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货机械抓斗的大修与报废条件》团体标准专家审查顺利通过
2021-12-21杨智上海佩纳沙士吉打机械有限公司
文/杨智 上海佩纳沙士吉打机械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1日,在上海佩纳沙士吉打机械有限公司和上海起重运输机械行业协会的组织下,《散货机械抓斗的大修与报废条件》团体标准(送审稿)编制组讨论会和专家审查会在上海如期举行,经过一整天的讨论与审查,历时一年的《散货机械抓斗的大修与报废条件》团体标准顺利通过专家组审查。
《散货机械抓斗的大修与报废条件》团体标准项目是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文件,即国标委〔2019〕1号《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民政局沪市监规范〔2019〕8号“上海市实施《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办法”,《上海起重运输机械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及本行业专业厂家及用户的实践需求进行制定的。
《散货机械抓斗的大修与报废条件》团体标准主要由上海佩纳沙士吉打机械有限公司负责起草,同时联合散货机械抓斗制造单位:无锡市新华起重工具有限公司、山东港口装备集团;联合散货机械抓斗使用单位:唐山港集团、镇江港务集团、浙江海港集团、大连港散杂货码头公司、阳江保丰码头有限公司,共同组成团体标准编制组开展工作:
会议现场
2020年9月开始团体标准的技术调研工作;
2020年12月确定了团体标准的初步方案;
2021年1月初,起草工作组初步完成团体标准的结构设计,报送上海起重运输机械行业协会申请立项;
2021年2月初获得上海起重运输机械行业协会立项批准,起草工作组随后完成标准初稿的编写,2021年2月底完成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2021年3月初,上海起重运输机械行业协会发布《散货机械抓斗的大修与报废条件》(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1年4月底,起草工作组根据《散货机械抓斗的大修与报废条件》(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完成团体标准送审稿及编制说明,报送上海起重运输机械行业协会审查。
2021年11月11日上午,编制组成员进行了《散货机械抓斗的大修与报废条件》团体标准讨论。之前,鉴于国家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防疫要求,编制组成员一直通过邮件等线上工具进行交流与讨论,对已经提交的团体标准(送审稿),在专家审查会前,再次进行面对面讨论与修改,充分体现了本团体标准的编制难度,更体现了编制组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事实上,编制组在上午的现场讨论十分激烈,针对门机与卸船机的不同,如何确定设计寿命等关键问题反复讨论、核算,使用单位在会场直接电话连线生产现场,获取并验证实际使用数据。
由于本团体标准没有参考与借鉴,编制组的工作完全是在填补行业空白,面对抓斗行业的复杂情况,编制组慎重考虑,认为只有求同存异,迈出关键的第一步才是最重要的,最终在12点20分(比会议计划结束时间整整延迟50分钟)达成统一,完成《散货机械抓斗的大修与报废条件》团体标准(送审稿)的修改,对使用单位将“散货机械抓斗维修方法”的内容作为团体标准附件的意见,提供专家审查组审查确定。
2021年11月11日下午13点30分,专家审查会按时召开,与会专家首先听取了公司(起草单位)对团体标准制定过程及其制定的主要技术内容的说明。随后,对《散货机械抓斗的大修与报废条件》团体标准(送审稿)以及上午编制组会议所做的修改逐条进行了细致、认真的审查;尤其是对于编制组遗留的将“散货机械抓斗维修方法”作为团体标准附件的问题,审查组专家不建议作为本团体标准附件。对此,上海海事大学王悦民教授结合国内外的真实案例,向使用单位做了详细解答;对于如何满足使用单位的需求,专家组建议抓斗制造单位应该做好相应工作。审查组专家的意见明确、清晰、有建设性,获得了制造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充分认可。
编制组在会议进行现场讨论
与会专家听审会
与会人员合影留念
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过专家审查组2个多小时的认真审查,上海起重运输机械行业协会张建国秘书长宣布,《散货机械抓斗的大修与报废条件》团体标准(送审稿)顺利通过审查。
《散货机械抓斗的大修与报废条件》团体标准是结合国内外产品技术水平,以及使用单位生产实践的不完全统计数据的基础上制定的,具有一定的通用性。为使用单位自行判断散货机械抓斗的大修与报废,提供了基础的技术支撑与判断依据,有利于使用单位根据产品的实际使用情况,及时检查、判断产品的使用状态,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做好产品维保,更好地发挥产品效能、保证生产安全。
本团体标准主要关注对象是散货机械抓斗,没有覆盖所有产品与情况,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本团体标准在行业内首次提出散货机械抓斗的大修与报废条件,对该类产品提升管控能力,规范产品更迭,具有指导意义,随着本团体标准的应用推广,还需要不断修订与完善。
《散货机械抓斗的大修与报废条件》团体标准是上海起重运输行业协会支持的第一个团体标准,在散货机械抓斗大修与报废方面,该团体标准填补了行业空白,起到了行业引领作用。感谢与会专家、感谢制造单位代表、感谢使用单位代表、感谢起草单位与会务组的辛勤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