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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民办高校税收管理的现状及对策分析

2021-12-26

现代营销·经营版 2021年7期
关键词:税收管理税务机关税收政策

何 亭

(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 广西 南宁 530222)

随着教育市场化的深入,民办高校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机会越来越多,经济收入随之增多,多样化的收入来源产生的涉税事务越来越复杂,涉及的税务风险点越来越多,面临的处罚风险也在增加。在这形势下,民办高校应及时有效地落实内部税收管理工作,只有科学有效地进行税收管理,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降低税负,规避税收惩罚风险。然而,有些民办高校却存在税收管理制度缺失、税收管理人员专业性不够等现象,给民办高校带来了层出不穷的税收风险及税收管理困境。

一、民办高校税收管理工作的现状

(一)不重视税收管理工作,及缺乏专业的税收管理人员

部分民办高校管理层,对税收管理存在错误认知,认为税收管理工作就是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及税款缴纳,认为不被税局约谈或是没受到行政处罚,就说明不存在税收风险。长期不重视税收管理工作,只是安排会计核算人员兼做税务工作,并没有考虑到核算人员可能存在自身能力不足的局限性,很可能因为本职工作繁忙而无暇去学习和关注新出台的税收政策,无法更新自身的税法知识,更别提能敏感地抓到税法的变化,或能灵活运用税收优惠政策了。民办高校税收管理人员意识淡薄及缺乏专业性,让民办高校被动地面临补交税款、滞纳金或是行政罚款风险。另外,民办高校税收管理人员几乎不参与经济活动,都是做事后税收管理,没有充分的税收筹划,导致税费超预算的现象。

(二)税收管理机制涣散,管理不统一

民办高校税收管理机构涣散,制度不全,导致税收管理行为不规范、票据管控不严谨,审核机制缺失,如涉税业务仅由办税人员负责,没有审核人负责审核把控,易因办税人个人原因造成漏报、错报产生少缴税或是多缴税现象,使得民办高校面临处罚风险。有些民办高校对增值税发票的领购、开具、核销等行为不加管制,易因发票丢失、损毁等受到处罚;或是不规范开具发票,选错税种和税率,造成会计核算混乱;或是长期积压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导致进项税得不到认证和抵扣,造成税负偏高;或是购买固定资产时没有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因自身原因应抵进项税不抵,造成税负率偏高,资金得不到合理配置。

(三)税收信息化滞后,影响了税收管理工作效率

近年来,我国通过国家税务局公众号、纳税服务平台、钉钉工作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推送税收改革、税收政策及税收优惠条件,并提供便捷的税收咨询服务,让公民纳税无忧,如金税三期的上线,让税收管理工作更严谨、更全面、更简化和细化。然而,有些民办高校税收管理人员纳税意识淡薄,税收法律知识落后,思想保守,没能主动接受新事物,没能充分利用国家税收信息共享平台,来搭建适合自身需求的税收管理平台,使得民办高校税收管理工作闭门造车,固步不前,缺乏创新,税收信息资源得不到共享,现代化信息技术得不到充分发挥。

(四)会计科目设置不够规范,导致会计核算不够精准

民办高校收入来源多元化,按税收征税范围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学历教育收入,如学费、住宿费;一类是财政补助收入,如奖助学金,纵向科研收入;一类是经营收入,如横向科研收入、管理费收入、出租、出售不动产,销售报废固定资产等收入。其中第一、二类收入属于免征或不征税收入,占总收入比例高,涉税业务简单;第三类型属于应纳税收入,占总收入比例少,但涉及的税种繁多,税率不一,申报及缴纳流程较为复杂,由此应根据征税范围,对税收进行分类核算。但有些民办高校税收管理人员,不能明确区分应纳税收入、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混淆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概念,或是将应税项目混入非税项目,导致税收收入与支出核算不平衡、不配比,达不到高效管理的要求;除此,会计核算不精准,导致税收缴纳不规范,违背了依法纳税和合理避税的原则,这些都直接影响了民办高校的税收管理水平。

(五)外部信息造成税收管理缺乏指导作用

国家税务机关出台的关于民办高校的税收政策条文少之又少,或是已出台的政策过于笼统不易理解,或是没有及时颁布相应的税收实施细则和操作指南,导致民办高校税收管理人员,对税收法律法规理解不够透彻;导致政策执行率低,或误用税收优惠政策,使得税法在实施过程中缺乏指导性作用,加之国家税务机关参与社会调研少,较少深入企事业单位宣讲税收政策和解读优惠条件,他们不了解企事业单位存在税收困惑,没能及时解决单位存在纳税问题,这些都是不利于民办高校与国家税务机关建立良好的征纳关系的,是不利于民办税收管理工作可持续发展的。

二、针对不足,民办高校应采取税收管理对策应对形势的发展

(一)聘请高素质的税收管理人才,提升整体税收管理水平

面对税收工作愈发复杂,税收所涉及的经济利益直接影响着民办高校的资源配置的形势下,民办高校可聘请资深的税收管理专家,或是培养专业的税收管理及风险防控水平高的人才,利用他们较强的管理水平及扎实的税收知识,将理论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权衡税收与经济利益的关系,灵活运用税收优惠条件,合理避税,科学进行税收筹划;并充分发挥他们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创新税收管理模式,走出去,主动与国家税务机关联系,为学校获取权威性的税收政策及解决税收困惑,提升民办高校的整体管控能力,让民办高校具有良好的市场竞争力,保证民办高校做到合理合法承担税收义务,规避税收风险,从而科学地合法地可持续发展。

(二)在内部控制制度下,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制度

为规范税收管理行为,解决制度涣散造成的一系列问题,民办高校应在内部控制制度下,根据发展需要,及时调整税收管理模式,逐渐健全税收管理制度。制定税收管理的原则和目标,优化税收管理方式,防控税收风险点,对税收登记、票据管理、税收筹划、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涉税环节进行统一规定,做到有制度可依。并按需设立税收管理部门,并配置专业的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税收管控制度及奖惩制度,将税务、财务岗位相分离,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落实管理工作,分工明确,避免推卸责任,统一管理涉税事项,规范民办高校税收管理行为。

(三)搭建税收信息化平台,创新税收管理工作

大数据时代,民办高校建立税收管理服务共享平台,是时代发展的需求。这样不仅方便师生员工及时查询个人缴纳税款信息,了解税收政策,同时也可以为民办高校更便捷地处理涉税事项,预测税收风险,及提供税收分析报告,创新税收管理模式,与时俱进,为税收管理工作保驾护航,将税收管理工作提升更高的阶梯。而搭建税收信息共享平台,需要民办高校领导牵头,由税收管理部门邀请税务机关权威专家,并召集科技部、后勤保卫处、教学管理处、网络技术部等多个部门开展调研,沟通协调经济活动进展中存在的涉税环节,涉及的票据管理及税收困惑等问题。民办高校税收管理人员借助自身敏锐的洞察能力,及协调沟通能力,根据调研情况,理清税收管理要求,提出切实可行的税收管理流程,经学院领导同意后,与网络技术人员沟通需求,然后从技术层面利用现代科技,如搭建网站、开发APP、微信公众号等途径推送税收政策、向相关部门推送经济活动进展,涉税业务处理流程,好好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科学有效地管理及监督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与时俱进,促进税收管理工作的改革与创新。

(四)细化会计核算,规范设置税收科目

民办高校除了免税收入——学历教育收入,不征税收入——财政补助收入,还涉及应税收入——经营收入,而民办高校的经营性收入呈现多元化发展,如销售固定资产获得营业外收入,提供后勤保卫服务获得管理费收入,出租不动产获得租金收入,代理电信增值业务获得代理费收入,提供技术服务科研咨询、科研成果转化等获得的横向科研收入等。此类收入经营性强,是民办高校新兴的收入,其涉及的税种、税率不一,有必要独立核算。由此,民办高校应根据经营收入所涉及的税目进行分类核算,及时更新会计电算化软件,及时增设税收核算科目及支出科目,分别核算,做到收支平衡,这样有利于民办高校细化会计核算工作,核算更合理、更精准。

(五)主动与国家税务机关的联系,灵活运用税收政策

目前国家税务机关一直在推行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竭力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民办高校可以好好利用国家税务机关提供的免费咨询服务,主动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及时反映目前存在的税收困境及寻求解决方案。同时邀请税务机关专业人士到校开展讲座或是咨询,为师生员工解决税收困惑,助力税收管理人员做好税收的代扣代缴工作。及时地沟通,有助于民办高校掌握税收管理的主动权,灵活运用税收优惠政策,为民办高校带来的税收福利。

结束语:

在适应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民办高校应满足新形势发展对税收管理的要求,根据自身发展规划,不断调整和完善现行的税收管理制度,规范税收管理行为,配置专业的税收管理岗位,培养综合水平高的税收管理人员。同时制定完善税收管理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激励税收管理人才发挥专业优势,灵活应对税收政策的变化,巧妙应用税收优惠政策,做好税收筹划,使民办高校尽可能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带来的减税降费优惠,减少税负,为民办高校节约资金,更好地配置教育资源,提高民办高校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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