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视阈下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的路径研究
2021-12-26李红磊
李红磊
(东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30)
现代农业发展离不开小农户的发展。当下,乡村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迎来一个新的时期。乡村振兴视阈下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如何有效衔接成为各级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中指出,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培育适应小农户需求的多元化多层次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鼓励和支持农垦企业、供销合作社组织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发挥自身组织优势,通过多种方式服务小农户[1]。由此看来,要以农户需求为导向,培育多元服务主体。然而,现实中发展现代农业往往忽视小农户的利益。现代农业发展的内涵之一是全面农业的现代化,而农户作为农业发展的主体,在生产实践中经常出现“集体失语”的情况。笔者基于小农户主体性考察,指出农户在新的历史时期生产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并提出相应对策,使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更好地有机衔接,更好地助力乡村振兴建设。
1 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基本内涵
实现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发展,关键在于充分发挥小农户的主体性。小农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内涵可以从以下几点探讨。
1)小农自觉融入现代农业进程。在市场经济的驱动下,小农要有融入现代农业的意识。
2)小农与现代农业是一种共生关系,是实现二者有机联系的重要保证。小农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联系并不意味着小农的消亡,而是小农与现代农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状态。
3)在实现现代农业化发展的同时,一定要以农户的需求为导向,即实现两个目标取向的有机联系;要充分发挥小农的主体性,实现二者之间的有机联系。
4)小农在现代农业实践整合中的主体性主要包括动机性、自主性、积极性和创新性等特点,并在小农实践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联系中将这四种基本特征有机结合起来。
2 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主要困境
2.1 小农的实际价值认识过于片面
随着脱贫攻坚任务的圆满完成,现代农村工作重点落在了乡村振兴战略上。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现代农业发展十分迅速,以市场机制为引导的农业资本开始进入农村市场。
1)从农业关系上来看,现代农业认为小农户是落后生产力的象征,是传统农业转向现代农业的障碍[2],并希望运用资本的力量来加速小农户的消亡,这种认识扭曲了对农户的认识,小农户的实际价值长期被社会所误解,要知道乡村振兴的主体是振兴小农。纵观世界农业发展历程,古今中外,无不是以小农为基础的家庭单位作为农业的基本经营单位。再者,小农户不代表小规模经营,代表的是小农在参与现代农业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市场行为逻辑。
2)从历史争论来看,农业大生产和小生产争论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对待小农经济,归根结底争论的实质在于应采取哪种社会经济形式,用来为农业政策选择提供依据。以农业大生产为代表的现代农业形式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在实现自身规模扩大的同时,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农业企业出现亏损比较多,反而是规模不经济。这种现象不仅浪费了稀缺的土地资源,还削弱了小农户的主体性,导致不愿意参与到现代农业发展中来,间接阻碍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进程。
2.2 小农户的合法利益得不到保障
1)从产前环节来看,在资本下乡的时代,小农户种植参与农业的意愿不高,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乡镇政府的政治目标是推进农业规模化种植,完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某种程度上来说,规模化种植推动了农业现代化发展,但与此同时,小农的利益受到了损害。特别是在明显的任期政绩的推动下,地方政府盲目地推动农业的产业化、规模化发展。一些以农业为主要经营收入的农民由于村干部的压力,而被迫流转土地,加剧了小农对现代农业发展的误解与排斥。
2)从产后环节来看,加入合作社或参与流转的农户往往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程度不高,亦或是缺乏现代化企业的管理经验,会出现亏损的情况[3]。对于种养加、产供销的龙头企业而言,也是以追求利益为核心的利益组织,损害了农户的利益,农户会面临道德和逆向选择风险。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削弱农户参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意愿。
2.3 现代农业组织运行效率不高
将分散的小农组织成一股力量,不仅对于当下乡村战略的推动是一种较好的选择,而且对于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也是一种有效模式。然而,在以新型农业组织为带动的经营模式中,经营目标导向出现分化。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的效率不高的原因如下。
本文基于粗粒度策略对数据进行划分,设样本数据集合M={m1,m2,…,ml}包含l个样本对象,任意数据之间的距离(指欧氏距离)为dist(di,dj),粒度变量为Gv,表示数据原点的融合半径,计算公式为:
1)经营目标与农户的目标分化。在实际运行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了获取农业补贴资金而种植经济作物,而不顾农户个人的意愿,目标分离造成积极性不高,效率受损[4]。
2)农业合作社平稳运行的比例较低。大多名存实亡,以合作社名义来套取农业补贴资金。
3)农户参与组织化经营的权利被抽离。没有参与讨论合作社经营的权利,单项履行合作种植义务。目标利益不一致的实质造成了现代农业组织形式运行效率不高。
3 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对策
针对上述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发展的困境,从乡村振兴的目标出发,从社会外部力量激励和内部组织改变来协调解决这一问题,改变社会认知,重新认识小农户。通过改变、组织和武装小农户,增强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融合的内在力量。
3.1 发掘小农户的时代价值
社会资本弱化了小农户的作用,使得小农户在生产实践中丧失了生产主观能动性。因此,正确认识小农户的真实价值是解决二者有机衔接的前提。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构建小农价值认识策略。
1)充分认识小农在乡村振兴战略进程中不可替代的主人公角色。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期推进“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而有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是明确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的主体是谁。在中国社会的底色是乡土中国,而小农户就是乡土中国的主体、核心。广大劳动农民在农业生产实践中,在政策引导下都在参与农村振兴战略,他们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认识农民在基层农村社会稳定器作用。小农是基层社会稳定的主体,保护小农的利益不受侵害,基层社会才会稳定,乡村治理才会迈上新台阶。
3)国家粮食安全离不开千千万万的小农生产。根据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我国小农户数量占到农业经营主体98%以上,小农户从业人员占农业从业人员90%,小农户经营耕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70%。正确认识小农户的作用,才能保证国家的粮食安全。宣传小农户价值,有序推进规模组织化经营,减少对小农户的负面认识[5]。以社会支持为动力,把小农户纳入到现代农业发展的轨道上,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起来。
3.2 强化相关政策执行力
健全的农业补贴政策体系是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重要介质。要充分发挥政策在引导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中的作用,关键在于加强政策的执行力度。因此,在农村社会中实行的是村民自治,是典型的熟人社会,呈现差序格局状态,政策的执行力度就大大削弱。要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联系,就必须加强保证小农户发展政策的执行力。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取得重点突破:1)提高农业部门的综合能力;2)完善政策执行监督机制;3)完善农户需求响应机制,倾听农户的需求声音,构建以农户需求为核心的政策架构;4)完善政策执行激励机制。
简而言之,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之间的有机衔接不仅需要健全农业政策体系,也需要进一步提高政策实施主体的素质,完善需求响应机制,从而提高政策的执行力。
3.3 构建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
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合作,是促进小农与现代农业共同发展的重要途径。然而在实践中,小农的利益却不断受到损害。因此,要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联系,就必须建立利益共享的联动机制,保护小农户的合法权益,增强小农户参与市场化经营的信心,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6]。
1)充分发挥国家财政的促进作用。农业信贷资金一定要坚持公平、稳定、持续原则,农业信贷应该精准投放,充分发挥农业调控性财政资金的精准性、导向性,应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所给予的利益相联系,促进利益向小农流动。
2)充分发挥国家税收的带动作用。减税鼓励新型农业经营者与小农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对于积极向小农提供优惠的新型农业经营者,可以适当减免部分税收,以鼓励更多新型农业经营者与小农户建立利益共同体。
3)探索丰富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合作方式,例如土地入股分红等。
4 结语
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主力军是小农户,其存在是长期的、合理的,其本质是带动振兴小农。笔者在探讨小农户主体性的同时,也鼓励其参与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同时,有很多不同的方法来实现它们之间的有机衔接,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开展规模流转,参与合作社的经营,在此过程中,保护农户的利益及注重农户的主体意识很关键。它既是一个理论问题,同时也是实践问题。在理论方面,还需进一步研究;在实践方面,也需深入的探索实践。特别是在当下资本盛行的时代,一定要留给小农足够的生存发展空间。因此,在引导农民参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进程中,谨防乡村过度产业化,有序规范引导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