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归队”:双重身份社会关系重组下的社区多元参与治理
2022-01-01安徽工程大学人文学院于扬扬徐乐刘梦雨
安徽工程大学人文学院 于扬扬,徐乐,刘梦雨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社区治理向基层下移,社区为国家社区治理的基本单元和居民参与治理的主要场所,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重在提高社会治理的社区化和专业化水平[1]。社区是构成社会的基本单元,处于国家治理体系的末梢前沿,社区的治理能力的提升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直接体现。构建现代社会治理格局目标,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通过加强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改变单一主体治理的社会结构,形成多元参与的治理体系。
共产党领导下“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巨大优势,社会各界力量的参与有效弥补了社区资源力量不足的问题。但我们发现在参与治理的主体中,退役军人的参与并不是以个人身份参与,通常是以“退役军人”这一具有组织化形式的身份参与之中。因此,在日常的社区治理中,如何充分调动退役军人群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之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以此提高社区治理能力,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二、再组织化和多元参与治理
“再组织化”概念最早在社会学领域被人们使用。一些学者在研究社会治理问题时,提出对农民的再组织化、城市特殊群体成员的再组织化等对策[2]。是相对于原来整个社会高度组织化状态后出现的非组织化状态而言的一种组织化状态[3]。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了以集体所有制为代表的高度组织化的社会结构,实现了对分散社会的重新整合。在高度整合的情况下,所有人都处于一个具体组织之中,每个人都是“单位人”,单独脱离了组织之后,任何人都无法进行相应的生产、生活,因此当时的社会形成了以单位制度为主的社会治理模式[4]。改革开放以后,我国逐渐由计划经济变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度整合的管理模式已经无法适应多元化的社会结构,因此通过“去组织化”改变了以往固化的组织束缚,人们可以更加自主选择符合自身意愿和利益的工作。随着社会分工的逐渐细化,人口流动的加剧,我国社会从高度组织化形态逐渐过渡到低度组织化的状态,城市中的外来人口甚至多于本地人口,整个社会处于“个人化”“碎片化”的状态,导致社区中人际关系逐渐淡漠化,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较弱,对社区公共事务的参与意识比较淡薄,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动性难以有效调动。因此提出通过新的组织化形式,将“原子化”的个体和个性化的新兴阶层组织起来,重新整合社会高度分散的资源并纳入治理体系当中,从而改善多元参与治理体系,优化治理体系结构,提高多元参与治理的能力,真正实现多元主体的参与,推进社区治理的现代化[5]。
三、退役军人再组织化对社区治理的意义
我国的军队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退役军人在军队里接受过锻炼,有着特殊的技能和较强的责任感,以及对组织的认同感和荣誉感。据有关部门统计,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到2016年止,共有5700万军队人员退出现役,并以每年几十万的速度递增。大量的退役军人是人力资源的红利,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2015年,在中央军委改革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国家层面加强对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和相关政策制度。”通过建立退役军人管理机构,深化组织建设,使退役军人保障工作不断健全,提高了退役军人获得感、归属感和幸福感,也同时激励退役军人发挥人民军队的优良作风和光荣传统,参与到国家建设之中。
(一)提升资源整合,打破空间壁垒
李威利在《空间单位化:城市基层治理中的政党动员与空间治理》[6]一文中,通过对“单位制—街居制—社区制”制度变化带来的单位制解体后社会成员流动的特点,提出社会治理向空间化转型,社区治理实际上是地域上的空间治理,可以通过社会关系改变物理空间。基于此点,在社区治理以空间治理为主的情况下,但是人员流动却趋于“碎片化”的形态,人们的工作和居住地点可能不在一个空间,加之城市存在大量流动人员,地域上存在的空间壁垒限制了社区对空间内部成员的治理难度,且也无法对其形成有效的组织动员。而退役军人数量多,分布广泛,通过再组织化对这一群体重新组织起来,突出退役军人身份,使其加入单位所在地和居住地的社区治理中,可以打破空间区域的壁垒,将社会资源整合起来,参与社区有效治理。
(二)双重身份引领,多元参与互动
多中心治理理论的视角下,要改变传统的政府一元主体的治理模式,通过政府、企业、市场等多元主体来同时提供公共产品,既满足所提供的公共产品的多样性,又减少政府权力下的寻租现象,从而达到在提高治理效率的同时又保证了一定程度上的公平。退役军人从军队退伍之后,在社会中从事多种行业,包括政府,企业以及个体户等,他们同时存在退役军人和本职岗位的双重身份,退役军人通过再组织化途径作为积极因素在社区治理体系下良性参与到社区治理主体的活动中,从而依靠自身道德素养促进社区自治组织的沟通工作的有效进行;通过社会服务意识提高物业服务组织的效率;凭借过往的丰富行政经验指出社区行政组织运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通过较为畅通的参与渠道提高社区社会组织的动员能力。综上所述,退役军人再组织化促进了社区治理的多元参与和互动,促进了基层社区整合社会的分散力量,有利于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四、思考和建议
通过退役军人的再组织化,在社区治理中将退役军人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并相互促进,从而提高社区的治理能力,有利于实现多元共治的社会局面,也是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一个侧面展示。为了进一步优化退役军人的再组织化,使其更好地参与社区治理,结合实际情况,尝试提出以下建议。
(一)重视退役军人资源红利
长期以来,退役军人工作的重点都是退役安置、优待抚恤等工作,对于调动退役军人主体活力,参与社区建设虽然也有一定认识,但大多没有重视起来,依然处在能参与就参与,不参与也不主动去调动的状态。近些年来,国家对退役军人政策也越来越好,大大提高了退役军人参与社区活动的内生动力,且退伍军人数量的增多,文化素质的提高,也对其参与工作大有帮助。社区在进行退役军人优抚工作的同时,就要转变工作思路,重视退役军人参与社区治理的意义,加强引导退役军人参与社区事务的意识。通过角色转换,让“被帮助者”变成“帮助者”,从而既有利于退役军人工作的开展,也有利社区事务的管理。
(二)党建引领退役军人再组织
党的十九大报告旗帜鲜明地指出,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必须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以党建为引领,在社区内建立退役军人党支部,把退役军人党员组织起来,使退役军人融入组织,增强组织归属感,带动整体退役军人的参与性。并建立“老兵之家”“退役军人活动室”等平台,通过党的组织领导,加强组织联系,开展红色教育、军营话题等系列活动,使广大退役军人重新激发军人情怀,发扬听党话跟党走的军人作风。
(三)加强信息互动,优化参与渠道
信息了解的不及时,参与渠道的不畅通等问题也同样制约着退役军人的参与能力。可以结合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和各个活动平台,增设社区事务信息专栏,也要利用互联网平台的优势,建立社区退役军人微信群等网上通讯工具,加强组织联络机制,及时进行信息的互动交流。同时要优化参与的渠道,在参加相关事务的时候,可以与退役军人专干或者相关负责人直接取得联系,能够更快更好地将人员组织起来参与其中。
(四)树立退役军人典型,宣传退役军人正能量
做好退役军人的宣传工作,树立良好典型形象,有利于激励其个人积极性,也能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参与社区基层治理。可以通过组织优秀退役军人在社区内开展讲好“老兵故事”等活动,鼓励广大退役军人向优秀典型看齐,并制作退役军人好人好事宣传片和宣传栏,大力弘扬退役军人正能量,打造社区退役军人新面貌,培育退役军人治理好风气。
相关链接
退役军人,指退出现役的军人(转业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等)。2016年12月报道,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共有5700万军队人员退出现役,并以每年几十万的速度递增。
2018年4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正式挂牌成立,退役军人工作迈入新的发展阶段。2018年8月,退役军人事务部等军地12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2019年10月9日起施行《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2020年1月,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并建立优待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