡村社会,发挥有效市场的配置功能,聚合各类生产要素,共振、拉动、融合,产生倍增的经济效应,推动脱贫摘帽地区资源的内外循环,加快形成城乡市场一体化资源要素双向流动的新发展格局。

(四)构筑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利益共同体

面对乡村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进步的持续变化,政府宏观调控的行为边界和市场资源配置的导向机制调整,要求政府除了社会公共产品供给、市场规则制定、扶持政策导向外,还需要考虑民生发展和财富合理分配的问题。现代化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中,政府扮演着乡村社会建设者的角色,市场发挥着导向性作用,前者要依托区域比较优势,构筑城乡大市场体系下的产业分工,后者的逐利机制引导要素自由流动。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到全面开启乡村振兴的衔接,就是要凭借脱贫攻坚时期强大的“政策势能”和先进的制度体系优势,利用筑起的乡村经济发展基础,继续以优惠政策为导向,培育乡村市场,吸引各类要素资源转入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乡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融入现代化进程。加强政策性扶贫和社会保障兜底的“双轮滚动”,为脱贫摘帽地区的发展提供重要的体制和政策保障,形成扶持政策引导主体群众、社会救助制度托起特殊困难群体的多层次公共资源供给体系和公共产品输入服务体系。

(五)推进全面乡村振兴的保障机制

1.加速要素自由流动,提升乡村地区全要素生产率,构筑区域产业比较优势。依托新时代革命性的技术和制度突破,推动新技术和工商资本投入乡村产业集聚,把经济增长的驱动基础从依靠生产要素投入和劳动力投入,转为农业与非农业资源重新配置,依靠新技术应用与生产率增效的全要素生产率提高,形成现代农业经济活力和比较优势。乡村经济发展的产业基础源自本地区的资源要素禀赋,资源要素禀赋是特定地区产业发展初期的起点,需要以县域为中心,加强横向联合,推动要素的自由流动,构筑产业发展要素体系,推动一定区域空间内的资源合理配置,加速形成产业经济带或者产业集群,形成集聚效应,推动生产效率提升和产业辐射带动作用。

2.政策引导青年人才回乡发展,增加乡村地区人力资本的积累和回流。乡村空心化、老龄化的趋势尚未扭转,农村人才流失严重。在诸多生产要素中,人力资本要素发挥着关键作用。引导知识、资本、技术、劳动力等要素的聚合和流转,是推动经济发展和产业进步的核心支撑。国家可以开展公益性乡村振兴助学计划,为乡村发展培养公费师范生、医疗生、农林生、农村电子商务生等,推动掌握创新知识和新技术的专业性青年人才回流乡村,带动乡村社会要素流动格局,催动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全面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背景下,充分叠加脱贫攻坚的政策扶持体系和乡村振兴的政策促进体系,有效整合人力资本要素。当前劳动力市场对乡村教育的相对回报率不高,大部分人才在接受好的教育之后汇入城市,不利于巩固和提高人力资本回报所产生的激励作用,不利于打造乡村地区发展的人力资源这一外部性领域的支撑基础。因此,一方面把义务教育延伸至学前教育,改善职业教育结构,保持高等教育规模的均衡增长,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增加乡村地区劳动年龄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另一方面,通过政策导向推动乡村地区人力资源回流。通过农业类院校、职业类院校支持乡村振兴专项培养计划,实现农业技术教育专业化发展,为乡村地区定向培养各类特色人才,同时制定政策鼓励支持引导已毕业大学生返乡创新创业。加强对乡村地区青年人才的农业技术教育职业化培训,改善乡村地区劳动者的人力资本存量和人力资本质量。

3.持续推进制度体系创新。乡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是资金、技术、人才等多种要素叠加化合作用的结果。要充分调动各种要素所有者的积极性,必须依靠政府强大的社会组织和动员力量。实现各种社会力量及其资源的集成和互动,就要通过制度创新把脱贫攻坚的制度体系转化为全面乡村振兴的制度体系,为各类要素所有者提供一种持续的动力机制。通过有为政府的“超常规”的社会组织动员,以乡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支点,夯实乡村集体经济底蕴,为乡村的自我发展培育内生力量,把外力介入转为本土成长,使乡村振兴的动员体系逐渐由国家行政介入过渡到乡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和动员机制。

4.乡村利益共同体的合作联合。乡村集体经济,通过现代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实现了公司化、股份化运营,使资本联合与劳动联合相结合。推动形成利益共同体,为农业农村适度规模化经营和机械化生产提供经济组织依托。推动农村电商网点延伸,借助“互联网+电商”平台,最终推动小农户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提高农户市场要素资源的供给地位,直接推动农产品产销对接,在价格体系上消除城乡鸿沟。

猜你喜欢

政府发展
迈上十四五发展“新跑道”,打好可持续发展的“未来牌”
知法犯法的政府副秘书长
从HDMI2.1与HDCP2.3出发,思考8K能否成为超高清发展的第二阶段
预算监督显作为 管好政府“钱袋子”
砥砺奋进 共享发展
省级政府金融权力榜
改性沥青的应用与发展
“会”与“展”引导再制造发展
“政府信息公开”观察
携手同行 共建共享:怎么看我国发展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