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背景下如何加强科研经费管理*
——以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为例
2021-12-30荣凤云
荣凤云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南海口 571101)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而科研院所是第一生力军,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力量。为了推进科研领域简政放权工作,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2018年印发了《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2019年印发《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不断将科技领域改革创新向纵深推进。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热科院)是隶属于农业农村部的国家级科研机构,含院本级及所属研究所等15个预算单位,主要研究领域为热带经济作物、南繁种业、热带粮食作物、热带冬季瓜菜、热带饲料作物与畜牧和热带海洋生物等六大创新领域,为保障国家天然橡胶等战略物资和工业原料、热带农产品的安全有效供给,促进热区农民脱贫致富和服务国家农业对外合作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该院在科研经费管理上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文章通过总结该院在科研经费管理“放管服”的做法,落实过程中的难点,提出几点针对性的建议,为后续改革提供参考。
1 科技“放管服”落实情况
1.1 简政放权,管理权限“放”下去
大部分单位已将预算调整权限下放到课题组。直接费用中除设备费外,其他科目的预算调整权限全部下放到课题组和部门负责人,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设置相关预算调整审批限额。同时,将备案与审批相结合,简化预算调整审批手续。
1.2 加强内控,业务流程“管”起来
开展内控制度“废改立”工作,系统梳理该院现行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对已经过时、不适用、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制度进行废止,对不符合高效顺畅管理要求但仍需继续执行的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对缺位的、具有引导激励改革创新发展作用的制度抓紧研究制订,权限下放的同时,进一步做好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加强风险防控。
1.3 多措并举,不断提升科研服务能力
(1)精简、优化财务报销审批流程。报销审批实行分级授权管理,简化优化经费审批层级。对可要可不要的原始凭证附件,尽量不要求附在报销单据后。对科研需要的出差、会议、国际合作交流等费用报销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简化报销手续。简化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专用材料采购流程。
(2)不断创新财务服务方式。如引进农行“e管家”,将职工专属二维码与单位银行账户相关联,通过手机扫码的方式收取资金,为零星中试产品销售和基地管理提供了便捷方式,有效规避现金管理风险。编制财务报销小手册,将繁多复杂的各种制度、办法,精简成简明扼要的流程图,条款式说明报销事项需要的附件材料,通俗易懂,方便实用,受到科研人员欢迎。
(3)推进财务信息化建设。目前已有9个院属单位会计核算上线用友NC系统,实现科研经费支出实时查询、网上报销等功能,使科研人员能自助查询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及报销进程,有效提高财务信息反馈效率和服务水平。
(4)加强专用材料采购监管。已有5个单位引入“中国科研物资采购平台”,将实验耗材类专用材料纳入平台采购范围,利用信息化手段,对采购商品进行自动记录,实时动态管理库存。一方面减轻了管理人员的工作压力,为管理部门提供专用材料管理大数据分析,另一方面为科研试剂耗材共享提供了准确清晰的信息,提高了资源利用率和配置有效性。
(5)加强科研财务助理队伍建设。大部分院属单位已基本建成一支相对稳定的科研财务助理队伍,并制定了科研财务助理管理办法。不定期组织科研财务助理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科研财务助理对财务报销流程、财务报销相关要求的了解,提高科研财务助理报账效率。科研财务助理的设立,有效缓解科研人员没有时间和精力忙于报账的问题,为科研工作提供更好更专业的服务。
(6)做好财务事项公开。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利用宣传栏、OA系统等平台,定期将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执行进度等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
1.4 狠抓落实,促进政策落地见实效
通过调研、督导、座谈、专项检查等方式,了解院属单位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进度、落实情况,对改革中存在的疑虑给予分析和指导,不断推进改革发展。
2 科技“放管服”落实的难点
2.1 学习宣传不到位
部分科研人员对政策的关注点侧重在“放”的方面,而忽视了“管”的要求,因此对一些制度的制定、修订不理解,不接受。另外,部分基层财务人员也对科研经费“放管服”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不了解、不清楚。
2.2 尺度把握不准
在上级主管部门未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的情况下,政策衔接不到位,部分单位对“放”的尺度把握不准,特别是与科研人员息息相关的差旅费、会议费等的报销制度方面,目前的制度修订还主要停留在简化报销流程、审批权限等,对实质性的制度内容,基本未做调整。个别单位在预算调整权限的设置上不够科学合理,与单位科研经费整体或单个项目资金量不匹配,导致预算调整频繁,操作性差,预算执行不够顺畅。
2.3 主观思想较保守
部分单位领导层面或职能部门对科研经费管理职责权限怎样放、如何放,放下去后能否收得回来,放下去后在以后的审计、检查中是否会与监督检查意见有冲突等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顾虑,导致在政策落实过程中,瞻前顾后,踟蹰不前。
3 科技“放管服”推进改革的建议
3.1 加强政策学习和宣传贯彻
单位财务部门应加强对科技“放管服”系列政策、文件的学习和理解,把握政策的大方向和着力点,要求所有财务人员都应对相关政策了然于心。同时,联合人事、科技、国际合作等部门,组织专题培训,加强政策的宣传、解释,让单位领导、科研人员都能了解国家科技“放管服”改革的背景意义,来龙去脉,避免部分科研人员断章取义,钻牛角尖。
3.2 加强业务学习与调研
(1)财务部门要经常深入业务部门、研究室、课题组,了解科研业务,了解科研工作规律,了解科研人员需求。制定制度的前期,要做好充分的调研,也可参考兄弟单位、其他科研院所的做法,找到“放”与“管”的平衡点,这样制定出来的制度才能更具操作性,更容易被科研人员所接受。
(2)单位要不断完善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分析风险隐患,完善风险评估机制,确保自主权接得住、用得好、不出事,防止滋生腐败。
(3)加强财务人员综合素质,与时俱进,勇于探索,不断丰富服务手段,提升科研服务能力和水平。
3.3 强化主体责任与担当
党政主要领导是单位科技“放管服”改革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抓好组织实施。国家科技“放管服”改革,力度空前,单位应充分利用政策红利,运用单位在科研经费管理上的自主权,认真研究,敢于创新,最大限度提升科研人员获得感,激发科研人员主动性与创造性,推动科研事业不断发展。关于单位制定的制度是否会与审计、检查意见不一致的问题,《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第二十条也有明确规定,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监督检查工作中出现与工作对象理解相关政策不一致时,双方应及时沟通,解释澄清。根据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妥善处理,这也是给单位吃了一颗定心丸。另外,也可考虑在制度的制定环节,请审计监察部门参与或会签,避免后续执行意见相左。
3.4 强化科研人员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
简政放权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科研人员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打破部分科研人员日程工作中存在“财务审核通过就是正确的,有问题也是财务审核不严”之类的逃避思想,逐步构建科研人员信用机制,将诚信状况作为科研人员项目申报、考核晋升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同时要联合检查审计、科技管理等部门,通过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发生违规行为。
科技“放管服”是国家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该院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探索尝试,推进改革,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释放创新创造活力,促进热带农业科技事业发展,助力国家热带农业科学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