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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及对策分析

2021-12-21韩晓霜高晓娜徐坤

中国食品 2021年23期
关键词:监督管理监管食品

韩晓霜 高晓娜 徐坤

食品安全一直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三鹿毒奶粉、皮革奶、双汇瘦肉精猪肉……诸多食品安全问题让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当前我国正处于不断深化全面改革、从严治党、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确保食品安全是民心工程、民生工程,要严控食品安全的每一道防线,对违规违法行为出快手、零容忍、下重拳,确保食品安全。本文从新形势下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及对策进行分析,全面助力食品安全监管质量提升。

一、新形势下基层食品安全監管现状

1.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不能满足现实需求。新形势下,原有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同现有的食品安全监管形势出现不相匹配情况,无法满足食品安全监管需求。一是传统食品安全监管理念不适合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实际要求。“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原来那种“重审批,轻监管”的传统管理理念已经不能满足于新时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求。但个别监管人员“重审批,轻监管”“只审批,不监管”的思维定式依然存在,导致食品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管出现空白。二是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与市场监管未能有效融合。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改革后由新成立的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承担食品生产、流通,以及餐饮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这种集中式监管方式虽然弥补了传统分段式食品监管模式存在的不足,使得各个食品监管环节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但由于改革后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仅要承担食品生产、流通,以及餐饮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还承担着企业监管、广告监管、信用监管、药械化监管、特种设备监管、计量监管、知识产权监管等20多个行业或品类的监管工作,多重监管职能大大增加了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管压力,影响了其对食品安全监管的专注度,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出现了力有不逮的情况。而导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现此种情况的原因在于,市场监管与食品安全监管存在本质区别,前者在监管中围绕着社会主体展开,以监管市场交易行为为主,目的是维持市场秩序;后者监管对象主要为食品,归属于公共安全领域,目的是保证民生。市场监管与食品安全监管之间的本质性差异,为二者融合管控增加不小难度,如何将二者有效融合成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需要考量的重中之重。三是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难度增大。随着“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难度与日俱增,其主要体现在食品经营主体数量增多。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使得市场上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主体明显增加,以山东省某县为例,2021年10月从事食品经营(含餐饮)的市场主体达到了10000余家。食品市场经营主体的增加为食品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助力,但同时增加的经营主体其从业人员文化水平良莠不齐,一些小餐饮、小作坊的从业人员对相关食品安全了解不够全面,存在无意识出现违法情况,导致了监管困难。

2.食品监管部门监管力度不够高。食品监管工作庞杂,在监管过程中,食品监管部门存在监管力度不够高的情况。导致此种情况出现的原因包括以下几个:一是监管队伍整体监管水平还不够高。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缺乏专业的队伍,成为食品监管中较为广泛的问题之一。一方面,监管工作十分繁杂,监管人员数量不足,影响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另一方面,食品监管是一种极具专业性的工作,对监管人员自身能力要求较高,但当前部分监管人员综合素质不够硬,导致监管工作开展不够高效。二是权责不够清晰。食品安全问题较为复杂,涉及原材料选择、生产加工、食品销售等多个环节,每一环节均可能出现质量问题,例如重金属超标、添加剂违法使用、食品超过保质期等。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各部门、各人员相关权责不够清晰,导致食品监管工作相对混乱,影响食品安全监管质量的提升。

3.食品安全信息不对称。在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相关食品信息的公开,有利于监管机构、相关企业和大众及时了解食品安全相关信息,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但目前缺乏规范、统一的食品监管信息平台,存在信息不够对称的情况。

二、新形势下提升基层

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对策

1.完善安全监管模式。面对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不够完善的问题,相关部门可以不断完善安全监管模式,协调市场监管同食品安全监管之间的关系,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质量。一是提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意识,协调其各项职能,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可以有效开展。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可以按照全面覆盖、网格到户、责任到人的监管思路,通过采取定区域、定对象、定人员、定职责的方式,将监管对象与监管人员一一对应,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制度。通过网格化管理可以有效改善因监管人员责任意识淡薄而导致的食品安全监管出现空白的现状。另外,也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相关知识的宣传,加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视程度,在日常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协调市场监管工作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例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各项工作开展中,可以对自身职能进行分析,制定年工作计划、季度工作计划、月工作计划、周工作计划,逐层制定工作计划与目标,在工作目标指导下,确保各项工作可以高效开展,协调市场监管与食品安全监管之间的关系,确保食品安全监管质量。二是明确监管重点。结合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特点,明确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重点,调整人力、物力、资金等资源在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中的投入比例,保障各项工作可以顺利开展。同时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准确、恰当地运用法律,确保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各项职能充分发挥出来。三是探索互联网+食品的监管方式。针对利用互联网进行线上销售食品的网络订餐、直播带货等新的模式,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将食品安全监管与网络监管结合起来,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的优势对网络销售量大、差评率高的食品经营企业进行重点监管,通过网络巡查与现场监管相结合的方式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2.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食品监管部门可以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力度,高效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创建高素质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可以充分结合自身安全监管队伍的整体水平,注重专业技能培训、高素质人才引入等,确保监管人力资源充足,科学安排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提升整体的食品安全监管质量。在提升队伍整体水平上,可以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加强各地之间人才之间的交流,通过交流不断提升监管人员专项技能水平,还可以通过组织内部专项技能培训,由经验丰富、表现突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组织培训,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管理人员综合素质。高素质人才引进方面,可以结合当前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地实际情况,优先选择现有团队缺乏的人才,弥补现有团队的不足,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质量。二是明确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具体权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过程中,根据各项工作的具体特点,明确每一位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具体工作职责,让每一位监管人员对自身工作有清晰的认识与了解,避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出现混乱,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可以顺利开展。另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开展相关工作时,应当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不可超越自己职责,超出自己管辖范围的案件要坚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坚决不能越权。

3.构建健全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在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与完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公众号等技术,并将系统与各个商场内的查询终端、屏幕等设备链接,实现食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及时公布。这样消费者就可以及时了解自己想要购买的食品的相关信息,了解该食品是否属于问题商品,从而避免买到不合格的食品。另外,充分利用信息系统,还可以实现联手打假,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质量。

综上所述,食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在食品安全监管上,目前依旧存在食品安全监管模式还不够完善、食品监管部门监管力度不够、食品安全信息不对称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相关部门可以采取完善安全监管模式、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构建健全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等措施,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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