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下的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
2021-12-27胡德
胡 德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云南 开远 661699)
森林资源除了具有经济价值外,还具有生态价值,其可对林业资源进行保护,实现林业资源的可持续性供应,而且森林资源实质是一个庞大的生态系统,对气候有着调节作用,以及还是一道天然的屏障,可防风防沙,并且还具有治理沙漠化的作用,对自然环境有着最为直接的影响,所以在人们开发利用森林资源实现经济价值的同时,还需加大保护与管理的力度,实现其最大的生态价值。
1.森林资源现状分析
我国地大物博,森林资源非常丰富,并且物种繁多。比如,东北林区存在着最大的天然林区,主要是大兴安岭与长白山地区,占据全国林木总蓄积量的三分之一;西南林区,为第二大天然林区,主要包括了喜马拉雅山南坡、横断山区等;还有就是东南林区,主要是人工林和次生林。由于三大林区所处地理位置的原因,使得我国森林资源包括了寒温带针叶林、温带针阔叶混交林、暖温带落叶阔叶林、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和热带季雨林、雨林等。虽然我国不断加大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但是在林业经济长期发展过程中,森林资源的现状不是十分乐观。
1.1 覆盖率低
虽然我国森林资源丰富,但是从人口数量和国土面积上来看,森林覆盖率不高,并且人均占有率要低于其他国家,而且森林资源整体质量也表现出了不足。因此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引起人们的重视,保护与管理工作力度的加强也十分地必要。
1.2 分布不均
森林具有生态调节、防风防沙、保持水土的功能,而受到自然环境与历史原因的影响,森林分布不够均匀。目前,森林资源主要集中在东北林区、西南林区、东南林区,而西部地区森林资源非常匮乏,有大量的荒漠化土地,森林覆盖率只有1%,当地的生态环境状况较差,迫切需要加强森林资源的管理与保护,以不断提高森林的覆盖率,充分发挥出森林资源的功能性,实现生态环境的良好建设。
1.3 质量不高
森林资源质量是衡量其管理与保护效果的标准之一。由于在以往发展林业经济过程中,过于重视林木砍伐,而忽略了营林造林工作,以及在营造林过程中,注重的是经济林,没有考虑到森林本身的生态性,使得森林物种单一,并有着大量的薪炭林,在持续发展理念下,森林资源发展十分不利,并且极大降低了森林本身的生态调节功能。
2.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面临的问题
2.1 管护制度有待建设
由于各地森林资源蓄积量的不同,使得森林资源管理与保护制度难以实现统一,各地管护制度存在着差异,而管护标准也各不相同,违法人员为了谋取个人的经济利益,私自砍伐森林,或者存在毁林开荒等行为,都是加剧森林资源状况恶化的主要原因。基于此,构建严格、完善、统一的管护制度十分必要,不可因制度建设的滞后而影响到森林资源管护的成效。
2.2 乱砍滥伐时有发生
从森林资源分布来看,其一般位于较为偏远的地带,森林面积大且地形地势复杂,有很多区域是森林管护人员无法到达的位置。而一些违法人员为了利益不惜以身试险,进入森林深处,进行违法的砍伐行为。或者森林附近的村民,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而去随意砍伐树木。上述砍伐行为的时有发生,会对森林资源造成较大的破坏,森林资源一旦遭到破坏,则需要较长的恢复时间。
2.3 森林防火形势严峻
森林大火的破坏力非常大,像澳大利亚2019年到2020年的丛林大火,过火面积超过了1000万公顷,造成了近三十亿只动物死亡或流离失所,产生的森林资源损失无法估计,所以森林防火历来是森林管护的重中之重。然而在实际的管护中,引发森林火灾的因素较多,有人为因素、雷电因素、干旱因素等,即使有效防范了人为因素,但还是难以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比如由雷电引起的火灾,或者是高温干旱引起的植物燃烧等。在发生火灾后,火势发展较快,救援难度较大,短时间内无法完全扑灭森林火灾,而且火灾后的森林需要很长的恢复时间。
3.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的作用
3.1 对林业资源的保护作用
森林资源是开展林业经济的基础,在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中,要求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前提下,对林业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开发,这也是可持续发展的一种体现。林业开发为我国众多产业提供了生产原材料,其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在保护林业资源的同时,对其进行适度合理的开发,以及恰当的保护与管理,维持林业资源可持续的供给能力,以实现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林业资源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地方财政的收入,使地方财政有充足的资金投入到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中,从而增强林业资源的保护力度。
3.2 有利于生态环境建设
我国森林覆盖面积广阔,对生态环境有着良好的调节作用,通过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与管理,为树木与动植物的生长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而且有利于森林资源的良好发展,逐渐增加森林的覆盖面积,为林业经济提供充足林产品的同时,对整个生态环境都有着积极的影响,进而实现了森林资源的持续发展。
3.3 气候调节作用
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的良好开展,可维持森林各项功能性的良好,本身森林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除了不同品种的树木外,还有生活在其中的动植物等,构成一个巨大的生物群落,其对周边气候有着调节性的作用。比如,调节温度的作用,植物接受太阳光的照射后,会发生蒸腾作用,白天可降温,夜晚可保温,树下乘凉就是最好的证明。通过对森林资源的有效管护,可提升和维持森林的覆盖面和功能性,进而促使森林资源充分发挥出气候调节的作用。
3.4 防治沙漠化的作用
植树造林一直以来是治理沙漠化的一种有效手段,我国部分地区自然环境恶劣,植被生长困难,导致沙漠化严重,像我国大西北地区,常年遭受到沙尘暴的袭击,对当地的生活和生产造成极大的影响,森林本身具有防风、防沙的功能,加强对森林的管护工作,可构建一道天然的屏障,使其将风沙阻挡在外部。并且可通过积极的植树造林工作,对沙漠化土地进行治理,以改善沙漠化土地的土质条件,扩充我国农业种植面积。此外,南方雨水较多,一旦森林资源管护不到位,砍伐过度,大量的雨水会带走土壤,导致水土流失问题,而且山体缺少树木与植物根系的坚固,会引发山体滑坡灾害,需要采用有效的森林资源管护措施,对森林中的树木、植物、动物进行保护,防止过度的损害森林资源,形成土地的沙漠化问题。
4.可持续发展下的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对策
4.1 切实做好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
我国森林覆盖面积大,时常出现违法人员利用森林管护的漏洞,肆意地破坏森林资源,给森林资源管护工作造成严峻的挑战,从而无法保证森林资源的可持续性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过度开发,部分地区没有用可持续发展的眼光进行森林资源的开发,以及没有注重于森林资源的保护,使得森林资源被过度开发,森林植被还未得到恢复,又面临着再次的开发与破坏,进而导致整个森林资源受到损坏;第二,无证采伐,等同于乱砍滥伐,缺少规划性的开发无法给予森林休养生息的机会,可持续发展也就无从谈起;第三,森林资源保护教育不到位,群众法制意识淡薄,私自砍伐树木;第四,有价值的动物与植物交易屡禁不止,违法捕猎、乱挖滥采对森林中的野生动物与珍稀植物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基于以上出现的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地方政府需加大管护的力度,将管护责任落实到位,以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对森林资源进行全方位的保护与管理,坚决杜绝危害森林资源的事件发生。
4.2 明确森林管护工作的重点
4.2.1 执行严格的限额采伐制度
地方林业部门每年应设定一个合理的采伐限额指标,对砍伐的数量进行明确,各个林区依据限额指标进行日常的采伐活动。在限额指标制定时,要从当地森林资源的实际情况出发,保证指标的合理性,并且要搭建林木采伐证在线办理平台,对各个林区进行采伐的动态化监管,以防止采伐超出限额问题的发生。
4.2.2 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基于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对采伐审批程序进行调整,比如说在农村自用材采伐审批时,可执行以下审批程序,首先是农户将采伐申请提交给村委会审批;其次,村委会审批后,由地区林业部门安排人员进行现场核实;再次,林业部门完成审批后,由地区长进行审批;最后,通过在线办理平台核发采伐证,切实做到先申请,再核查,下发采伐证后才可砍伐树木。在采伐审批工作中,应将审批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做到谁审批、谁负责,以及在下发采伐证过程中,需要保证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并对权属证明进行反复确认,以防止权属与申请人不一致问题,还要设定采伐审批的最大面积,对农户采伐行为进行有效的控制。
4.2.3 限制采伐,严加管控
第一,城市绿化工作中需进行树木移栽,而移栽树木的主要来源则是森林,在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中,要尽可能防止大树进城,在没有获得审批之前,不可对防护林进行任何市场操作行为;第二,古树名木、珍贵树木需全面禁止砍伐,针对具有特殊作用的防护林,河岸两侧的森林,山脊位置的森林等,都需列入禁止采伐范围,以及城市中心地带、城市公园等位置的树木,也要禁止采伐,以调节城市内部的气候环境,还有主要道路两侧的树木,需列入限制采伐范围,不可随意采伐;第三,严格落实相关人员的管护责任,签署管护责任书,将责任层层落实到部门、到人员,以作为事后追责的依据。
4.2.4 加强森林防火管理
需做好森林防火各项管理工作,各个林区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在防火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几点,一是改进防火组织体系中的不足,合理安排森林防火人员;二是制定防火应急预案,加强事前管理,明确防火的重点区域与重点人群,比如,风景区的游客吸烟问题,或者是将寺庙列为重点防火单位等;三是实行专项排查、综合整治措施,将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执行到位,并且要采取24h监控制度,以保证第一时间发现火情,第一时间进行妥善地处置,尽量避免森林火灾的发生。此外,一旦出现火情,需立即上报,不可瞒报火情,而相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至现场,对火情进行现场处置。
4.3 增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第一,严格排查,相关部门应增强排查的力度,对管辖区域内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全面地排查,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进行严厉地惩处教育,针对问题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需移送给公安机关,以提高排查工作的威慑力;第二,重点查处,针对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行为,林业与公安机关要加大执法力度,充分行使手中的执法权限,打击偷砍滥伐、无证经营、毁林开垦等违法进行,针对违法程度,进行相应的惩处,如果涉及犯罪,则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第三,强化占地监管力度,相关部门应对管辖区域内的森林资源进行动态化的监管,密切跟踪占用林地案件,并对占用林地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地实地调查,确定占用是否合理、合法、合规,负责占地审核人员,需严格执行审核流程,办理好占用手续,并要高度关注工程建设后的植被恢复情况。
4.4 加强法规制度建设
4.4.1 从法律层面加强管护工作
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是社会经济与人类生存的基本需要,其关系到国计民生,所以森林管护工作的加强,需从律法层面入手,提升管护工作的震慑力,以形成对破坏森林行为的有效控制。在完善法律过程中,相关部门要深入森林管护工作的最前沿,征集管护人员的建议,了解森林管护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以作为森林法律法规完善的参考。并且要在法规条款中对森林采伐各项工作进行明确,像一次采伐的数量、采伐的要求、采伐的手段等,强化对森林采伐的细节监管,以避免过度采伐的出现。针对乱砍滥伐行为,应加大法律惩治力度,以公平公正为原则,依据违法行为的程度,给予严肃地处理,并且要适当增加经济处罚的力度,对违法人员形成威慑力。
4.4.2 加强管护制度建设
制度在管护工作中具有指导性与保障性,制度的完善建设可提升管护工作的成效。此外,制度完善建设只是前提,执行落实到位,才可实现管护制度建设的真正价值。所以在制度建设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管护制度要符合现行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法律规范的要求,制度建设中需着重法律方面的考量,以确保制度的可行性。如构建完善的森林产权制度,确定林权的所有者,构建林业经济的市场秩序;第二,完善有偿使用规范,以明确森林资源使用者需要付出的代价,防止无偿使用现象的发生;第三,严格禁止狩猎行为,保护森林物种的多样性,使森林资源可以获得更好的发展。
结语
森林资源本身具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其是可再生资源,过去由于对森林资源的过度开发,并忽略了森林资源的保护与管理,使得森林资源遭到不可逆的损坏,最终导致森林覆盖面积的下降。因此,对森林资源进行有效、全面的保护与管理十分必要,合理地开发森林资源,利用森林资源创造经济价值,并对森林资源进行必要的保护与管理,加快采伐后森林恢复的速度,以实现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