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米东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问题与优化措施
2021-12-25陈建红
陈建红
(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三道坝镇农经站,乌鲁木齐 831404)
土地是农民生活的根本,近几年,随着全国农村土地政策改革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已成为现阶段农村基层工作中最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1]。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开展数年,但仍存在部分土地确权不明确、资源利用不充分等问题,阻碍了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优化以往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的不足,实现当地土地有序流转,已经成为现阶段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2]。
一、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必要性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通常指将农村现有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进行科学划分的过程,是农村土地有效流转的基础。
合理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能帮助地方完善原有的经营制度,并通过政策、法规的方式明确不同主体之间的关联性,为后续保障各个主体之间的权益奠定了坚实基础。
合理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能为后续农业经济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纠纷提供了裁决依据,规避了不必要的纠纷,同时也为后续土地有序流转提供了保障。
二、米东区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米东区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展开数年,该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愈发凸显,笔者对2018~2019 年度米东区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发现,存在的不足大都集中在如下方面:
1、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较粗放
这一问题是米东区以往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较常见问题,不仅影响后续地区发展中土地资源的使用效率,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使现有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效果不佳,严重的更会失去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切实意义[3]。
2、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流程不完善
近几年米东区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原有的流程不完善等问题凸显,存在流转合同不规范、流转流程不规范等问题,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后续相关土地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对地区经济的发展有一定程度的影响。
3、农民对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理解不足
农民对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理解、重视程度不足是目前基层土地管理工作中较常见的问题。米东区基层工作人员已对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相关政策进行一定程度的普及,但受农民素质水平和普及方式影响,农民对此项工作的认识仍明显不足,为后续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展开埋下了隐患。
三、优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笔者认为,未来米东区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中,想要实现保障土地流转的目标,基层工作人员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优化工作。
1、深化群众对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理解
农民是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的基础主体,只有提升其对此项工作的理解,才能够更好地确保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的有效落实。根据米东区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在开该项工作前,工作人员应从农民的日常生活中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提升农民对该项工作的理解程度,使该项工作对后续土地流转的实现提供积极影响。
同时,基层工作人员也应重视提高自身对此项工作的认识,需把握最新的土地政策,在工作中避免出现轻视、麻痹等思想,确保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有序推进。
2、完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流程
在提升对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重视程度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完善流程、规章的不足,提升后续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精准程度,将合理、合法的原则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保障农民的切实权益,为后续农村土地资源的管理奠定基础。
米东区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工作人员应在确权登记前全面核查拟登记事项,确保相关数据准确无误,同时按照相关标准全面整合登记清册,提高工作的准确度,提升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公信度。另外,工作人员还应结合地方实际,构建相应的工作流程与规章制度,确保工作开展有据可依,避免出现权利集中的问题,保障农民的切实权益。
3、提升对农户土地承包权的有效把控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基层工作,工作范围、内容都十分广泛。工作人员应逐步提升对当地土地承包权的把控,强化新型农业主体在地方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所占据的重要地位,提升土地的流转效率,为后续地方经济发展奠定基础。
工作人员应明确新型主体权责,吸引更多的主体参与到农村土地流转中。此外,还应建设信息化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平台,利用信息化技术提供更多的土地管理服务,加快农村土地的有序流转。
四、结语
土地作为农村基层群众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对基层土地的管理是推进农村地方发展的基础。本文根据米东区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的实际情况,分析了工作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优化措施,希望对米东区未来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