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研究
2022-01-01天津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周娜
天津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周娜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情况概述
(一)内涵
从我国社会发展和政治改革的角度来看,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关键性目标之一。在这一过程中,我们需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事实上,国家治理现代化既是对现有政治理论成果的继承和创新,又是理论发展的重要节点。对于中国共产党而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提出和落实,标志着中国共产党角色转变,让作为革命党的中国共产党,转型成执政党。从实践来看,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实现制度现代化、政治现代化[1]。
(二)实践逻辑
在实践过程中,国家治理现代化应该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人民当家做主原则、坚持依法治国路线为实践逻辑,开展目标与方向明确、路线正确的工作实践。在这一过程中,国家治理现代化还必须持续推进国家治理效能提升,强化国家制度建设,为真正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支持。
(三)基本要求
在实际工作中,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必须遵守其内在实践逻辑。在治国理政过程中,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地位,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核心,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现代化,适应国家发展的现实要求,达成政治改革目标。除此之外,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推进还需要满足以下要求:(1)在社会治理体系中找准政府定位;(2)基于法治化、制度化原则治国理政;(3)将依法办事思想铭刻于治理主体内心;(4)以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为导向全力推进工作机制完善。
二、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的开展基础
事实上,想要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就必须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这项工作是推进现代化进程的必然选择。作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重点关注社会治理问题。随着国家政治、经济发展状态调整,我国社会治理理论和经验不断累积,它们将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社会治理创新的基础。
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拥有丰富的理论基础。在实践工作当中,马克思主义理论以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都发挥出重要的理论指导作用。上述理论成果,不仅为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的提出提供了理论依据,更能够为相关实践工作提供理论指导,也将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完善;这样,社会治理制度创新的理论基础将逐步得到巩固。从现实角度来看,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同样可以发挥理论支撑价值,许多古代社会治理思想也可以在现代治理框架中扎根。比如,以民为本思想、依法治国思想、为政以德思想,都能为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提供灵感,这些思想的实践经验更具备较强的借鉴价值,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为社会治理体系的创新提供帮助。此外,西方社会治理理论也有助于社会治理体系的创新。虽然,我国的国情与西方国家有很大的不同,但是在社会治理问题方面却存在诸多相似情况,结合本国国情实现西方社会治理理论本土化十分可行。
三、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的主要特点
当前,我国社会治理体系创新的实践路径很多,工作模式创新的成果也比较丰富。因此,我们可以结合实践分析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的特点:
第一,治理主体。社会权力的中心是社会治理的主体,传统制度下这一主体是国家和政府;在社会治理体系创新的基础上,打破了社会主体单一的格局,主体多元化成为社会治理体系创新的显著特征,政府、人民、单位、组织都在社会治理主体中占有一席之地[2]。
第二,治理向度。传统的社会治理体系是等级社会管理的保障,有关部门基于行政命令使用国家公共权力管理社会,这种管理路径是单向的。但社会治理体系的创新使市场工作具有导向性,保障公共利益成为条件,多元主体经过平等协商实现治理成为现实。因此,社会治理制度创新促进了从治理到制度的转变,协同性是其主要特征。
第三,治理观念。对于社会治理体制创新而言,最为主要的工作目标就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因此强调现代化理念与日常工作的深度融合极为关键。日常工作中,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必须推动治理思想从传统转向现代,用先进、现代的思维模式指导实践,以“观念先行”原则助力治理进程推进。
第四,治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法治是先进社会的代表,在未来无论是意识观念还是政治架构都将突破人治束缚,逐渐走向法治。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角度来看,法治是基础和保障,治理方式向法治转型可以提高社会治理的秩序性、稳定性和可靠性。
四、满足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的社会治理体制创新路径
(一)增强社会自治能力
当前,我国基层社会缺乏自治能力,“找政府”成为基层社会解决问题的主要方式,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部门工作内容不断增多,治理效能难以提升。为此,社会治理制度创新环节需要以增强社会治理效能为目标,以增强社会自治能力为目标开展实践。从现实角度来看,相关工作人员需要促进治理主体丰富,推进基层权力结构重塑,让社会治理成为全民参与的事业。同时,还应该加强公民精神培养和社会组织培育,为基层社会自治的实现提供了思想和物质保障,使社会治理制度创新实践得以顺利推进。
(二)确立先进治理理念
社会治理制度创新需要从“头”开始,只有确立先进的思维和理念才能真正地实现实践创新。从现实角度来看,以法治代替人治是社会治理制度创新的主要方向,更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那么,在社会治理制度创新道路上,确立法治思维,培育良治服务理念。
1.法治思维
社会治理制度创新道路上,法治将成为现代政府的施政手段。基于法治,政府可以在合法范围内行使公权力,执行行为的规范性、秩序性、透明性都将会得到保障[3]。在未来,法治会取代人治成为社会治理的主要方式,但这并不意味着“人”的退场,事实上社会治理工作的最终承担者依然是人,所以必须让所有参与社会治理的人确立法治思维,从而让社会治理创新实践能切实有效地开展。
2.服务理念
社会治理制度创新必须强调服务功能创新和完善,因此在创新过程中也需要不断强调服务理念的确立和培育。在实践工作当中,社会大众扮演多重角色,他们既是主体也是客体,应该参与社会治理的各个方面,在这种情形下“以人为本”应该成为服务核心。“公民本位”应该成为社会治理的主要服务理念,解决现实问题,让公众满意,应该成为现代社会治理的理念。同时,“责任至上”“多元共治”“绩效导向”等服务理念也应该被确立和强调。
(三)强调多元主体共治
多元主体共治模式的完善,需要以治理服务供给模式转型为基础。首先,基于政府托底实现服务供给,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必须强调政府的不可替代性,即社会治理中政府部门需要仍然需要占据主导地位、发挥核心作用、担当治理基础。其次,基于社会协作实现服务供给,在实践中多元治理主体之间的协作系统必须得到完善,政府和社会组织都必须明确自身定位,前者应向后者下放、转移部分社会服务,而后者则需要默契地配合前者,此时打造公私合作的服务供给模式,让社会公共服务能力得到提升。最后,基于市场竞合实现服务供给,社会治理制度创新应该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公共服务供给,为实现降本增效做好充足准备。
(四)积极建设责任政府
从社会治理制度创新的角度来看,加强政府与民众的有效沟通至关重要。为达成这一目标,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重视沟通渠道建设,以建设公信力强、透明度高的责任型、服务型政府为核心,推进政府建设方向转变。在实际操作环节,政府需要及时、准确地回应民生和民意。比如,打造电子政务工作模式,建立信息化政府回应平台,为丰富回应渠道、提高回应效率、简化回应流程做好充足准备;强调过程管理,关注政府回应追踪,让政府与民众可以有来有往地对话;推动协同型政府建设,强调多元主体互动,加强回应有效性。
(五)完善社会治理机制
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社会治理制度创新还应该化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让社会治理机制向积极方向转变。为适应社会治理主体变化,推进社会治理机制转型至关重要,以主动化、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服务代替原本的被动服务是改善社会治理服务质量的可行性路径。为此,社会治理主体应该协同发展,建立健全社会治理的弹性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绩效考核有效性,完善问责与公开制度体系,从多角度出发推动社会治理模式的全面革新,打造新的发展模式和工作制度,从容迎接新的社会治理挑战。此外,在完善治理机制时也应该从优化流程的角度出发,强调一站式服务格局建设与电子化服务治理模式构建[4]。对于现代化社会治理而言,融入先进技术是实践工作的必然要求,更是推进工作方法持续创新的重要基础。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的融合下,电子治理模式将会得到优化,全面实现电子化服务指日可待。
总而言之,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的推进,要以习近平国家治理现代化思想为核心,实现社会治理体系的创新,这既是当前国家治理体系改革的方向,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在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时,相关工作人员应该着力增强社会的自治能力,确立法治思维与服务理念,强调多元合作共治与责任政府建设,并强化主动规范服务机制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