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业教育推行“分类培养”的现实需求与实施路径研究
2022-01-01李辉政
李辉政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工程学院,湖南 永州 425100)
2019年1月24日,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简称“职教20条”),提出“积极招收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发展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研用结合为途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加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1]。2019年5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提出2019年至2021年,“三年共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000万人次以上”,“到2021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2]上述两个方案为我国近阶段职业教育的发展指明了方向:第一,创新职业教育入学路径,扩大中职招生范围,创新职教高考制度,开展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拓宽技术技能人才学历上升通道;第二,扩大技术技能人才培训规模,拓展受益群体范围,稳就业,保民生,为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经济转型升级奠定技术支撑和人才保障。面对年龄结构、文化背景、人生期望参差不齐的庞大的群体,开展大规模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是对我国职业教育办学水平的大检阅,“谁来教”“教什么”“如何教”等一系列问题需要深入研究。
一、我国职业教育实施“分类培养”的现实需求
两千多年前,孔子就有了“因材施教”的理念并付之于实践。“因材施教”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从学生的个体特点出发,实施差异化教学,激发学生的潜能,促使每一个学生都能扬其长,尽其才,得到充分发展,“分类培养”就是“因材施教”的现代表现形式。为了契合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职业教育需要改革创新,提升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稳住就业基本盘、兜住民生底线,确保“双循环”决策有序运行。“分类培养”是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具有重要意义。
(一)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我国由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迈进,技术技能人才供给是基础,技术升级改造是保障。改革开放40多年来,广大农民工充当了装备制造业的主力军,扛起了中国产业工人的大旗,推动中国制造业纵深发展。如今,我国装备制造业已取得了巨大成就,要想再踏上新的台阶,挤进世界高端水平,需要升级改造,需要有文化、懂技术、能操作的产业工人。农村土地流转和集约化发展推动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城镇化进程促进了农民工向产业工人的转化,而这一转化过程需要通过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来完成。职业教育成为以培养现代产业工人为主导的重要人才基地,也是促进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化,推进国家城镇化进程的重要支撑,还是保障人才就业、促进国家稳定的重要力量。职业教育培养对象就业岗位的多样性和来源的多元化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提出了重大挑战,实施人才“分类培养”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举措。
(二)满足培养对象的个体发展需求
2014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指出:“职业教育要实现系统培养、多样成才,要为学生的多路径成才和多样化选择搭建‘立交桥’。”[3]社会是各种不同学业层次群体的融合,既需要从事技能操作的产业工人,也需要从事技术与管理工作的高层次人才[4]。培养对象不同,需要采取不同的培养模式,即“分类培养”。“分类培养”模式将赋予培养对象更多的选择权,培养对象基于对行业各工作岗位、作业内容、行业前景的理解,结合自己的人生期望来规划职业发展路线,自主选定专业方向和专业课程[5]。这种个性化的教学体系既满足人才的个体发展需求,也满足社会对就业人才层次的需求。以返乡农民工学习建筑技能为例,其主要就业方向是产业工人,取得对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之后从事钢筋工、模板工、混凝土工等。但这并不是职业的尽头,工人在本岗位还可以努力发展成为领班,也可以通过参加更加专业和系统的职业教育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有了一定工作年限和取得学历证书之后,既可以通过继续学习取得更高学历,也可以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主办的国家执业资格考试,取得建造师、造价师、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证书,成为高层次管理人才。
(三)推动产教融合纵深发展
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6]职业教育应以产教融合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强化实践教学,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产教融合的关键是校企密切合作、互利共赢,纵深发展成为命运共同体。实施“分类培养”,更方便对接企业需求,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第一,企业期望毕业生与员工实现无缝对接,避免二次培训,“分类培养”能为企业输送各层次的人才,使学校开设的课程和教学内容与企业岗位技能相吻合,实现学为所用,用即所学;第二,企业可为特定层次班级安排企业老师,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提供教育基地和设施设备,按企业的需求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教育教学,确保学生的就业;第三,“分类培养”增强了校企领导之间的交流,教师与企业技术人才的交流,有利于推进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诞生与应用,有利于职业院校师资水平的提升和企业科技的创新发展。
二、职业教育实施“分类培养”面临的问题
“分类培养”有利于推动职业教育纵深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但实施过程也会面临诸多问题,需要进行系统研究和深入探讨。
(一)改革和改善“三教”问题
教师是提升教学质量,推进教育发展的重要基础。“职教20条”规定了入职职业院校教师岗位的基本条件,但在保障德才兼备人才入职教师岗位的方面缺乏有力措施。例如,建筑行业的注册师在企业持执业资格证工作,其待遇远高于在校教师,如果让持有执业资格证书的注册师入编到职业院校,按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得人证分离的规定,就必须注销注册证。这一方面限制了注册师的专业实践和能力拓展,另一方面大大影响到个人生活品质,不利于吸纳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服务教育行业和推动“分类培养”的实施。教材的编写、选用和推广也存在与职业教育发展不协调的情况:有的教材编写质量不达标,错误和疏漏较多;有的教材编写过难过深,变成本科和专科合用教材,不能满足“分类培养”的需要。在教学模式与方法方面,许多职业院校采取每个专业制定统一的培养方案,执行统一的教学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学生的个体差异,难以应对学校扩招和大规模职业培训带来的培养群体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难以应对社会对毕业生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的多层次、多元化需求[4]。
(二)建立校企命运共同体问题
据调研发现,部分职业院校实践教育基地匮乏,存在以理论教学代替实践教学的情况,部分企业对参与校企合作感到茫然,意愿不强烈,导致校企未能建立真正的命运共同体。以下几个关键因素需要解决:第一,企业未能从校企合作中获得实在利益,现实需求得不到满足,还需要投入一定人力与物力;第二,校企合作基本由学校主导,企业的个体主张难以在短期内通过校企合作方式来实现;第三,校企合作机制还很不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健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社会责任和惩戒措施无规可依。没有产教的深度融合,就难以保障学生高质量的实习、实训,难以避免“学非所用”与“用非所学”的情况发生,严重阻碍了职业教育的发展,影响到“分类培养”实施。
三、“分类培养”的实施路径
“分类培养”立足于提升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遵循“分类培养、分层教学、尊重选择、多样成才”的教育理念,构建“分类培养”模式和与之相适应的课程体系[5]。
(一)对培养对象进行科学分流
实施人才“分类培养”的核心议题是人员分流与后续培养。分流培养对象应依据专业特点、就业岗位的知识需求、人才的现实基础和主体意愿进行综合考量得出结果,其为“分类培养”与“因材施教”的基础。培养对象分流宜按照专业方向和就业岗位采取二次分流,即专业方向分流与就业岗位分流,分两学期按自主选择与综合调剂两道程序实施。第一,自主选择。入校第一学期,通过开设公共课,让学生有一个酝酿期,加强对专业分支的了解、适应,明白就业岗位的基本要求、发展前景和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结合自己的特点作出理性判断,完成专业方向选择。入校第二学期,进入专业基础课学习阶段,培养对象基于对专业方向的认知和对课程的掌握程度,完成就业岗位选择。第二,综合调剂。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测试,任课老师和辅导员对学生的知识功底、个性特点和兴趣爱好有基本掌握,对专业方向明显有悖于个人发展的学生进行解释、劝导并完成调剂。
(二)构建和完善分类教学体系
教学体系综合了专业建设规划、专业教学标准、学生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和课程标准,是组织教学的基础和保障[7]。实施职业教育“分类培养”,立足于对培养对象的基本定位和发展前景,在专业建设规划和教学标准的指引下,根据各个专业方向、各个层次培养对象的具体情况切实制定学生培养方案,确定课程体系,精选核心课程,突出实践教学,不断完善课程建设与培养标准。课程建设应聚焦课程目标,调整课程设计,创新教学方式,重构考核标准[8]。面对多元化的培养对象,各个专业方向、各个培养层次都有不同的特点,学生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必须要根据类别与岗位有针对性地制定,课程建设在课程体系和学生培养方案的指引下进行,围绕核心课程,在教学顺序、授课内容和学时分配上客观、科学地安排教学,循序渐进,避免重复及前后说法不一的情况出现。
(三)差异化安排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
对不同层次的培养群体根据培养方案实施不同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对于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宜以产业工人岗位为就业导向,纳入中等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培训范畴,在专业课程、教学内容开设方面应对接职业教育标准,教学过程应突出岗位操作能力,围绕基本技能和职业资格证书的考核要求进行展开,在师资选用方面应以技师为主导,强化实践教学,提升操作技能;对于技术和生产管理人才的培养,应在实践教学中适当融入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熟练掌握操作规范,加强团队协作教育,将培养对象打造成为有文化、懂管理、会操作的大国工匠;对于以普通职业教育为基础,期望通过专升本、专硕研读路径提升学历成为高层次技术人才的培养对象,应实施理论与实践并举的教学培养模式,他们往往是新技术、新工艺的发明者和践行者,在师资的选用上,应以取得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又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的教师执教理论教学,为培养对象的职业规划指明路径。
(四)提升职业教育“三教”水准
教学是人才培养的基础工作,而教师、教材、教法是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9]。推行职业教育“分类培养”的核心工作是以教师、教材和教法为基础的“三教”改革[10]。
1.完善分类教学“双师型”队伍发展体系
“分类培养”的关键是构建和完善师资队伍,为教师“赋能”,提升教师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培养教师的职业素养和职业精神[11]。《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健全‘双师型’教师认定、聘用、考核等评价标准,突出实践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12]。职业院校的教师往往来源于高校,理论知识丰富,但实践经验不足,而职业院校采取“分类培养”重在岗位技能。因此,根据岗位需要提升教师职业技能,形成“双师型”队伍至关重要。“职教20条”提出,“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建立100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1]2020年4月30日,教育部孙尧副部长在2020年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工作推进视频会议上提出“所有高职院校党委书记、院长带头联系100家以上企业,推送本校教师与企业进行互动”。这一提议将具有丰富理论知识的教师送到企业进行专业实践,提升岗位技能,促进校企人才交流,深化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为“分类培养”奠定师资基础。
2.优化教材编写质量,落实教材选用管理
教材是知识的载体,是实施“分类培养”的重要保障。教材编写重在以课程建设为统领,以产教融合为基础,依据分类教学标准,更新内容与形式,提高技术跟随度。“分类培养”教材的编写和选用应实行分级管理,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与专业相关的部门、行业、学校和企业多方参与。组织行业、企业和教育领域高水平专业人才参与教材编写,持续进行回访与跟踪服务。“职教20条”提出“按照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的要求,建设一大批校企‘双元’合作开发的国家规划教材,每3年修订1次教材”[1]。2019年12月,《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发布实施并强调:“专业课程教材在政府规划和引导下,注重发挥行业企业、教科研机构和学校的作用,更好地对接产业发展。”
3.创新教学方法,落实实践教学
“分类培养”的教法重在深化产教融合,共建共享教育基地,推进教学的信息化、现代化。职业教育学生来源多样化,理论基础相对薄弱,分析理解能力和空间想象能力比较欠缺,提升专业技能是教学的重点。“职教20条”提出“各级政府、企业和职业院校建设一批资源共享,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不同专业有不同的作业环境,如土建项目现场安全隐患大,在建项目往往不愿接受过多学生参观。采取“分类培养”应根据培养对象的具体情况实施实践教学,那么教育基地的配置至关重要。教育基地建设宜按校内和校外两部分进行:配置校内基地的目的是减轻校外基地的压力,提升实训时间利用率,满足专业课程过程教学的需要;构建校外教育基地是完成专业综合实训和顶岗实习的需要。除了构建教育基地之外,利用虚拟仿真技术构建情景项目,模拟现实工程,展现复杂的构造环节,对完善课堂理论教学内容,提高学生的感性认识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大力推进在线开放课程的开发与应用,完善信息化教学内涵。
四、实施“分类培养”的措施保障
职业教育实施“分类培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其涉及到政策制度、教学资源、培养经费以及社会的认可度等诸多问题,需要在具备条件的院校进行试点,由点到面分步实施,然后进行推广。
(一)加强政策引领,完善制度体系
实施“分类培养”需要对培养对象进行有序分流,因材施教,就必须从政策制度方面进行规范,打破封建社会“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思想的干扰,利用大国工匠、能工巧匠的影响力,摒弃社会偏见,避免从事技能操作的人员受到歧视,鼓励和吸纳优秀人才接受职业教育,为职业院校毕业生创造平等就业机会,促进“分类培养”的推广实施。“职教20条”提出“积极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大对职业院校参加有关技能大赛成绩突出毕业生的表彰奖励力度。”[1]2020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在广州举办,进一步促进技能人才培养,推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弘扬工匠精神。湖南省教育厅在《关于做好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的通知》中提出,“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的,具有‘专升本’推荐免试资格。”[13]加强政策引领,完善制度体系,提升职业教育人才的地位,为促进职业教育实施“分类培养”奠定法律基础和政策保障。
(二)吸纳社会资源,确保经费投入
实施“分类培养”需要增加经费投入,公立职业院校的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但校际差距巨大,财政拨款不足导致经费短缺是抑制公立职业院校发展的主要原因。不同省市受制于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财政支持力度自然不同。据统计,2020年职业院校的地方财政拨款最高者超18亿元,最低者却不足3000万元。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经费预算21.6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达18亿元,占总预算的87%,位于“双高”院校之首。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预算经费2211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达2909万元,占总预算的13%,位于“双高”院校之尾。山东省为入选“双高计划”的15所院校按每所3亿元拨付省级建设经费,多数“双高”职校获得1—2亿元的财政拨款[14]。“双高”院校校际财政拨款差距如此之大,非“双高”院校经费还会裁减,偏远地区的非“双高”学校就更低了。在当地财政不能支撑职业院校发展的情况下,职业院校只能创新思路,特别是欠发达地区的职业院校,通过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整合区域资源,依靠社会力量支持,确保教学设备与教学资源的供给。政府应在绩效工资总量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确保“分类培养”的实施,从而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三)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校企合作
教学资源是职业院校实施“分类培养”的关键要素之一,其包括人、财、物三个方面。人力资源关系到师资团队的构建,是因材施教的基础;经费资助是维持正常教学秩序,开展有序教学的有力保障;教学设施设备的供给是创新教学方法,提升教学质量的重要支撑。职业院校有强大的理论教学团队和科研队伍,但大多教师缺乏一线岗位的实践经历,没有太多时间,也不可能长期留在一线作业岗位;企业有长期在一线岗位作业的大国工匠和能工巧匠,实践经验丰富,但需要不断丰富理论知识,增强技术创新,需要依托院校进行继续教育培训。职业院校实施“分类培养”需要完善的实践教育基地,配置先进的技术装备和宽敞的教学场地,学校难以具备这样的条件,而企业为适应市场发展趋势,在设施设备改造方面会与时俱进,具备“分类培养”的实践教学条件。职业院校有理论背景,企业有实践基础,加强产教融合,共建职业教育产教集团,吸纳校企各方资源,推行股份制运作模式,为“分类培养”的实施提供资源保障。
(四)强化部门监管,构建评价体系
人才培养与评价改革是职业教育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彰显职业教育类型教育特征的重要着力点[15]。职业教育实施“分类培养”尚处于孵化雏形阶段,受诸多因素制约。“分类培养”需要构建完善的评价体系,接受社会监督,进行客观评价,既要保障“分类培养”模式试点的顺利进行,也要拒绝有悖职业教育教学方针的不当行为。中共中央、国务院2020年10月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健全职业学校评价。重点评价职业学校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学生获取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质量、“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情况”[13]。“职教20条”提出“实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报告向社会公开。完善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落实督导报告、公报、约谈、限期整改、奖惩等制度”[1]。2020年6月2日,《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遴选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发布实施,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相应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的遴选、发布与监督管理等工作进行了规范和部署。客观的评价体系和强有力的市场监管是“分类培养”正常实施的重要保障。
五、结语
我国职业教育经历二十多年发展,已取得了巨大成就,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已成为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职业教育发展已进入了新时代,理念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分类培养”成为职业教育发展的新引擎。实施“分类培养”会受到政策制度、师资队伍、教学资源等诸多因素制约。构建产教集团,促进校企合作,实现资源共享,是实施“分类培养”的有力保障,助推我国职业教育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