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及对策思考
2021-12-28陈雪娇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农牧和科技局内蒙古兴和013650
陈雪娇(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农牧和科技局,内蒙古 兴和 013650)
家庭农场这一概念很早就在一些欧美国家出现,家庭农场具体指的是以家庭为单位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家庭成员被人们定义为最主要的劳动力,是一个一起从事农业生产的团队。对于家庭农场来说,农产品的销售收入是最主要的经济来源。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大约有1300个家庭农场,而留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的青壮年越来越少,农民呈现出老年化的趋势,这对于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的农业发展是一个非常大的挑战。再者,一部分人对于农业工作存在着偏见,在农业发展过程中会受到各种因素的阻碍。所以,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并不断完善农场经营的规模,可以帮助青壮年加入到农业的发展中来,促进内蒙古地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1 家庭农场发展的概念
早在十九世纪中期,在美国和荷兰等地就已经开始实施家庭农场的模式。对于家庭农场的定义,国内外的一些说法是有一定差距的:美国的有关学者提出,家庭农场必须由农场主自行管理,家庭也能提供充足的劳动力,并能生产出一定数量可出售的农产品。中国的有关学者则提出,家庭农场主要是以农户作为基本的生产单位,以市场作为导向,进行农产品的加工和生产,是具有企业性质的一种模式。结合中国家庭农场的发展以及中国国情,家庭农场可认为是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一种升级版本,主要是以农民家庭成员为主要的劳动力,家庭农场的工作是生产农产品,通过对农产品的销售和加工,以及对土地的承包、出租等活动来获取一定的收入。家庭农场一般可以分为几种不同的类型。一种是根据产业类型的不同进行划分,可以分为家庭农场、家庭林场、家庭牧场以及家庭渔场。二是可以根据经营方式的不同进行划分,一般可以分为种养结合型的家庭农场和单纯生产型的家庭农场。单纯型的家庭农场所涉及到的范围是比较小的,主要是以养殖和种植为主。最后,根据示范级别的不同,可以分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家庭农场以及县级示范家庭农场[1]。
2 兴和县家庭农场经营的相关数据
对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家庭农场情况进行调查之后,发现家庭农场的建设呈现出下文所示特点:
2.1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的家庭农场主要以种植业为主,从事种植业的家庭农场较2019年底增长了4.9%,占家庭农场总数的56.1%。其中,从事粮食生产占种植类家庭农场总数的48.2%。
2.2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种养相结合的家庭农场数量得到了显著增长,比2019年底增长了22.9%,占家庭农场总数的31.1%。
2.3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种植业家庭农场超过了80%转为了流转经营,其中,种植业经营耕地面积占据55.7%。从当地的种植业家庭农场经营耕地情况来看,流转经营的耕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78.7%,家庭承包经营和以其他承包方式经营的耕地面积占据总耕地面积的21.3%。
3 兴和县家庭农场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3.1 土地流转问题
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家庭农场现阶段所面临的一个主要的问题是土地流转方面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土地流转的来源上。土地流转的来源是十分有限的,土地流转的过程也是细碎的,流转的周期比较短。有很多的家庭农场获得土地使用的渠道十分有限,家庭农场作为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的土地,这些土地的面积比较小,再加上,由于农民工作的不稳定性,导致了在流转土地的这一过程中出现了很多的不确定性,加之有的家庭农场往往是通过支付土地租金来获取土地的使用权限,这就使得很多农民不愿意让出土地的使用权。其次,在土地的实际流转过程中,有的土地流转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合同来确定双方的义务,这样就保证不了双方的权益。与此同时,这其中还存在着农民上涨土地租金的情况,造成了成本的上升[2]。
3.2 家庭农场自身基础薄弱
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家庭农场的发展历程比较短,依旧是处于一种刚刚起步的阶段,基础比较薄弱,这是制约家庭农场发展的一种非常重要的因素。表现如下:首先,相关的农业基础设施比较落后,和其他地区的农业发展相比较而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农村地区的机械化应用并不是十分广泛,还是属于小农经济的模式,农业生产工具比较落后,新技术的使用比较少。其次,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家庭农场的管理水平比较低下,并且随着城镇化进展的不断加快,有相当一部分的青壮年开始去大城市务工,留在农村的基本上是50多岁以上的老年人,经营理念十分落后,老年人对于新知识的接受程度相对较低,这样就造成了家庭农场本身在经营过程中处于一种粗放型的管理模式。最后,农业生产产业链比较短,从现阶段的经营情况来看,家庭农场的经营范围还是以初级的农产品生产为主,很少会涉及到经济作物和农产品的加工,产业链受限,也就无法给农民带来更多的经济收益[3]。
3.3 农业科学技术发展缓慢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前提下,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采用比较先进的管理和科学技术,促进家庭农业的进一步发展。这是因为,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不仅可以使家庭农业的生产效率得到有效提升,还能在一定程度上节约成本。
4 促进兴和县家庭农场发展的方法
4.1 完善土地流转制度
首先,相关的管理人员需要完善农村地区的土地流转制度,要不断规范土地流转合同。这样就能有效地避免出现土地流转出非粮化的情况,还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土地流转过程中所产生的时间。兴和县需要利用政府的作用,通过相关的政策规范,做好农村地区的土地流转管理工作,主要是通过政策咨询、合同签订等来保证双方的实际利益,并引导农户通过入股、出租、互换等方式来帮助土地进行流转,能保证土地的使用寿命,保障农作物的健康生长。为了合理避免出现提高价格或者是压低价格等不良市场行为,就需要提前规范好土地的价格范围,这样才能保证双方的利益都受到法律以及相关规章制度的保障。
4.2 加强对农业科学技术的研发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的政府部门需要结合当地农村的实际情况,不断地加大农业生产的科学技术研发工作,并加大资金投入,与此同时,还需要通过市场的力量来吸引各界的社会资本投入到农业科研中,这样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政府在这方面的投入。结合农业市场的实际需求,引进一些内蒙古地区高校的专家和研究院的研究人员,投入到农业科学技术的研发过程中去,这样才能在短时间内有效地提升农业科技水平,促进当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4.3 健全家庭农场法规制度
结合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家庭农场的实际情况,需要进一步完善家庭农场的法规制度,明确家庭农场在市场中所占据的主体地位。家庭农场在实际经营之前,需要先在工商进行注册,这样可以有效保证家庭农场的合法权益,并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提供法律保障。其次,结合兴和县的发展实际,需要适当发展规模化经营的家庭农场,这样能避免出现由于规模过大导致效率下降的情况出现。最后,兴和县可以通过建立家庭农场管理档案,不断地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家庭农场在符合了相关的条件之后,就能及时地申请加入到政府的管理系统中去。
5 结语
综上所述,家庭农场在中国是一个新型的农业生产主体,在发展过程中得到了政府部门的支持,但是,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还需要政府多拨出专项资金做农业科技研发,这样才能促进家庭农场的可持续发展,该文主要阐述了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农村地区家庭农场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为建设和谐美丽的新农村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