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三变”改革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理论逻辑和现实路径
2022-01-01曹倩陈文胜
曹倩 陈文胜
“三农”问题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内容,党和政府为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指的是农业内部各部门之间、农业与农村第二第三产业之间通过融合渗透、交叉重组等方式形成农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新型农业组织方式和过程。“三变改革”指的是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是实现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对农村产业融合的发展起到支持和促进作用。以“三变”改革作为制度支持,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一、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理论条件分析
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立足当地优势,打造各具特色的农业全产业链,建立健全农民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机制,形成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仅丰富了农业农村发展的内涵,提升了农业竞争力和附加值;同时有利于培育农业、农村乃至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推动建设美丽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应充分考量各方面因素,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与优化配置;明确产权边界以保证确权到位,因地制宜选择特色产业找准产业融合点,以市场为基础发展现代农业,延长产业链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等。
(一)因地制宜找准产业融合点
农村产业融合有多种融合模式,包括一三产业融合的服务业向农业渗透型模式、一二产业融合的高效农业发展模式、二三产业融合的工业旅游业模式、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多功能发展模式。在挖掘以农业为主体的产业融合发展模式时,不宜照搬照抄其他村庄产业融合发展模式,需要精准定位本村产业融合的关键点。因为不同的地域特征与资源禀赋特征,决定了农村产业是特定区域的产物与区域分工,决定了需要把地域特色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形成避免同质化走向差异化的发展格局。
产业融合需精准分析优势条件,找准融合点。精确分析村庄自身地理位置、自然资源、人文景观、特色产品等,不同资源禀赋的村庄,产业融合模式则不同。一线城市周边的乡村,城市消费便利且消费能力强,更有利于发展一三产业融合的休闲农业模式;具有特色产品的乡村,可考虑延长产业链,对产品进行初加工、深加工;自然资源禀赋强的区域,借助政策支持,立足市场可尝试多业态产业融合发展模式。
因地制宜选择特色产业。特色产业需慎重选择,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例如岳阳市樟树港镇,立足樟树港辣椒品牌、建立樟树港辣椒基地,同时积极推动文旅与樟树港辣椒基地的联动,在辣椒上市时节举办辣椒文化旅游推广周等活动,实现产业之间的协调联动。
(二)以市场为基础立足发展现代农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现代农业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中之重,把生活富裕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中心任务。无论是乡村产业振兴,还是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都要将发展现代农业放在重中之重的地位。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使城镇居民收入结构的多元分化,导致农业需求结构出现了高端、中端、低端不断分化的多元结构性变迁,而政府长期以来通过直接干预具体经营行为和具体生产行为以主导农村产业发展,政府越位与市场缺位的问题明显,导致市场供求关系扭曲而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的矛盾突出,供大于求与供不应求现象交替出现,农产品“卖难”与“买难”并存,这严重影响了市场机制作用的有效发挥,也严重损害农民的利益与农村产业的融合发展。
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调“理论和实践都证明,市场配置资源是最有效率的形式。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因此,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主线,就是要求农业发展方式实现从生产导向向市场导向的根本性转变,有效发挥市场需求的导向作用和政府政策、制度供给的推动作用,以高质高效的新发展理念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拓展农业多功能性,深入挖掘农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多重开发价值,促进观光休闲农业的发展、农副产品产业链的延长,推进农业与产品加工、健康养老、休闲旅游等产业融合,实现农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三)城乡生产要素融合与优化配置
随着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深入推进,我国农村产业融合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由于存在体制机制性障碍,导致产业融合的水平和层次还不够[1],因此生产要素流动与优化配置受到一定的制约。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村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促进了城乡之间有序的资源要素流动,然而在要素之间的跨界配置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各生产要素(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无法有效在农村形成良性循环。
因而需要进一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用现代生产方式、信息技术改造提升农业,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首先,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需要推进人才要素城乡融合。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通过政策吸引人才返乡、培育乡村人才队伍等,为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其次,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需要促进资金要素城乡融合。面对巨大的自然风险与不确定性大、回报率低的市场风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若无金融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将受到限制。最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需要推动土地要素城乡融合。以小农户为单位的小农经营面临集约化程度与效率双低的问题,实现城乡土地要素双向流动、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二级市场,集体土地财产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有利于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产业协同发展。
(四)激活农村生产资源要素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需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生产发展服务,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激发农村生产资源要素服务,形成规模化的土地流转,形成农业生产的现代化、产业化及规模化。农村产业融合在农业生产的基础上,开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特色产业的选择、遵循市场引领的方向,城乡之间要素的流动都离不开农村生产资源要素的激活与发掘。
以农业生产为落脚点,全方位分析优势农业产业,“广撒网、多捞鱼;勤晒网、捞大鱼”的形式挖掘特色农业产业。例如,十八洞村在挖掘本村农业产业优势时,挖掘猕猴桃、养蜂业、烤烟、刺绣等近十余种产业,实现了资源激活的“广撒网、多捞鱼”;同时经过村民的实践,综合分析各产业发展的可持续性,创新“飞地”模式,最终发展成以猕猴桃产业、刺绣手工业、矿泉水产业、养蜂业为主的支柱产业,实现了资源激活利用的“勤晒网、捞大鱼”。
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以农村股份工作组织为主的多种股份合作形式[2]。积极探索土地、林地、荒地入股的形式,鼓励农民以多种形式积极入股,多资产折价入股,直接或间接参与农业产业开发项目,形成经营主体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相互促进的关系。
二、农村“三变”改革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理论逻辑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三变”改革作为我国农村改革的重要实践之一,与农村产业融合目标一致,为农村产业融合整合资源要素、激发内生动力,明晰权责职能、优化产业布局。深入分析“三变”改革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促进作用,有利于充分发挥二者之间的协调联动作用,实现二者的有机结合。
(一)“三变改革”与产业融合的目标一致
“三变”改革与产业融合的目标都是促使农民增收,这不仅是历年来“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同时也是对乡村振兴战略“二十字”方针中“生活富裕”这一方针的重要贯彻。农民增收不仅需要“三变”改革优化资源配置,还需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农产品产业链。优化乡村产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引导乡村产业发展更好地聚焦促进共同富裕的要求[3]。
“三变”改革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方式,让资源“活”起来,从而调整产业结构、壮大村集体经济,达到农民增收的目的。一方面,在资产量化入股阶段向穷困农户倾斜,激发穷困户内生动力,促进穷困户主动参与转变;另一方面,促进了城乡要素之间流动,城市中的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向农村流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向现代化农业转变。同时,在“三变”改革过程中,量化了集体资产,确保村集体经济中的各主体确权赋能,从而实现村民就业、投资与收入方式的转变。
产业融合解决农产品附加值过低的问题,通过延长农产品产业链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从而达到提高农民收入的效果。农村产业融合为提高农产品品牌优势从而提高市场竞争力,势必争取实现“接二连三”,对农副产品进行深加工甚至精加工。例如,湘潭县花石镇的湘莲产业,不仅将莲子做成珍贵的药材,还将莲子制作成月饼、藕粉、莲子酒等多种高附加值的产品,还多次举办赏荷节、马拉松等活动。依托湘莲这一特色农产品,产业链的延长、多业态融合的方式,湘潭县花石镇区域内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2.31万元,增收11%以上。
(二)“三变改革”为产业融合整合要素
产业融合,要解决人、钱、地三要素的制约问题。我国东西部之间、近郊农村与偏远地区农村之间农村产业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尤其是西部地区、偏远乡村人才匮乏、资金难以整合、用地矛盾突出。“三变”改革将闲散的人、钱、地三要素进行重组并集中,将分散的劳动力资源、农业生产资金资源以及土地资源等集中整合,在资源重组中挖掘农业潜在旅游价值、人文价值、生态价值等,发挥农业产业的最大效益。
在“人”这一方面而言,“三变”改革支持和引导大学生返乡创业、能人志士回乡参与乡村治理,带动更多的农民脱贫致富,为产业融合提供人才保障。同时,“农民变股东”将带动农民自发地为集体产业做贡献,激发产业融合主体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从“钱”的角度来看,“资金变股金”不仅整合村民闲散的资金,壮大集体经济的力量,同时为产业融合提供政策外的资金来源。此外,通过整合个别闲散企业资金、农村社会基本资金以及其他财政资金,加大对农村经济发展的社会资金投入,为产业融合提供资金保障。在“地”的问题上,处理好农民与土地关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推进动力变革与制度变革的主线[4],通过对土地所有权的确权赋能,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管理机制,整合土地资源。有利于为农村产业融合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布局,规划农村产业发展空间结构,实现现代农业发展的适当规模经营。
(三)“三变改革”为产业融合激发内生动力
产业融合为了农民、依靠农民,与农民休戚相关,“三变”改革中采取的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举措,将农民与本村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舒尔茨提出,要用“有利性”吸引农民接受新事物,“三变”改革于农民而言是促使其与村集体经济相联结的重要举措,提高了自身主人翁意识,为产业融合发展激发内生动力。
受农民自身经营能力的影响,传统农村开展产业融合,难以将自身资源及资产效益化,因此农民并不将耕作农业作为主业,而选择外出务工作为主要收入来源。“三变”改革将农民自有资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入股,并吸收部分能人志士参与经营组织与合作,在获得股权的同时在企业中务工,巩固了农民的主人翁意识。在产业融合过程中,变“输血”为“造血”式发展,充分结合外部推力与内生动力,持续稳固提高农民自我发展能力,推动农民从身份向职业的转变。
(四)“三变”改革为产业融合确权赋能
农村产业融合需要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促进不同产业融合模式之间的和谐共生,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因素是土地、资金确权到位,赋能合理。产业融合发展的多元经营主体包括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社会化服务组织,四者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体,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产业融合的发展效率,提升多元融合主体的引领带动作用。“三变”改革在此处发挥了确权赋能的作用,改革期间,将人、钱、地的权益与职能以合同的形式呈现,明晰各主体之间的权责比例。
一方面,明晰权责有利于进一步延长农业产业链、建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明确龙头企业作为核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好联系企业与农户之间的纽带,做到优势互补、专业分工,实现乘数效应共同发展。体现生产收益共益性、生产主体共建性以及生产资料共有性,促进共商共建共享,有利于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确权赋能有利于利益的分配,巩固利益共同体。确权赋能,使土地及土地上各种要素的权属清晰,以保障农民的核心利益[5]。将农民的资金、土地确定好占股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分配机制,如产值按比例分成、分红+工资、分红+返利等分配方式。农民在确定的股份份额中得到相应收入,避免日后因份额比例不清晰问题产生矛盾,破坏利益联结体。
(五)“三变”改革有利于优化产业布局
“三变”改革在资源整合过程中,挖掘“沉睡”资源,整合土地资源要素,有利于实现产业融合规模效应的发挥、品牌标准化的建立、农业生产空间布局的优化、土地利用与村庄的总体规划。
首先,农业空间布局的优化需要土地资源的重整,以此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达到规模化效应。林地、耕地、荒地的进一步整合与利用有利于重新规划村庄结构布局,根据自然资源禀赋确定产业融合发展方向,确定优势产业,引导形成良好的农业发展空间秩序。其次,以特色优势产业作为基点,科学规划生产功能区、优势区、保护区、过渡区等,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发挥专业化集聚效应,“三变”改革将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变得更加高效。最后,“三变”改革集聚资源,有利于推动多业态融合发展模式的形成,发展现代农业。以产业融合为目标,实现多领域之间的创新联动与提质增效,充分利用资源禀赋优势,将农业产业链延伸到以农产品精深加工为主的第二产业和以农业服务为主的第三产业中。
三、深化“三变”改革促进产业融合的现实途径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主张深化农村改革,有序促进乡村振兴,携手共同富裕。构建“产业融合”发展体系要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地位,以实现农民增收为福祉,畅通资本下乡渠道,建立健全多元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
(一)围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推进乡村资源的资产化
1.开展土地确权,明确资产边界。在农村“三变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明晰产权,明确界定村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林地等产权关系,确保农民作为资源资产权益的主体地位,为乡村资源资产化提供制度的基础。农民是土地的主人公,没有农民的主体地位,就无法确立乡村资源的市场化,要以农民为主推进乡村资源的市场化。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所有土地的确权任务顺利完成,这是全国的规定性动作。确权就是明确边界,田地、林地、生态资源归属于谁,是村集体、乡政府,还是县政府的,都要确权到位。凡是能确权的,皆确权到村、组、户、人,确权不了的部分,归村集体所有。只有确权到位了,才能进行有效的招商引资。例如,湖南省长沙市浔龙河村正是因为确权到位、明确了产权边界,才达到了对浔龙河村的有效开发利用。
2.推进土地资源改革,加快土地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全面调整土地规划,优化乡村建设用地布局,实施点状供地,实现了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国有出让用地等不同性质土地的功能互补,既满足了产业发展和功能配套的需要,又保护了生态环境,更激发了工商资本下乡的积极性。一方面,只有土地确权清晰,才能赋能土地,例如,东北平原的土地确权工作到位,其一二三产业之间的融合发展才能有效、有序进行;另一方面,做好村庄规划,推动土地资源改革、实现“三变”需要对村庄进行空间重构,区分好三个空间:生态空间、生活空间、生产空间。村庄规划还需符合村庄区域一体化的原则,促进城乡融合一体化的发展。
3.推进乡村资产的资本化经营,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推进农业用地的集中流转和异地置换,通过村民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发展村集体经济,使村级组织集体获得长期稳定收益。通过资本化经营,使固定的承包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转换为农民的市场要素资本,从而实现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在乡村资产资本化经营的过程中,要时刻维护农民利益,企业在生产、加工、销售环节要以农民为主体,只有让利于民,资本下乡才能健康持续长久的运营。乡村产业发展成效如何不是看乡村企业有多大多强,而是要看在乡村企业入驻后当地农民获得的收益如何。若收益利润全在企业方,农民财产权利不能得到有效保障以及延伸,则企业不能持续健康地运营,则乡村资产的资本化经营无法良性运转。
(二)突出政府投入与产业发展的协同联动,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
乡村产业振兴,必须推动资源配置由市场机制不全与政府职能错位并存状况,向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协同联动转变,既发挥市场优化要素配置的优势,又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6],着力解决政府投入与乡村产业发展脱节的问题,不越位、不缺位。
1.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对农业经营主体购买农机进行适当补助补贴。日本户均30亩地,每户都由政府全资购买配备农机。在此基础上,我国农业经营主体购买农机不仅能得到补助补贴,超过一定数量还能获得奖励。因此,不论是先进农机还是巡视、喷洒农药的无人机都是通过经营主体自主购买,而后政府补贴而来。这在很大程度上调动了农业经营主体的主动性、积极性,并充分发挥、利用好先进农机带来的先进性与科学性。
2.在政府产业协调联动发展的过程中,要继续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势,运用好看得见的手在宏观调控中的突出作用。建设和完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础设施。做好各类农产品加工设施建设,将加工场地与集散地聚集,实现加工配送一体化。对部分以文旅为核心的产业融合模式应注重修建停车场、宽道路、公共洗手间、垃圾污水处理厂等,进一步推动自来水、天然气进村入户,提升此区域顾客容纳度的同时整治周边环境。
3.充分调动市场中的高端人才、高新技术、高级管理经验带入农村,助力乡村产业高效、高质发展。鼓励和支持企业家与各类人才直接到农村创业或间接从事产业融合项目的开发与维护,对返乡大学生、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给予创业扶持。探索人才下乡新型模式,发挥下乡各类人才对本地村民的经验教育作用,完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做到鼓励人才下乡与培育本地人才队伍的有机结合。
(三)畅通工商资本下乡渠道,建立多元投入的融资平台
城镇工商资本及其带动的现代资源要素进入乡村,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从而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有效途径,也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必然要求。农业现代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如今城市投资资本趋于饱和,乡村产业的发展亟需资本的进入,资本下乡渠道的畅通尤为重要。
1.鼓励社会资本下乡,对资本下乡企业设立奖励机制[7],分批进行奖励,并将资本为乡村作出贡献的大小作为标准,衡量下乡企业质量水平。依据企业体量与类型进行分组,分组后依据标准核定等级并排序,按等级与排序情况进行适当奖惩。加大对涉农企业发行债券的支持,引导各类投资机构投入产业融合项目。
2.打通资本下乡渠道,设立多元机制平台,政府牵头带动企业下乡合作,例如PPP项目,为城乡融合发展注入新动力。妥善解决新型经营主体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资金问题,制定长期贷款相关政策、简化政策性农业信贷手续、优化银行贷款流程等,吸引金融资本与工商资本的深度融合。同时,要建立严格的市场机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坚持以农民利益为主线与基准,营造公平、安全、和谐、有序的农村市场环境。
(四)建立多元利益共享机制,重构乡村治理体系
构建“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利益联结机制是关键[8]。因此要以增进农民福祉为核心,以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延长产业链为重点,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引导小农户与农村产业融合多元主体之间的紧密合作,形成利益联结、优势互补的经济、利益和命运三位一体的共同体,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之间的有机、有效衔接,进一步提高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高度与深度。
1.明确产权边界推进乡村资源资产化。建立“政府投入为主导、村级集体经济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投入为主力”的“三驾马车”新机制,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有机结合,构建利益共享机制。农业具有生产周期长的特征,投资农村产业也具有周期长、短期回报率低的情况,政府在乡村资源资产化的过程中要起到主导作用,推动投资合理有序长期进行。当资本下乡,企业与当地农民收益占比不对等时,企业后续工作难以开展进行。因此,要有序引导村庄利益共同体机制的形成,才能促使农村农业农民持续健康发展。
2.支持股份合作发展。要加快推进集体产权制度及“三权分置”改革,鼓励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将资源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户,扎实推进集体资产股份合作。2018年上海市率先试点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2019年正式发布《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方案中明确指出要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股份合作发展有了制度支撑及法律保障。股份合作有利于农村产业融合利益联结机制作用的发挥,明确不同利益者之间分红份额,更好地激发不同经营主体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股份合作的开展,能带动农户参与产业融合的同时更好地分享成果,增强利益联结机制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
3.鼓励不同模式的联合形式。产业融合的利益联结机制模式不是单一的,需因地制宜形成适宜的组织形式,譬如农业共营制、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中的各类主体在发挥各自优势的同时,通过相互融合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和分配机制[9],坚持惠在农民、利在农民、基在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