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新常态下对西藏水资源的保护研究
2022-01-01西藏大学李洁
西藏大学 李洁
大量的冰川、河流、湖泊和大面积的冻土集中分布在西藏境内。这些是西藏水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数据表明:西藏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达到了4496.9亿立方米,是我国淡水资源最充裕的省份之一,多项检测证明西藏的水资源大部分处于自然状态,未曾受到污染。但在目前气候多变的条件下,西藏的水资源面临着不同程度的污染和破坏。因此,我们应强化对其在各方面的保护研究。
一、西藏水资源现状与特点
(一)总体水资源丰富,局部缺水严重
由于特殊复杂的地形地势导致西藏气候的变化多样,西藏的气候具有以下特点:东南温暖湿润、西北寒冷干燥。据数据显示:西藏境内大部分河流的汛期发生于5月—9月。雨季降水占全年的90%左右,东部8%的面积占全区水资源的55%,而西部39%的面积占全区水资源的6%。各地的降水量严重不均,从东南年降水量的5000毫米到西北年降水量的50毫米。这表明了西藏水资源总体丰富,但局部严重不平衡。
(二)湖泊与冰川共生
西藏境内大部分的湖泊入水途径来源于冰川。例如:天然降水和冰川融水是纳木错的主要入水来源。因此冰川融水是西藏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水质良好
据了解,目前,一些检测机构对西藏的一些水源地的水质进行了检测,“从检测的结果来看,水质很好,几乎检测不到任何的污染物,是纯天然无污染的,而且水的PH值呈弱碱性,喝了对人体有好处,具有一定的保健作用。而内地的水一般都呈中性,所以西藏的水可以开发利用。”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部主任李建民说。西藏的水资源大部分处于天然的状态,因此水质很好。
(四)开发能力欠缺
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是水资源利用程度的主要指标。这是从水资源的规划利用角度出发,指地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程度。国际上一般认为,对一条河流的开发利用不得超过其水资源量的1/2。但在西藏自治区内,大部分地区河流开发利用率只有1%。从而进一步导致了自然灾害的频发。这足以说明我们在开发方面的欠缺。因此,为了水资源更好地得到保护,我们应该提高对水资源的开发能力。
(五)结构形式单一
由于西藏的地理位置及气候原因决定了其是灌溉型农业,由于其是欠发达地区,所以农业是经济的一个重要支柱产业,水资源必然是农业发展的支撑。但存在一些问题:农业上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不高、并且还存在着水资源浪费的情况。
二、造成的影响
(一)给高原冰川带来的影响
在气候变化新常态下,全球气温不断升高,冰川融化的速度逐年递增,导致冰川的数量开始减少,雪线也呈现出逐年增高,足以说明西藏的冰川受到了严重的影响。西藏自治区气候中心气候监测与评估室主任马鹏飞说:“这是气象专家们对西藏38个气象站点的数据进行分析后得出的结论。近39年间西藏年平均气温呈显著上升趋势,气候公报显示:西藏平均气温每10年上升0.4摄氏度;年降水量呈增加趋势,平均每10年增加11.1毫米;日照时数呈减少趋势,平均每10年减少29.6小时。”一系列数据显示:近年来,西藏境内河流的水流量出现增长趋势,更严重的情况淹没河流两岸的村民居住地。长此以往,当冰川融化到一定程度,水流量就会减少,随之,水系也会消失,这会给生态系统带来多大的影响。冰川的融化,同样带来许多灾害,例如:干旱、冰雹、大风及泥石流、山体滑坡等。
(二)给冻土层带来的影响
在高海拔地区,由于气候严寒,所以地表会产生一层厚厚的冻土,这些冻土是因为水在土壤中结冰了。近年来,不仅雪山开始融化,冻土层也开始发生了变化。高原冻土层的减少直接影响到高原泥炭地的数量,而泥炭地的缩小,就会增加二氧化碳的释放量,二氧化碳的增加进一步加快了全球气候的变化。冻土融化,一定程度上对交通造成巨大的影响。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研究员杨元合研究组通过宏基因组测序、室内培养等方式,揭示了土壤微生物群落结构等其他方面的变化。研究发现,表层土壤微生物α多样性下降,β多样性、功能基因丰度及功能潜势均发生显著变化:降解活性碳组分的功能基因丰度下降;降解惰性碳组分的功能基因丰度增加,且微生物对惰性碳组分的降解能力增强。通过研究发现,推动土壤微生物群落功能和结构变化的主要因素是冻土融化引起的底物变化。
(三)给其他方面带来的影响
近年来,西藏各类灾害及其衍生出来的其他灾害受极端天气的影响,给当地群众的生活造成了重大影响。7月21日,我国河南强降水量突破了建站以来的历史值,据媒体报道,近期欧洲也遭遇洪灾袭击,部分国家进入了橙色预警状态。今年7月,罕见热浪持续席卷美国和加拿大,据专家解释,如果没有气候的变化,世界范围内不会遭遇此类灾害。同样生物多样性也随着减少。“气候变暖带来更多的极端天气,干旱和虫灾增多,带来和加重全球粮食危机。气候变暖带来海平面的上升、更多和更猛烈的海潮,损害我们日常生产和生活高度依赖的城市基础设施和我们自身的居住条件。”银保监会政策研究局一级巡视员叶燕斐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三、应对措施
(一)河(湖)长制的推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水资源的管理,西藏自治区进一步加强了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第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2020年西藏自治区总河长吴英杰、齐扎拉共同签发西藏自治区第1号总河长令《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的实施意见》,对河长湖长提出具体要求,指出:“各级河长湖长负责组织相应河湖水资源保护、水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第二,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经费。各部门需进一步加强与地方政府、财政部门的沟通交流,取得理解与支持,同时积极与对口省市对接协调,争取经费和技术上的支持。第三,准确把握工作标准,保证成果质量。需要做好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对接,科学规划,因地制宜,落到实处。第四,加强工作资料的保密管理。西藏地处祖国边疆,保密工作需要切实加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工作秘密暂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发挥湿地的生态价值,加强对湿地的保护
湿地具有多种生态功能,并且包含着许多自然资源。因此有了“地球之肾”的称号。一方面,湿地通过吸收大量的二氧化碳,并释放氧气,可以进一步调节大气的组成。另一方面,湿地可以控制洪水和土壤沙化,也可以补充地下水,还可以作为直接利用的水源,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减缓水流的速度,净化水源。因此,我们需要制定一些法律法规来加强对湿地的保护。
(三)转变水资源立法理念和立法模式
关于水资源的立法理念和立法模式对西藏有着重大影响,我国环境立法的指导思想已经成为可持续发展理念。由于部分理念与之冲突,所以水资源的保护并未落实到位。同时,还存在立法主体多元化的情况,一些法律法规条例相互矛盾,执法主体不明确,这些对于水资源的保护呈现出不利的影响。为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应该更新理念,将有助于水资源保护的理念贯彻到每一部水法中去,从而完善相关的体系。
(四)制定相关法律制度,完善水资源的开发利用
“今年的工作重点包括全力推进水利前期工作、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力度、做好民生水利和防汛抗旱工作、做好水生态文明建设和河(湖)长制工作、做好水利行业能力建设以及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拉萨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说。2021年,拉萨水利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以保护生态为前提,以改善民生为核心,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大力推进水利基本公共服务,为西藏的水利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做出努力。因此,为了西藏水资源得到切实的保护,相关部门需要制定相关法律,完善水资源的开发利用。
(五)构建明确的水权制度
水权就是水资源的使用主体对水资源在使用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中国目前的水权存在诸多问题:首先,我们可以在法律上得出水权具有排他性,但在生活中,水权具有非排他性。目前,中国水权的体系尚不完整,相关责任主体在现行法律中也不明确。其次,水资源的配置尚不完善,行业用水等不够明确。水权的使用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导致了水权的不完整性。第三,水权具有外部性,如果一味地开发上游,会导致下游水量的减少。如果我们不有效保护西藏的水资源,不从源头开始治理,那么中国的生态系统迟早会受到严重的影响。为了更好地保护生态系统的平衡,我们需要贯彻效率至上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为了更好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我认为应该从打牢水权基础做起,主要从以下几点来开展:一是完善水资源的配置,二是加强相关水利基础设施,三是加强水权理论的研究,四是要普及水权到各部门。
(六)构建西藏水资源生态补偿法律机制
生态补偿法律机制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目的的法律手段。良好的生态补偿机制是人民群众最大的福祉。生态补偿需要从以下几点来实施:第一,我们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第二,需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系统推进。第三,需要突出补偿重点,对青藏高原中突出地区加以重视。从法律是明确生态补偿责任和各生态主体的义务,为生态补偿机制的规范化运行提供法律依据。应尽快制定《可持续发展法》《青藏高原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生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做出全局性的部署,进一步加强青藏高原的生态保护,更快地达到“碳达峰 碳中和”的目标。
(七)填补空白、创新机制
在全球气候变暖的情况下,属于“第三极”的象征,受到了不同方面的不利影响,例如:生物多样性的减少,天气的变化多端、地质灾害的频繁等等。面对这种情况,我们要发散思维,将不利局面转化为有利局面。水量的增多,我们可以通过水利发电来增加电的供求。风的变化,可以通过一定的技术将其转变为风能来利用。地质灾害的发生多建立地质勘探检测点,利用地质灾害的活跃性,及时监测,及时分析数据,为将来的西部大开发做好基础地质工作,填补西部地区地质数据的空白。通过将不利影响转变有利能源,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出台一些相关法律,以提高企业及个人的积极性,保障相关人员的利益。
(八)发挥公众的力量
一方面,通过法律教育、法律普及以及其他法律途径来提高人们保护水资源的意识,我们需要提高防御能力、减灾能力和综合监测预警能力来应对极端天气。另外,在应对气候变化时,首先,需要提高全社会的应变能力,其次,利用多种方式普及气候变化方面的相关文化知识,最后,通过增强全社会的全球环境意识。另一方面,在相关水资源的节日里播放一些视频、音频,举办一些相关活动,让水资源的保护深入人心。
四、结语
水环境的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体系性任务,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难度大、时间长、要求高,气候变暖导致了高原冰川和冻土的消融和退缩,使得部分河流和湖泊迅速增长,也导致多数高原湖泊和河流干涸、草原植被退化。长此以往,气候变暖下水资源的变化或将会导致一系列不可逆的负面影响。因此,通过此次调查研究,或可为西藏自治区的水资源的保护提供些许建议与贡献,提升西藏自治区水资源的保护能力与水平,提高西藏地区气候的稳定性,促进西藏地区生态环境的和谐,减轻国家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的负担,为国家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