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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

2021-12-26李思斋

青少年法治教育 2021年12期
关键词:立功刑罚罪犯

文/李思斋

在刑侦警匪类电视连续剧的结尾处,我们常常能看到这样的画面: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恶贯满盈的坏人们终于被警察一网打尽,受到了正义的审判,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这些惩罚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等。看到这里,电视剧就结束了,但观剧的大家是否思考过,这些坏人们在监狱里的服刑生活又是什么样的呢?

事实上,一些罪犯虽然被法院判处了一定的刑罚,例如有期徒刑十年,但可能并不会真的在监狱中待那么久,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有些罪犯在七八年后就刑满释放了。这就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制度—减刑制度。

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减刑制度吧!

减刑是指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因而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的制度。比如,一名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但他在服刑期间有过突出表现,那么法律可能会让他少坐几年牢,使他提早回归社会。

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可以获得减刑的行为主要有两类。其一是相对减刑条件,即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认罪悔罪;(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立功表现”则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一)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二)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四)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较大贡献的。

其二是绝对减刑条件。根据《刑法》规定,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总而言之,如果在监牢中的罪犯确实心生悔意并有上述优秀表现的话,那么他可以获得减刑机会,能够加快获得自由的步伐。同时,为了防止罪犯通过一些非法手段很快就获得减刑释放,《刑法》还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的底线,如原先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而原先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除了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提供减刑的机会外,《刑法》对死刑罪犯也可能会有一些减刑措施。大家可能在新闻、影视作品中会看到,当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死刑”时,有时会附带一个“立即执行”或“缓期两年执行”的表述。顾名思义,前者自然是判决罪犯立即执行死刑,以生命为代价来弥补自身犯下的罪行。而后者的情况则有些复杂,需要具体说说。

“缓期执行”意味着罪犯虽然犯下罪行,但是否执行死刑惩罚还有待时日考察。根据《刑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

看到这里,相信大家已经明白,罪犯需要为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承担后果,但实际执行的刑期可以有所调整。如果他们在刑罚执行期间能够正视自己的罪行,并积极弥补、改正所犯的错误,他们就可能会获得减刑的机会。

有些小朋友可能会感到疑惑,这些罪犯触犯了法律,应当受到惩罚,甚至这些刑期的惩罚还不足以“平民愤”,无法弥补这些罪犯所犯的罪恶,为什么法律还要给他们减刑的机会,让他们早日“出来”呢?他们回归社会后,难道不会再次犯罪吗?

事实上,正如我们之前介绍的那样,刑法虽然具有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但刑罚本身并非法律所追求的最终结果。

当罪犯在刑罚执行过程中认真改造和反省,人身危险性减小甚至消失,再犯可能性基本消除时,刑罚执行的目的就已经初步达到了。尤其是对于过失犯,或者被生活所迫,因自己一时冲动、一念之差而实施犯罪行为的人,通过一段时间的改造,基本消除再犯的可能性并不困难。基于此,法律赋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只要他们确已真诚悔过,痛改前非,就不一定非要将全部原判刑罚执行完毕。因为刑罚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把罪犯关押起来进行惩罚,更是要把他们教育、改造成“新人”,消除他们的犯罪因素。

因此,法律愿意为每个人提供改过的机会,有些人可能一时误入歧途,但只要他们有意悔过,法律就愿意鼓励他们改过自新。减刑制度使罪犯在狱中的良好表现受到鼓励,从而使其更加努力地投身于改造活动,由此提高了参加监狱生产劳动的意愿,有利于他们继续保持自己的正确行为,并且逐步养成良好的习惯。

总而言之,法律已经设定了相应的处罚与制度,让罪犯接受刑罚,得到应有的教训。我们也要相信法律对罪犯的判断,给已无再犯可能性的罪犯重新开始的机会,让他们再次融入社会,为社会创造价值。因为,一个足够包容、能为所有愿意向善的人提供机会的社会,才是真正公平正义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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