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文县野猪种群调控利用初探
2021-12-25王翔
王 翔
(陇南市文县自然资源局,甘肃陇南 746400)
近20 年来,甘肃省陇南市文县大力实施了天然林保护、林业产业发展、退耕还林建设等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工程。文县的森林覆盖率大幅度提升,自然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很大改变;文县生态资源、生物多样性、野生动物种群也更加丰富;加之政府对生态资源及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逐年加大,以野猪为代表的野生动物种群繁衍迅速,随之与林缘区群众的矛盾也更加突出,已到了不得不控制的程度。
1 生态资源状况
陇南市文县位于甘肃省最南端。文县共辖20 个乡镇,305 个行政村,总人口24.83 万人,其中乡村人口19.15 万人;地处秦巴山区,90%以上的行政村均分布在半山、高半山林缘地带[1];县域总面积4 994.10 km2,森林覆盖率为47.21%;天然林保护工程公益林补助总面积为18.35 万公顷;截至2019 年底,文县特色经济林果面积达到5.20 万公顷;近年实施了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2015—2021年共实施面积达1.14万公顷。通过天然林保护、林业产业发展、退耕还林工程、野生动物保护等,在实现文县大地增绿、产业增效、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作用巨大,同时也为野生动物种群快速繁衍打下坚实的基础。
2 野生动物资源概况
陇南市有高等动物620 种(亚种),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有54 种;有国家保护的有益和有重要经济、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230 多种;省级保护动物有10余种;大熊猫、金丝猴、羚牛、大鲵和蓝马鸡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分布在文县境内。文县主要致害野生动物种类和数量较多,其中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致害野生动物主要为野猪、黑熊、羚牛和野兔等。2019 年对群众影响最大的野猪种群数量进行了全面调查,文县野猪自然分布数量为24340 头,分布区域面积达18 万公顷,分布辖区涵盖20 个乡镇90%以上的村社林缘地带。
3 致害情况调查
3.1 主要致害野生动物
对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情况进行调查统计,野猪等野生动物对群众农作物、中药材、人身财产安全等损害危害程度呈逐年上升趋势。2011—2020 年10 年期间,对文县林缘村社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最大的野生动物依次为野猪、黑熊、羚牛、野兔、猪獾、果子狸、野鸡、雕鸮、老鹰和白鹭等,对群众造成人身伤害的野生动物主要为野猪、羚牛等,对群众农作物、中药村、果树、其它财产等造成损害的野生动物主要为野猪、黑熊、羚牛等。
3.2 主要致害情况统计
2011 年野猪对文县部分乡镇造成中药材、农作物损失统计面积201.17 hm2,共损失369.4 万元;2012 年认定损失面积2.69 hm2,认定损失为7.533 万元;2013 年损失统计面积1 140 hm2,共损失293.36 万元(含人身财产损失,下同);2014 年损失统计面积327.51 hm2,共损失221.20 万元;2015 年损失统计面积265.53 hm2,共损失222.65 万元;2016 年损失统计面积2 333.33 hm2,共损失1 050 万元;2017 年损失统计面积0.24 万公顷,共损失1 080 万元;2018 年损失统计面积0.24 万公顷,共损失1 082.9 万元;2019 年损失统计面积0.23 万公顷,共损失1 021.4 万元;2020 年损失统计面积0.22 万公顷,共损失1 039.5 万元。
3.3 人身财产损失
经统计分析,野猪为第一严重致害野生动物。近10年来,野猪等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事件共9 起,其中,野猪重伤6 人致死1 人,羚牛致死1 人,大熊猫重伤1 人。黑熊食毁蜜蜂事件9 起损失518 箱,咬死家羊事件2 起共12 只。雕鸮、白鹭等猛禽捕食事件5 起。野兔、猪獾、果子狸、野鸡等损害事件未报告统计。
3.4 未报告事件调查
由于野生动物致害现场勘验、灾情认定、资金申请及补偿拨付等程序复杂、落实兑现时间长,且大部分群众农作物受损后都得不到补偿等诸多原因,绝大多数群众受害后不愿报告,故绝大部分事件实际未被统计。为客观了解掌握未报案情况,近期对未接到报告的丹堡镇古坪沟村在2020 年野生动物致害情况进行调查,结果为野猪损毁玉米涉及12 户,面积达1.67 hm2,损失1.9 万元;野猪捕食家羊涉及2 户达30 只,损失4.5 万元;黑熊食毁蜜蜂涉及4 户达35 箱,损失5.25 万元,总共损失约11.65 万元。文县共辖20 个乡镇305 个行政村,通过对古坪沟村的调查和平时的了解,可以看到文县未报告和未被统计的实际损失要大的多。
4 思考与对策
198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实施,1998 年天然林保护工程和1999 年退耕还林工程的启动[2],文县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滥捕乱猎非法行为得到控制,野生动物繁衍迅速,分布区域快速扩大,形成了与当地群众争抢生存空间的局面。其中群众与野猪的关系最为紧张,群众的容忍度也越来越低[3],对野猪已到了不得不采取控制措施的地步。坚持适量捕杀,总量控制的原则,对野猪适时适地适量猎捕,适度控制种群数量,维持生态平衡,减少野猪危害人畜安全,损坏农作物事件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为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服务。
4.1 保护控制要统筹兼顾
黑熊、羚牛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其活动的范围主要在海拔1500 m 以上的中高山地带,繁殖率低且对林缘区群众造成的损失相对较低,应当继续严格保护;对野猪、野兔等繁殖率高,且在夏秋季经常活动在林缘地带与当地农民抢食,对群众造成的损失最大,应当开展专项捕杀行动来保障群众的基本利益。1)明确捕杀数量与范围。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核心区捕杀;捕杀的数量应当在前一年调查的基础上,建议捕杀数量为调查统计数量的5%左右,捕杀间隔期不少于3 年,以保证野生种群的正常繁衍;2)明确责任,专人捕杀。在明确参与单位责任的基础上,组织专业的捕杀队伍来执行任务;3)严格纪律,规范管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明确采取的捕杀方式与采用的工具等;落实全过程安全管理;经上级有关部门的特批,准许充分利用被捕杀健康野猪的市场价值等。
4.2 保护利用要相辅相承
野猪等野生动物作为生态资源之一,既要保护好,也要利用好。对于珍稀野生动物的保护与研究,目前从国家层面上已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对于像野猪等野生动物的综合利用还有所欠缺,也是一个现实难题。1)在特批条件下,充分利用被捕杀健康野猪的市场价值,即准许可适当向市场出售;2)加强野生动物公园的建设,发挥好野生动物公园的科普宣传与教育作用[4];3)充分利用好野猪的基因优势,对被抓捕的健康野猪作为种猪进行驯化、饲养,以改良家猪的基因[5],丰富家猪的谱系。
4.3 资金补偿要及时足额
资金申请及补偿拨付等程序复杂、落实兑现时间较长,且大部分农作物受损后都得不到补偿等诸多原因,绝大多数群众受害后不愿报告,这就造成了群众对野猪等容忍度进一步降低,有可能出现偷猎行为,结果是人与野生动物不能和谐共生。落实足额的补偿资金是当前所面临的最大困难。因此建议采取以下3 方面措施。1)每年要加大补偿资金量,这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2)适当简化申批程序,实现补偿资金快速兑现到受损群众手里;3)保证充足的专项工作经费,以解决保护执法、宣传教育、调查取证、勘察认定等实际工作中所面临的困境。
4.4 队伍建设要持续加强
野生动物保护机构不健全、编制缺位、人员力量薄弱是目前县一级林业主管部门所面临的一个困境。由于在机构改革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没有落实正式的编制、机构,其执法、保护工作职责由相关其他单位、科室分担,不仅加大了其他部门的工作压力,同时也影响了文县所承担的野生动物保护任务的实施。因此应采取以下3方面的措施。1)应建立野生动物保护机构,落实编制人员,做到保护工作与机构、人员的真正对应;2)着重探索健全县乡村三级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预警、防范、调查、认定、处置和报告等一套野生动物保护长效机制,做到保护工作分工明确、责权一致;3)在受伤野生动物救助方面上再加强,2021 年1 月以来已救助7 只(头)禽类兽类野生动物,由于没有专门的救助机构,且每年报告的受伤野生动物数量较多,技术及资金等条件有限,不能很好地发挥野生动物的保护救助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