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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榜样教育提升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有效性研究

2022-01-01熊艺钧

黑龙江教育·理论与实践 2022年10期
关键词:受教育者榜样个体

马 琼,熊艺钧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 100875)

榜样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在价值引领、价值示范、氛围营造等方面具有突出优势[1]。近年来,大学生榜样教育的实效性逐渐弱化,甚至出现了边缘化的倾向,因此需要通过对榜样教育进行改革创新,探索建立符合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要求,贴近学生实际,满足学生发展需求的榜样教育模式,提升榜样教育有效性,推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落实、落细、落小。

一、基于调查的高校基层榜样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榜样活动的评选理念模糊、单一

作者曾对北京六所高校大学生就大学生榜样教育有效性进行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有35.31%的大学生认为学校各类榜样评选活动的评选理念较为单一,只可以推选出单一的榜样类型;27.4%的大学生认为高校各类榜样评选理念较为模糊,没有覆盖到各领域的榜样类型。评选理念对于一个评选活动来说至关重要,在当今价值理念多元的时代,如果还秉持着单一或者比较模糊的理念去评选榜样,那势必与大学生的特点不吻合。所以,在日常的评选活动中,我们的评选理念要科学、多元,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引,要将那些值得肯定的、积极向上的价值取向容纳进来,评选出多元的榜样类型,让大学生在榜样身上真正得到一种价值引领与启发。

(二)设立的榜样类型较为雷同、重复

由于评选理念的单一、模糊,导致评选活动中设立的榜样类型较为雷同、重复。调查显示,有49.15%的大学生认为高校或学院的评选活动中设立的榜样类型单一,没有很好地体现青年人的主流价值选择,比较集中体现为一种类型。综观高校榜样评选奖项设置情况,不管是综合类还是单项类,都没有突出明晰的评选目标所指,比如各高校普遍设立的“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经过层层选拔后,最终“十佳”更多的是体现在学业科研方面的出类拔萃。对此,高校在榜样评选活动中,要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其中倡导的价值观落地,体现在所设立的各类榜样类型中,以便更全面地引领、回应当代青年的价值选择。

(三)选树的榜样人物基本真实可信,但仍存在不太典型的案例

从榜样评选活动的评选理念到设立的榜样类型再到依次选树的榜样人物,是一个评选理念逐步落地的过程,一般而言,其中所体现的价值导向应该是一以贯之的,这样的评选活动也将发挥真正的价值引领作用。调查显示,77.13%的大学生认为高校选树的榜样人物真实可信,各方面出类拔萃,具有亲和力和感召力。但仍有21%的大学生认为这些榜样人物不太典型,表现一般。有36.44%的学生认为高校对榜样事迹的宣传过度,有点夸大事实。因此,不管是在活动的设计、榜样的推选还是榜样的宣传方面,都要使得评选理念在落地的过程中较为准确地体现理念所倡导的价值取向。

(四)大学生榜样教育接受主体的地位没有得到尊重和突出

要切实发挥高校榜样教育的作用,就必须明确高校的教育主体是大学生,就必须尊重大学生作为榜样接受主体的地位。也就是说,高校作为教育活动的实施者,要深入大学生之中,倾听大学生的呼声,了解大学生的需求,这样才能把准脉、开良方。调查显示,64.02%的大学生表示想成为榜样人物,说明大部分大学生主观认识中对于榜样还是渴求的。在问卷“进一步提升高校榜样教育实效的途径”一题中,被选择最多的一项为“充分尊重高校大学生接受的主体地位”,说明在日常的榜样教育活动中,高校或多或少弱化了部分大学生作为接受主体的地位,这一点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二、高校通过基层榜样教育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有效性的优势

(一)榜样教育所倡导的正向价值可以建构大学生价值观

首先,榜样能够为大众的价值认知提供一个相对统一的经验样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来说,一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基于中华民族数千年社会制度的塑造、思维方式的沉淀、文化传统的浸润,形成的具有一定稳定性并起主导和支配作用的共同价值取向,这一价值取向是建立在个体共同的价值认同基础之上的,是群体认同和共同行为方式的契合点;另一方面,群体中的个体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概念和内涵又存在着一个再认识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榜样能够起到认知的参照物作用。以“圣人”这一概念为例,如果没有经验参照物,我们很难对“圣人”的形象和概念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和界定,对“圣人”的真实性也会持怀疑态度。但当我们引入孔子的形象及其事迹时,就能够对“圣人”的概念有立体、丰满的认识,原来“圣人”并不是不食人间烟火、完美无缺的,“圣人”是有故事、有情感的鲜活的生命,也有不完美的一面。只有拥有正确的、全面的价值认知,才能去正确理解,从而形成价值认同。

其次,榜样能够为大众的价值认同提供共通的价值体验。无论个体在价值体验上差异如何,在满足物质层面需求的基础上,个体都有追求更高生活品质以及更高精神需求的内在动力,尤其是大学生这一高学历群体,而榜样则能够成为大学生获得这一精神需求的重要桥梁。这种榜样的激励作用,是不同个体都需要的情感体验和价值追求。对于同一个价值观,不同的个体可能会有不同的认识和体验,但对于同一个榜样人物,不同的个体往往能够激发出同样的感动之情。正所谓“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在鲜活的榜样个体面前,人与人的情感和情绪更容易传递和引起共鸣,这种共同的价值体验有助于形成共同的价值认同[2]。

综上,榜样是个体进行价值认知的重要经验样本和参照物,也是进行相同价值体验的重要桥梁和媒介,通过榜样教育,有助于在价值观的形成过程中构筑起共同的价值取向。

(二)榜样教育营造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隐性教育氛围

李贺从发生学的角度,将价值认同分为自然认同和教育认同[3]。自然认同是指随着个体的逐渐成长,由他所生活的环境、生活的方式所造成的社会价值认同。这通常是经由人的血缘、地域、民族风俗习惯、节日、礼仪等自然条件的作用而实现的。和自然认同相比,教育认同的理性成分更为浓厚,是指受教育个体通过后天的各种教育学习对社会价值规范的价值和意义的理性认识,从道德上认可这种规范,进而遵循。从榜样教育的实施特点来看,其既属于教育认同,也包含着自然认同的成分。

在自然认同方面,榜样是社会性、公共性的人物,往往成为人们的讨论焦点和进行行为模仿的对象,从而不知不觉地在群体中形成共同的认知和行为模仿氛围。此外,通过表彰颁奖、事迹报告会等仪式性活动,也能潜移默化地激发群体对榜样的功利性和崇高性追求,这些都成为自然认同的重要内容。

在教育认同方面,与灌输式教育相比,榜样教育本质上是一种非权力的影响力。一般来说,非权力教育的影响有着无限的张力,不受时间和空间的制约,能通过震撼感染、舆论传播等方式,潜移默化地使人产生敬佩、依赖和亲切感,并由此使受教育者出现心悦诚服、自觉效仿的心理和行为。在这个意义上,榜样教育比那种具有权力特征的灌输性教育所带来的影响力更为深刻、广泛、持久。在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过程中,通过榜样教育能够形成共同模仿和精神追寻的群体性氛围和非权力影响力所带来的强大渗透力,从而建立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隐性教育氛围。

(三)榜样教育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细、落小、落实

人具有社会性,社会是由一个个的个体组成,个人层面的价值观构成了社会集体价值观的坚实基础。社会本来就是一个活的有机体。正是个人的主体存在使这个有机体有了根本的动力系统,从而使其形成“真正的社会共同体”的存在方式,个人也就可以在这种共同体之下充分发挥自我的主体性和创造性,使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成为个人存在的现实状态[4]。因此,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着眼于个人价值观的培育,使其成为每个公民的价值观念。只有从个人的真正需要和利益出发,来提炼全社会应当普遍遵循的价值理念,才能使这个社会的价值观得到普遍的支持和自觉的维护。因此,高校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过程中,离不开对个体价值取向及其所展现的具体行为的探讨。如果只是从抽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概念出发来讨论价值及其观念意识,就会得出类似西方具有“普世”性质的价值观点,从而忽略概念背后生动而多样的事实,导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个体的剥离,落细、落小、落实就更无从谈起。因此,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必须回归到具体的作为个体的人当中来探讨。

榜样教育是一种回归到具体个体的教育方式[5]。回归到个体,意味着社会公认道德标杆能够落地,让人真切体会到真善美就在身边,并不是难以企及的,也意味着能够给予受教育者具体的模仿对象和学习内容,从而在模仿和学习中实践具体的价值观行为。此外,通过榜样个体的具体行为,从小中见大,从平凡中见生动,从不完美中见到真实,更能带给人们震撼和感染,更能生动反映出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共同精神追求。正所谓“人人皆可为尧舜”,通过榜样教育,通过对身边的一个个生动行为的展现、模仿、提炼,最后上升为精神追求和知行合一的实践,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细、落小、落实。

三、高校通过基层榜样教育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有效性的路径

(一)适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要求,评选目标更加科学化

根据课题组调查反馈,当前高校各类榜样评选活动存在评选目标单一、目标定位模糊的问题。这导致榜样千篇一律,缺乏个性,榜样精神内涵不明确,受教育者无法有效地对榜样及其行为所蕴含的精神内核进行正确理解和认知,不能产生情感共鸣和价值认同。

科学设定评选目标,是确保榜样教育有效性的重要前提。高校应针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要求,基于大学生认知规律和榜样成长规律,对榜样评选目标进行科学、明确的设定,合理处理和传递榜样教育所呈现的价值信息。在设定评选目标时,要结合高校的学科特色和大学生特征,使评选目标与榜样的实际发展情况,以及受教育者的功利性和精神性需求相吻合。

值得注意的是,目标设定不能单纯地照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这样容易导致目标与榜样事迹的脱节,榜样教育僵化。而应该是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观照下,建立与榜样事迹相匹配的、受教育者认可的、能够引起精神共鸣和情感需求的目标。在这个目标的指引下,榜样个体在某一领域或某一方面呈现出能体现这一目标的道德水准和精神境界,受教育者将对榜样的温情与敬意升华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深蒂固的情感,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提供鲜活的案例资源,从而有力地促进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广泛认同。

(二)适应以人为本的宗旨,评选方式更加人性化

榜样教育的目的在于利用榜样的影响和作用,使受教育者形成良好的价值观念。而以往的榜样教育是“主体—客体”模式,过度强调教育者的主体地位,忽视了受教育者的客观需要,受教育者和教育者处于不平等的地位,榜样教育沦为冰冷的单向说教,影响了榜样教育的效果。

以人为本,就要求榜样教育从对象化活动走向主体间交往。在高校大学生群体中,受教育者具备较高的认知水平,更需要调动起自我学习的能力和动力。主体间交往模式的榜样教育意味着,在具体的榜样教育过程中,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是主体,在交往中二者相互承认、相互理解和接纳,建立起平等交往和对话的关系。在这种教育过程中,教育者与受教育者能够充分尊重彼此的人格尊严,相互讨论、平等交流。在平等的氛围和充分的沟通中,受教育者对榜样有更加立体全面的认识,并激发出人与人之间真挚的情感关联,从而更有利于大学生形成良好的价值认知和价值体验,进而产生价值认同。此外,通过互动和参与,能够调动受教育者的自主性和能动性,激发其学习、模仿的热情。

当前,社会中的娱乐偶像塑造,以及各大直播平台打造的“网红”,都是以互联网思维和参与感精神为基础,以可以面对面、近距离养成偶像为模式。当前高校的榜样教育评选中,也体现出这样的趋势。这表现为,在榜样类型的设置上,遵循大学生的集体意愿,即大学生认为这一类型的榜样是可学习、可模仿、可追赶的。在评选方式上,通过票选等方式,由大学生集体决议产生,能够形成自己的榜样由自己来树立的主体参与氛围,使大学生感受到自己所树立的榜样代表着一个更好的自己,从而与榜样建立起更深层次的精神连接。在榜样与受教育者的互动交流上,通过新媒体的助推,榜样与受教育者可以进行近距离的交流和互动。受教育者根据榜样在交流中呈现的信息选择模仿和学习的具体行为和精神内涵,同时双方通过平等对话,有利于对某一价值理念进行更加深入的辨析,形成对某一价值取向的深入理解和共识。

当前,主体间交往的榜样教育模式是高校榜样教育的重要发展趋势,要进一步推动榜样和受教育者间的平等对话和互动交流,提升受教育者的参与感,构建起交往、对话、合作、共生的榜样教育新模式,提升榜样教育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的有效性。

(三)适应多元的社会环境,评选类型更加多元化

大学生个体价值观形成的社会机制是通过他们的心理机制起作用的。社会存在着多元化的价值观,如果与大学生个体内心的价值追求一致,个体就乐意接受并巩固它,否则就会产生矛盾。此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在个体上,也能呈现出多元化的内容侧重点。每个受教育者对每个具体实践的接受感和认可程度是不同的,通过设立多元化的榜样对象,能够使受教育者选择最能被自己接受的榜样对象和类型[6]。

以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文星奖”为例,该奖项旨在鼓励更多的文学院学子在追求梦想的道路上敢于选择、勇于尝试、不畏失败、体味成长,成为各个领域的梦想家、实践家。该奖项至今已评选八届,这些榜样中,有在专业领域独领风骚的学霸,有将兴趣爱好转变为事业的创新创业弄潮儿,有在文学创作领域孜孜不倦的青年作家,有毅然投身公益、扎根边疆的志愿者,有克服人生的不幸、努力自强的坚强斗士……多元化类型背后,不变的是蕴含其中的精神价值内核。每个受教育者基于自己对青春、梦想、实践的理解,选择具体的学习和模仿对象,从而使对梦想的追逐有了具体指向。同时,多元化的榜样类型又以整体的形式进行呈现,共同组成对“追逐梦想”这一主题的诠释和理解,从而赋予了榜样更全面、更丰富的精神内涵。

(四)适应大学生个性特点,选树形象更加平民化

对于当前榜样教育存在的问题,有学者指出,榜样教育过分推崇高大全的形象,榜样形象被人为拔高,榜样完美化、脸谱化严重。一方面,对榜样的过度拔高脱离了实际,经验样本的不真实性导致价值认知上的不可靠性,从而引向怀疑论,无法形成真切的情感体验。另一方面,榜样的过度拔高导致受教育者感到与榜样之间差距悬殊,从而表现出“敬而远之”的态度,影响学习和模仿的积极性。因此,榜样形象的真实性和可学习性成为榜样选取的重要因素。在高校的榜样教育中,立足院系,通过选树更贴近受教育者生活实际的榜样,能够使受教育者将对榜样的学习与改进其现实生活紧密关联起来,产生共通的情感体验和价值共鸣。

此外,主体间交往的榜样教育模式也要求榜样与受教育者地位的相对平等性。这种来自受教育者实际生活的更真实、更亲切的世俗典范与受教育者处于同一生活环境和同等社会地位,受教育者能更加客观地看待榜样的整体情况,理解榜样是一定社会条件的产物,其成长离不开社会条件的支持和制约,也能够接纳榜样的不完美性,从而在受教育者群体中构建出一个真实、鲜活的榜样形象。

值得注意的是,在保持榜样与受教育者平等性和亲和性的同时,榜样在某一领域或某一方面需要与受教育者保持一定的位势差,即在某一领域或某一方面有着突出的、超越其他人的道德境界或表现,是具有示范性和可学习性的。在选树典型时,需要抓住并不断彰显这一领域或方面的特性,使榜样在这一领域或方面里成为先进精神的化身,进而传导出受教育者需要的精神价值。

榜样教育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手段,对于帮助在校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作用不容小觑。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特点,在传统榜样典型教育出现“榜样疏离”难以发挥其效用的情况下,高校可以通过设置类型化奖项进行榜样评选及宣传教育。通过适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要求,评选目标更加科学化;适应以人为本的宗旨,评选方式更加人性化;适应多元的社会环境,评选类型更加多元化;适应大学生个性特点,选树形象更加平民化的路径。实现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有效性,不再是脱离群众的曲高和寡,已成为当前榜样教育取得突破性进展的新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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