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同建构中历史记忆的书写
——基于民族身份视角的考察
2021-12-24吴玉军郭妍丽
吴玉军,郭妍丽
(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北京 100875)
国家认同是指在他国存在的语境下,国民产生的对本国的身份归属感,它表征国民对国家存在价值的肯认、对国家的心理归属和期许。国家认同既包括政治认同,也包括对国家民族即国族的历史文化认同,即对共同的历史、文化价值与“同胞”文化身份的认同。历史记忆是建构国族认同的关键要素,通过对过去历史的回忆和重构,能够追溯共同的文化根脉,建立起成员之间休戚相关、命运与共的国族共同体意识,为国族认同奠定共同而稳定的文化心理基础。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都是多民族国家,不可避免地面临处理国内各个民族多元的民族认同与国家层面上一体化的国族认同之间的关系问题。作为历史文化共同体,少数民族①这里的“少数民族”是指多民族国家内部在社会资源方面占据弱势地位的亚国家族类群体,与之相对的是主体民族。关于亚国家族类群体在中文中是用“民族”还是“族群”术语,学界存在争议,本文无意深入论证,沿用学界一般用法。在一般意义上,用“少数民族”表意亚国家族类群体中的少数群体,与之相对的用“主体民族”表达。的民族认同同样需要借助其民族历史记忆加以形塑。因此,在国家历史记忆的建构中,应当有效处理少数民族历史记忆和历史地位的呈现问题。不论是对少数民族历史记忆的刻意遮蔽,还是过度强调,都有可能过度激发特定的民族认同意识。而当特定的民族认同高于国家认同时,则可能引发国家认同危机。如何有效处理少数民族历史记忆与国家历史记忆之间的关系,如何在尊重少数民族身份认同的同时,有效传承国家的共同历史记忆,这对于树牢民族共同体意识,维系国家认同至关重要。
一、历史记忆的基本特征
从本体论角度看,历史是指已经发生的一切真实事件。在历史哲学家欧克肖特看来,除了指涉真实历史事件之外,历史还意味着“某种对发生事情的某个这样的经过的探究和某种对它的理解;史学家从事的事业和结论”[1]2。即是说,从认识论的角度看,历史不仅指涉过去的历史参与者“造成”的结果,同时还是关于过去的一种独特的探究和理解模式,是历史学家的“发明”。我们今天所看到的“历史”是史学家以独特的方式对历史记忆碎片进行挖掘、选择以及叙述的结果。按照这一理解,历史学家对过去的诠释要受当下的影响,是为了现实而重建过去。诚如英国历史学家爱德华·卡尔所言:“历史学家的作用既不是热爱过去,也不是使自己从过去中解脱出来,而是作为理解现在的关键来把握过去、体验过去。”[2]110历史学家以当下为起点,撷取记忆,将过去塑造为通往当下的一条清晰的历史脉络,为解释当下的合法性寻找支撑。因此,历史不但指向过去,还具有现在和未来的维度。
一般来说,记忆是人脑的机能。在认知心理学领域,人的认知过程包括感觉、知觉、记忆、思维等,是一个信息加工过程,其中记忆是一个对信息进行编码、存储和提取的过程。在记忆的存贮系统中,既包括感觉记忆、短时记忆也包括长时记忆的存贮器,进入了长时记忆存贮器的内容能够得到长久保存。人通过感觉、知觉只能形成当下的“直接知识”,只有通过记忆,人才能形成关于过去的经验累积,形成“间接知识”。而在社会领域,除了个体官能之外,记忆还是一种集体行为,是社会成员之间共享的记忆。这一集体可能是国家,也可能是亚国家族类共同体,或者宗教群体,这些共同体通过集体记忆得以自我保存和延续。所谓历史记忆,指的是以历史形态呈现和流传的一种集体记忆,“是一个社会中多数成员脑海里留存的对过去事件的系统性再现”[3]。具体说来,历史记忆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首先,历史记忆具有集体性特征。尽管记忆的具体承载者是作为集体成员的个体,不同的生活经验赋予了个体独特的记忆,但是个体之间存在共同记忆,这种共同记忆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通过与他人互动所形成的社会成员之间共享的记忆。一个人的回忆如果得不到有效回应,那么这种记忆就会逐渐淡忘。因此,历史记忆必须是一个集体的过程,其成员对过去的回忆会得到彼此的回应,历史记忆才能够被巩固。这个过程只有持续发生,历史记忆才能够延续下去。因此,社会往往通过博物馆、雕塑、纪念活动、庆祝节日等媒介和方式时刻唤起成员的集体身份认同,强化特定的社会记忆。在社会学家哈布瓦赫看来,一个社会群体中,除了集体欢腾的时刻能够唤起成员的身份意识和归属感之外,集体记忆也填充了日常的认同意识空白,维持着日常生活中认同意识的连续性并使其始终保持鲜活。而历史记忆的集体性也决定了它不可避免地受到社会框架或社会机制的影响。正如哈布瓦赫所说:“存在着一个所谓的集体记忆和记忆的社会框架;从而,我们的个体思想将自身置于这些框架内,并汇入到能够进行回忆的记忆中去。”[4]69
其次,历史记忆具有建构性。历史记忆并非对过去客观事件的完全再现,而是具有主观建构性。哈布瓦赫认为:“过去是一种社会建构,这种社会建构,如果不是全部,那么也是主要由现在的关注所形塑的。”[4]45历史记忆不是既定的,而是动态建构的过程。历史记忆的选择离不开现实的需要与利益,我们所拥有的历史记忆是共同体权威立足当下需求对过去进行选择和重构的结果,其目的在于证实当下的延续性、合法性,形塑同一性,稳固成员之间的凝聚力。如前所述,历史学家在进行历史研究和书写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受到社会主导意识形态的影响,历史学家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为其所处的时代和社会的代言人。我们所感知到的历史记忆,亦具有历史学家的主观意识与社会权威因素的影响。由此,不同历史时期的历史记忆并非既定的,而是彼时共同体权威不断进行重新选择,并通过特定的历史叙事进行合目的地编辑、重新阐释的结果,以此“服务于建立或证实它的自我概念的假设”。
再次,历史记忆具有选择性。历史记忆的建构性意味着人们不能对历史事实不加选择和修饰地完全还原,而是在尊重历史客观性的基础上对历史事实进行特定的选择。选择的过程,同时也伴随着刻意的记住和刻意的遗忘。有些历史需要被合目的性地记忆。例如,国庆日是每个国家都会刻意“记住”的节日。通过追溯共同的国家源头,激发当下共同体成员之间共属一体的想象。有些历史需要被选择性地遗忘。对于个体来说,我们总是倾向于选择有利于自己的过去来解释当下的选择,而对于对当下产生不利影响的“麻烦”的过去,我们总是倾向于逃避、遗忘。对于国家而言同样如此。对于当下各族群、各宗教群体和谐相处的共同体来说,如果过往的不愉快乃至冲突的经历不被遗忘,当下团结的纽带有可能沿着历史的伤痕被撕裂,造成无法弥补的持久伤害。正因如此,历史学家厄内斯特·勒南就认为,“一个民族国家的本质在于它的人民拥有许多共同点,同时也遗忘了很多事情”[5]11。也同样是在这个意义上,历史学家梅埃尔指出,“如果记忆的过程充满仇恨和报复,那么只有遗忘才可能平息双方的冲突,使得再一次的融合成为可能,而这种融合才是各方的生存之道”[6]。对于过去的“负面资产”,民族国家往往会选择集体遗忘策略,通过扫除曾经仇恨、分裂、创伤的记忆碎片,维系当下共属一体的想象。
二、历史记忆的认同建构功能
国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历史上看,广义的国家包含城邦国家(city-state)、普世世界国家(universal world state)、王朝国家(dynasty-state)、民族国家(nation-state)等形态。而狭义的国家专门指涉民族国家。民族国家也是本文探讨国家认同建构的基本语境。
民族国家是由“民族”和“国家”两个概念构成的复合概念。“民族”在中文的语境中具有多重指向,对应英文ethnic group、nation 等多个意涵,既包括亚国家族类共同体,也包括国家层面的民族。前者指涉“多族群国家内部具有不同发展历史、不同文化传统(包括语言、宗教等)甚至不同种族体质特征但保持内部认同的群体”[7]4等,其中既包括在社会资源方面占据主体地位的主体民族,也包括与之相对的少数民族。国家意义上的民族,也即国族,是一种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它不仅具有历史文化意涵,而且取得了国家的政治外壳,与国家具有同一性。一方面,国家离不开民族共同体基础;另一方面,借助国家形式,民族身份才得以界定,民族利益才得以保障和实现,民族也才被定义为现代意义上的民族。虽然民族和国家是不同类型的共同体,但是在民族国家中,二者实现了统一和融合,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因此,民族国家不仅是政治—法律共同体,通过良好的制度设计、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以及公平分配利益等方式获得公民的政治认同;同时,民族国家的存在和维系还有赖于其成员对统一的国族的认同。本文所指的国家认同主要涉及国族认同这一维度,国家认同的建构也主要涉及国族认同建构。
国族认同的核心是文化认同。一个国家的存续,有赖全体成员对其共同历史、文化价值的认知,有赖全体成员之间形成休戚与共、命运相连之感,对国族富有责任感和使命感。记忆是认同的基础,历史记忆是形塑共同体认同的基础。没有共同的历史记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就不知道“我们”是谁,从哪里来,找不到共同的文化根脉,更无法建立起凝聚力的内在纽带,无法明晰当下的责任和使命。具体说来,历史记忆对国家认同的建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历史记忆可以跨越时空述说过去,建立起当下与过去的关联,使成员对共同体的起源、连续性产生总体认知。认同感的建构首先需要对同一性的确认,所谓同一性是指两个事物相同或同一,或者同一事物在时空的跨度中所体现出来的一致性、连续性。对于国家而言,这种同一性产生的基础是成员意识到虽然在历史的演进过程中,国家的领土边界、人口等要素发生了变化,但是国家的核心特征没有发生改变,当下与过去一脉相承。历史记忆以其对过去经验的累积,在时间的迷雾中找寻到共同体的根源所在,通过祖先、神话、英雄人物、重要历史事件等要素勾连起时间的脉络,讲述“我们”共同的经历,从而在共同体成员心中建构起一种连续感,使成员明确自己所属的共同体从哪里来以及自身在共同体中的位置。例如,通过对共有祖先的追溯,共同体在历史中找寻到一个确定的开端,共同体当下的成员就会在历史中找到共同的根脉,形成一种模拟的同胞手足之情,对彼此的认知不再是与自己无关的他者,或者仅仅是当下基于共同的政治价值联合起来、遵循冰冷的法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联合体,而是一脉相承,自古延续至今同枝连气的手足。在这一过程中,通过选择和遗忘机制,成员之间的裂痕被遮蔽。通过历史叙事的勾连,时间的断顿被修补,共同体就是顺时间河流而下,绵延不绝,一代又一代的先辈们同悲欢共荣辱所塑造的辉煌与悲壮交织的宏大史诗。民族成员在这一连续的脉络中不但对共同体的形象有了清晰的感知,明确自己是其中的一员,而且对当下的认知还会置于既有的历史经验之中,效仿先辈,团结一心,承担起民族复兴的重任。
第二,在追溯历史的过程中伴随着“自我”与“他者”的比较,从而在共同体成员心中建立起比较的场域。自我认同的建构以外在“他者”为重要参照,“他者”是自我反观自身的一面镜子。正是由于作为参照系的“他者”的存在,才引发自我对“我是谁”即自我身份或认同的追问。国家认同的形成也是基于自我与他者的比较。在这种比较中,成员能够对“我们”的独特性有更加清晰的认知,生发共属一体的强烈情感。历史记忆不是抽象空洞的,而是具体鲜活的,它能够通过特定的方式建构起“我们”与他者比较的场域,其目的是勾勒出共同体的边界,使共同体成员在与他者的比较中产生强烈的“我们”感以及保家卫国、振兴共同体的使命感。
第三,历史记忆在追溯往昔的同时,也渗透着共同价值观的传承。所谓的价值观指的是“人们判断事物是否有益或是否有价值时所持有的原则”,它是“一种根植于人们内心的抽象动机,用于指导及解释人们的态度、观点、行为及准则”。[8]3-4一个民族的价值观是民族文化的核心,它深深植根于民族悠久深厚的文化沃土之中,是这个民族在长期历史实践中所形成的思想情感、心理特征、文化传统的综合反映,具有相对稳定性的特点。稳定的价值观一方面能够体现一个民族文化的同一性、延续性;另一方面也能起到凝聚多元的作用,价值观越相似、越稳定,成员的共同体意识就越强烈,共同体的精神凝聚力就越强大。因此,民族文化认同的核心问题是价值观认同问题。历史记忆不仅传承和记录着特定的文化形态,更是将其中最深层次的价值观传递开来。可以说,历史记忆对价值观的传承是历史记忆最核心的功能。通过历史记忆的传承,一个民族的价值观历经时间的洗礼流传至今,不管在历史上还是在当下,都能够发挥强有力的凝聚多元、价值引领和激励作用。
三、不合理的历史记忆书写及其危害
历史记忆因其对国家认同建构的重要功能而成为民族国家形塑共同文化心理、凝聚国族成员情感的重要工具。从民族维度看,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是多民族国家,各民族都是塑造国家历史记忆的主体,各民族尤其是少数民族的地位和历史文化记忆应当以合理的方式加以呈现,才能塑造各民族共同熔铸国族、共属一体的历史想象。在国家历史记忆的书写中如果不能采取合理的方式处理好国家历史记忆与各民族历史记忆之间的关系,或者采取大民族主义的书写方式、刻意忽视少数民族的历史记忆,或者过度凸显少数民族的历史记忆,忽视共同体意识的培育,都可能造成少数民族身份意识的凸显,导致少数民族与国家关系的失谐,造成国家认同危机。基于此,下列两种不合理的历史记忆书写方式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刻意遮蔽少数民族的历史记忆,弱化少数民族的历史地位
历史上,自由主义国家对少数民族采取了不同的整合方式,例如单一模式、大熔炉模式、马赛克模式以及多元文化主义模式等。前三种模式都未能摆脱同质化的实质,结果是少数民族不得不放弃自身文化融入到主流文化中去。这种整合方式表现在历史记忆方面,所呈现出的往往是大民族主义或者种族主义的书写方式。民族国家的历史被简约为主体民族的历史,少数民族的历史记忆作为异质性文化被削减甚至被曲解和遮蔽。
同质化整合模式之下的历史书写,不但无法塑造共同体感,反而会使少数民族产生一种被歧视和被忽视感:他们原本与主体民族同样作为历史主体创造了国家的历史,而现在却被描绘为被征服、被拯救、被歧视的对象或者几乎不被提及。民族文化身份遭受歧视、抹杀对少数民族而言是难以接受的。民族文化身份对个体、群体而言是构成性的,是不可选择、不可抹杀的,应当得到他者平等的承认。事实上,一个群体能否得到其他群体的承认,会对其身份认同的建构产生重要影响。一个群体在与其他群体的比较中,会不断增强对自身特性的理解,更为深切地体会到自己在价值序列中所处的地位。对于一个受压制、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来说,它一旦通过对自己受损情境的感知而体验到自己的独特身份,往往会采取激烈的方式摆脱自身在价值序列中的不利地位,并以此获得其他群体对自己身份、利益和价值追求的认可。
这种反抗往往借助两种途径进行:一是建立独立的民族国家。当少数民族的历史记忆和民族身份得不到承认和尊重,而国家权威又无视这种需求时,强烈的民族身份意识便有可能引发具有明确领土分裂要求的族群民族主义。二是在国家框架内利用民主权利开展社会政治运动。如欧美自由主义国家于20 世纪70 年代兴起了多元文化主义运动,这一运动的重要目标是使少数民族的文化身份得到真正平等承认。由于在国家历史记忆中找不到自己民族的历史记忆,无法建构平等的身份认同感,这些少数民族转而着力探究本民族的历史从而为确立本民族在国家历史中的平等主体地位找到依据,或者采取激进策略,对原有的同质化的国家历史记忆书写方式加以解构,从而试图重新书写国家历史记忆。
(二)过度凸显特定民族的历史记忆,弱化共同历史记忆
承认少数民族文化的差异性,尊重其拥有的与主体民族文化同等的地位,主张实行差异政治,给予少数民族(族群)特殊关注以保证实质平等的实现,是建构共同的历史记忆、增进国家认同的必要途径。但是,我们也不能以此为由走向另一个极端,即片面强调特定民族(族群)历史文化的独特性,在国家历史记忆书写方面走“简单多元论”的道路。
以多元文化主义运动的前沿阵地美国为例,新美国史学(即多元文化主义影响下的史学[9])就具有很强的激进色彩。在新史学的写作范式下,美国革命从以建国之父、英雄人物为主角的革命变成了以普通民众为主角的革命。在新史学看来,边缘群体作为美国的一员,在革命中具有主动性并处于主导地位。对此,本杰明·夸尔斯的观点很具代表性。在他的作品中,美国黑人加入到美国革命史的创造过程中,并且这一历史是以黑人争取自由和平等运动为主线,与黑人本身是否支持独立、是否与殖民地人民团结一致抗英并无关联。具体而言,黑人之所以愿意接受“1776 年精神”而参与美方抵制英国,或者愿意加入英军抵制美方,均是出于实现自由平等的目的。哪一方能够解放黑人,便会吸引黑人加入作战。在这一书写中,美国独立战争于白人群体只是一场维护在殖民地已经享有的权利和利益的保卫战,而正是有了受奴役的黑人和其他群体争取自由和平等的运动,美国独立战争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革命。也正是通过这一革命,黑人找到了一条争取自由平等的新道路。但是黑人付出了巨大牺牲之后,革命的结果却背叛了他们的初衷,建国一代的白人精英未能废除黑人奴隶制度。
新社会史研究体现了对传统的大民族主义和种族主义书写方式的反抗,是少数民族对本民族历史记忆需求的回应。但过度凸显少数群体独特地位的历史记忆书写会带来如下困境:美国独立战争对于美国和美国人民到底意味着什么?如果像新美国史学所呈现的那样,每个群体都在为自由平等单打独斗,最后没有实现梦想,那么美国独立的意义又是什么?美国人对于美国到底认同的是什么?这样的书写方式不但无法使少数民族在民族国家历史上找到本民族所作的贡献从而肯定自己文化成员身份的价值,反而会使少数民族陷入一种“自我孤立”和“自我怜悯”的境地,产生一种因国家无法使自己实现自由和平等便从主流社会分离出去的倾向。事实上,美国独立战争史中所呈现的各个群体都渴望自由平等,但是只有为了自由平等团结奋斗共同塑造为之骄傲自豪的历史,才能形成一种彼此命运休戚相关、不可分离的共同体意识。正如加拿大政治哲学家金里卡所言:“人们是通过追问他们认同谁和他们感到与谁休戚相关,来决定他们想与谁分享一个国家的……一种共有的身份的基础常常是对某些历史成就的自豪感(例如美利坚共和国的建立)。这种共有的自豪感是美国人强烈的政治认同感的一个基础,并且在他们的公民身份文学作品和学校课程中不断得到强化。”[10]240
因此,国家历史记忆的书写既要避免大民族主义和种族主义,也要避免简单的多元论。对多元的尊重并不意味着对英雄人物、重大历史事件、辉煌记忆这些串联起国家历史脉络的文化符号加以消解。相反,应该是在宏大叙事框架中,以合理方式加入少数民族的历史记忆,凸显各民族团结一致、共同奋斗的历史,从而建构起休戚与共、共属一体的共同历史记忆。
四、正确书写历史记忆,培育共同体意识
随着全球化和现代性的深入推进,传统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系统受到挑战,归属感的匮乏提升了人们对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特点的民族或族群身份认同的需求。加之世界范围内的移民数量、规模和范围持续扩大,以及地区冲突、族群冲突的示范效应,民族或族群身份意识进一步被激发。多民族国家如果不能采取恰当的方式处理好少数民族的历史记忆与国家历史记忆之间的关系,就有可能引发国家认同危机,助长分裂主义的产生。作为国族文化认同建构的基础性内容,历史记忆对于培育共同的价值观、塑造共有的精神家园、稳固民族共同体意识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需要正确书写历史记忆,正确把握各民族历史记忆与国家历史记忆的关系,以文化认同促进国族认同,从而为国家认同的建构奠定稳固的文化心理基础。基于此,我们认为,在处理各民族的历史记忆与国家记忆方面,应该做到下列几点:
首先,正确处理少数民族身份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关系,在历史记忆书写中给予少数民族历史记忆应有的地位。
历史上,少数民族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历史文化,不管是少数民族独特的风俗习惯,还是语言文字、宗教信仰、价值观亦或生产生活方式,都体现着人类对自然、对环境适应的智慧,在人类文明体系中都有其独特的价值,应当得到尊重和保存。同时,少数民族的历史不是孤立的历史,而是与其他民族进行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面对外来侵犯,不同民族的人们共同抵御外侮,保家卫国,各民族对于国家的疆域版图、历史文化、政治统治方式的形成和维系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国家记忆的书写中,应当尊重少数民族的权利和价值诉求,给予少数民族历史记忆应有的地位。
我们需要认识到,民族成员的文化身份不是一个随便可以消除的状态。“一个人的出身不是随便可以抹杀的;它是也将依旧是形成他是谁的一个构成部分。文化成员身份影响了我们对个人认同和地位的理解。围绕个人认同和文化成员身份的关系有许多讨论……为什么一个正在衰败的文化,其成员不能简单地融入另一种文化呢?……这是由于文化成员身份在人们的自我认同上的作用……民族认同……为个人自律和自我认同提供了坚实的基础。”[11]175文化塑造了一个人、一个群体的身份认同。历史文化身份是一种不可选择的、不可改变的构成性的关系,当一个群体的成员被剥夺了文化成员身份时,继之而来的是绝望感、漫无目标和认同的丧失,甚至会引起其激烈的反抗。事实上,人的存在是多重性的存在。个体处于不同群体之中,拥有多重身份——个体既是家庭成员,又是某个民族的成员,同时更是国家的成员。在个体的认同体系之中,不同的身份认同可以共存,而不是对立冲突、相互排斥。少数民族对本民族的身份认同与国家认同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在国家的建构中,尽管国家认同具有高于各个民族认同的更高层级的地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高层级的认同否定、取代其他认同。各民族成员身份并非天然地对国家认同构成威胁。“高层次的认同并不一定取代或排斥低层次的认同,不同层次可以并存不悖,甚至在不同层次的认同基础上可以各自发展原有的特点,形成多语言、多文化的整体。”[12]同样,各民族的历史记忆也并非天然地对多民族国家的历史记忆构成威胁。我们需要做的,是在尊重各民族历史记忆的前提下,将其有机融入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记忆之中。
第二,传承共同的国家历史记忆,树牢民族共同体意识。
从国家认同建构的角度看,尊重少数民族历史记忆并不意味着要过度强化其历史记忆。国家之于每个个体、每个群体的存在具有不可或缺的意义和价值。只有在国家框架内,每个个体、每个民族的权利才能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和实现。如果国家认同出现危机,国家丧失了合法性,失去存在的意义,那么包括少数民族成员在内的所有民族成员的生存和发展都会遭遇巨大伤害。民族国家通过历史记忆建构国家认同时,宏大叙事是必不可少的书写方式。官方记忆往往通过宏大叙事来塑造一种大写的民族国家历史。宏大叙事具有连贯性、统一性、真实性等特点,民族国家正是通过这种叙事框架将自身解释为前后连贯的发展过程,通过对过往的记忆证明当下的合法性,从而塑造民族国家存在以及永续的合理叙事。在此意义上,历史、记忆、民族是合而为一的。国家历史记忆往往通过“大众传播媒体、教育体系和行政管制”[13]109等方式进行传播,转化为国民记忆,塑造一种权威的、合法化的世界观,鼓励人们形成特定的历史认知。我们强调尊重少数民族的历史记忆,主要是指在宏大叙事的框架内,探索一条通过英雄人物、重大历史事件等对民族国家建构具有重大意义的文化符号所连接起来的一条连贯的历史脉络中尊重少数民族的历史记忆书写方式,而不是为了刻意凸显某个民族的地位而脱离国家建构的主线,采用碎片化、孤立化的书写方式。从历史和现实来看,那种刻意凸显某个民族的历史地位的历史记忆书写方式,所带来的是各民族记忆之间的不良竞争,最终导致国家集体记忆的缺失、各民族凝聚力的下降甚至是国家的解体。
传承共同的历史记忆,其目的在于树牢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成员在共同的社会实践中所产生的共属一体的同胞感和共同命运感,是一种“自觉自知性意识”。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和稳固离不开民族成员对共同历史记忆的认知。在中华民族的发展历程中,各民族之间的交往既有团结互助的史实,也有摩擦与分裂的情形,但是前者是主流,后者是支流。国家历史记忆的书写,需要挖掘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团结互助的史实,尤其是展现各族人民同仇敌忾、共同抵御外侮的经历,以此激发强烈的休戚与共之感。我们要通过共同历史记忆的传承,使各族人民充分意识到,每个民族的历史都是中华民族历史的有机组成部分,“我们辽阔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我们悠久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我们灿烂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我们伟大的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14]。各民族历史记忆的书写,应当挖掘本民族历史人物在中华民族历史上的贡献,自觉将本民族的历史发展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历史记忆的框架之中,正确理解和把握本民族的历史和发展命运,从而引导人们切实认识到每个民族的命运与中华民族的命运息息相关,各民族同兴衰共荣辱,多元与一体不可分割,由此凝聚起共同的历史认同感。
第三,全面落实教材建设国家事权,确保历史记忆的有效传承。
教育是传承国家民族文化、增进国家认同的基本方式。作为体现国家意志、传承主导文化价值观念的重要载体,教材是教育实施过程中的关键要素。不同于一般的文学作品、学术著作等其他文本,教材的重要特征是教学性。教学性一方面体现为教材作为教师“教”和学生“学”的文本依据,具有可教性和易学性的特点;另一方面体现为教材所具有的鲜明政治方向性,即作为价值性文本,它要切实承担起服务于国家和社会主导意识形态建设的重任。亦即教材建设是国家事权,它涉及建设什么样的教材体系、传授什么内容、倡导什么价值等根本性的问题。“一个国家必须让自己的公民有统一的道德价值,有共同的文化底色,在此基础上可以有多元的追求,‘但是,共同的文化底色和共同的价值观,是必须的。’”[15]
在教材体系中,历史教材因其鲜明的学科特色而在历史记忆的传承中具有独特而重要的地位。历史教材是开展历史教育教学的主要依据,是历史记忆的重要载体,通过历史知识合目的地记录国家和民族的兴衰。历史教学的目的不仅仅是帮助各民族青少年了解祖国历史发展的脉络、培养历史思维,其核心任务是培养、塑造正确的历史观和国家认同观。从国家认同和民族认同关系角度看,历史教材编写要正确处理好国家记忆与各民族历史记忆之间的关系,培育共同体意识。为此,在历史教材的编写中,国家应当牢牢把握话语主导权,对教材内容、叙事逻辑、叙事方式等予以有效掌控。这种掌控不仅仅在于确保教材要符合教育规律和教育目标,更应该站在国家认同高度,对教材所传达的历史观、国家观、民族观、文化观进行审核。教材编写体现着国家意志,历史教材也不例外。任何国家都会基于政治考量,基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历史事实进行特定编排,以确定哪些历史事实和历史人物能够进入教材,这些历史事实和历史人物应该以怎样的方式进行叙述。从国家认同建构的角度讲,历史教材和历史教育,就是要通过引导人们对各族人民之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贡献的认知,对多民族国家共同历史记忆的分享,使各族人民切实体认到多民族国家一脉相承、各民族荣辱与共的发展命运,从而激发其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责任感、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