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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及效应评价

2021-12-27高冰

科学与生活 2021年22期
关键词:农村土地

高冰

摘要:农村土地流转是对农村土地进行合理利用,提高农业生产和经营效率的重要途径。一方面通过土地经营权的流转,能够对农村土地资源进行重新分配,为现代化大规模农业生产创造条件,从而提高土地利用率;另一方面保留了土地的承包权,避免农民的土地权益受到损害。本文详细介绍了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几种模式,就其各自的利弊作出了具体剖析,并在此基础上对土地流转的有效途径,以及土地流转所产生效益的评价方法进行了探寻。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模式;效应评价

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源,能否实现农村土地的合理流转,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发挥出最大的价值,关系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和谐。一直以来,党和国家对农村土地流转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对于涉及农村土地流转的关键环节,如土地制度改革的推进、农业多种经营形式的发展、农民土地承包关系的维护等都作出了相应的指示。然而在农村土地流转的落实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归根结底,在于现有的几种农村土地流转模式都有一定的缺陷,不能完全适應农村实际情况。为此,我们有必要对现有农村土地流转模式进行深入剖析,取长补短,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的多元化模式。

一、现阶段农村土地流转的模式

现阶段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大概有以下四种模式:种粮大户转包、公司租赁、股份合作以及土地银行。四种模式都有其各自的适用范围和条件,同时也存在着明显的优点和弊端。

1、种粮大户转包

转包的实质,就是在不改变承包关系的前提下转让经营权,土地流转的转包模式也是如此。种粮大户转包,就是种粮大户把农民不种的土地以转包的形式集中起来,开展大规模农业生产,以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转让是有偿的,而且农民仍然享有土地承包关系所赋予的权利。转包往往有一定的期限,到期后土地经营权仍归原承包关系人所有。

2、公司租赁

与种粮大户转包相比,该模式的转让对象从个人变成了公司,而且农民并非直接将土地使用权租给公司,而是交给政府,再由政府与公司取得联系,将土地租给公司使用。这种模式往往被地方政府用于招商引资。

3、股份合作

股份合作模式在相对发达地区较为常见。由于发达地区人口稠密,人均耕地面积相对较小,而且城市化程度比较高,农民的收入来源并不以农业为主,从事农业生产的意愿并不强烈。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往往会根据承包合同的价格,将土地换算成相应的股份,以土地使用权入股,成立专业合作社,以集体成员的身份与农业龙头企业合作,以获取分红。

4、土地银行

土地银行的实质就是信用托管。在不改变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农民可以在土地信用社储存土地,信用社则对农民的土地进行科学评估,评估标准包括土地所在的位置、地力的肥瘠,以及土地未来的升值空间等等,以此为依据,定期支付给农民相应的费用,相当于银行存款的利息。另一方面,信用社将手中的土地重新划分,以招标的形式进行租种,根据前面所评估的土地质量,以及租种时间的长短,向租种方收取费用,相当于银行的贷款利息,其数额高于农民存地所获取的收益,这部分收益归于集体统一支配。由于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存入信用社的土地仍然可以转让、继承,或到期后由原承包人继续耕种。

二、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的利弊分析

1、种粮大户转包模式

种粮大户转包易于操作,推广难度较低,在广大农村特别是偏远地区可以收到良好的效果。首先,种粮大户在耕种技术和经验等方面远超一般农户,将土地集中到种粮大户手上,进行统一的分配种粮,有利于保证和提高粮食的产量,提高农业规模效益,同时效益的提高又能促进生产。其次,由种粮大户转包土地,可以确保农村土地被用于粮食种植,而非其他

用途,这对于农村耕地而言是一种保护。再次,转包带来了土地的集中和再分配,原本分割开来的农田连成一片,形成粮食种植园区,这对于农村产业转型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改变农业粗放经营的状况,使农村土地资源得到更加充分的利用。第四,土地的转包推动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连片种植为农业机械化提供了有利的条件,种粮大户为了保证生产效益,也会不断更新农业生产技术。

该模式的主要弊端,在于转包关系的稳定性较差,转包往往是短期行

为,甚至只有口头协议,缺少长期书面合同的保障,这势必会导致种粮大户在生产投入方面有所顾忌,不敢投入过多的资金和技术,从而对农业生产造成一定的影响。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转包模式缺乏完善的利益分配机制,利益分配僵化、单一,结果转包户和种粮大户都害怕自己的利益受损,难以实现长期合作。

2、公司租赁模式

公司租赁模式让农民摆脱了低效益的小农经济模式限制,极大地解放了农村劳动力,让农民在收获租金的同时,还可以把目光转向其他产业,通过打工实现增收,既实现了农村劳动力的优化配置,又丰富了农民的收入途径。对于企业而言,租种农民的土地价格相对低廉,可以节约生产成本,更好地实现企业发展规模效益。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公司租赁农民土地也是招商引资的有效方式之一,可以起到繁荣地方经济,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的作用。总的来讲,公司租赁模式的推广,能够实现农户、企业和政府的三方受益,是一种互利共赢的模式。

然而该模式的缺点在于,部分企业往往说一套做一套,导致企业租赁的土地不被用于农业种植,而是被用于工业或商业用途;而农户获得了租金报酬之后,对于土地的用途也不予追究。如此一来,就容易造成农村的耕地流失,粮食种植面积大幅减少,如果不加制止,这种现象愈演愈烈,势必会给我国的耕地安全和粮食安全带来威胁。

3、股份合作模式

股份合作模式虽然是以土地入股,但在专业合作社的保障下,农民仍然是集体成员,而且土地承包关系也没有改变,农民仍然可以享有合法的土地权益。土地权益是农民的生存保障,同时土地也是粮食生产的基本要素,在小农经济模式下,农民难以通过土地实现增收,就会降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进而影响到粮食的产量。而股份合作模式的出现,把土地权益和土地生产一分为二,农民的土地被折算成股份,不再与生产挂钩,也不受土地流转的影响,农民只需按期领取分红,即可保证土地权益,这样一来,农民转让土地的积极性会大大提高,对于土地流转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而专业合作社的出现,也使农民更加集体化,促进了农村生产合作。此外,股份合作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参与股份合作的各方都能从中获益。

但该模式的弊端同样很明显。首先就是人才短板,专业合作社的创办,需要多方面人才的参与,包括农业人才、管理人才甚至懂得金融知识的人才等,而农村人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不能满足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需求,从而很难把合作社办好。其次,股份合作模式在利益分配方面也存在问题,那就是如何处理股金和分红的关系,没有足够的股金作为保证,农民就没有土地入股的积极性,可是股金一旦偏高,又会导致盈余不足,进而影响分红,这无疑会制约股份合作模式的发展。

4、土地银行模式

土地银行最大的好处,就是完全托管,农民只要把土地交给信用社就行了,省去了农民转包土地的各种交涉,也不需要耗费心力组建合作社,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了极大的便利,避开了土地流转过程中的种种障碍,提高了土地流转的效率。不仅如此,由信用社充当土地流转的媒介,能够促进土地流转流程的规范化,落实合同双方责权,减少了土地流转中产生的各种纷争。土地信用社带来的收益归于村集体支配,也有利于改善村集體的经济状况,提高村集体的服务能力。

可是土地银行模式也并非毫无缺陷。第一,它不是真正的银行,也不具备银行的职能,只是地方政府主导的土地流转中介机构。第二,土地银行要维持运转,就必须在贷地费用高于支付给农户的利息前提下,确保土地的进出平衡,有人存就要有人贷,一旦土地需求不足,或者贷地者因费用过高而放弃贷地,土地银行就只能倒闭。第三,地方政府在土地银行发展中往往具有盲目性,片面强调规模,导致土地银行效益和农户利益受损。

三、农村土地流转的有效途径探寻

1、完善制度法规,推动土地流转规范化

农村土地流转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往往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或者落实不到位造成的。因此国家应通过出台各种法律和规定,对土地流转过程中各方的责任和权利、土地流转的基本原则,土地产权的主体和性质、以及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等事项加以明确,并采取有效措施监督落实,做到土地流转有法可依。耕地流失是土地流转的一大问题,企业将耕地改为工厂或作为商用,严重违反了我国耕地保护的相关制度,因此地方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土地的统筹管理力度,完善土地管理制度,杜绝滥用耕地行为。对于土地流转的程序,有关部门要做到全程监控,对于农民承包的土地要明确产权,土地流转要报批备案,签订正式合同,然后才可以进行,合同的后续履约情况,应有专人负责监督。

2、加强对土地流转市场的建设和管理

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目前还不够健全,从而影响了土地流转的效率,所以加强土地流转市场的建设至关重要。首先,土地流转需要统一的交易场所,土地资源和交易信息在此汇集,为土地流转各方提供可靠的交易渠道。其次,土地流转并非农民可以独立操作的,土地价值需要专业评估,合同签订要确保合规合法,发生违约要有仲裁服务,等等,这些都需要有相关的机构作为保障,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最后,土地流转的各项机制都要根据农村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调整。比如价格机制,土地价格的评估和制定要合理,既要让农民满意,又不能超出转入方的承受范围,这样才能平衡市场上的土地供应和需求。此外还要完善风险保障机制,避免土地流转后由于经营效果不理想,给农民带来损失。

3、土地流转模式要因地制宜,注重创新

土地流转的四种模式各有利弊,在实践中应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农业条件,采用相应的模式。例如,有的地区相对落后,经济条件有限,

或者耕地面积较小,且较为分散,不适合农业规模经营,这些情况就需要采用转包模式,稳定当地农业生产;有些地区经济发达,商业较为繁荣,则可以选择股份合作或土地银行模式,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拓展农民收入渠道。还可以结合当地情况,开辟出带有地方特色的土地流转模式;或者将不同的土地流转模式进行融合,取长补短,实现土地流转模式的创新。

四、农村土地流转模式效益的评价方法

要保证土地流转的效率和质量,让土地流转能够为农村经济发展、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收入增加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就要对土地流转模式的效益进行评价。一套切实有效的土地流转效益评价方法,需要经济和社会两个维度的指标作为支撑。经济指标应涵盖土地生产、农民收入和产业发展三个方面,土地生产指标包括土地使用率、增值率、单位土地的劳动力投入、以及土地对外来资金的吸引力等;农民收入指标包括农民收入增长指数、增长速度、其中农业收入所占比例等;产业发展指标则包括了参与流转的土地中有多少实现了规模经营,以及科技投入比例和农业机械使用率等。社会指标应涵盖社会和谐和土地环境两个方面,社会和谐指标包括基尼系数和恩格尔系数,以及土地流转后农民的就业水平;土地环境指标主要指土地中农药和化肥的使用,与土地流转前进行对比,从而评估土地流转对土地环境造成的影响。通过以上指标的评估和计算,我们可以对土地流转模式的效益作出基本的判断,并在不同模式间进行横向对比,分析各种模式的利弊、适用范围,以及改进的方向等。

结语

我国人口众多,社会对农产品需求量大,农业在我国经济中占据了极为重要的地位。土地流转与农村建设、农业发展、农民生活密切相关,对土地流转有效模式,以及土地流转模式效益的评价方法进行探索和创新,有利于全面改善土地流转现状,推动农村经济繁荣,农业产业发展,农民生活质量提高,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有着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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