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莘县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现状、原则与成效
2021-12-25王爱民
王爱民
(山东省聊城市莘县河店镇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山东 莘县 252412)
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是在农村所有制下,根据股份合作制度的基本原则,将集体经济拆分成股份,量化到具体个人,由农民共同共有转变为农民按份共有的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目前是全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能有效保障农民的财产权利,激发农村地区农业经济地发展,缩小城乡之间的经济差距,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对于建立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有重大深远的现实意义。
一、莘县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现状
2019 年7 月15 日,莘县农业农村局召开各镇街道农经站长会议,推进全县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7 月底,全县1155 个村子全部成立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之后,村子进行清产核资,产权明晰了,账外资产入账了,集体经营性资产增加了,农户的股份变多了。
清产核资,股份量化。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让莘县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归属更加明晰,权能更加完整,共增加资产1056 万元,确认股权909 股,每股1290 元,一共分红115.43 万元,实现了村民分红获利、村集体经济提质增效[1]。
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在增加村集体收入的同时,让山东省聊城市农民的心更齐、力更大、经济收入更多,进一步促进了乡村振兴的发展。截止到2019 年6 月底,全市6226 个村基本完成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6330 位村民已经完成成员身份确认,占97.06%;5023 个村居完成具体资产折股量化,占77.02%;6297 个村居已经成立新的集体经济组织,并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完成备案登记,占总涉农村居的96.55%。共清查了经营性资产282992.26 万元,非经营性资产957297.82 万元,资源性资产1030.42 万亩。
二、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原则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
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正确领导,巩固中国共产党在农村地区的执政基础地位。进一步探索莘县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路线,积极探索、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两者之间的工作职能,从而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和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行机制,保障莘县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能够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顺利执行,帮助农民实现共同富裕[2]。
2、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
改革中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还要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手段,不仅保证农村集体经济的优越性,还要调动莘县地区广大农民进行制度改革的积极性。在莘县农村地区建立集体资产运行机制,进一步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大力促使农村集体经济蓬勃发展。
3、坚持民主决策
目前,莘县农村地区的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主要限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不得打破原有的集体经济组织界限,防止外部资本侵占农村集体经济,避免农村集体经济产权集中在少数人手里。要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的选择和意愿,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以及监督权,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使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顺利落实到位[3]。改革中遇到任何问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下,可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制。
4、坚持因地制宜
在全面贯彻落实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中,一定要综合考虑莘县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结合当地农村的实际发展水平,区分不同性质的集体资产。改革时,选择广大农民都能接受的改革方式,分类指导、区别政策,避免产生矛盾,在一定程度上促进莘县农村地区的经济稳定。
三、莘县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成效
1、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
明确村党支部、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村党支部、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各司其职、各尽职能。在村党支部领导下,村委会主要负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村委会不能承担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职能,也不能干预集体经济的管理工作,村集体经济组织能独立开展经营管理。
构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治理结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为股份制公司和股份合作社,建立成员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体系,重大决策由全体成员投票进行民主决定。培养一批高素质、懂管理的成员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人员。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理设置管理股,外聘懂经营、善管理的专业人员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管理,带动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2、逐步推进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
(1)加快推进资产量化
在清算产权、核算资产的基础之上,合理确定折股量化的资产范围与量化方式。在成员资格认定基础上,及时进行股权分配,确定每位村民的股权配置比例。目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相关事项管理办法,可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上,通过民主决策的方式确定下一步实施方案。
(2)科学设置股份股权
农村集体资产的股权设置应该以个人股为主,原则上,应将资产全部量化到农民身上。如果需要设置集体股,应尊重农民的意愿,商讨投票通过后再决定。
(3)完善收益分配制度
资产量化、股权确认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每位成员按照相关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收益,以此促进城乡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
3、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
要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并启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地方性立法工作。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法定主体,明确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性质以及相应工作职能。
四、结语
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长期工作。莘县农村地区实行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一定要根据农民的基本意愿,将制度改革的选择权交到农民手中。要因地制宜地对莘县进行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有效探索制度改革方法,使莘县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能够顺利进行,最终促进莘县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