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林木种苗质量检测对策
2021-12-31徐金娥李冬梅高艳霞裴丽霞杨岚
徐金娥 李冬梅 高艳霞 裴丽霞 杨岚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林木种苗是林业发展的命脉,具有战略性、全局性,是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种苗以质为先,种苗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造林质量和生态效益的高低。科学合理的品种结构和优良的种苗品质,不仅能确保造林质量、有效促进森林健康,还能极大地增强森林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
随着林业产业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种苗工作的重心应从重数量向重质量方向转变。种苗质量检测能科学有效地检验种苗品质,监督指导种苗工程的高标准实施,从而促进林业生态建设健康发展。
一、林木种苗质量检测工作现状
巴彦淖尔市共设立林木种苗质量管理机构10个,其中市级机构3 个、旗县级机构7 个,管理人员共100 余人。多年来,巴彦淖尔市林木种苗质量管理工作主要从生产、经营、使用三个环节开展,行业管理实行旗县级管理部门自查以及市级管理部门抽查的两级联合管理模式。现阶段,林木种苗质量检测重点由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环节转向使用环节。
二、林木种苗质量检测中面临的困难
1.检验队伍能力建设不足
目前,巴彦淖尔市共有5 家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其中,市级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检测机构1 家,是巴彦淖尔市林业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于2006年经巴彦淖尔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挂牌成立,挂靠原巴彦淖尔市林业种苗站,两个机构实行“一套人员,两块牌子”的模式。该机构由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计量认证,经自治区依法授权,是具有第三方公正性的专职检验机构,办公面积290 平方米,现有仪器设备10 台(套),实验室检验人员18 人,其中专职检验员6 人。由于单位职能多元化、岗位调整频繁,导致检验人员稳定性差、专职检验员较少。
旗县级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检测机构4 家,也是以挂靠旗县种苗站形式成立,实行“一套人员,两块牌子”的模式。机构成立之初,只配备了简单的检测设备,如发芽箱、电子天平等,后期再无设备更新,检验人员2~3 人不等。这4 家旗县级检验检测机构不具备计量认证条件,只能开展简单的内部自检工作,且由于人员检验能力不足、设备陈旧甚至已不能使用,现在大部分旗县级检验检测机构基本上不能真正行使检验检测职能。
目前,巴彦淖尔市现有的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已不能满足全市大面积工程造林种苗的检验检测需求。
2.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企业管理不规范
巴彦淖尔市现有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企业80多家,大多数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配置技术员、档案员、质检员等,多由技术员兼职。个别企业虽有质检员,但缺少专业的检验检测设备。
在对重点工程造林种苗质量的抽检中发现,有些种苗生产经营企业以及使用单位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证、种子标签、工程造林作业设计、工程招投标文件等存在不完整、不规范的现象。一是一些生产经营企业没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通过挂靠有证企业实现销售。生产经营许可证存在生产经营种类未标注良种名录、有效期标注不规范、注册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有效区域超范围等问题。二是植物检疫证填写不规范。存在种苗名称、品种填写不详,产地未写到乡,货物件数和重量未按要求大写,发货人、收货人地址未按规定详细填写等问题,导致调入地植物检疫部门跟踪调查疫情难度加大。三是种苗标签的填写、使用不规范。在种苗产地、苗木种类、品种名称、质量指标、等级划分、种苗批号等信息填写中,存在必填信息缺失和信息填写格式不规范、标签体现信息与检验证书信息不一致等问题。另外,许多在售种苗不按要求悬挂标签,存在少挂、漏挂等问题。四是种苗造林作业设计不完善,过于简单。作业设计中没有对良种和种苗产地进行说明或提出要求,或表述太过简单。质量等级标准引用不规范。五是招投标文件不能完全体现有利于生态建设的原则与要求。招投标文件中对林木种子的要求与作业设计不完全一致,没有体现就近采购原则和良种优先原则。
3.检验检测手段落后
现阶段,巴彦淖尔市林木种子主要检测播种品质,包括净度、发芽率、含水量等常规检验项目,这种检验方法需要时间较长,不能满足快速检验的工作需求。对苗木来说,主要检测苗高、地径或胸径、根系及综合控制指标。目前,全市检验检测机构只能对种苗的质量等级进行检验,对种子的遗传品质和苗木的生理品质无法检测。比如林木良种选育方面,其优良特性一般需要培育几年后才能体现,如果能利用先进的种苗检测手段,实现在苗期就能鉴别品种的真伪,那么将会为良种选育和推广应用缩短时间、节约成本,从而促进林业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三、提高林木种苗检测管理水平的对策
1.建立种苗质量检验检测管理体系
以拥有资质认证的市级林业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为中心,以旗县级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检测机构为重要力量,以生产经营单位中取得资格的种苗检验员为主要力量,建立具有多层次质量管理能力和检测效力的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检测管理体系。一是增加种苗质检机构和人员配置,不断建立完善旗县种苗质检机构,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二是争取机构建设资金,保障旗县级质检机构常规检测设备的合理配置和更新,从资金和技术上及时做好设备养护、期间核查和定期检定。三是尽可能创造条件,帮助旗县级质检机构取得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检验检测资质认定,提高全市林木种苗质量检测的整体水平。四是充分利用市级质检机构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旗县级质检机构学习其在机构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提高旗县级质检机构的检测水平和管理能力。五是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培训,稳定检验检测队伍,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培养合格的检验技术人员。
2.强化现有实验室检测软硬件设施建设
目前,巴彦淖尔市林木种苗检测水平较低,基础设备薄弱,技术能力不足,想要突破常规检测,达到快速、高效、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种苗检测水平,必须强化实验室检测软硬件设施建设,从根本上改变落后的现状。一是积极开展符合当地实际的“标准实验室达标建设”工作,配置仪器设备,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培养高素质技术人员,保证质检机构及检测环境、检测人员完全满足开展正常工作的需要。二是树立“标准化检测”意识,建立完善质量管理手册,规范种苗检验检测行为,完善工作程序,细化操作难点和技术重点。保证定期对仪器进行期间核查,并通过专业检定部门进行检定。根据检测工作情况变化,实时调整修订程序文件、质量手册等质量管理体系。
旱柳育苗情况检查
3.提升种苗质量检测能力
种苗检验检测能力要突破传统播种品质、生长指标等检测范围,积极努力开展对种苗生理、遗传品质等指标的检测。根据巴彦淖尔市经济发展对速生林、丰产林、工业原料林等的不同需求,以及造林树种的抗逆、防风、固沙、抗病虫害等不同特性,为适应林业经济全方位发展,应积极提升种苗质量全面检测能力,逐步实现在种子或育苗期就对种苗品质进行有效鉴定,对种苗生产事前、事中进行质量检验的综合评价。
4.加强和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定向指标的管理
严格执行“两证一签”制度。具备“两证一签”是工程造林种苗质量检测的前提,一定要保证“两证一签”的规范性、完整性。工程造林作业设计严格按照适地适树原则,坚持“就地育苗、就近造林、良种优先”的原则。在苗木调运上,坚持“就近”原则,尽量减少远距离运输,以降低造林成本,保证造林成活率。工程造林招投标文件中对林木种苗的要求应与作业设计保持一致,要体现“就近”和“良种优先”原则。种苗质量管理检查中要把“良种使用率、使用当地苗木”作为抽查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新疆杨苗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