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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及能力提升对策

2021-12-28孙瑞建

农业科技通讯 2021年1期
关键词:洪泽合格证农产品

边 晋 周 莹 孙瑞建

(淮安市洪泽区农业农村局 江苏淮安223100)

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活动要求,淮安市洪泽区坚决落实“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创建工作”重点指标,全面推进安全县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区、镇、村、企四级监管网络体系,使基层监管工作效率和风险隐患排查处置能力不断加强,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1 洪泽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

1.1 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近年来,随着温饱问题的解决,居民的消费观已从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健康转变,消费安全意识逐渐增强。为适应这种大趋势,生产者的安全生产意识也随之增强,农产品的竞争力以及经济效益不断提高。

1.2 产品质量明显加强

截至2019 年底,洪泽区对全区粮油、蔬菜、水果、畜禽、水产5 大类主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结果数据显示,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极大地满足了市民对放心安全农产品的需求。

1.3 规范认证明显增长

到目前为止,全区22.04 万亩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创建通过省级验收,全区“两品一标”已认证绿色食品12 个、有机农产品5 个,组织申报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2 个,市级标准化示范点1 个,市级地方标准1 个,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明显提高。

1.4 监管水平明显提升

截至目前,全区9 个镇(街道)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分别配备了1~2 名监管员、检测员,每个行政村(居)落实1 名协管员,区、镇、村三级监管网络基本形成。按农产品快速定性检测的标准和要求,各镇监管站开展蔬菜、水果、水产动态定性检测每年检测4 万批次以上[1]。

2 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

2.1 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高

部分单位和个人对贯彻实施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学习宣传还不够深入,农产品质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知度不强,社会监管推动力不够,不能形成合力。部分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不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不强,不能自觉按照法定义务履行主体责任[2]。

2.2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不健全

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繁杂,工作量巨大,区级监管工作人员力量严重不足,工作难以兼顾。镇级监管人员绝大多数是乡镇农技人员兼任,而且普遍年龄偏大、技能水平有限,监管工作缺乏是实质性进展。村级协管员目前由村干部兼职,被监管对象数量多、类型杂,难以做到监管全覆盖,作用发挥不明显。二是乡镇监管机构只是挂牌机构,实际工作大多依托乡镇农技服务站开展,人员和经费不固定,严重制约了基层监管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2.3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手段不多

一是农资市场方面,本区农资销售渠道主要有门市部专卖、村里能人代卖、批发商走村串户售卖等多种形式,流动性较大,监管难度较大,特别是下乡进村推销的农资质量难以保证。二是生产经营者层面,部分商户和农户不能做到依法生产经营,生产中使用高危农业投入品、农产品不按安全间隔期上市等现象依然存在,监管覆盖难以到位。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平台虽已建立,但技术力量弱,追溯种类未能全覆盖,后期维护费用难以解决,质量追溯效力不能有效实施。

3 主要工作和做法

3.1 积极推进监管平台应用本地化

以区级监管平台为指挥中心,掌握各镇(街道)监管和检测工作动态,以9 个镇级监管站为基点站,及时全面了解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生产全过程、追溯及合格证使用等情况;以10 个重点监管对象为追溯终端对象,实时监管生产过程,掌握溯源码应用情况;对300 多个一般监管对象开展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推广应用。

3.2 落实基层“三定一考核”网格化监管机制

健全区、镇、村、企四级监管网络体系,加强基层监(协)管员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基层监管工作效率和风险隐患排查处置能力,制定印发《淮安市洪泽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评级分类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开展分类监管,逐步将种植大户、散户纳入到监管对象范围。推行主体责任落实,与全区生产主体签订承诺书300 多份,发放洪泽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精准监管联系卡500 多份。

3.3 提升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标准化

以“缺什么,补什么”为原则,按照《江苏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标准(试行)》的要求,配齐相应的检测、追溯及日常巡查等设备设施,配备镇专(兼)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和村级协管员;探索建设村级工作站,开展信息搜集、免费快速检测等工作。

3.4 探索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出台 《淮安市洪泽区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配合,形成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证的通行效应,迫使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场)自觉使用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证。以生产主体在网上主动开具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证、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二维码为基础,散户自主使用区里统一印制合格证为补充,形成了全天候的可追溯网络。目前已印发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证2 万余张,对全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收购储运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全面实施以农产品质量合格证为基础的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诚信管理制度。

4 提升监管能力对策建议

4.1 加强宣传教育,推进社会共治

加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宣传力度,增进社会知晓度,凝聚社会共识,提高群众法制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坚决遏制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对基层监管员和企业内检员的宣传培训,提高监管水平,并指导规模主体开展自检工作。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群力支持、全员参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4.2 加强过程管控,推进标准生产

持续推进标准化生产,制订和完善一批农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推进以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和农药使用清单为主的“一品一策”精确监管工作。引导农产品生产主体合理使用投入品,落实好生产记录、农药安全间隔期、畜牧(水产品)休药期等制度。大力扶持和培育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积极推进有机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认证申报工作,促进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上规模、上档次,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对绿色优质获证基地及产品进一步严格监管,强化风险评估、专项监测以及淘汰退出机制,确保标志许可和认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与规范要求,切实提高全区绿色优质农产品的诚信度和公信力。

4.3 加强制度创新,推进责任落实

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乡镇监管服务能力,稳定和加强基层监管队伍,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网格化管理。根据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要求,抓好重点监管对象电子信用档案建设工作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落实食用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主体责任。继续组织开展追溯示范创建,进一步扩大追溯示范创建范围,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

4.4 加强人财保障,提高监管水平

进一步健全区、镇、村、企四级监管体系,合理调整充实监管力量,优化监管人员知识及年龄结构。加强检测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技能水平。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强化对基层监管队伍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工作有效开展。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增设检测设备和网点,落实监管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为全方位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检测工作提供有力保障[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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