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治心”
——兼论心理学如何服务社会治理
2021-12-27汪新建
汪新建
“由心而治”,或更简单的“治心”,是近年来心理学界参与国家治理的一个积极体现。这里所谓的“治心”,泛指利用心理学的各种理论与技术进行国家治理,尤其是社会治理的过程。由于国家治理包含的范围太过宽泛,这里暂将心理学的治理参与领域限定于社会治理,这并非否认心理学对其他领域治理的已有贡献及可期未来。由于现代心理学一直以来追求的自然科学地位以及由此形成的生物学化和实验室化的研究策略,中国心理学界对社会治理的参与程度仍然显得较少。心理学深度服务于社会治理,可能还未进入许多研究者的视野范畴,对于服务社会治理的具体路径与实践方案也还欠缺基本共识。为此,本文拟通过对心态秩序建设在社会治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的强调,引出心理学必须参与社会治理的现实逻辑;再简要回顾中国传统思想及其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各类有关“治心”的主张,说明心态建设可资利用的理论资源;之后分析当下“社会心理服务建设”与社会治理的关系,并指出现有建设方式中存在的问题;最后再进一步提出和发展旨在“善治”的中国心理学的相关主张。由于心理学对社会治理的参与起步较晚、成果不多,本文的分析和建议不免粗糙简陋,尚望学界同行积极批评指正,以进一步明晰中国心理学服务于社会治理的未来走向。
一、 心态秩序的内涵及其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达成既有活力又有秩序的社会秩序,是当代社会治理的理想目标。不过,对于什么样的社会秩序才算“既有活力又有秩序”,可能还需要进一步的凝聚共识。如果说传统的社会管理更注重秩序,即注重稳定的一面,那么近些年来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向,则是要在继续保持社会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激发社会的活力。即便如此,对“社会活力”的理解,很多时候人们仍停留于经济消费、政治参与、社会活动等客观形式上,对于心理层面,尤其是中国语境下更有亲切感的“心态”层面的活力激发,可能还只停留于简单的口号式呼唤的阶段,对于心态秩序在社会秩序中重要作用的认知尚不够充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中国心理学界对社会治理的参与方式。为此,本文拟先对心态秩序的理论渊源及其重要功能做一简单回顾与分析。
自20世纪90年代起,费孝通出于对自己学术研究的省思和对社会学学科未来发展方向的关切,开始多次提及“心态”研究这一新研究方向。他在回顾自己的学术研究道路时提出“以往自己的研究还局限于物质资源的配置与利用这一生态层次,而忽略了人与人之间相处这一高于生态关系的心态层次”(费孝通,1992)。在他看来,“志在富民”的学术旨趣和所处发展阶段的现实呼唤使其将研究目光聚焦于如何解决温饱和贫困等现实困难,但这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只见社会不见人”的研究缺陷(费孝通,1994)。这种从生态到心态的研究思路转向不仅仅应理解为他个人学术研究的范围拓展,更应视为其对现实社会发展需求所作的一种预见和警示。在对中国社会巨变的敏锐观察下,他预见到中国社会稳定发展除了要解决已经摆在眼前的生态层次的现实问题,更要意识到潜藏更深的心态层次的危机。如果不警惕心态层次的矛盾和失调,则将会大大制约“共荣”秩序的达成,甚至可能反噬已有的发展成果。因此,“必须建立的新秩序不仅仅需要一个能保证人类继续生存下去的公正的生态格局,而且还需要一个所有人类均能遂生乐业、发扬人生价值的心态秩序”(费孝通,1993),而这也是拓展社会学学科界限的重要方向。“心态秩序”的概念,由此得以明确提出。
不过,心态秩序的思想本身其实有着更深的渊源。费孝通的心态秩序概念,其实融合了其老师潘光旦的“中和位育论”,其中,“位就是安其所,育就是遂其生”(费孝通,1993)。如果说无序象征着断裂和无规则的现象,心态秩序概念则传达了对某种连续性和确定性的理想体系的想象(陈先哲、卢晓中,2019)。心态秩序追求的是超越人和人简单“共存”的更理想的“共荣”,这是一种普遍的和谐的更高层次的新秩序,这种普遍的和谐蕴含着“相安、谐调、团结、安定”,从个体的身心之和,到人与人、人与群、群与群的之间彼此尊重、平等交往的和谐共存与共同发展的人际之和,再到更高层次的天人之和,最终承认事物的多样性而谋求和谐统一的人与自然之和(汪凤炎,2019,pp.318-320)。这一概念蕴含着费孝通的终身关怀,是实现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美好社会设想的实践进路(李友梅,2018)。
无论是费孝通等学者对于未来矛盾变化的洞察,还是当下各领域研究者对正在经历的精神困惑、价值丧失和情绪低落等不良心态及其促成的新型矛盾的现实反思,无不说明一个事实:任何社会体制和社会体系的本质都是以社会心态和观念秩序为基础,也都会指向精神范畴(李友梅,2018)。为此,已有不少学者自发地开始阐述心态失秩的表现,进而反思心态秩序的建立方式。在这些研究中,既有对焦虑、浮躁、暴戾等不良心态的学术批判,也有对开放、包容等积极心态的体察,并总体上汇聚成对“中国体验”的社会心理学研究(周晓虹,2017)。它具有二元性突出的特点:传统与现代的颉颃、理想与现实的落差、城市与乡村的对峙、东方与西方的冲突,以及积极与消极的角力。而实现“安其所,遂其生”的心态秩序的首要条件就是去除中国人精神世界的二元性或极化特点(周晓虹,2012)。中国体验概念的提出是心态秩序研究的重要理论突破,标志着中国社会学界对社会心态危机的集体察觉。
显然,研究心态问题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心态问题,即建立心态秩序的问题。梳理心态秩序领域的研究脉络,也可发现相关研究都自发地从心态状况的客观把握,到危机成因的探究,再到社会心态治理这一最终目的。例如,有研究提出急剧的社会变迁、持续加重的社会性和精神性需求得不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不协调等,是造成社会心态失衡的宏观背景(傅金珍,2011)。成伯清(2016)在分析心态秩序危机的直接原因后认为,化解社会心态问题的关键在于促进结构正义。辛自强(2020,pp.105-106)也提出培育良好的心态首先要以改善社会现实为起点,以消解负面社会心态的社会现实根源。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研究者提出更为宏大的愿景,提出当代中国的心态秩序构建就是要建设大国心态,即中华文明信仰是建构当代中国心态秩序的重要文化资源和基本方法(李向平、杨洋,2020),以及通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来建构民族心态秩序(龙金菊、高鹏怀,2019)等。
与此同时,随着社会心态问题及其诱发的社会冲突问题的凸显,国家治理层面也开始主动重视心态治理与心态秩序建立的问题。从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强调“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到2017年十九大报告中再次重申“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从中可以看到社会心态建设已然成为了国家的重要治理课题,并得到顶层的重视。而这也打开了心理学服务于国家治理的一个重要窗口。各类相关的“治心”主张,正是在这一背景下,真正进入心理学研究者的视野。在这个意义上,心态秩序建设不仅仅拓展了社会学学科的边界,同时也拓展了心理学的学科边界,这一共同主题将心理学与社会学、心理学与社会治理相互连接,为心理学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了最为可行的切入路径。当下学界较有代表性的学术观点是:心理学参与社会治理主要分为两个路线,“治心”和“由心而治”。前者指对个体层次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提升和群体层次的社会心态进行治理;后者包括尊重人性和心理规律、理解心理规律、依循心理规律、开展心理建设四层含义,通过心理学和行为科学对人心的了解对人的行为善加引导,从而达成对社会的善治(辛自强,2020)。
总之,从心态秩序的概念提出,到如今各种心态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探索,都已充分指明心理学服务于社会治理的必要性与迫切性。当然,对于如何进一步地发挥心理学的社会治理功能,还需要进一步挖掘理论资源和联系社会资源,也要求心理学家亲身投入到具体的社会治理实践中。
二、 中国心理学传统中的治理思想及其当代价值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国家治理对于心理学的需求日益增加,但所指的“心理学”并不仅仅限于现代尤其是当代心理学,即奉自然科学为圭臬的科学心理学。因为任何治理过程都应是科学和艺术的统一,而不能是纯粹追随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类的“硬科学”。同理,社会治理对于心理学思想与方法的应用,也不应当只是“眼睛向外”地寻找所谓的“国际视野”和“通用规律”,还需“眼睛向内”地挖掘内涵于中国本土传统中的治理思想并加以现代性的转换,使之服务于当下的社会治理进程。其实,中国心理学自古就有深切的治理关怀传统,深挖传统文化、提取价值精髓能够为学科发展和实践应用提供动力。
探讨人性一直以来都是中国心理学思想的重要研究内容,而基于对人性的认识推衍出一系列的“以人为本”等政治理论与实践主张,则是中国传统心理学思想的从“治心”到“治世”的重要实现形式。其中的一些主张至今仍有深刻启示,历数其中的最关键一点,莫过于对社会秩序形成中人之地位的强调,即“以人为本”的社会秩序建设思想。历代中国的思想家大多肯定人的地位与价值,如:孔子提出“仁者爱人”“仁者人也”,孟子提倡“人者仁也”“仁义治国”,《素问·宝命全形论》的“天覆地载,万物悉备,莫贵于人”,以及《孝经》中“天地之性,人为贵”的表述。这些都在肯定人之价值的同时,提出要将尊重人和以人为本为准,考虑社会治理的基本问题,并进而形成以人为本的治理思想。如《管子·霸言》篇所言:“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本乱则国危。”这其实在强调统治者治理国家应该以人为本,由此,才有进一步的将以人为本的内涵在政治上的具体化为爱民、顺民与富民的提法(车文博,2008,pp.6-7)。当然,古代的人本思想与当今的“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思想肯定存在不少本质差别,但其中要求尊重、关心、理解和信任每一个人,关注人的本体性存在而非工具性价值的基本思想则一直延续至今,而且它还结合每个时代的历史特征不断有具体化表现。例如,近些年来国内学界对情感治理的关注,就可以视为是传统人本治理思想的一种复兴与创新。这一治理思想认为纯粹强调技术治理逻辑容易忽视人的主体性,绝对的客观物化指标的考核体系很容易促生形式主义,从而导致陷入治理失灵的困境。为此,它强调以符合民众心态、情绪体验和行为规律的方式来进行社会治理,注重吸纳和利用当地的内生性的社会规则来塑造社会秩序,从而使人为创造的秩序自然根植于居民的行为习惯和文化认同之中,把人文关怀嵌入到治理中(何雪松,2016;周晓虹,2016;汪勇、周延东,2018;汪新建、姜鹤,2020)。这正是将传统本土治理思想应用于当下实践的一个重要体现。
中国传统心理学治理理想的另一重要方面是重视对民众需求的分析与引导,并将之作为治理的重要出发点。如《管子·牧民》的“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故从四欲,则远者自亲;行其四恶,则近者叛之。故知予之为取者,政之宝也”等思想,反映了中国古代心理学对个体基本需要的趋向性和避向性的观察(车文博,2008,pp.243-244)。一些著名的思想家如王夫之的《诗广传·小雅》中还进一步区分了个体的生理性的欲和社会性的欲,认为治理者在满足人的生理或物质欲望的同时也需要满足人的社会或精神欲望,衣食足而后廉耻兴其实是执末求本的做法(车文博,2008,pp.244-246)。这种观点对反思现代治理进程中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不无可借鉴之处:建立符合社会环境的社会道德规范,满足更高层次的精神需求,提高民众的幸福感、获得感,都是在强调人之需求的全面性、动态性和平衡性,都说明不能单方面地追求发展速度,必须建立相应的精神和文明环境以保证发展的质量,保证发展的成果真正惠及于民。
除了这些散见于不同思想家论述的治理思想,儒家学说还形成了系统的“治心”思想,即通过对人心的治理来实现良好的秩序。在早期儒家所言的“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序列目标中,就强调“内圣外王”齐头并进的社会治理模式。这种观点一直得到后世儒家的继承与发扬。虽然它的道德理想实现可能需要诸多外部条件的协同,但它对人之心理能动性与建设性的高度重视不无道理。儒家本身认识到,人心并不全然是善,但如果以义理引导则可以成为道心(李承贵,2011),从而为社会的良好治理铺平心态条件。这种观点在王阳明的心学思想中得到了高度的集中与阐发,其在“治世”“治心”和“治天”的政治思想中就集中阐释了对人心的关注。他所谓的“治心”是指通过对人心的治理,使人心成为道心(良知),来实现社会治理目标,因此,治心也可理解为如何处理良知的问题(辛小娇,2015a;任健,2017)。良知是需要通过道德修养而使其呈现和发展的个体潜能,也是判断善恶是非的一种标准,更是有着格物之关怀;治心就是要培养扩充个体的良知,并且将其所明晰的善恶落实在具体的事物中(辛小娇,2015b)。在王阳明的治理思想中,不难看出其察觉到了“心”对于社会治理的重要性,治理好人心,使得人人都能按照道德规范行事,则自然和社会也会随之有良好的治理秩序。从中可见,客观而论,儒家的“治心”思想主要将治理问题归结于道德修养提升的问题,认为通过道心教化人与社会可以达到事半功倍之效。当然这显然夸大了治心的功能,毕竟其观点具有较强的历史局限性,须以积极而审慎的方式对待之。但综合来看,这种思想的存在真实地启发了后世许多中国人的治学理想和治世思路,逐渐形成了一种不可忽视的学术传统、民心诉求和历史积淀。
在近代中国社会救亡图存之时,许多知识分子都曾试图将心理学作为一种工具去解决当时的政治或历史问题,产生了一些关注“治心”的思想与实践。例如,谭嗣同提出“格致即不精,而不可不知天文、地舆、全体、心灵四学,盖群学群教之门径在是矣”,意在融合生理学、心理学等学科而构建其“仁学”体系来为社会变革的政治思想服务(谭嗣同,1981,p.293)。梁启超则强调社会心理在历史中的重要作用,他曾经大力主张用心理去解释政治,提出了诸如“国民心理”“群众心理”“国民性”等概念。他认为民众意识在历史中的积极参与就是社会心理在历史中的鲜明表现,以及用心理去解释政治,并提出了“政治是国民心理的写照,无论何种形式的政治,总是国民心理积极的或消极的表现”,因此,有“研究政治,最要紧的是研究国民心理;要改革政治,根本要改革国民心理”的观点(梁启超,1988,p.185)。这种观点与传统儒家从人心求解社会秩序的做法其实一脉相承,虽有失偏颇且过于武断,但是其中关注国民心理,强调政治改革中对国民心理改革之重要意义的说法,仍旧引人省思。作为政治家的孙中山更是在总结革命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在其《建国方略》一书中直接提出“心理建设”的重要性,形成了中国近代心理学思想史中极具特色的“心理建设论”(阎书昌,2015,pp86-87):“夫国者人之积也,人者心之器也,而国事者一人群心理之现象也。是故政治之隆污,系乎人心之振靡。吾心信其可行,则移山填海之难,终有成功之日;吾心信其不可行,则反掌折枝之易,亦无收效之期也。心之为用大矣哉!夫心也者,万事之本源也(孙中山,1981,pp.116-117)。”这些观点,都是从历史和现实经验中看到了民众心理之于社会建设的重要作用(朱小玲,1996;王静等,2019)。而“心理建设”的相关论述,在最近的十几年来党和政府在重要的会议和文件中反复提及社会心态培育、心理干预、心理健康服务、社会心理服务等主张后,也开始进入更多心理学研究者,而非简单的心理学史研究者的研究视野。更有研究者提出将国民心理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的主张(辛自强,2017),足见其深远影响与当代价值。
应当说,中国传统心理学思想对社会治理的影响已然说明,有效治理的实现永远离不开民族的文化心理基础的支撑。而中国人的治理思想与治理模式,在这些文化心理的支配之下,业已形成诸多不同的西方社会治理的特征与诉求。如中国文化中对治理者的要求往往是德才兼备,因为中国人从文化心理上就更崇拜和信服“有德”而非简单“有力”的权威;又如,对“礼”而非“法”作为根本性社会规范的重视,将“礼”作为共同体中多数人在心理上的认同、情感上接受的行为规范,以“礼”为基础的柔性制度更能获得广泛的心理认同;更有,好的政治以“风化”为基础,注重引导和改变社会风气来建设理想社会的共识,及基于此的历来政治家都极其关注“人心走向”或“民心向背”的问题。总之,传统文化心理在社会生活中具有普遍性的意识形态化特征,在客观上反映出精神和思想因素对中国的集体生活的可观影响,在维系社会凝聚力达成国家的总体性发展目标中有重要的作用(谢遐龄,2012;方朝晖,2013)。
不论是否仍切合当下实际,这些“治心”思想都显示出在中国社会进行有效治理需要极其重视社会治理的心理层面以及心态秩序对社会秩序的生成作用,同时也表明心理学对治理的影响远未止于治理表层的工具性作用,更是已成为根植于整个治理体系的基石。治理进程的现代化,离不开对这些“治心”思想的现代化阐发与批判性利用。
三、 “治心”视角下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与社会治理
进入21世纪来,国家治理对“治心”的要求不断提高,反映出国家治理能力的不断增强和对治理边界的不断拓展,同时也不断形塑着国家与社会对心理学的需求和定位。从“治心”的要求出发反思当下热议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与社会治理的关系,对于心理学如何“入场”进行社会治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十九大报告中正式提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标志着“治心”问题已经从简单的心理健康范畴迈向了具有更丰富内涵和更广阔视野的社会治理范畴。从治理的角度上看,建设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本质目标就是服务于社会治理、改善治理方式、提升治理效益。这种要求既融合了现代西方心理学的各类心理健康技术,更是回应了中国传统心理学思想既有的从“治心”到“治世”的主张。在以往的治理模式中过于注重使用技术方式来推动,往往会忽略掉由治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心理问题而导致了政策的失灵。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提出,说明治理者在充分地反映传统治理模式对治理环节涉及的各类内生性心理问题的关注,并开始强调要使用符合人的心理和行为规律的方式来提升治理效果。这是对以往治理方式的重要补充,也是治理体系创新的重要方向。
自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为社会治理服务的定位开始日渐明确之后,已有不少研究从不同方面提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区别于以往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的具体内容。例如,研究者普遍重视社会心态治理的问题,开始要求在标准化和规范化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的基础上,开展社会心态引导、社会情绪调节和社会价值观培育等服务内容,以集中解决社会信任危机、共同体意识培育等内容;其次,研究者意识到要将公众心理评估引入政策评估流程,以公正感和获得感为导向完善公共政策评估体系,从而及时把握群众的心理诉求与心理感受,确保公共政策能够符合善治逻辑;第三,开始有意识地引进西方心理学和公共政策领域的“助推”和“助力”思想及其应用,提倡灵活运用人的心理规律来改变公共行为、引导个体选择。除此之外,一些兼具心理学和社会学背景的研究者,更是直接探讨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在基层矛盾化解中的应用问题。例如,有研究者提出了基层矛盾化解过程应由强制管理转向顾客服务,优化结构由单兵突进转向整体联动,提升技术由主观判断转向客观评估的具体方式(王山、兰庆庆,2020);还有研究提出了社会心理服务对信访分类治理创新的具体方式,即按照“心理诉求”与“利益诉求”两分的原则将信访者分为利益型、心理型、耦合型和无意识型四种,针对不同的类型展开不同方式的回应(王山,2020);在新冠肺炎疫情中,更有诸多学者探讨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在疫情不同阶段中关注群众心态而展开的教育、疏导等系统工作方式(张建荣、左新亚,2020)。虽然这些社会心理服务还只展现出心理学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的摸索式前进策略,但已经充分反映出中国心理学界对社会治理问题的重视与热情,以及心理学全方位服务于“治心”过程的多样化潜能。
四、 建设“为了善治”的中国心理学
臻于“善治”(good governance),是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根本目的。当然,对于何谓“善治”,不同时代和不同社会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解,相应的,达成“善治”的手段与工具,也因这些理解的不同而会不同。就当下中国的实际情境而言,“治理之善”的表现,肯定离不开对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这一根本性的宗旨。所有的治理学说和治理实践,都是以不同的形式和角度来满足这一根本目的。面对国家治理,尤其是国家治理中的社会治理对心理学的呼唤,中国心理学界自然不可能置身事外,而须尽己所能为实现国家与社会的“善治”提供学科智慧。这“需要一场实实在在的从‘灵魂’(发展导向、研究范式等学科精神的反思)到‘肉体’(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绩效评价体系的改革)的改革,从而真正体现心理学研究的中国声音、中国话语和中国力量”(吕小康、汪新建,2020)。在本文看来,为使心理学能够真正合理而有效地进行“治心”实践,至少需要以下几个方面的共同努力。
第一,通过强调心理学的治理功能而不断拓展心理学的学科边界。近十多年来,科学心理学方面在脑科学、神经科学、人工智能相关的方向取得了爆发性的发展,许多成果不断接近甚至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但在心理学国际化的速度与时俱进的同时,“眼光向内”的研究却一直徘徊不前,显得有些相对滞后。很多时候,普罗大众对于心理学的应用场景想象,还是集中于心理健康与心理咨询相关的传统领域;对于脑科学、用户体验、互联网应用之类的前沿研究,公众知之甚少或将之归于其他领域。这说明从学术输出到社会认可之间,还存在很长的距离。从学科内部来看,这就需要心理学更进一步地满足社会的现实需求,以问题驱动而非范式驱动的方式,通过改造自身来增加公众的学科认可,而不仅仅是通过学科内部的自我更迭来获得社会的关注。也就是说,“心理学既需要个体心理学,也需要社会心理学;既需要作为行为科学的心理学,也需要作为政策科学的心理学;既需要接轨国际前沿、解决终极问题的脑科学,也需要结合国情、解决‘烟火问题’的治理学”(吕小康,2020)。若中国心理学能直接投身于治理现代化的进程,并就一些重点问题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必将极大增加社会公众对于心理学的学科认同并更新其对心理学的学科想象,从而反过来帮助心理学学科实现内容体系与知识架构的实质更新。
第二,以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为主要方向凝聚学科力量进行治理专题研究。如前所述,当下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还存在一些思路不清、体系不明、力量分化等问题。这既是心理学服务社会治理的现实挑战,也是心理学证明自身学科价值的良好机遇。这正是“问题驱动学科发展”的必由之路。对于存在的问题,中国心理学界可更为大胆而直接地提出批评建议,通过类似经济学家提出的“观念市场”(idea market)上的争论来明晰将来的行动方案,减少仓促推出的政策措施而造成的不可预见政策后果,同时也通过对社会问题的深入卷入而锻炼心理学学科的社会服务能力,彰显心理学学科的时代价值与学术使命。在本文看来,关于社会心理服务的主导方向,关于社会心理服务的主要党政推动部门、关联主体及其工作机制,关于社会心理服务如何结合地方实际展开特色行动,关于心理学学科如何为社会心理服务持续稳定地培养人才等等,都存在诸多可讨论和待明确的空间。或许是出于社会治理绩效的不确定性以及由此带来的学科绩效的难以测量性,相较于国内诸多心理学院系对于生理物理仪器与相关人才的投入,这方面的资源投入就少之又少,还不能充分地满足社会心理服务这一基础性、战略性的全民服务的庞大需求。这其实需要思想观念或思维范式的转换,来更新心理学界对于社会服务和学科价值的重新定位。心理学界应以有更大的魅力、更多的共识、更大的投入来改善目前研究中重行为科学、轻政策科学,重学术发表、轻社会服务,重理论机制阐明、轻实践成果转化的风气,通过对“社会心理服务”这一具有包容性增长空间的宏大国家主题的参与,必将进一步激发中国心理学人的学术智慧与实践创新,从而提高心理学服务于社会治理的真实能力。
第三,充分利用应用心理专业硕士(MAP)的办学空间为社会心理服务和社会治理培养更多人才。通过新冠肺炎疫情可以发现,社会对心理学的需求存在三个基本趋势:远程心理干预成为应急心理健康服务的主导模式,社会心理服务需求成为全方位、全人群、全周期的基础需求,多元交叉、协同融合成为心理学服务社会的基本方式(吕小康、童笑男、伍承聪、郑微微、汪新建,2020)。这本身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发展,尤其是面向应急管理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建设,以及应用心理本身的培养方向和办学宗旨都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像中央财经大学等少数高校的应用心理专业硕士已经开设了“社会心理服务与管理”的专业方向,其他高校也可结合本校和本地的实际,开办更具特色的社会心理服务主题方向。这种学科方向可能未必要冠以“社会心理服务”的名称,可以进一步突出自身的办学特色与“小而精”的定位方向,以百花齐放的方式推动社会心理服务的多渠道人才支撑。本文写作期间,正值教育部首轮应用心理专业硕士统一评估的节点。其中已可发现,“唯论文”“唯项目”“唯头衔”的评价方式已经不见踪影,更突出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的导向,学位论文除了传统的“研究报告”外,尚有“产品开发、心理测评、心理咨询、项目设计、案例分析、管理方案”等多种形式,这其实已经为专业硕士的发展提供了极其广阔的自由拓展空间,也为应用心理专业切入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极具纵深的切入口。相关培养单位应注重利用这一政策导向去抓紧发展具有自身特色的学科方向和学术增长点。
第四,多举措创建心理学服务社会治理的便利条件与友好氛围。学科范式的更新并非一日之功,也非凭一己之力所解决。为此,需要创造多方面的有利条件以激发良好的社会氛围。例如,在目前的学术课题申请制度下,心理学的课题申请多集中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生物学部和管理学部,只有少部分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的心理学学科中,这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心理学研究者申请治理导向的主题研究。为此,有必要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在国家社科基金中提出相关增设心理学作为独立学科的申请,并在此主题下征集与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相关的心理学研究,从而为学术研究提供方向性的指导和国家层面的制度激励。又如,高校等科研单位可以联合其他学科专家、实务专家、地方政府和社会组织,筹建更多的社会心理服务主题的实体性研究智库或研究院等,强化科学知识服务于社会公众的实务导向,丰富心理学知识的传播形式和转化路径。再有,应积极推动公共政策的行为科学转向,通过更密集、更多元、更有力的形式对公共政策的制订、执行和评估过程发出心理学的声音,在养老、健康、医疗、就业、交通、环保等主要民生领域发展与应用心理学的干预方案,如各类助力(boosting)与助推(nudging)策略,从而增加政府官员和社会公众对心理学的实用价值的认可,为心理学的政策应用与实践转化赢得更多的发展空间。
迈向“善治”的道路既无止境,也非坦途。这需要一代又一代人的努力与坚持。中国心理学的学科抱负亦应与此相随,通过不断地服务于社会治理而丰富人们对“善治”的理解,完善实现“善治”的手段,从而实现“以学术服务社会”的基本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