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应对机制研究
2021-12-23余晓青
余晓青
(福建警察学院 公安管理系,福建 福州350007)
新时代,网络已成为意识形态舆论斗争的主战场。负面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带来的不良影响显示出我国在意识形态安全领域的舆情应急处置机制仍然滞后,对舆情监测、研判、预警、引导机制的建设亟待加强。完善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应对机制建设,切实提高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处置能力以应对网络时代的挑战,是当前各级党政机关面临的一项十分重要和迫切的任务。
一、加强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应对机制建设的重要性
意识形态网络舆情是指在网络空间内,公众对我国政治制度、法律、道德规范等以及与这些密切相关的社会政治事件、国家安全事务等所持有的态度、情感和行为倾向的集合[1]。完善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应对机制,对维护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网络领域的主导权,保障新时代政治安全与社会稳定具有积极意义。
一是提升治理能力,有效应对意识形态网络舆情严峻态势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2]12新时代的到来标志着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都进入了新的历史方位,这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广阔的空间,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形势依然严峻。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推进,我国的国际地位不断提升,由国际秩序的旁观者、追随者转变为建设者、引领者,但这也招致了一些国家的忌惮、指责和攻击。从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开始,“中国威胁论”“中国崩溃论”等唱衰中国的言论就在国际上不绝于耳。一些西方国家更是依靠其强大的技术优势,牢牢地控制着互联网世界,在网络上大肆推行文化霸权主义,宣传其价值理念、政治制度、生活方式,编造网络政治谣言,掀起一场场意识形态舆情论战[3],这些都使我国意识形态网络舆情治理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风险与挑战,加大了意识形态网络舆情治理的难度。加强应对机制建设是提升意识形态舆情治理能力的核心与关键。只有有效加强舆情的监测、预警,科学分析、研判舆情产生的社会根源,有针对性地解决现实问题,有效地引导舆情,才能切实掌握舆情的主动权,打赢意识形态网络舆论战,保障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在网络空间的主导地位。
二是塑造清朗网络空间,切实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进入新时代,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虽然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不可否认由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造成的贫富差距拉大、社会分配不公等问题依旧存在。改革的深入推进必定涉及利益的重新调整,这进一步加剧了各种矛盾与冲突。民众面对新的生活压力容易滋生不满情绪,在别有用心人的挑动之下,就可能在网络上采用极端的方式表达情绪,甚至出现歪曲、否定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这严重破坏了网络政治生态环境,威胁到社会和谐与稳定。加强意识形态网络舆情治理机制建设,整合线上、线下各类资源对意识形态网络舆情进行监测、分析与引导,可以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效疏导公众情绪、缓解社会冲突、化解舆情危机,弘扬主旋律、宣扬正能量,从而保障舆情良性发展,构建风清气正的清朗网络空间,以维护我国的政治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应对机制存在的问题
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4]。与政务舆情一样,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机制也主要包括监测、研判、预警、引导机制等。只有构建立体化舆情应对长效机制,才能做到发现信息早、分析研判准、应对行动快、处置工作稳,提高意识形态的监控引导力,保障意识形态安全。当前,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机制不完善,大大影响了意识形态网络舆情治理的效果。
(一)舆情监测机制不完善
意识形态网络舆情监测是舆情治理的基础,但当前各级党政机关对意识形态网络舆情的监测不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其一,舆情监测工作较为被动。一些基层党政机关舆情预警意识不强,政治敏锐性较差,对一些具有苗头性的网络政治问题没有及时辨别,尤其是对网络突发事件舆情的泛政治化倾向重视不够,在舆情信息收集上存在滞后的现象,这种被动性容易导致舆论引导处置最佳时机的错失。其二,智能化监测系统的应用范围有限。舆情的虚拟性、突发性等特性决定了监测工作的复杂性,必须应用智能化信息处理技术才能有效应对。但是目前智能化系统的应用仅局限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部门与宣传部门等个别单位,很多政府部门采用的还是传统的人工手段,简单运用百度等搜索引擎,在论坛、BBS、网页、微博等上面进行浏览观察,导致监测范围受限,无法及时发现有关征兆。此外,不能借助信息技术对舆情数据进行系统性分析,无法准确把握舆情发展态势,使得处理难度加大,处置成本提高。其三,存在监测的空白区。网络技术的发展不断带动新业务的出现,无线接入、手机上网等新兴网络技术和微信、微视频等的应用普及给舆情监测带来巨大的挑战。由于监测手段相对落后,无法对所有舆情传播途径进行强有力的监测。例如,在流媒体监测方面,目前很多视频网站采取UGC(用户原创内容)模式,视频由网友上传,内容由网站自查自审,而现在主要的监控技术还仅仅限于对流媒体标签、关键字的监测,对流媒体内容却无法监测,这都使得监管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在微信群监测方面也存在类似问题,对这些新媒体的监管应主要依靠与相关移动通讯运营商的协调合作,但不少领导干部仍然热衷于传统的单方面管制,忽视与其他主体的协作,导致舆情监测工作事倍功半。
(二)舆情预警机制不成熟
意识形态网络舆情研判、预警指通过监测,对一些具有泛政治化倾向的问题作出超前预测,对这些问题可能引起的网民政治情绪、态度和价值观的变化进行评估和预判。意识形态网络舆情研判、预警是一种防患于未然的风险防范体系,也是有效应对舆情的重要前提与基础。
当前,部分舆情监测部门对收集到的信息还缺乏有价值的分析,无法推动舆情监控、引导工作深入开展,难以为意识形态网络舆情的有效治理奠定良好的基础。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舆情研判标准体系尚未建立。指标体系涉及整个舆情生命周期,完善的指标体系设置是意识形态网络舆情精准研判的基础,指标体系的欠缺必然会影响研判结果。指标体系的设立应采用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这能使舆情信息的判断更加客观,问题的展示更加直观,以增强对舆情态势的把握。但是,目前大多数舆情监测系统仅能给出通过软件分析得出的结果,并未设置预警综合指标,且指标含糊不清,没有具体的参数说明。在舆情研判、预警实践中,由于没有拟定相应的舆情研判标准的细则条文,没法进行舆情演化规律分析,很多工作人员仅凭过往经验来判断信息的真伪,这自然会影响到对意识形态网络舆情的风险把控,导致舆情监测很难做到及时、准确。
(三)舆情引导和处理机制不健全
舆情的引导和处置是意识形态网络舆情治理的核心环节,当前,一些党政机关对舆情的引导、处置不利,加剧了舆论风暴的强度,威胁到意识形态的安全。
其一,重堵不重疏,管制理念浓重。面对舆情事件,一些基层党政机关习惯沿用传统的舆情管制手段,抱着“媒体完全可控”的陈旧观念,动用行政权力管制言论,或千方百计阻挠主流媒体报道,或采取删除、屏蔽、禁止搜索甚至断网等消极手段隐瞒事实真相、封锁消息。以衍生性的意识形态网络舆情事件北京“雷洋案”为例,相关部门最先采取了删帖的方式,最早爆料于知乎网上的帖子当晚便被删除,微博中的相关内容也随之不见踪影[5]。然而,舆情的突出特点就是“越捂越发酵,越盖越围观,越跑越人肉”[6]。这种冷处理方式反而引发了网民的逆反情绪,各种臆断、猜测层出不穷,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扒粪时代”一删了之的做法在现在显然是行不通的。其二,信息公开不及时、不严谨。在新媒体环境下,及时发布真实信息,塑造一个公开透明的舆论环境是正确的舆情应对之道。但是,一些党政机关没有意识到及时公开信息、抢占舆论阵地的重要性,他们或者抱着鸵鸟心理,寄希望于舆情热度自然降温;或者麻木观望,消极等待上级领导或部门出面表态,缺乏对负面言论说“不”的担当和胆识;或者干脆“拖”,妄图使用“拖延法”糊弄网民,导致各种谣言甚嚣尘上,客观上贻误了舆情引导的最佳时机。对于有些事件,相关部门虽然做出了及时回应,但是仓促、草率的回应可能导致舆情的“次生灾害”。其三,网络媒介素养较为欠缺。很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媒介素养较为欠缺,运用新媒体和同媒体、网民打交道的能力较差,这集中体现在新闻发言人制度的不健全。专职的网络新闻发言人仍很缺乏,很多网络新闻发言人由其他岗位的人员兼任,人员配置不到位;一部分网络新闻发言人媒介素养不高,网络对话缺乏亲和力,经常采用“官腔”“套话”;还有些部门缺乏服务意识,对网民的意见或漠视或敷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回应舆情,使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存在沦为“电子形式主义”的风险。这些都大大降低了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在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引导工作中的效用。
(四)舆情预案演练机制缺失
舆情处置是一项系统工程,任何环节出问题都会引发舆情危机,甚至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目前舆情监测、应对工作比较滞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舆情应急处置预案与预案演练。只有完善预案的编制并加强演练才能防患于未然,切实维护网络安全。2017年6月,中央网信办公布了《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这为《网络安全法》的实施提供了重要支撑。但是目前尚无对“网络舆情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文件规定,更别说“意识形态网络舆情事件应急预案”。很多党政机关对意识形态网络舆情预案制定不重视,相关舆情应急预案缺失。就算有些部门专门制定了预案,也多是为完成任务,参照《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或其他部门预案,照猫画虎、比葫芦画瓢,没有针对本部门舆情治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预案编制。预案中原则性东西规定过多,可操作性不强,有的预案找不到应急联络人与电话,应急支援队伍也是“犹抱琵琶半遮面”,这样的预案很难真正发挥作用。还有的党政部门虽然制定了舆情应急预案,但没有参照预案进行定期的应急演练,无法通过演练发现预案存在的不足并加以改进,也无法通过演练提高自身应对舆情危机的能力。
此外,我国还没有建立有效的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处置问责机制,相关部门、人员的责权尚未细化,责任追究与奖惩规定不完善,导致一些工作人员在舆情处置上敷衍塞责,能躲就躲、能拖就拖、能捂就捂,这必然大大影响舆情应对的效果。
三、健全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应对机制对策建议
意识形态网络舆情一旦应对处置不当,极易形成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危机,严重威胁国家政治安全与社会稳定。因此,要切实加强意识形态网络舆情的应对处置机制建设,牢牢把握舆情应对的主动权、主导权,保障新时代意识形态安全。
(一)健全舆情监测机制
完善舆情监测机制是意识形态网络舆情治理的前提。党政机关通过对意识形态网络舆情的实时监测,可以全方位地掌握舆情信息,避免出现舆情危机。要完善意识形态网络舆情监测机制,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1.提高思想认识,加大人力、技术投入
各级党政机关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网络舆情监控工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购买或量身定制适合本部门的舆情监测系统软件,改变传统“人工盯网”的舆情监测方式,提升舆情信息的定向搜索、采集、整理能力,解决庞杂舆情信息的监测问题。此外,应设置专职舆情监测员或专门的舆情监测中心,建立健全专人负责的纵向到县(区)、横向到各部门(单位)的全天候、立体式的舆情监控体系,对意识形态网络舆情进行常态化的自动搜集与持续追踪,全面监控、把握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发展态势。
2.完善常规监测与重点监测相结合的监测机制
一是要完善常规监测和搜集工作。要充分利用舆情监测系统软件,设置易为计算机识别的关键词,由计算机系统进行自动查找和匹配,进而识别出不良和错误的信息。对于监测系统无法有效识别的意识形态问题,由舆情监测员进行人工分析,明确其意识形态归属,对每日意识形态舆情监测内容进行记录、备案。由此,建立24小时“人工+技术”的立体化监测体系,有效提高意识形态网络舆情监测的可靠性与科学性。二是要完善重大舆情重点监测工作。党政部门要在重大政治活动举行之前与举行期间,严格落实“7×24小时”舆情监测制度,对易引发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危机的敏感区和高发区进行重点监控,搜索并采集包括各类负面评价在内的涉稳舆情信息,确保在监测和收集信息方面不存在盲点,防止敌对势力利用重要时间节点进行网络煽动、制造骚乱。此外,在平时工作中也要对可能造成政治波动的热点舆情事件进行专门监测,通过全程跟踪监控,把握其最新动态,避免一般性的网络舆情事件转变为意识形态网络舆情事件甚至向现实政治事件转化。此外,要完善舆情信息报送制度,由舆情监测员将每日监测的信息进行汇总并及时上报,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3.完善监测联动机制
为了提高舆情监测的全面性与准确度,需积极调动各方力量。例如,可以在派出所等基层政府机关设立舆情专员,及时将一些突发性事件的现场信息发送给舆情监测员;可以在网络上设置监督热线,让公众积极参与,及时举报各种政治谣言或者反动言论;还可以与一些设有舆情监测机构的企业和高校合作,委托其进行专题舆情监测,或者在高校组建意识形态网络舆情监督队伍,协助监测重点网站、论坛等的舆情动态,从而拓展舆情来源渠道,形成多层次、全方位、全屏全网、全时段全天候的意识形态网络舆情信息监测网络。
(二)健全舆情预警机制
对意识形态网络舆情的监测只是前提,在此基础上进行舆情的准确研判与有效预警才是关键。
1.完善意识形态网络舆情甄别、研判工作机制
一是要组建舆情分析队伍。可在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内部组建3人以上的舆情分析工作组,负责日常舆情信息研判工作。在遇到重大政治事件和政治敏感问题时,还可以邀请相关领域权威专家参与分析,使得研判更全面、更透彻。同时,可以加强党委宣传部、网络监管部和网信部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通过举办舆情信息分析、研讨会等,就意识形态领域的热点舆情专题进行分析,定期梳理排查热点敏感问题,及时发现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从而为更好应对意识形态网络舆情提供可行性的建议。二是要引入现代舆情分析技术,提高舆情分析的科学化水平。借助先进的大数据网络舆情分析系统,对网民的观点倾向、舆情的发展态势及复杂的社会关系网进行准确挖掘和分析,综合采用德尔菲法、头脑风暴法、SWOT分析法等决策方法,注重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完善意识形态网络舆情的信息拼图,提高舆情信息的分析效率和舆情预警的有效性。
2.构建意识形态网络舆情预警指标体系
加强意识形态网络舆情预警机制建设的关键是完善意识形态舆情预警指标体系的构建。指标设计的科学性直接影响到意识形态风险评估的准确性,也是启动不同等级预案进行有效舆情应对的前提与关键[7]。但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指标单一、不科学、不合理的现象。因此,可以由统筹意识形态工作的党委宣传部门牵头,联合网络监管等部门组成评价主体,遵循完备性、科学性、可比性等原则,设置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分级预警指标体系,并拟定科学的预警阈值,确定相应的预警级别。在指标设置中,可以重点参考以下四个指标:一是舆情热度指标,包括网络覆盖度、地理分布度、舆情关注度(网页数量)、舆情权威度(刊载媒体权威性、发布者影响力等)等;二是舆情强度指标,包括内容敏感度、频度(浏览、回复、转载频率)等;三是舆情发展指标,包括反映舆情发展周期变化的焦度(焦点状态)、拐度(拐点状态)等;四是舆情倾向度指标,包括态度倾向(正面、负面、中立)等[8]。上述四个指标可以量化为各项舆情指数,通过加权计算出最后的舆情预警综合指数。对意识形态网络舆情来说,最关键的是舆情内容敏感度与网民态度倾向,因此,可以加大舆情强度与舆情倾向度的指标权重。此外,可以研发意识形态网络舆情监测系统,将设定好的指标参数导入,并将最后结果用图表等可视化的形式加以呈现,当综合指数超过阙值时自动报警,由此实现舆情的智能化研判,提高意识形态网络舆情预警的速度与效度。
(三)健全舆情引导处置机制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加强网络社会管理,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复杂的意识形态斗争现状,要求我们切实提高舆情的引导能力,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引导的主动权。
1.树立正确的舆情引导理念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要提高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引导能力,首先要纠正引导理念的偏差,树立以下几个理念:其一,树立及时应对、抢占先机的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把握好网上舆论引导的时、度、效”[9]198。在网络的即时性越来越强的今天,只有赢得时间,才能赢得话语权。树立“黄金4小时媒体”概念,在舆情事件发生后,相关职能部门要火速展开对事件的调查,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公布事件处理进展,并积极发挥大众传媒和网络媒介的影响力,通过主动设置议程、加强沟通等方式从正面引导舆论、疏导民意,由此掌握舆论主动权,避免网络舆情热点演化为敏感的政治意识形态问题。其二,树立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理念。及时公开权威信息是化解舆情危机的前提。要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主动向社会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满足不同社会群体对不同层次的信息的需求。当然,仅仅做到信息公开还不够,还要注意信息的真实性,保证所发布的信息、所公开的材料都是真实的、符合客观实际的,用真实可信的新闻报道引导舆情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此外,在保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的同时,也要教育、引导广大网民给予党政工作人员一定的自主空间,努力营造各种信息都能充分披露、博弈的健康网络环境。其三,树立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理念。在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引导的过程中,还要处理好“疏”与“堵”的关系。对于网络中的谣言和恶意煽动的信息,尤其是带有政治倾向的反动言论要坚决予以否定,运用网络技术手段阻止其在网络上继续扩散。当然,舆情应对光靠堵是不够的。在舆情引导中,要遵循“可疏不可堵、可顺不可激、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的原则[10],深入挖掘舆情爆发的社会动因,畅通多元渠道利益表达机制,多采用宣传教育、情绪疏导的方式,耐心听取民众的意见和建议,厘清并努力解决民众关注的核心问题,从而纾解矛盾,树立党和政府公信力,化解舆情危机。
2.优化舆情引导策略
在正确理念的指引下,还要综合运用各种舆情引导策略,切实提高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引导能力。(1)完善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除了要配备专门的新闻发言人,从组织上保障网络发言人工作顺利开展外,还需要抓住以下几个要点:一是进行充分调研,尽可能掌握比较全面的信息,准备充裕;二是坚持快报事实、慎报原因、重报进展的原则;三是应用“网言网语”,积极与网民进行平等对话、真诚沟通;四是完善政务网站、两微一端等信息发布主渠道,加强政务微博等网络平台建设,定期举办网络新闻发布会,构建拓展多元信息发布的渠道。(2)完善网络意见领袖引领机制。为了更好地发挥网络意见领袖的舆情引领能力,关键要抓住以下几点:一是积极尝试与网络意见领袖沟通对话,向其阐明事实、争取支持;二是主动提供信源,积极配合转发其评论,从而为有效疏导舆情、避免舆情极化奠定基础;三是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监测和纠偏,对一些负面倾向性的话语进行匡正,帮助他们塑造良好的媒介形象。(3)完善网络评论员疏导机制。一是要利用网络新闻评论与专家评论引导舆情。要继续推进新闻评论栏目的建设,打造如《焦点网谈》《人民时评》这样有着较大影响力的栏目,借助其平台进行舆情引导。同时,可以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针对当前的热点舆情事件发表具有一定高度、前瞻性的评论,引导网民作出客观理性的判断。二是要利用“民间”网络评论员疏导舆情,发展壮大“民间”网络评论员队伍,通过培训提高其评论的水平,使大众真正信服。(4)完善议程设置引导机制。一是要加强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的议程互动。当一个热点事件引起人们关注的时候,可以让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同时介入报道,扩大“议程设置”所要达到的舆论倍增效应。也可以采用打时间差,先后评论、互相援引的方式扩大影响力,影响意识形态网络舆情走向。二是要注重议题的选择,充分考虑受众的心理和特点,提高媒介议题与公众的关联性,从而转变舆情一边倒的态势,促进舆情良性发展。
(四)健全舆情预案演练机制
维护网络安全,必须防患于未然。要有效提高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应对的速度与效率,必须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的编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1.完善应急预案制定
应急预案是为规范各项应急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方案,规定了组织机构与职责,以及技术、人力等保障措施。面对变幻莫测的舆情,各级党政部门要在加强协作的基础上,制定科学的舆情应急预案,以做到应对自如、有的放矢。考虑到意识形态网络舆情事件成因的复杂性,影响因素的多元性,除了总体预案,还要制定突发舆情事件应急预案以及重大政治活动舆情预案等,构建“上下联动”“左右连接”的树状线性结构舆情应急体系[11]。同时,要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明确突发舆情事件事前、事中、事后的相关工作谁来做、何时做、做什么、怎么做等一系列具体问题。
在设置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应急预案等级时,可以参考《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将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安全事件分为四级:特别重大安全事件、重大安全事件、较大安全事件、一般安全事件。每个不同等级的预案都设置不同范围的参与力量,危机发生时,根据舆情等级启动预案,在短时间内调动和整合各种力量形成合力,迅速、有效地应对处置,力争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当舆情处于消退阶段时,应综合各种信息对预案的科学性进行分析,探讨预案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完善,从而使每一次危机都成为提升管理部门舆情危机应对能力的机会。
2.加强应急预案演练
“演练是最好的培训”,我国目前针对舆情事件的应急演练还十分欠缺。各省(区、市)、各部门要定期开展意识形态网络舆情事件应急预案演练。通过应急演练检验所制定的预案是否完善,确保应急预案规定的工作流程具有良好的可操作性;确保相关工作人员熟知自身的职责和工作的流程,实现不同部门之间最顺畅、最有效的联动,提高应对的效率;提高管理者的警惕性与危机应对意识,使其更好地掌握危机指挥的方法和技巧,更加机动、灵活地组织预案实施,为有效应对舆情危机奠定基础。为了提高党和政府的舆情危机应对能力,还需要做好物资的储备、人才资源的储备,只有这样,才能在危机爆发时从容应对,不至于因资源、技术、人力的不足而顾此失彼。
此外,还要建立健全绩效考评制度,完善责任追究与奖惩机制,对相关部门及其责任人进行警示和告诫或褒奖和激励[12],使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真正责任到人、分工明确、落到实处,提升意识形态网络舆情治理的成效,保障新时代政治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