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新时期基础教育评价改革的思考
—— 以包头市教育系统为例
2021-12-27包头市教育局张文科
● 包头市教育局 张文科
教育评价事关教育改革的导向。近年来,在包头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教育厅的指导下,包头市教育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快教育管办评分离,以教育评价改革牵引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基本构建起覆盖学前至普通高中教育评价体系。教育评价在推进全市基础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进程中,“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作用日益突出。
“十四五”时期,我国教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教育改革发展面临新形势、新目标、新要求。新的发展时期,包头市教育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落实落地的重要指示,主动对标对表《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的目标要求,把改进教育履职和学校、教师、学生评价作为主攻方向,进一步增强教育评价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完善包头市基础教育评价体系,推进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一、改进教育履职评价,推动政府科学履职尽责
充分发挥包头市委统一领导下的教育督导委员会、教育工委和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着力推动旗县区党委和政府科学履行教育职责。完善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
一是全面落实教育督导职能。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下级教育督导机构的指导和管理,推动旗县区理顺教育督导管理体制,健全机构设置;市、区两级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作用,形成统一协调、内外协同、部门联动、同向发力的工作新格局。
二是健全教育督导问责机制。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在开展督导工作中,要进一步优化问责权利结构,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报告、反馈、整改等八项问责制度,理顺“谁来问责”“如何问责”“谁来整改”等追责问效的关系,让教育督导真正“长牙齿”。
三是加强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把教育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定期开展督导评价工作,促进旗县区政府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推动旗县区优化教育布局规划、资源配置和办学条件,破解教育治理难题,进一步提升全市教育现代化水平。
二、改进学校评价,推动学校治理现代化
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评价学校的根本标准,加快完善全市基础教育学校评价标准,突出不同学段评价体系的系统构建,运用“四个评价”组合拳,进一步激发学校(幼儿园)办学活力。
一是分类推进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价。继续推进学前教育类级评估,启动实施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测,重点评价幼儿园科学保教、规范办园、安全卫生、队伍建设、克服小学化倾向等情况,引导培育一批学前教育基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深入推进中小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等级评估和质量监测,加强监测结果运用,建立全市义务教育质量评估监测长效机制,推动义务教育学校实现建设和管理水平双提升,促进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在全区率先启动实施普通高中办学质量综合评价和质量监测,从学校管理、学业质量和影响因素等多维度、系统化、全方位评价普通高中教育质量。
三是实施中等职业学校育人质量评价。探索建立德技并修、育训结合的中等职业教育评价机制,构建地方中等职业教育育人质量指标体系,突出对普职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评价,推动中等职业学校高水平、特色化发展。
三、改进教师评价,增强教书育人使命本领
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建立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全面关注学生成长的教师评价机制,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使校长和教师两支队伍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
一是深化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面参与的教师综合考评机制,推行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健全师德师风诚信档案、激励制度、惩处制度、监督制度和宣传引导制度,形成师德师风长效考评机制。
二是建立校长任用与绩效考评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包头市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考评任职资格证认定细则(试行)》《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任期和任期目标考核指导意见》《中小学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核定发放方案》,完善校长的准入机制、激励机制、考核机制,建立健全问责和退出机制,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
三是强化教师综合素养评价。以《包头市普通高中教师综合考评办法》为切入点,逐步构建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评价多元,符合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制度与指标体系。形成教师综合素养评价与职称评聘、绩效工资、荣誉评定等考核融合激励机制,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活力。
四、改进学生评价,突出五育并举全面发展
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观,健全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评价机制,过程性和结果性评价有机结合,引导学校和教师在坚定学生理想信念、厚植学生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学生品德修养、增强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思考与着力。
一是开展系统化德育评价。落实落细《包头市中小幼德育一体化工作指导意见》《包头市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指导意见》《包头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深入贯彻《关于改进新时代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意见》,构建一体化德育体系和工作机制,深化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相结合的育人模式。
二是健全学业质量评价标准。探索建立学科成绩与学习环境、学业增值等因素关联分析的多维度学业质量评价标准,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开展学业质量监测,推动学校和教师着力培养学生认知能力和良好的学习习惯,促进思维发展,激发创新意识,提升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
三是强化体育实效性评价。建立学校日常体育工作与学生体质监测结果和运动技能发展水平相结合的评价机制,以学生日常体育参与和体质健康发展评价为重点。开展实施《包头市义务教育体育课程规范》绩效评价,将学生体质测试达标作为学校考核的硬性指标,以改进中考体育测试为突破口,通过“抓中间、带两头”引导学校切实提高学生体质水平。
四是探索美育融合性评价。把艺术类课程与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中小学学业要求,评估《包头市义务教育美育课程规范》实施绩效,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试点,适时加入美育科目在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计分分值,形成校内外、课内外相结合的美育评价机制。
五是加强劳动教育实践性评价。推动中小学全面落实《包头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包头市中小学综合性社会实践基地建设规范》,将劳动实践内容纳入学校课程建设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之中,推动劳动教育与学科教学、实践活动和社会资源的有机融合,探索建立分级分类的劳动教育大课堂考核评价机制。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包头市教育局将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系统谋划设计好基础教育评价改革在全市教育改革发展中的作用,努力实现评价改革与教书育人深度融合,为“十四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建设“四基地两中心一高地一体系”,构建更加良好的教育生态,提供更加优质的教育资源,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