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源县“行业部门主导”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模式
2021-12-29盐源县农业农村局
盐源县农业农村局
2011~2020年,盐源县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扶贫、烟草公司等部门(企业)共建成高标准农田32.15万亩。新一轮机构改革后,针对短板弱项,盐源县完善管护制度,建立管护机制,彻底打破管护“只停留在简单制度上”的漂浮局面,落实管护经费,重点对已损沟渠进行维修维护,对不能充分发挥效益的提灌站进行提档升级,更换电力设施、电机、水泵等,管护面积达8.56万亩,增加提灌面积0.80万亩。
一、推动管护制度完善
2020年11月6日,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盐源县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运行管护工作制度》,明确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细化了管护范围、工作要求、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要求、组织领导、资金保障、监督指导,强调县政府对管护工作负总责,县农业农村局是管护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是管护监管主体,村(组)集体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管护实施主体,由实施主体确定管护人员,农民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直接受益人。
二、推动管护制度落实
一是及时移交工程。经县级初验合格后,将工程移交给项目所在乡(镇),再由乡(镇)移交到村,明确规定工程产权、管理权、使用权,层层落实责任,跟踪管理,最大程度实现乡(镇)、村共同管理。二是落实管护经费。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划拨300万元,用于建后管护。县级管护经费管理实行县级报账制,质量保证金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留存和退还;乡(镇)、村级管护资金由本级管理使用。三是建立监督机制。加强检查考核,对管护工作做得好的乡(镇)、村、经营主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对破坏工程、未落实管护工作的给予批评,推动管护制度落地落实。
三、推动维护制度运行
按照四个流程开展建后维护工作。一是维护申报。项目区需要维修维护时,由项目村申请,所在乡(镇)核实签署意见上报县农业农村局。二是核实情况。县农业农村局指派专人就损毁程度、修复工程量、所需资金进行核实,汇总上报局党组。三是研究决定。经局党组集体讨论研究,根据需求量和资金量进行平衡,优先考虑损毁严重、发挥作用大、急需解决问题的项目。四是组织实施。项目确定后,属零星维修项目的,通知乡(镇)、村,按要求制定实施方案、资金概算,由村民委员会召开会议组织实施,实施完毕后,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验收,验收合格,由具体实施人提供报账手续、拨付维修款项;属较大维修维护的,由县农业农村局按照采购(招标)程序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