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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共同富裕的学理阐释与实践路径

2021-12-28付文军

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 2021年5期
关键词:共同富裕

付文军,姚 莉

(1.浙江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 杭州 310058;2.湖北省社会科学院 经济研究所,湖北 武汉 430077)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要“扎实推动共同富裕”[1](P.17),这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工作设定了明确的目标。早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时代,他们就将共同富裕视为未来社会的理想情景。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承担起寻求共同富裕的历史使命,并将其落实到行动之中。可以说,一部百年中国共产党党史就是一部中国共产党人领导中国人民竭力奋斗并迈向共同富裕道路的历史。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我国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这标志着我国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1](P.8),全面反思新时代共同富裕的理论、历史与逻辑,就成为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者的一项重要议题。

一、共同富裕的学理阐释:以唯物史观为参照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与规定,共同富裕所强调的富裕的共同性和普遍性,与资本主义所追逐的富裕的私人性和狭隘性划清了界限。这在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历史性批判过程中得以显明。换言之,马克思和恩格斯以唯物史观为方法论,不仅科学地预测了未来社会中共同富裕的情形,还粗线条地勾勒出了共同富裕的具体要求。

从生产力层面而言,要实现共同富裕必须扬弃“生产力的资产阶级利用方式”[2](P.285),而“由社会全体成员组成的共同联合体来共同地和有计划地利用生产力”[3](P.689)。共同富裕要“富裕”而不是“贫困”,这是理解共同富裕的关键所在。

首先,要“富裕”就要大力发展生产,为共同富裕积累丰厚的物质基础。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就确证了事关人们吃、喝、住、穿的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是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3](P.531)。若是缺乏必要的物质生产资料,人们是无法创造历史的。人类社会历史是在物质生产资料的创造中逐渐展开的。通过劳动,按照人们的需求和愿望占有自然物,实现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4](P.215)并制造着使用价值。正是人与自然之间的不断的物质变换,才有了丰富多彩的商品世界。在此意义上,一部人类社会史就是一部人类生产史。人类的生产活动是共同富裕的重要前提,这些活动为社会的普遍繁荣和物质充盈提供最基本的物质基础。其次,要消灭“贫困”就要积极扬弃“资产阶级领导下造成的生产力”[2](P.284)。资产阶级在取得统治地位之后,总是想方设法“使整个社会服从于它们发财致富的条件”[5](P.42),并以此来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在劳动和资本分离的状况下,劳动者是要服从于资本逻辑的。虽然资本主义大工业创造了可观的社会财富,但这些财富的绝大部分最终都汇向了资本家。早在1844年马克思就已经发现了这样一个事实,即“在社会的衰落状态中,工人的贫困日益加剧;在增长的状态中,贫困具有错综复杂的形式;在达到完满的状态中,贫困持续不变”[3](P.122)。在资本主义生产中,工人始终是任人宰割的弱势群体,贫困、痛苦与之常伴,他们往往被视为“仅仅有最必要的肉体需要的牲畜”[3](P.125)或机器的“奴隶”[4](P.515)。更为简单地说,生产力的资本主义应用造成了社会的两极分化——“在一极是财富的积累,同时在另一极,即在把自己的产品作为资本来生产的阶级方面,是贫困、劳动折磨、受奴役、无知、粗野和道德堕落的积累”[4](PP.743~744)。理论和实践都已证明,资本积累是无益于共同富裕的,只有瓦解资本逻辑方能摆脱贫困。最后,在“自由人联合体”中有计划地利用生产力以实现共同富裕。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恩格斯确认了废除私有制的社会后果,即“把生产发展到能够满足所有人的需要的规模”[3](P.689)。马克思也指认了“自由人联合体”中生产生活的情形,指出“生产力的增长再也不能被占有他人的剩余劳动所束缚了,工人群众自己应当占有自己的剩余劳动”[6](P.104)。不仅如此,整个社会生产力会迅速发展,并且这种“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6](P.104)。这种生产之所以以共同富裕为目标,主要是因为这种生产方式代表着广大人民的利益,这种生产力是由“自由人联合体”所全面掌握的,按照共产主义的经济原则而有计划、有组织和有目的地调控社会生产。也正是因为人人得以自由而全面发展,就使得“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3](P.537),人人皆可发挥自己的长处和优势,为促进社会生产而劳作。如此,生产发展和生活富裕呈现出良性发展的态势。

从生产关系层面来论,共同富裕的实现需要完成“生产资料由社会占有”[2](P.299),通过社会化生产消除“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和“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2](P.300)。共同富裕既要“富裕”又要“共同”,这是理解共同富裕的重要维度。

首先,共同富裕要求改变生产资料的占有方式,将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变为社会占有。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起点和基础是“劳动产品和劳动本身的分离”或“客观劳动条件和主观劳动力的分离”[4](P.658)。更确切地说,“资本关系以劳动者和劳动实现条件的所有权之间的分离为前提”[4](P.821)。正是这种分离造成了占有全部生产资料的资本家无偿占有工人创造的剩余劳动成果,长此以往便会造成生产资料的集中和贫富差距的拉大。“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日益把大多数居民变为无产者”[2](P.297),无产者只有废除“全部现存的占有方式”[5](P.42)并将“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2](P.297)方能“取得社会生产力”[5](P.42),继而消灭一切剥削和压迫。简而论之,要共同富裕就要从改造生产资料的占有方式入手,即实现社会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如此,“不仅会消除生产的现存的人为障碍,而且还会消除生产力和产品的有形的浪费和破坏……此外,这种占有还由于消除了现在的统治阶级及其政治代表的穷奢极欲的挥霍而为全社会节省出大量的生产资料和产品。通过社会化生产,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2](P.299)。

其次,共同富裕要求改变劳动关系的社会性质,将为了资本的劳动变为自由自觉的活动。资本主义的劳动生产不仅是一般意义上的商品生产,其实质上还是“剩余价值的生产”[4](P.582)。因深受资本逻辑的宰制,工人的生产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资本。“生产工人的概念决不只包含活动和效果之间的关系,工人和劳动产品之间的关系,而且还包含一种特殊社会的、历史地产生的生产关系。这种生产关系把工人变成资本增殖的直接手段。所以,成为生产工人不是一种幸福,而是一种不幸。”[4](P.582)在这种异化的关系中,劳动不是享受而是受虐遭罪,生产者也逐渐丧失了对“他们自己的社会关系的控制”[2](P.288)。共同富裕所要强调的不仅是劳动者完全地掌握属于他们自身的社会关系,还要求社会劳动能够回归其本质——自由自觉的活动,剥离资本的钳制,敞显劳动的本质。在扬弃了资本关系的劳动中,人人都是社会的主人,都是积极的劳动者。人们在劳动中享受着劳动的快乐,分享着劳动的成果。如此,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劳动的质量也会得到极大的提升。

最后,共同富裕预示着生产结果的改变,即由资本牟利致富变为人人富裕。在资本主义生产中,资本家是资本的人格化,是资本关系的承担者。“他的灵魂就是资本的灵魂。而资本只有一种生活本能,这就是增殖自身,创造剩余价值,用自己的不变部分即生产资料吮吸尽可能多的剩余劳动。”[4](P.269)如此看来,资本主义生产只是资本牟利的生产,资本家发财致富是这种生产方式的唯一目标。资本家的富足是通过剥削工人而获得的,资本主义造成了社会的两极分化——一极是赚得盆满钵满的资本家,一极是穷得一无所有的工人。只有扬弃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品对生产者的宰制才会消除,资本对劳动的统治才会崩溃。在未来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社会中,通过社会有组织有计划地调控生产来“结束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状况”[3](P.689),通过不断地消除旧式分工和加强文化教育而使“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3](P.689)。此时才能够声称,这样的生产关系是兼顾到绝大多数人利益的。

二、共同富裕的中国实践:历史逻辑及其特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是对马克思共同富裕思想的坚定贯彻和妥善落实,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走出了一条独具中国特色的共同富裕之路。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历史实践

谋求民族复兴和人民幸福是中国共产党孜孜以求的目标。在一百年的时间里,中国共产党人领导中国人民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越走越顺,谱写了一曲反贫困和共同富裕的时代赞歌。

一是以“抓革命、促生产”为核心的初步试探期(1921~1948)。在国破家亡之际,中国共产党应运而生。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面临着拯救山河、救亡图存的任务。1921年的《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就明确将消灭社会的阶级区分、消灭私有制、没收生产资料归社会公有等作为党的纲领。这充分表明,“党自诞生之日起就将实现共产主义作为奋斗目标,而共产主义实现的前提则是共同富裕”[7]。推翻三座大山的革命和抵御外来侵略的战争是这一时期的主要任务,人数最多的农民是革命的主力。广大农民长期处于贫困之中,如何调动农民的革命热情和积极性是摆在中国共产党人面前的重要问题。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创造性地在各个根据地、解放区实行“打土豪、分田地”的策略。“我们搞政治、军事仅仅是为着解放生产力”[8](P.109),更确切地说是“解放中国人民的生产力”[8](P.432)。对此,毛泽东形象地称之为“革命加生产即能解决吃饭问题”[9](P.1512)。这是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对共同富裕道路的初步追求与朴素表达。

二是以“巩固政权、恢复民生”为目标的反复尝试期(1949~1977)。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的主要任务是巩固人民政权、恢复国民经济。通过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社会基本经济制度得以确立并在国民经济的恢复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人立足于中国的实际,在公有制的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以合作化的方式领导中国人民走向共同富裕。在广大农村地区,既要通过消灭富农和个体经济以实现全体农村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迈进,又要依靠人民公社走合作化道路,使“农民能够逐步完全摆脱贫困的状况而取得共同富裕和普遍繁荣的生活”[10](P.661)。在城市里则实行供给制和工资制,有序地展开社会主义建设。同时,毛泽东还简明扼要地陈述了对平均主义的态度,即“反对平均主义,是正确的;反过头了,会发生个人主义。过分悬殊也是不对的。我们的提法是既反对平均主义,也反对过分悬殊”[11](P.130)。面对社会主义政权建立初期民生凋敝的实际情况,中国共产党人按照马克思的设想和苏联经验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追求共同富裕的尝试。虽然有一些挫折,但整体上还是为共同富裕的实现创造了条件。

三是以“改革开放、先富带动后富”为举措的全面探索期(1978~2011)。改革开放初期既要反思计划经济体制的问题和总结其中的经验,又要明确回应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问题。对此邓小平直截了当地提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12](P.64),社会主义的中心任务在于“发展社会生产力”[12](P.130)。不仅如此,邓小平还直接指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2](P.373)。为实现共同富裕这一目标,中国共产党人依据实际情况而制定了不同的策略。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制定了先富带动后富的策略,即“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以带动和帮助落后的地区”[12](P.155)。此后,一系列的国家战略举措纷纷出台,如东部率先发展、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中部崛起。不仅如此,一系列分配原则也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党的十七大指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13];党的十八大则强调,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14]。通过不断调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并为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以“激发社会活力、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为内容的新时期(201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这个“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不断创造美好生活、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时代”[15](P.9),积极化解社会主要矛盾并推动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是这一时期我们党的重要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仅多次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还特别指出要将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同时,习近平总书记还为新时代的共同富裕划定了时间轴,即从2020年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从2035年到21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15](PP.22~23)围绕这一目标,中国共产党人按照经济规律、社会发展规律循序渐进、自觉主动地解决各种有碍共同富裕的问题,并积极有效地推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动全面开放新格局等一系列举措的落实。尤其是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特点与经验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迈向共同富裕之道路是带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的共同富裕之路。在中国人民谋求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中国共产党人也积攒了诸多丰富而有益的经验。

一是有力政党——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16](P.18),没有共产党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不用谈共同富裕的实践了。中国人民迈入共同富裕的道路并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关键就在于有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引领中国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政治保证。中国共产党始终秉持为中国人民谋幸福和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寻求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的方法与道路。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具有“崇高政治理想、高尚政治追求、纯洁政治品质、严明政治纪律”[15](P.91),在共同富裕之路上发挥着“举旗定向”的作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革命和建设中,中国共产党始终走在前列、干在实处,充分体现出“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15](P.86)的能力与定力。虽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之路困难重重、荆棘遍布,但我们依然能够不断前行,其关键就在于中国共产党切实为实现共同富裕发挥了定好向、掌好舵的“领路人”作用。

二是有为政府——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中国人民成功脱贫致富离不开积极有为的政府和先进的社会制度。实践已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治国理政、为民服务方面有着极大的优越性。中国共产党人一直强调,“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个样子。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12](P.364)。社会主义的财富是属于人民的财富,“社会主义的致富是人民共同富裕”[12](P.172)。在探索共同富裕的道路上,我们的政府真正地实现了将“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同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各方面机制体制等具体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将“国家层面民主制度同基层民主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17](PP.9~10)如此便可有效地防止和纠正政府在发挥其职能的过程中出现的错位、越位和失位问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探求之路上,中国政府积极作为,妥善履行着宏观调控、社会监管、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督等职能,真正实现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奠定了正确的办事方向,提升了行动效率。

三是有效市场——充分激发市场蕴藏着的活力。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优势是有目共睹的。在迈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中国共产党人创造性地实现了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的有机结合,即“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1](P.14)。实现共同富裕首先就要尊重客观经济规律,充分利用市场来配置各方资源。在不断深化改革的过程中不断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继而“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18]。同时,党中央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围绕产业体系、现代市场体系、分配体系、城乡区域发展体系、绿色发展体系、全面开放体系等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和改革。这一系列改革旨在造就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以解放、发展生产力和实现民富国强。

四是有益方法——运用科学思维方法指导实践。共同富裕的实践需要有科学的思维方法作为指导,也就是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方法来有效指导共同富裕的实践。具体而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实践需要具备五种思维。其一是辩证思维,即辩证地审视和处理共同富裕道路中的各种问题,实现理论和实践的统一、短期利益和长远目标的贯通、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兼顾、国内视野和国际视野的统筹、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的协调,实事求是地对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过程中的问题并洞察其间的规律。其二是历史思维,即历史地对待共同富裕这一时代课题,历史地看待社会现实难题,历史地把握共同富裕的各个阶段,历史地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以史为鉴,面向未来。其三是战略思维,即将共同富裕上升到战略高度,注重把握共同富裕的整体性、长期性、全局性和原则性等特点,在“观大势”的基础上“谋大事”。其四是底线思维,即在谋求共同富裕的道路中坚守底线,明确行为边界,时刻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有效地防范、化解、探求共同富裕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各种风险。其五是创新思维,“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世而制”[17](P.155)。在追求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必须要因时、随势而调整相应的具体操作策略,积极打破惯性思维,摒弃不合理的成分,根据时代的变化而推陈出新,助推共同富裕早日实现。

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实践路径与工作方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标示着中国人民迈向了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时代。截至2020年底,全国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中国特色的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19],共同富裕也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然而,这些成绩与共同富裕的最终目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新时代,我们既要善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历史经验,又要结合实际不断克服困难、化解问题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

(一)以发展生产为基础着力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15](P.9)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们逐渐从站起来、富起来的时代迈进了强起来的时代,但这并未改变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国际地位。虽然我们已经开始撕下了“落后”的标签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但绝不能说我们已经实现了共同富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只是共同富裕道路上的一个环节而已,它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目前,制约我们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主要因素在于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化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要矛盾是当前的主要任务,也是迈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在新时代里,我们必须直面现实问题,探寻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方法与路径,这依旧是迈向共同富裕的根本手段。邓小平曾明确将“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和“为实现共产主义创造物质基础”[12](P.137)的关键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依靠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17](P.44)才能实现我们的奋斗目标并开创我们的美好未来。因而,发展生产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首要条件。一方面,要树立“真抓实干、埋头苦干”的良好风尚,切实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劳动是人们自由自觉的活动和人的本质力量的彰显,我们要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使人们在精神层面重视劳动、崇尚劳动,充分认识到自己在劳动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同时,还要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上,集全社会之力稳步推进社会生产的持续、健康发展。在现阶段,要切实完成经济增长从“高速度”到“高质量”的转变,重视速度和质量的有机统一,以有效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另一方面,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助力共同富裕的实现。新发展理念是引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先导”,以创新发展“解决发展动力问题”,以协调发展“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以绿色发展“解决人与自然和谐问题”,以开放发展“解决内外联动问题”,以共享发展“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16](PP.198~199)使新发展理念落地生根、落到实处变为普遍实践的策略,是迈向共同富裕的关键举措。我们必须“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20]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挖掘和汇聚共同富裕的“合力”

共同富裕是人民的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的落脚点在于人民。站在人民的立场之上积极探寻富裕问题,这是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理论的关键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表明,坚持群众史观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致力于现代化建设的中国人民才是迈向共同富裕道路的主力军。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鲜明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1]。一方面,我们要通过调动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发展生产、谋求共同富裕的“内生动力”。“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15](P.135),我们要继续将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共同富裕工作的根本遵循。具体说来,我们需要“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立场”[15](P.136),承认人民在共同富裕道路上的主体地位,将为人民谋幸福作为使命担当,作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行动宗旨,以满足人民最关心的现实利益问题。共同富裕的实现离不开人民,这一伟大事业必须要依靠人民不断发挥自己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完成。另一方面,我们要积极适应新环境、新情况,在社会主义实践中积极汇集共同富裕的“外在助力”。共同富裕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它不仅需要生产的“内生动力”,还需要协调好各种“外在助力”。我们必须为共同富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既要毫不犹豫地坚持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又要积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的主体活力,以推动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在现阶段,我们既需要大力发展实体经济以筑牢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坚实基础,又需要统筹推进城乡协调发展以优化经济的空间布局,还需要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以融入世界并增强竞争力,为共同富裕的实现增添助力。总之,我们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16](P.200)。

(三)以完善分配为抓手妥善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问题

经过不断努力,我们逐渐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15](P.126)。要达到共同富裕,就要毫不动摇地坚持这一基本经济制度。依照我们的具体实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所有制、分配原则和经济体制等多个层面进行了规定,凸显了这一基本经济制度在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方面的显著优势。一方面,我们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性规定,也是我国宪法规定的法律原则。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就必须坚守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辅之以多种其他所有制经济,共同致力于社会经济发展。公有制能够最大程度地调动人民的积极性,也能够最大程度地避免资源的无序流动和浪费。这是确保我们的社会经济建设不偏航、不变质的关键所在。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投入获得尽可能多、尽可能大的效益。在此基础上把“蛋糕”做大,为共同富裕积累基本的物质条件。另一方面,随着“强起来”时代的到来,从分配方面来协调各方关系、缩小收入差距成为重要的抓手。处理好分配问题,最重要的是要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效率是公平的物质前提,公平是提高经济效率的保证。在具体的分配环节上,我们围绕效率和公平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举措,并最终形成了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提法。构建“体现效率、促进公平”[15](P.241)的收入分配体系成为我们重要的工作目标,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成为改善分配格局和迈向共同富裕的必要举措。通过分配制度的调整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我们在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使居民收入增长快于经济增长、稳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效,在共同富裕之路上越走越顺。

(四)以相对贫困为重点稳步推进中国特色的“反贫困实践”

贫困是一个历史性的难题,反贫困是一个长期性的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志着一直困扰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绝对贫困”问题的历史性退场,中国迈入了“后贫困时代”。“后贫困时代”要集中全力解决好“相对贫困”的问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的任务目标,这是党中央根据当下中国脱贫攻坚的具体实际而做出的科学决策。解决相对贫困问题是追求共同富裕的当务之急,只有科学地解决了贫困难题,才能真正达到共同富裕。总体上说,我们应该竭力实现制度建设、社会动员、资金扶持和法制保障等方面协同发力以应对相对贫困的难题,围绕相对贫困的相关问题,构建城市和乡村统合发展的有效机制、高质量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机制、内生动力激发长效机制和中国贫困治理转型机制。具体地说,以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为重点的中国特色反贫困实践可以从四个层面展开。一是制定相对贫困测度的科学标准。当前,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际上,并未形成一个统一而稳定的相对贫困测度标准,这就加大了相对贫困的识别难度。在“后贫困时代”,应该以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为主要依据、以地区的实际经济发展程度和国家总体规划布局为参照,制定一套科学的测度标准。在此基础上完成相对贫困的测度和识别工作,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展开扶持工作。二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防止返贫。我们虽然消灭了绝对贫困,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扶贫工作并未就此终结。经过各种帮扶渠道脱贫的地区和人民,他们在资源禀赋、地域条件、经济社会等方面都依旧处于“相对落后”并且容易返贫的状况。因此我们要继续保持帮扶政策的总体稳定,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的要求,以巩固、夯实脱贫成果。三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是“后贫困时代”的工作重点,也是缩小城乡差距的有效举措。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15](P.25)的要求加快推进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要一以贯之地落实好国家的各项政策,不仅要“资本下乡”和“产业下乡”,还要建立产供销协同平台,以切实提升农村地区人民的收入。四是重点发掘化解相对贫困的内生动力。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脱贫致富的主力军。相对贫困需要集体的力量,需要切实激发相对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通过诚实劳动脱贫致富。既要通过“扶智”和“扶志”来改变相对贫困群众的思想,又要通过施行一些有效举措让相对贫困群众感受到实惠,充分激发其摆脱贫困的动力和坚定其摆脱贫困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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