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有林地综合整治措施探讨
2021-12-27王卫
王 卫
(北海市防护林场,广西北海 536000)
森林资源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维护自然生态平衡能够为群众的生活、生产构建更好的环境。随着国家对林业管理的重视程度加深,国有林场也对其发展方向和目标作出了新的规划和改革,但是在不断完善管理体系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有待解决。为了促进广西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对国有林地展开综合整治工作。
1 广西国有林地现存的问题
1.1 林地侵占情况严重
广西壮族自治区属于人口稠密区域,随着农业和林业的持续性发展,人多地少的矛盾逐渐突显出来。村民为了提高自身的经济收入,对于土地的需求量也正在逐渐提升。很多情况下,居住在林场周围的居民为了改善生活条件、增加收入渠道,在无视林地保护相关法律条款的情况下私自在国有林地内进行开荒活动[1]。他们除了会开垦造地之外,还会在林地内种植果树、茶树等经济树种,或是改变林地用途种植农作物,更严重的是将生产废弃垃圾堆放在林地之中。这一系列行为都严重违反了国有林地的管理条例,但是很多情况下林地管理者考虑到周边居民并不了解国有林地的保护相关条例,没有采取有力的整治措施,导致国有林地面积正在不断缩减。
尤其是随着林地资源的经济价值不断上升,侵占林地的形式也逐渐发生了改变。我国进行林地产权登记的时间较短,前期的工作并没有做得十分细致,加上在国有林地长期发展的过程中并没有展开有效的处理,导致现在排查工作的展开较为艰难,因此也影响到了国有林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展开。
1.2 没有进行科学的分类经营
广西国有林场的发展方向是根据国家的要求来完成林业生态建设方面的任务,另外还需要增加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并依靠自身的林地种植等来解决林场发展的经济相关问题。目前,许多国有林场的基础设施还是较为落后,尤其是国有林场多数处于城市的周边地区,交通、水电等都不太便利,许多林场甚至连用电都还成问题。国有林地的综合整治需要林场有明确的经营分类,只有加强林场自身的市场竞争力,提高林场经济收入,才能够改善林场基础设施差的问题,从而全面展开林业综合整治工作[2]。另外,当前广西国有林场内的造林树种还较为单一,存在着经济树种种植过多、珍贵树种种植量较少等问题,再加上对植树造林投入的成本和标准较低,林地缺少科学管理以及创新性的种植技术推广。
1.3 管理机制不够完善
在国有林场改革之后,广西多数国有林场将发展方向转变为公益性,为林地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再加上广西国有林场多数属于丘陵地带,地势平缓,光照和降雨量充沛,极其适宜展开植树造林工作。国有林地作为开放性资产,再加上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等,管护难度增加,尤其是在没有健全的管理机制的前提下,很难展开合理的管理工作。目前,广西林场内的管护机制不健全,管护队伍的力量也较为薄弱,很难对国有林地展开针对性的管护与综合整治。再加上有人为了增加自身的经济收益而采取非法侵占土地的行为举动,导致林地整治工作越来越难开展。
2 广西国有林地综合整治工作措施
2.1 发挥森林公安的资源管理作用
森林公安是林业发展、改革期间的参与者,同样也是保护林业改革成果的主要人员。森林公安肩负着保护森林自然资源、林地治安情况以及推动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责任。广西各个城市中均建设了森林公安局。为了提高国有林地的综合整治力度,需要借助森林公安的力量来加强对国有林地的管理,加强林地范围内的违法情况监督力度,并对国有林地资源造成伤害的人群给予严厉处置,这样才能够减少国有林地被非法侵占的概率,并逐渐提高国有林地综合整理工作效率,提高国有林地的生态效益。
2.2 激发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
为了提高林地综合整治工作效率和质量,林场管理人员需要将目光放长远,不能满足于获得短期的利益和成就,而是需要根据自身发展方向和水平,朝着管理更加规范、效益更加突出的方向发展,将自身的优势放大,并获取更高的林业经济效益。国有林地管理者应当加强内部管理机制的建设,通过明确发展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推动综合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等多方面来对公益林等生态资源展开有力的管护。这样更有利于森林资源的持续性增长,并逐渐提高林地的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
同时,随着林业的改革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的推进,广西的国有林地保护整治工作有了明显的提升,但是仍然有部分林地还存在管理粗放、执法不严、破坏森林资源等问题,这些问题又影响了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针对这类情况,必须合理展开综合整治工作,对于林地侵占问题较为严重的区域,需要政府给予有力的支持,由林业、国土等多个部门展开合作行动,从源头减少森林资源的违法侵占以及破坏性行为[3]。除此之外,还可以采用群众的舆论与监督性作用,为国有林地的综合整治增添助力。
2.3 加强林地回收工作力度
1)为了改善国有林地被侵占的情况,加强综合整治力度,需要积极展开林地回收工作。根据目前广西国有林地的发展情况来看,被侵占面积较大的林地多数为桉树等商品林林地。针对这种情况,需要加强对林地的管护、监督力度,禁止一切无证采伐的行为发生。若是要展开林地采伐工作,必须持有相关证件或手续;或是引导占地者办理退地办证回收手续,由国有林场进行经营管理。除此之外,还可以在确认林地权属国有之后,允许占地者合法承包一定年限的林地,并签订承包合同;亦或者是在林地回收之后,由林场来对外进行公开招标承包,这样能够起到较好的管理作用。
2)要依法对占用林地进行回收,若是非法侵占林地达到一定面积,或者改变林地用途的,需要森林公安协助进行立案调查,积极打击一切非法侵占国有林地行为,并对林地进行回收管理。若是侵占林地的面积没有达到可以立案的标准,但侵占人又态度较为恶劣不愿意退回林地,则按照相关的法律条款起诉,达到顺利回收土地的目的。
3)要做好清理回收工作。可以适当借助群众的力量,以补偿相应费用的办法,来对非法侵占的林地进行回收,并将林地清理干净重新种上林木。
2.4 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1)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解决一切对国有林地的非法占地行为,并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回收侵占林地,从而推动国有林地的发展与改革,推动生态文明的建设。但是,根据目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内容来看,这些条款仍然无法对国有林地内所发生的情况进行全面保护。因此,需要根据国有林地综合整治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完善和修改,这样才能够加大对违法占用林地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提高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并加强对社会文明的建设[4]。另外,在建设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过程中,不但要注重保护国有林地的经济价值,还需要重视其生态价值与社会价值,这样才能够确保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并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开展。
2)要加强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国有林地综合整治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在国有林地综合整治以及被侵占林地整治工作中,国有林场与占地群众的利益关系是有冲突的,为了解决这一情况,必须调节双方之间的关系,而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则需要在这个过程中发挥一定的主导作用。目前,广西正在加强对国有林地的综合整治,这正体现出了政府对国有林场林地以及森林资源的重视程度。针对这种情况,需要积极组织综合整治工作,通过打击非法侵占林地、调整林地管理机制、加强林地管护工作力度等行为,将被侵占林地回收,并加强建设对林地的保护机制,确保国有林场的可持续发展。只有充分了解目前国有林地以及森林资源管理保护的实际发展形势,才能够采取更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广西国有林地综合整治工作力度,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3 结语
为了提高广西国有林地综合整治工作力度,林场管理人员必须提高自身技术水平,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与管理体系,对林场内的财政、管理等工作列出详细的发展规划,只有加强群众林地使用意识,依法展开国有林地综合整治工作,减少非法占用国有林地等情况,才能进一步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将国有林地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充分发挥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