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的实践探索与对策
2021-12-25梁兆云
梁兆云
(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林业局,广西 柳州 545300)
森林资源作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资源,在生态系统中能够发挥出重要的作用。森林资源作为生态环境中的发展主体,其发展状态对社会、生态和经济发展效果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因此,通过加强对林业的执法力度,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能够改善林业建设、管理模式,并保证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1.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的重要性
1.1 满足政府职能的需求。近些年各级政府一直提倡优化服务,并且将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出来,从而刺激市场的活力,让社会大众能够更好地进行创新创业。通过优化服务方式来对政府的职能进行转变和升华,也是对行政体系进行改革的重要体现。通过积极推动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也就是对相关权利进行规范和简政的过程,同样也是权力运行和服务流程进行再度创新的过程。林业行政管理部门需要积极配合现代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并且根据服务来构建相应的目标,这样才能够根据时代发展需求不断完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职责,对林业行政执法体制进行改革,并不断加强其执行能力和公信力。
1.2 维护林农的合法权益。在新时期发展过程中,林农改革发展一直在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产生变化,在进行林业全面维护建设的过程中需要重视林农自身的想法,并且做好林农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这样才能保证生态文明和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并且在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后,林农是集体林地林木承包的主体对象,享受森林占有、收益、使用等权利,这些权利都受到了国家法律的保护。除此之外,我国城镇化发展建设速度仍然不断加快,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开始外出务工,林业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针对这种情况必须要做好林业经营体系的创新,通过构建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模式,能够帮助林地管理朝着更加专业化、规模化的方向经营发展,但在此过程中仍然需要对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给予相应的管理和保护,这样才能够创造出更便于执法的环境。
1.3 提高林业治理能力。随着我国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朝向现代化发展的同时,也意味着我国林业发展正处于实践创新的阶段中。林业治理作为我国治理体系中的主要构成部分,随着社会生态文明的建设正在不断改革,并且随着林业全球化的发展,正在推动着我国林业治理能力的提升。
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体现在法治方面。因此,加强依法治林工作力度是当前提高林业治理能力的主要途径。面对这种情况,林业部门需要对林业法律体系、林业普法教育力度、林业法治机关进行不断地完善和优化,并且在原有基础上提高林业的执法水平,将执法制度和流程进行细化完善,通过健全的管理机制来保障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展开。
2.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2.1 机构设置缺乏系统性。在林业管理部门运行的过程中存在着管理范围不明确的问题,最主要还是因为我国林业行政机关并没有设专门的部门,林业部门都是由各个部门制定好相关的方案,再经过上级的审批实施,这种情况下很难在排除自身利益之后问题,导致无法将林业的最大效益发挥出来。林业行政执法的效率也逐渐下降,无法充分发挥出林业行政执法的功能。针对这种情况需要在林业部门中设置专门的执法机构,在了解各个部门职责权利的基础上,来对执法工作、流程进行统一的协调,这样才能够实现对林业资源的全面保护。
2.2 没有对林业行政执法机制进行完善。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主要目的就是引导公众参与到其中,并且实现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制约工作,通过完善公众参与制度,才能够充分发挥出群众自身的监督性作用,让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充分体现出来。但在目前的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并没有公众参与监督的过程,林业执法工作失去了原有的制约性,最终对林业资源的循环利用以及可持续发展都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2.3 林业行政执法目的性不明确。近些年我国林业资源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是主权载体的不明确还是让林业资源的许多价值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在林业行政机关进行工作的过程中,会对部门利益、地方利益考虑较为充分,并且超出了对林业保护方面的考虑。因此林业行政执法在制定工作目标的时候,存在着与法律规定不符、目标偏离的情况,最终导致林业行政部门在执法期间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的情况发生。
3.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的实践探索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林业资源正在不断减少,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也迎来了较大的难题。在进行林业资源保护期间,必须要提高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积极性,通过建设专业的行政执法队伍、优化相关制度,能够让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也能够为相关法律法规的构建提供一定的帮助。我国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也能够保证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的发展。因此在展开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的过程中,必须要将其价值充分发挥出来。
3.1 做好基层建设工作。我国地广物博,森林资源分布情况并不均匀,许多森林资源都散布在较为偏远的山区,人均占有率比较小,因此无法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在展开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基层建设,并且积极构建专业的行政执法团队,增加团队的工作能力。尤其是在近些年城乡绿化分割、互补的情况下,两者之间的差异性更加明显。
在展开林业法律知识宣传教育的期间,将全面执行为基础,引导林业工作人员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从而提高其执法水平,在规范、完善的法律执行流程下保证林业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与此同时,林业相关部门也要保证部门发展方向要符合现代职能转变的需求,结合政府单位所构建出的服务目标来形成新的职责,让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不断地深入改革,对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形式进行有效创新,提高其工作执行力与群众公信力。
3.2 增加宣传教育力度。为了提高林业执法相关的知识宣传力度,可以充分应用网络媒体的方式,对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全面地宣传。并且将其引入到学校相关课程中,让学生形成环境保护意识。并且可以根据森林资源保护的实际情况采用激励制度,通过政府单位的宣传和政策扶持,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到其中,让他们能够在进行林业保护的同时增加这方面的知识,以潜移默化的方式让群众主动参与到林业保护工作中来。在此过程中,还需要对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提供一定的帮助和保护工作,这样才能够构建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我国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3.3 增加问卷调查体系。在进行执法工作的期间,可以在社会范围内展开问卷调查工作。在此过程中需要对森林资源管理保护情况进行深入地了解,确保林业保护政策、管理工作等落实情况。并且可以根据群众所提出的意见来进行分析,并结合实际发展需求来对执法、管理工作进行改进。在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展开期间,必须要保证各项政策的实施是符合当前时代发展需求的,这样才能保证林业稳定、健康的发展。
3.4 构建社会参与体系。在林业部门展开工作的过程中,需要对林地环保工作进行定期的监管。通过定期会议的开展,对当前林业保护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和了解,通过剖析期间存在的问题、探讨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才能够推动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在此过程中还需要适当听取公众代表的意见,这样才能够让林业执法工作能够得到更好地发展。
3.5 实施公开制度。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构建林业的综合行政执法是十分重要的。在林业行政机构运行过程中,公众能够结合执法依据与林业政策方面的内容,让执法工作流程变得更加公开、透明化,同样也能够在监督管理体系下,让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流程更加优化、完善。在对治理体系进行创新的过程中,能够让林业治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林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都是需要依靠相关法律法规来开展的,以依法治林为执行原则,对林业法律体系进行进一步地优化,并且完善相关法制教育与林业法治机关的运行,这样才能从源头提高林业执法水平,让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度变得更加完善,从而充分发挥其作用。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林业工作过程中,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作为主要工作内容,在城市发展、建设过程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因此,我国在保证社会经济顺利发展的过程中要将林业资源可持续发展作为核心发展理念,加强对我国森林资源的保护,构建完善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度,从而保证我国林业执法制度的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