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部署开展煤矿百日“学法用法守法”活动
2021-12-25
近日,延安市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延安市开展煤矿百日“学法用法守法”活动实施方案》,决定从2021 年3 月1 日至6 月10 日,对市、县两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延安辖区煤矿企业及其上级公司开展为期100 天的煤矿百日“学法用法守法”活动。
此次“学法用法守法”活动主要分为4 个阶段。
一是学习宣传阶段(3月1日-3月31日)。延安市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举办培训班,聘请专家教授专题讲座;各产煤县(市、区)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各煤矿企业利用广播、报纸、横幅标语、宣传栏、“两微一端”等多种媒介手段,通过安全生产调度会、矿长办公会、班前会等方式,全方位进行学习宣传。二是自查自改阶段(4 月1日-5月31日)。各煤矿企业要对照新的法律法规要求,自上率下全面开展一次煤矿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边学习、边整改、边提高。三是督查检查阶段(4 月1 日-5 月31 日)。各产煤县(市、区)要将学习宣传和推进工作结合起来,对辖区煤矿百日“学法用法守法”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四是总结提高阶段(6月1日-6月10日)。各煤矿企业要对自查自纠和各级督查检查指出的隐患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明确时限要求,按期完成整改,抓好总结提高。
为确保煤矿百日“学法用法守法”活动取得实效,从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强化督导检查、做好信息报送等4 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延安市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立延安市煤矿百日“学法用法守法”活动领导小组,对全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督查,同时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与自查自改贯穿活动全过程。二是各产煤县(市、区)煤专委、各煤矿企业要统筹安排学习活动与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常态化疫情防控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各产煤县(市、区)煤专委、各煤矿企业上级公司要对辖区或公司管辖煤矿的活动开展情况适时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活动不流形式、自查自改不走过场,促进这次活动有声有色有质有效。四是各产煤县(市、区)煤专委、各煤矿企业要及时分析研判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好的做法,查找存在问题,推广典型经验,曝光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