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由“门”管窥中国古代居宅伦理之堂奥

2021-12-31陈丛兰

齐鲁学刊 2021年5期
关键词:伦理空间

陈丛兰

(西安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 西安 710021)

门是居宅与各种建筑的入口与出口。借助门,居宅和这些建筑获得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通的属地效应。一方面,人类为生存所建构的家宅、城市和乡村等栖身地,通过门的设置而具有统合意义上的空间分割,门与墙共同构成人类聚落的重重边界,形成从微观的家到宏观的国等不同类别、不同大小的空间。另一方面,门又“将有限单元和无限空间联系起来。通过门,有界的和无界的相互交界”[1](P5),它不仅是居宅和其他建筑空间内外之有效隔断与联通的器物,亦为其最具形象性的要素,存在什么样的空间内外关系,便会形成门的不同关合设置:家有家门,城有城门,坊有坊门,宫有宫门,国有国门。门的这些设置及其不同功能,本质上承载与表现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与价值追求,浸染着居宅伦理、安全伦理和建筑伦理等因素,成为今天窥探中国古代居宅伦理之堂奥的端口。

一、门之开关内蕴着居宅伦理的“分”与“合”价值

门以开合维持着人进出空间的生活便利。人们借助门并通过对门的控制,建构了自己的生活空间和行为空间,使在这些空间的进出成为一种既维持一定秩序又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事情。从本性上看,人与人、一定人群与其他人群之间既有“别”之必要,又有进行交往的需求。为保证前者,必须重视空间的分割,通过门墙将整体的天然单元分割成彼此分离又相互联系的不同空间,这既是生活伦理的命令,亦为安全伦理的要求。同时,与他人交往是人类生活方式的重要内容,人必须走出所属空间,与他人进行交往。就此,门的开启则将不同空间的人群联接在一起。因此,门担当着分别人群、允许或拒绝一定人群进出生活空间的独特功能,传统中国人正是以门的开与关庇护和规划自己的生活。

首先,门是分隔空间内外、中心与边缘的界限,彰显着安全伦理和其他关涉内外属性的伦理意义。这是由门作为墙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言的。门与墙同为边界,但相比墙的连续性与不能活动性,门以其活动性维持着内部与外界的分离;而且对于出于防御、安全考虑的建筑来说,门的这种活动性导致的脆弱性比墙更突出,这些都使门占据了门墙系统的核心地位。从起源上看,家门恐怕可视为其他门的基础,早期氏族部落首领居住及举行公共会议的“大房子”,正是借助于家门把族人与非族人分开;嗣后私有产权的产生使家门成为私领域与公领域分开的明确界限。新石器晚期,先民根据“天圆地方”空间观所构建的合院式居宅成为后世中国民宅的范本,尤其是在同财共居的世代同堂的合院建筑中,一道道以正门、堂门为中轴线依次有序排列的门墙系统将整个空间分割为一个个独立的单元,同时门也成为家人与家人、家庭的男性群体与女性群体、家庭群体与非家庭群体之间的一道精确界限,建构了一个错落有致的空间秩序,也塑造了人最初的关于内外的差异意识、界限观念。在古代中国的“家国同构”社会组织结构中,空间的家国同构性是其实体层面的样态建构,人们将家宅的空间结构拓展为聚落区、宫殿以至于国家的结构。从最早的二里头都城到明清时期的大小城市,其外形都宛若一座座大宅院,巨大的墙体包围着从整座城市到最小的房间和巷道的空间,内部的所有部分都围绕宫殿或府衙而被围合在墙与门内。以都城为例,中国的都城自古以来大致都由门墙系统分割出五个层次的等级体系:宫殿、皇城、都城、外城和散布于郊外的乡野层,每一个层次都由门墙分割、区别和界定,每一道门墙都圈定了每一个层次间的界限,而每一个空间都居住着由其所界定的不同群体。其中,城门是城市与乡村、城内与城外两个不同世界相遇的地点,宫门是内朝与外朝的界限,坊门是邻人与路人的界线。

门不仅分割出内与外、中心与边缘等现实差异空间,而且在抽象层面也分割、内化和深化了这些空间的差异,形成门作为“空间边界”的意义。因为门代表着一方给另一方设立的界限,在不同的区域内,甚至在作为交界面的门本身,标准都会有所不同[2](P107)。它规定了内与外的不同地位,也造就了不同空间群体的社会资格与认同意识,“不仅在门而且在沿墙的所有的点上,存在着普遍的内外不对称关系。内部凌驾于外部,建立起相对的优越和统帅地位。由内向外的控制和行进的权力,可以安装在门墙体系上,同时又被门墙体系所强化”[3](P327)。家门内外确定的是家人与外人,进了家门就是一家人,会产生无法隔断的伦理关系,这就是传统的“门生”或“入门”的伦理意义;城门内外的是城内人与城外人,坊门内外的是邻人与路人。例如,城里人与乡下人,周时为国人与野人之分,野人没有国人的政治权利,且受到城市人的歧视,发展到唐宋愈发显明,“村”被用作贬义词,形成以乡为耻,鄙薄“乡气”的风尚。对此,司马光曾叹:“窃惟四民之中,唯农最苦……故其子弟游市井者,食甘服美,目睹盛丽,则不复肯归南亩矣。至使世俗俳谐,共以农为嗤鄙,诚可哀也!”[4](P656)除了内外的差异,门墙系统还会产生一种距离的效果,它们区分内外,形成对外部的相对封闭及推开、推远。当内部对外部的优越具有了社会和政治的意义和规范时,这种距离的效果可以强化和放大原有的不平等关系。在政治社会中,通过距离的不断加大和空间的不断扩散,形成中心与边缘的差异。齐美尔指出,为了控制与服从,每个社会空间都需要一个中心[3](P364)。对于传统中国来说,家宅成为日常生活活动的中心,堂屋是家宅的中心,宫殿是都城的中心,都城是国家的中心,中国是天下的中心。

其次,门还是内部生活世界与外部生活世界联系的端口。“门,闻也”,按照段玉裁的解释:“闻者,谓外可闻于内、内可闻于外也。”[5](P587)故“门者,谓耳目也。耳目者,所以闻见也”[6](P268)。因此,关闭门分割了空间,开启它却能实现内与外、中心与边缘之间的有机联系,使门成为从封闭独立空间转变成开放连续空间的端口。生活在现实中的人根本无法想象一个没有门的世界,“入地无门”描述的绝望人生境地,揭示的正是“门”的联系意义。德勒兹曾深刻地指出:“任何组织都预设了绝对外部和内部这个首要的拓扑结构……每个内部空间都在拓扑上与外部空间保持联系,独立于距离之外并靠近某个‘生命体’的边界。”(1)转引自[加]罗伯·希尔兹:《空间问题》,谢文娟、张顺生译,南京: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2017年,第172页。从都城这一中心到边缘,从都城内的宫城、外城到广大的乡村,随着门的开启,呈现出一种逐步开放的态势,直观地表现出国家空间、城市空间各部分之间的联系以及其中的社会生活。那一扇扇敞开的门如混沌学的“吸引子”(Attractor),把家里与家外、城市与乡村、中心与边缘、中原与异族等差异性力量联结起来,人们可以近距离面对面(eye-to-eye)进行沟通、交流,这对于建立相对融洽的社会关系非常重要,进而把这种关系吸引到儒家政治伦理所期望的社会模式中,即“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大同社会,这象征“合”的最高境界,一个康有为向往的消除了家界、国界、种界等一切界限的共同体社会。

实际上,虽然人类把空间分割成性质、结构、功能都存在差异的领域,但那些居于不同领域、从事不同生产活动、遵循不同生活规范的群体彼此之间却存在共生的关系,诸如物质层面的交换,社会文化层面的交融,正所谓“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7](P2479),揭示不同领域相互交融的必要性。通常来说,在古代中国,无论是城门、坊门、市门、边关门还是家门,在皇权、族权等的控制下,门主动而有节制地开放,实现其联系性。如果这些权力者一味强化门的分离性,被封闭在外和被排斥的群体就会或者以相对温和的方式逐渐瓦解门的分离性,如安史之乱后以长安等各城市居民对严格坊市制度的破坏,最终使其在北宋彻底崩溃,被较为开放的厢坊取代;或者以暴力的方式直接摧毁门的分离性,如清中后期以来的闭关锁国导致的近代战争纷纭,迫使中国不得不对外打开国门、城门、市门、家门,进入现代化之门。

质言之,门是生活世界中不同空间和功能区域间的边界,具有既分离又联系的特征。从外形上看,以城市为代表的传统聚落区是一座被一道道门墙所切割与压制之地,而门则代表着家、国对领域内诸元素之间或与另一个领域诸元素之间关系的区分。“但在白天,在向民众开放的都市、乡村地区,它又是‘平滑’、连续和开阔的空间”[8](P122),门又“成为一股充满活力的能量,驱使各元素相互靠近,避免其脱离整体,并且能作为一种从两方释放出排斥力的物理力量,在两者之间运动”[3](P551)。这样,门就以开合的形式使生活于不同空间的人群既疏远又亲密,在保证生活既相对独立又互相沟通的同时,为建构内在家庭秩序和外在社会秩序及其协调彼此之间的关系奠定了基础。

二、门之内外呈现出居宅伦理的“王”与“霸”取向

视觉传达是人类获取信息的主要方式,而本能层次的情感主要作用于人们的心理感受,是知觉的感官反应[9]。由于门的向内或向外开放能在视觉与心理上产生不同的效应,中国古代建筑的门就通过这一布局差异,呈现与表达了古代中国人生活伦理的独特意蕴。春秋以降,儒法的“王霸”论争为后世中国伦理政治提供了基本的框架与精神态度,并被程序化为社会的政治制度,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得以表达。因此,“儒学的理性主义和道德主义倾向影响了以都城为代表的城市平面布局,使之完整而一统。严谨规整而高度仪式化。既有王道的儒家圣王理想化模式的形式在城市平面上的自觉投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包含了王道与霸道、圣人统治与强权统治、儒家与法家、象征主义与现实主义的相互综合”[8](P142)。如果说城市的平面形式表现了儒家的内在超越性和圣王统治话语,那么以门为端口的实际建筑空间则真实地反映了儒家的理想主义与法家的现实主义、理与势、王道与霸道互为表里的辩证逻辑结构,铺展出一个复杂的政治生活伦理画面。

一方面,中国古代各类建筑的门都趋于向内开的形式,表征着儒家内圣外王的王道政治,一种政治的理想主义,这深刻地影响了传统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伦理。按照《礼记·礼运》所描写的理想大同世界:“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按照孔颖达疏,外户即“从外而掩也”,“闭”指插上门栓[7](P1414)。再如《韩诗外传》卷十云:“暮无闭门,寝无闭户。”[10](P351)可知古代门户多向内开。还有门的其他结构,如被固定在房屋内墙的“户枢”“门槛”的设计,使门必须向内开启,这也是儒家“内圣外王”理想灌注于空间建筑的表征。自先秦以来,相对于西方设定上帝存在的外在超越路径,儒家以心作为超越世界和现实世界间的媒介,强调“德”是政治权力的来源与保障,国家最安全的保证“在德不在城”,主张通过君王的“克己复礼归仁”以至于“天下归仁”。这种理想运行于建筑空间,反映并提供着一种意义的框架。作为建筑核心要素的门,由于其朝向必然导致一方比另一方作用更强,所以那一扇扇向内敞开的大门,直达城市、建筑的中心,在视觉上产生它在自然地引导而非强迫你进入门,不由自主地走向中心、臣服中心的作用。在心理上产生一种“扪心自问”的暗示作用,这与儒家“反求诸己”的修德路径一致。既然“德”被推高至政治本体的地位,“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7](P1674),而“内自省”则是修身的重要方法和主要内容。儒家将这种内讼要求与修养实践都落实到现实的生活世界,无论天子或庶人,当他们每天出入于各种空间,就会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社会责任感所激发,“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7](P2471)。一个心怀儒家政治抱负的人每天就在这种类似宗教的伦理规训中度过,正如齐美尔指出的,他们“通过门,人生的自我走向外界,又从外界走向自我”[1](P7)。继而,向内的门实质上还表达了儒家政治伦理的最高境界,即“为政以德,居其所而众星拱之”[7](P2461)。与门向外在视觉心理上产生的排他性、攻击性相反,门向内则呈现出一种对外界接纳与包容的态度。在传统中国的家—国家—天下的空间政治结构图式中,“德”是将三者联合到中心的吸引子,以仁政实现国民生活富足、人伦和睦、君臣相正、社会有序,以及“万国衣冠拜冕旒”的威仪天下之盛景。就此,门向内所产生的接纳、包容的感觉力,象征的厚德载物、海纳百川之道德追求就变得至关重要。

另一方面,门的控制者通过对门的控制、监督和威慑,表达对家、族和国家权威的关注,给居民的视觉心理造成一种高高在上的、拒人以千里之外的威严感。由于控制了门,宏观上就可以保证对日常生活乃至整个社会秩序的规范与管理,所以中国古代的家庭、家族和国家便将空间与时间结合,支配与控制了门的启闭时间。作为一种具体空间形式,门与时间的结合不仅在于它是古代中国追求时空一体的物质符号,例如东西南北的门与春夏秋冬季节的对应,更重要的是如福柯指出的,在任何社会里,人体都会受到严厉的权力控制。控制的主要方法就是规训,规训需要一个封闭的空间和持续的、全面的时间控制[11](P155-160)。因此,在国家、家庭对城市、坊市、家宅等封闭空间施行控制的过程中,既然门是人穿越或征服墙体的突破点,自然就成为控制与防卫的重点。以城门为例,“大城不可以不完,郭周不可以外通,里域不可以横通,闾闬不可以毋阖,宫垣关闭不可以不修。故大城不完,则乱贼之人谋;郭周外通,则奸遁逾越者作;里域横通,则攘夺窃盗者不止;闾闬无阖,外内交通,则男女无别;宫垣不备,关闭不固,虽有良货,不能守也”[6](P80)。自先秦以来,皇权就对城门实施了严格的启闭控制,“宿鼓在守大门中。莫,令骑若使者、操节闭城者,皆以执毚。昏鼓,鼓十,诸门亭皆闭之。行者断,必击问行故,乃行其罪”[12](P236)。同时,设置专司门吏即“阍人”来掌授管键,启闭国门。在这一过程中,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耕经验时间被“晨钟暮鼓”的城市时间制度所取代。“兵马司请日出鸣晨钟,日入鸣昏钟,以防变故。”[13](P3115)其他建筑空间的门的启闭也遵循这一时间制度,例如隋唐以来的坊市制度,唐在里坊专设“里正”和“坊正”,里正和坊正“昏而闭,五更而启”[14](P421)。“城中几坊,每坊各有墙围,如子城然。一坊共一门出入,六街。凡城门坊角有武侯铺,卫士分守。日暮门闭。五更二点,鼓自内发,诸街鼓承振,坊市门皆启。若有奸盗,自无所容。盖坊内皆常居之民,外面人来皆可知。”[15](P2070)唐律规定,对于“犯夜者,笞二十”[16](P4121)。人们根据门的启闭来安排自己的日常活动,直到两宋时期的破墙运动才使这种控制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福柯指出,规训社会具有时空的矩阵,一个在空间上无处不在、时间上延伸到未来的社会监管[11](P123-124)。这样,通过对门启闭时间的控制,家庭、家族和国家实现了一种线性的、连续的和稳定的时空管控,继而控制与支配了家庭和整个社会的伦理生活。

同时,家庭、家族和国家的权力者通常还会将法与门充分结合,使门发挥传播、监督和威慑的作用,起到维护制度和恢复秩序的功能。在传媒不发达的传统社会,门以其人流量大、体量大等特征,发挥着特殊的传播效应,呈现、表达权力对于家庭成员、国民的监督、规训和威慑。这里以国家为例,晚周时期,各诸侯国的“官方公文开始被张贴在宫殿正门,而宫殿大门和张贴的文书都被称作‘象魏’,意即‘法规’(象)和‘崇高’(魏)……象征了政治权力意识的转变——从秘密地保持权力到公开地展示权力’”[17](P441)。故都城的宫阙又称“魏”或“象魏”。后世权力多拟于此,《清史稿·列传第一百九十》载:“古者象魏悬书,俾众属目。似宜通行宣示,以昭朝廷之令甲,而杜胥吏之蔽欺。”[18](P11873-11874)这些门阙不仅是统治者公布法令、告示之地,发挥权力的传播功能,而且以其高大威严的体量在昭示皇权居高临下、至高无上的同时,“代表了一种将时间、空间和政治归属捆绑在一起的空间层面上的规训形式”[2](P51),它们像福柯的全景式、惩戒性“权力之眼”,所有的建筑空间层次都被安置在可被监视的平面内,门窗都向着里面,这样就能一目了然地、持续严密地注视着这片土地与居民,没有一个空间能逃离监视的范围,没有一个人能够在此进出而不被注意到。对宫门、坊门和府门等各层级门的监视也被实施以周密、有效的规定,门卫时刻对进出的人流进行检查、放行或截止,识别、抑制和镇压任何真实或潜在的危险力量。同样的道理,当门所代表与维持的秩序一旦受到挑战,秩序的维护者也会借助门来修复它,希望能维持其威权性和有效性,手段通常是将反叛者的首级或尸身吊于城门、市门“杀一儆百”,对其他质疑、反叛的企图产生威慑与警告的作用。《汉书·西域传》记载:“介子遂斩王尝归首,驰传诣阙,悬首北阙下。”[19](P3878)王莽失败后,头被悬于宛城市门。南门为历朝帝王斩杀罪臣之处,故被称为血凶之门;而午门则是明代皇帝处罚大臣“廷杖”之地。

因此,门以向内与向外这一显和隐、真实和虚拟的辩证逻辑,表达了古代中国外儒内法、理势合一的权力运行模式,其中儒家道德理想主义为空间秩序提供了一种高尚的精神与价值追求,门作为这一精神与追求的象征形式,契合了儒家关于善、仁与合理等级制度的“王道”构想,以及内在超越的概念和象征图式。同时,这些空间还深植着法家的理论,法家关于权力与权威的霸道思想作用于空间,从家门、宫门延展到城门再扩大到国门,门的外向性(extensity)“真实但不实在,理念但不抽象”地构成家庭、家族和国家权力控制的潜在表现,表达了法家霸道主义在生活中的真实角色。这两种价值逻辑都深刻地塑造了传统中国人的生活伦理意识。

三、门之前后凸显出居宅伦理的“经”与“权”意蕴

在中国古代伦理生活中,不仅以内外彰显人们生活的相对独立性和交往的联系性,还以前后的区分体现出不同的生活意义及价值评价。在门墙系统中,门以最显著、最可观的方式承载与集中表达了以礼为核心的社会规范体系,这突出地表现在“前门”。所谓“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面朝后市,市朝一夫”[20](P3415)。周礼关于城市的这种中轴对称、坐北朝南的营造格局源自古代中国人的“天地同构”理念,目的是为了让聚落区融入自然的永恒法则和秩序体系中,并赋予权力以神秘的宇宙力量。后世的都城与多数城市大体遵循了这一营建模式,使得中国古代建筑的门通常居中对称,那些位于中轴线南端的“前门”又称“正门”,相比其他的门,体量最大,又被称为“大门”。古代中国人对方位与体量做了伦理的引申。“正”乃方直不曲,《易·乾卦》有“刚健中正”。而“君子大居正”[7](P2204),“大”乃“充实而有光辉”[7](P2775)之义。可见,“大”与“正”有着相似的伦理内涵。人们将礼的秩序及其维护纳入门的设置与规范中,把城、宫殿、府邸、宅院等建筑的前门置于整个门墙系统至高无上的中心地位,而这些门也将理性秩序、光明正大等伦理价值嵌入人们关于礼制的价值意识中。

首先,从国家层面看,由门墙系统分割出中心与边缘,都城统治并高于周边的所有空间,作为国家权力的构成中心,都城的城门及其他门墙系统与任何从属性的城门系统都不同,礼制要求“天子五门,皋雉库应路;鲁有库雉路,则诸侯三门”,门的称呼也不同,“王之正门曰应门,郭门曰皋门”[21](P581)。同时,为了显示皇权至高无上、神圣不可侵犯的气势,天子宫门建有阙,《礼记》称“阙”为“台门”,通过高表达地位的尊贵。《白虎通·杂录》载:“门必有阙者何?阙者,所以饰门,别尊卑也。”[22](P297)阙门是最高等级的大门,唯有天子才可以享有两翼带“观”的阙门,将观的高度及翼的数目作为社会特权的衡量标准。例如,紫禁城的正门——午门为双阙,主体分为正门、钟亭、鼓亭、东观、西观五个高大巍峨的部分,代表权力的至高无上。在都城里,从内向外由门墙系统分割出五个层次的等级体系:皇帝层、政府机构层、主要集中于东部的贵族层、外城的商业与工匠层、乡野的农民等,形成一个空间地位和社会地位依次降低的等级序列。其他城市则大致依照都城,形成以官方府邸为中心的等级空间模式。

在建筑空间所构成的城市空间这一抽象秩序中,礼制被运用到每一等级空间正门上。以宅门为例,包括帝王在内的各阶层人的居住建筑都有着严格的规定,将此视为维持礼制秩序的要策。“宅以门户为冠带”[23](P5),置于大庭广众之下的宅邸正门代表着主人的社会地位,其体量大小、数量多少等根据品级、社会等级高低而定。《唐会要·舆服志》载:“王公以下舍屋不得施重栱藻井。三品以上堂舍不得过五间九架,厅厦两头。门屋不得过五间五架。五品以上堂舍不得过五间七架,厅厦两头。门屋不得过三间两架。仍通作乌头大门。勋官各依本品,六品七品以下堂舍,不得过三间五架,门屋不得过一间两架。非常参官不得造轴心舍,及施悬鱼、对凤、瓦兽、通栿、乳梁、装饰……士庶公私第宅皆不得造楼阁,临视人家。”[24](P667)门不仅在数量、颜色和外饰等方面存在差异,而且通过台阶和门楼以增加门的高大威严感。普通百姓住“环堵之室,筚门圭窬,蓬户瓮牖”[7](P1670),其“堂舍都不得过三间四架,门屋一间两架,仍不得辄施装饰”[24](P668)。作为天子之居的皇宫,正门上有九九八十一个门钉装饰以象征“天”,而王府的门钉为六十三个,逐层递减,庶民家门不允许有此装饰。明清随着中央集权制的加强,对各阶层的宅门都做了更严格的规定,反映出社会阶层的分离日益严重,所谓“门面”“门第”“门当户对”等伦理用语正是对此的精确概括。数千年来,虽然也有打破礼制的现象,如春秋战国的礼崩乐坏,安史之乱后大臣将帅在长安竞相大造宅第,号为“木妖”,且僭礼建造高大的阙门,但总体而言,门与礼结合,创造出中国古代建筑最具有意识形态意义和皇权意志的象征符号,呈现了一个等级分明、秩序井然的金字塔型社会结构和伦理生活画面。

其次,与前门相对的后门等旁门系统则以对礼制的适当变通,表达出古代社会人伦秩序的另一面向。不同于法家的“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25](P3291)的严苛主义,儒家崇尚“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7](P93)的思想,强调“阖户谓之坤,辟户谓之乾,一阖一辟谓之变,往来不穷谓之通,见乃谓之象,形乃谓之器,制而用之谓之法,利用出入,民咸用之谓之神”[7](P82)。孟子甚至视“执一”如“贼道”。因此,对“经”的变通一直是儒家伦理思想的重要内容,并在建筑空间的诸多方面呈现出这一精神与伦理智慧。中国古代的建筑通常都设有“后门”,后门属于建筑尤其是私家宅邸的“旁门”系统,相对“前门”为“后门”,相对“正门”为“偏门”,相对“大门”为“小门”。与正门一样,作为界限与进出通道的旁门系统,有出于方便生活的功能性考量,但根据儒家的意识形态话语,如果说前门代表正统、礼制等主流意识形态的话,那么这些旁门则代表着儒家基于情境、对象不同的规则权变主义,一种非正统、非主流的“旁门左道”。它们既有对礼的变通,例如中国古代婚礼的一夫一妻规定,妻作为“正房”从正门娶进家中,虽然男性允许纳妾,但妾只能由旁门进入,故被称为“侧房”“偏房”。《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记载:“姜入于室,与崔子自侧户出。”[7](P1983)这既维持了礼,保证了妻独一无二的正统地位,也满足了男性及其家庭传宗接代这一“多”的需求。还有明清时期北京的四合院门有临街的正门和垂花门之分,正门中规中矩、遵循礼制,象征主人的地位、德性;垂花门则深藏不露,被装点得富丽堂皇,反映主人的审美意趣和价值追求。同时,又有针对正门启闭时间法的变通。正门的启闭必须符合法,但旁门却有一定的灵活性,尤其是在生死攸关之际。《晋书·列传第六十五》记载:“昙霍曰:‘人之生死自有定期,圣人亦不能转祸为福,昙霍安能延命邪!正可知早晚耳。’傉檀固请之。时后宫门闭,昙霍曰:‘急开后门,及开门则生,不及则死。’傉檀命开之,不及而死。”[26](P2502)也有对法的变通。《宋史·志第六十四》载:“发六礼制书。太皇太后御崇庆殿,内外命妇立班行礼毕,内给事出殿门,置六礼制书案上,出内东门。礼直官、通事舍人引由宣祐门至文德殿后门入,权置案于东上阁门。”[27](P2657)旁门系统代表中国古代家庭、社会、国家的理性规范中始终蕴含着一种情感主义的价值内涵,使规则在“经与权”“一与多”之间保持动态的平衡,而不致于走向极端。但诚如历史上对“权变”过分的强调所导致的对“经”的反叛与排斥,旁门、后门等的存在及其隐蔽性在很大程度上解构了社会规则、法制的公正性,这一点可以在中国政治生态中的“走后门”现象中得以最生动的表达。

所以,中国古代居宅等建筑的门既有外在的规范面向,又有内在的权变维度。两者的辩证统一,在外在形式层面保持了整体建筑空间功能的平衡;而在内在的抽象层面,即建筑空间所呈现的金字塔型社会等级结构中,门作为“一个特定的表达形式和管理行为网络”[28](P255),代表着古代中国社会生活的公共理性——礼,又蕴含了这一社会对人性、人情予以的一定关注,从而表达出一种非规范的、非主流的感性层面内容。礼(理)与情共同构筑与表达着传统中国的伦理价值逻辑,规定并塑造了中国人的生活伦理内容及其独特道德智慧。

结语

综上可见,作为中国古代家宅、城市和其他公共建筑空间的重要元素,门是功能、知识和权力共同运作的结果。作为生活的端口,它服务于某种伦理理念和政治目的,比其他居宅建筑元素更紧密地与思想观念、政治结构和制度设计联系在一起,构成生活世界、知识和权力的几何学认知符号,在建构与维持古代中国家庭和社会生活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强化了人们关于分与合、王道与霸道、规则与权变等价值观念的塑造。这与西方古典时代主要呈现为功能与审美的门不尽相同。当代中国,城门不再,社区日趋走向开放,而全球化则使一个超越“国门”的命运共同体理念正在形成。但不可否认的是,门仍然是人们生活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很多层面保留着其古老的生活伦理意蕴,尤其是门之“分”“合”价值蕴藏的人们对家、家乡和国家等居住共同体的安全伦理、交往伦理一以贯之的追求。总之,小小的门可以让我们透视一个符号化、充满意义的生活世界,这也是今天探讨门的伦理旨趣所在。

猜你喜欢

伦理空间
《心之死》的趣味与伦理焦虑
科技伦理治理的理论与实践
灵长类生物医学前沿探索中的伦理思考
创享空间
空间是什么?
创享空间
护生眼中的伦理修养
创享空间
伦理批评与文学伦理学
华语科幻电影中的“伦理性”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