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奖惩制度对大学生垃圾分类意识与行为影响研究
2021-12-20缪云伟陈江华
杨 莉,缪云伟,陈江华
(1. 南京邮电大学 地理与生物信息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2. 南京邮电大学 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03)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中,当前大力推进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正是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理论的重要内容。然而,随着垃圾排放量的逐年增长,垃圾成分的日趋复杂,通过集中填埋、堆肥或者焚烧等传统的垃圾处理方式不仅耗费了大量财力和物力,由此产生的空气污染、地下水污染更是对生态系统造成了难以逆转的破坏和影响,与当下高质量发展要求严重相悖。推广施行科学的垃圾分类方法、落实合理的配套政策制度、开展有效的宣传教育是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中强调公众在意识层面认知到位、行为层面高度落实的重要性,提出要在机制和管理层面通过有效的教育督促和引导,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
自2000年6月原建设部下发《关于公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的通知》以来,国家确定了首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8个试点城市,拉开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的序幕,之后国家和地方政府不断探索和完善垃圾分类制度,但收效甚微。2019年垃圾分类成为全民关注的热点议题,7月上海市率先发布并实施《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全面强制推行垃圾分类,1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全国垃圾分类”小程序亦正式上线,居民可以随时查看当地的相关政策和标准要求。
高校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培养人才、服务社会的重要职能。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2688所,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3032万人,各类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达到4002万人[1]。生活在高校校园中数量庞大、可塑性强的大学生群体,理应是加强环保教育、践行垃圾分类的重要参与对象和示范对象,但当前却是施行垃圾分类制度和政策覆盖的一块盲区,也是推进垃圾分类观念宣传和行为引导之路上的一片“洼地”,更是学界对垃圾分类主体对象研究层面的一个缺口。从内部看,大学生垃圾分类意识和行为与个体因素有一定的相关性,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受到来自外部环境尤其是校园管理的影响,因此,通过重点探究高校在奖惩制度层面对大学生垃圾分类意识和行为的具体影响机制,可以为当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教育引导和制度规范提供决策参考,以期实现有效推广和扩散效应,进而更好地促进高校生态文明教育。
一、 文献综述
关于垃圾分类的相关研究,国内外学者主要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展开,宏观上主要从外部情境因素切入,微观上主要针对个体的内在过程和属性特征进行研究。较国内而言,国外开展相关研究较早且更深入。一是将个体的基本社会属性特征作为影响因素分析,如居民的性别、年龄、职业、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等[2-5],而对于受教育水平是否影响垃圾分类行为, Gamba等研究发现二者没有直接关系[6],Valle等也认为两者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相关性[7]。二是从个体的主观因素差异和个性特征的角度分析,如研究个体对垃圾分类回收了解的知识水平、环境行为态度等[8-12],也有从个体价值观念、责任意识的角度分析个体垃圾分类回收行为[13-14]。而从宏观层面即外部影响因素的角度来看,一是从硬件方面(如垃圾回收服务设施)对居民垃圾分类行为影响开展研究[15-17],陈绍军等通过对宁波市公众垃圾分类行为调研发现居民垃圾分类行为受情景因素(环境设施便利性)影响较大[18];二是从软件方面(如社会规范、奖惩机制等)研究其对居民垃圾分类行为产生的影响,Callan 等通过研究发现采取一定的激励与惩罚措施对居民的垃圾分类回收具有直接显著的影响[19]。
而从研究群体的分类角度来看,目前国内对垃圾分类意识和行为的实证研究对象主要分为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两大类。如徐林等从宏观政策层面和个体心理层面共同分析了影响城市居民垃圾分类回收行为的主要因素和相互作用[20],王晓楠等基于计划行为理论和上海市垃圾分类实践,分析居民政策效能感、社区支持感和硬件设施满意度对垃圾分类行为影响路径[21],施维则着重分析了政府作用发挥的积极意义[22];贾亚娟等从供给主体的角度强调构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的必要性[23],蒋培认为农村社会的人情、面子等社会关系是开展农村垃圾分类的社会基础[24],常纪文等进一步从立法的高度提出了对农村垃圾分类加强法治建设的建议[25]。当前对高校大学生群体的研究还仍然局限在现状特征比较和内部影响因素分析层面,如陶文娣等通过调查北京市高校大学生群体发现其存在环保参与意识强而行动能力弱、总体水平不均衡的问题[26],陈俊英通过对比中日两国大学生的环境意识发现中国高校大学生的环境意识较弱[27],李华等通过对不同群体在旅游环境保护问题上的调查发现,国内大学生的环保意识还存在很大短板[28],常静等采用正交设计和方差分析来研究攀比心理、宣传等因素对不同性别大学生垃圾分类意识行为的影响差异[29]。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发现,从外部因素尤其是高校管理层面对大学生垃圾分类意识和行为的研究还存在很大的缺位,而大学生垃圾分类意识和行为的现状令人担忧,亟须提高,这也凸显了高校开展环境教育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从已有研究来看,基于计划行为理论探析高校大学生垃圾分类意识和行为在奖惩机制干预下具体作用的研究成果较少。由此看来,在当前高校学生管理工作面临新形势、新考验的背景下,如何实施更加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以有效提升大学生垃圾分类意识和行为,对于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研究意义和应用价值。因此,本文从高校奖惩机制视角,探索高校奖励和惩罚机制对大学生垃圾分类意识和行为影响的差异性,正是在当前高等教育改革背景下从法制规范层面开展的创新性实践探索研究。
鉴于此,本文基于计划行为理论和结构方程模型,通过对南京市典型高校548名同学进行问卷调查,一方面从内部因素角度分析高校大学生的环境态度、主观规范、知觉行为控制对其垃圾分类意识和行为的影响,即环境行为的内在逻辑;另一方面从外部因素角度研究高校制度惩罚和经济奖励对大学生垃圾分类意识和行为的影响程度和差异特点,为高校在管理制度建设和政策贯彻引导提供依据。研究结果与建议能引导大学生形成垃圾分类意识和良好的行为习惯,有效提升大学生生态文明素养,也为高校生态文明教育提供具有实践意义的参考。
二、 理论基础与研究假设
本研究基于计划行为理论,该理论由Ajzen在1990年提出(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 TPB)[30],是对理性行为理论(TRA)的扩充,Ajzen认为个体的行为意向会受到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3个变量不同程度的影响,并且个体的行为选择也会受到其行为意向及相关变量的影响。态度是指个体对特定行为所持有的反映倾向,包括积极或消极、正面或负面的认知准备。主观规范是指在社会或他人的预期压力影响下,个人决策所采取实施的特定行为。后来Ajzen研究发现,人的行为并不是全部出于自愿,而是处在控制之下,这种控制来源于过去的经验、当下的资源和机会、对未来的预期,这就是对TRA扩充后增加的一项对自我“知觉行为控制”(Perceived behavior control)的新概念,既对行为意向具有动机上的影响,也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直接预测或影响行为(见图1)[31]。
图1 计划行为理论
计划行为理论是目前环境行为研究领域的热点方法,如前文所述,计划行为理论是基于个人主义的理性人假设,研究在个体层面内部认知与行为的影响关系,即个体的行为意向在受到态度、主观规范、知觉行为控制的具体作用基础上,如何进一步影响个体作出的行为选择和实施。例如,于伟等通过对山东省大中城市的调查,研究基于计划行为理论的居民环境行为的形成机理,发现城市居民环境行为受到环境敏感度、环境知识和价值观的影响,这些因素通过主观规范和态度等中介变量对环境行为意向和环境行为产生了显著作用[32]。但是,环境行为并不是独立于社会结构和社会情境因素之外而单独存在于个体的选择之中,构建负责任环境行为模型的海恩斯等认为,情景因素在行为意向到环境行为路径上可以起到一定程度的干预作用。情景因素包括经济制约、社会压力等,作为外部调节变量的情景因素通过阻碍或者增强其他变量可以更加有效地预测环境行为[10]。Guagnano等研究废品回收时提出的A-B-C模型,就是突出了外部因素的重要调节功能,即废品回收的环境行为B(Behavior)会受到行为主体的内在态度A(Attitude)和外在的制度、经济等要素组成的外部条件C(Condition)的综合作用[33],但是在对个体意识层面的维度认知并不完全和充分的前提下,这一理论直接进行二元考量,极易导致外部因素被不合理放大后产生作用失衡。因此,本文基于计划行为理论,重点引入外部因素的调节变量,即在深入全面地分析行为主体的内在动机意识基础之上,针对相应的逻辑关系和问题反映,为外部因素产生的实质作用提供充分的条件准备和必要的理论支撑。
当前各级政府都在政策管理层面相继出台了对于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垃圾分类回收的制度举措,与此相适应,高校更应顺势而动,针对大学生群体加快建立更加有效的垃圾分类管理引导制度,通过采取制度惩罚和经济奖励并行的举措加以调节和引导,加紧跟上社会的整体步伐。计划行为理论以动机内在性为主,通过加入奖励和惩罚两个外部情景因素补充和完善了研究的理论基础。本研究在充分参阅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探讨环境态度、主观规范、知觉行为控制等内部因素以及制度惩罚、经济奖励等外部因素对大学生垃圾分类意识和行为的影响,重点是制度惩罚和经济奖励在影响程度上的差异性。
从计划行为理论的基本原理出发,结合学者开展的已有相关研究发现,个体的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是构成其意识和行为的重要影响要素,且分别对个体意识和行为产生较为显著的正相关影响,而个体行为本身也会受到其意识的直接正向影响[34-38]。从部分学者对相关中介作用的研究亦发现,个体的内生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会通过行为意愿或意向对相应行为间接地产生正向作用[39-40]。综上所述,从内部因素的条件先决性和研究必要性出发,本研究提出符合基本逻辑的如下假设:
H1大学生的环境态度对其垃圾分类意识有直接正向影响;
H2大学生的主观规范对其垃圾分类意识有直接正向影响;
H3大学生的知觉行为控制对其垃圾分类意识有直接正向影响;
H4大学生的知觉行为控制对其垃圾分类行为有直接正向影响;
H5大学生的垃圾分类意识对其垃圾分类行为有直接正向影响;
H6大学生的环境态度通过垃圾分类意识对其垃圾分类行为有间接正向影响;
H7大学生的主观规范通过垃圾分类意识对其垃圾分类行为有间接正向影响;
H8大学生的知觉行为控制通过垃圾分类意识对其垃圾分类行为有间接正向影响。
而从关于计划行为理论外部因素的已有研究来看,曲英等对城市居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行为影响的研究发现情境因素既与行为意向显著相关,也与行为显著相关[41];苏赞璇在研究网络怠工行为时发现组织威慑可以正向调节员工网络怠工态度与网络怠工之间的关系,组织惩罚确定性可以正向影响员工主观规范与网络怠工行为[42];崔丽等在对农户安全生产行为决策仿真研究中发现外部惩罚措施会对农户的安全生产行为产生显著影响,农户在外部惩罚的制约下会更加趋向于选择安全生产行为[43];韩娜研究发现消费者的绿色消费行为会受到政策法规、激励机制和宣传教育的综合影响,政策法规和激励机制会直接影响消费者的绿色消费行为,且可以通过其绿色消费态度间接影响其绿色消费行为[44]。因此,不同导向的情境机制对特定的社会角色群体在意识和行为层面上均会产生直接显著的正向影响。以奖惩机制为例,激励奖赏和组织惩罚分别对个体的态度、主观规范、知觉行为控制以及意识和行为有直接正向影响,同时也体现出一定的中介效应,即奖惩都可以通过个体的意识对其行为产生间接的正向影响。据此,本研究提出以下具体假设:
H9经济奖励对大学生的环境态度有直接正向影响;
H10经济奖励对大学生的主观规范有直接正向影响;
H11经济奖励对大学生的知觉行为控制有直接正向影响;
H12制度惩罚对大学生的环境态度有直接正向影响;
H13制度惩罚对大学生的主观规范有直接正向影响;
H14制度惩罚对大学生的知觉行为控制有直接正向影响;
H15经济奖励对大学生的垃圾分类意识有直接正向影响;
H16制度惩罚对大学生的垃圾分类意识有直接正向影响;
H17经济奖励对大学生的垃圾分类行为有直接正向影响;
H18制度惩罚对大学生的垃圾分类行为有直接正向影响;
H19经济奖励通过大学生的垃圾分类意识对其垃圾分类行为有间接正向影响;
H20制度惩罚通过大学生的垃圾分类意识对其垃圾分类行为有间接正向影响。
根据以上理论与研究假设构建了大学生垃圾分类意识与行为研究概念模型(见图2)。
图2 大学生垃圾分类意识与行为研究概念模型
三、 研究设计
1. 问卷的量表设计
本研究基于计划行为理论的5个基本因素和研究假设的2个外部因素进行问卷设计,问卷分为8个部分:调查对象的基本信息、环境态度水平(EA)、主观规范水平(SN)、知觉行为控制水平(PBC)、行为意识水平(GCA)、分类行为水平(GCB)、调查对象对制度惩罚认同水平(IP)和经济奖励认同水平(FI)。问卷采用李克特式五级量表赋分的方法直观测量。
在问卷的设计中,所有题目均采用正向思维的提问方式,即调查对象对选项越认同,其思想认知水平越高。因此,将问卷题目选项按照“很不同意、不同意、一般、同意、非常同意”的顺序进行1、2、3、4、5分赋值,具体的题目设置及均值如表1所示。
表1 问卷题目设置及数据统计
续表
2. 样本基本特征的描述性分析
本次问卷调查以南京市典型高校在校大学生为抽样对象,调查高校包括南京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财经大学等,学校类型涵盖综合类、理工类、师范类、医药类、财经类、农林类等。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548份,回收有效问卷共539份,有效回收率达到98.4%。
从性别来看,调查对象中男性271人,女性268人,性别比例均衡;从学历层次来看,专科生占比为2.1%,本科生占比为93.1%,研究生占比为4.8%;从入学年份看,2017级学生占比为63.1%,其次是2018级学生,占比为20.0%,2016和2019级学生占比为16.9%;同时,调查对象涉及专业包括理、工、经、管、文、教、艺、法、医等多个学科,覆盖专业较为全面,总体看来,本次调查具有较好的代表性(见表2)。
表2 问卷调查样本的基本特征
3. 维度特征
本研究对回收的539份问卷按照7个因素进行特征分析(见表3),由表3可知,调查对象的知觉行为控制水平的得分均值最低,仅为3.40分,表明调查对象对垃圾分类的方法和制度等认知不足,并且没有足够的垃圾分类经验;其次是分类行为水平较低,为3.482分,表明调查对象整体的垃圾分类行动能力及水平需要强加改善;均值得分最高的是经济奖励认同水平,为3.818分,说明调查对象认为个人在有经济奖励的条件下具有更好的垃圾分类行动力;得分较高的是环境态度水平,为3.738分,说明调查对象对垃圾分类活动能够有效保护环境的行为持有较高的认可度。此外,主观规范水平、行为意识水平、制度惩罚认同水平的均值得分处于中等位置,并且3者得分差异不大。
表3 7个维度的特征分析结果
四、 实证分析与假设验证
1. 数据的信效度检验
本研究采用SPSS 24.0软件对问卷进行信度和效度分析,问卷的信度采用克隆巴赫系数(Cronbach′sα)来检验。当Cronbach′sα系数的值越大时,表明信度越高,而在探索性研究中,Cronbach′sα系数只要达到0.70便可视为可接受,介于0.70~0.98均属高信度,而低于0.35时必须予以拒绝。研究对本问卷7个因素35道题目进行信度分析,结果表明:问卷的整体信度Cronbach′sα系数为0.946,说明该问卷整体的信度很高、数据可靠;将问卷的环境态度、主观规范、知觉行为控制、垃圾分类意识、垃圾分类行为、制度惩罚及经济奖励7个要素作为信度检验的7个维度,各部分具体的Cronbach′sα系数值见表4。
表4 各维度信度检验结果
本研究采用SPSS 24.0软件对问卷的样本数据进行效度检验,当问卷的KMO检验系数>0.5,Bartlett球形检验<0.05时,表明该问卷有结构效度,可对问卷进行因子分析。检验结果表明:问卷的KMO检验系数为0.941,Bartlett球形检验为0.000,表明因子分析数据效度总体较好,模型拟合优度较好,问卷设计合理,该样本数据适合做结构因子分析。
2. 模型检验
根据上述研究假设,运用AMOS 24.0软件,构建结构方程模型,运用极大似然法(ML)进行参数估计分析,通过χ2值进行模型修正,得到最终各项适配度检验值表5,结果显示修正后的模型拟合卡方值Chi(2)为320.088,自由度为104,各项常用拟合指数-相对卡方值(CMIN/DF)为3.078<5,标准拟合指数(NFI)值为0.930>0.9,增值适配指数(IFI)值为0.951>0.9,比较适配指数(CFI)值为0.951>0.9,拟合优度指数(GFI)值为0.937>0.9,调整拟合优度指数(AGFI)值为0.907>0.9,近似误差均方根(RMSEA)值为0.062<0.08,数值均达到结构方程模型成立的标准要求,因此大学生垃圾分类行为模型经过修正后显示出十分良好的拟合度效果(见表5、图3)。
表5 修正后初始模型各项拟合指标
图3 修正后的结构方程模型运算结果
3. 结构方程模型的路径分析
(1)直接效应
从7个因素相互之间的直接影响作用来看,结构方程模型的检验结果(见表6)表明本研究模型包含的15个具有直接影响作用的基本路径假设(H1~H5、H9~H18)中有12个路径假设(H1、H3~H5、H9~H14、H16、H18)通过检验且P值均小于0.05,说明路径系数显著,假设成立。
表6 修正后模型的显著路径系数
第一,大学生的环境态度、知觉行为控制对垃圾分类意识均有直接正向影响,同时,大学生的知觉行为控制和垃圾分类意识均对垃圾分类行为有直接正向影响。但是,主观规范对大学生垃圾分类意识影响的P值为0.783,大于0.05,说明H2不成立,因此主观规范对大学生的垃圾分类意识没有直接正向影响。
第二,奖惩机制即经济奖励和制度惩罚都会对大学生的环境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产生直接正向影响,其中只有制度惩罚才会对大学生的垃圾分类意识和行为都产生直接正向影响,而经济奖励则不然。经济奖励对大学生的垃圾分类意识影响的P值为0.329,大于0.05,说明H15不成立,因此经济奖励对大学生的垃圾分类意识并没有直接正向影响。经济奖励对大学生的垃圾分类行为影响的P值为0.099,大于0.05,说明H17不成立,因此经济奖励对大学生的垃圾分类行为也没有直接正向影响。
(2)中介效应
从中介效应角度来看,通过对结构方程模型进一步分析表明,初始假设中大学生的环境态度、主观规范、知觉行为控制、经济奖励和制度惩罚都会通过垃圾分类意识的中介作用影响其垃圾分类行为。
第一,在AMOS中介效应分析中经过双尾检验结果显示(见表7),主观规范通过垃圾分类意识影响分类行为(SN→GCA→GCB)的间接效应的P值为0.836(大于0.05),说明大学生的垃圾分类意识在主观规范与垃圾分类行为之间不存在间接作用,即模型设计中的H7不成立;而环境态度、知觉行为控制、经济奖励和制度惩罚通过大学生垃圾分类意识影响其垃圾分类行为(EA→GCA→GCB、PBC→GCA→GCB、FI→GCA→GCB、IP→GCA→GCB)的间接效应的上下限值均不包含0,说明大学生的垃圾分类意识在环境态度、知觉行为控制、经济奖励和制度惩罚与垃圾分类行为之间存在间接作用,即模型设计中的H6、H8、H19、H20成立。从直接效应看,知觉行为控制、制度惩罚与垃圾分类行为的P值均小于0.05,而经济奖励与大学生垃圾分类行为的P值为0.132(大于0.05),同样可说明H3、H18成立,H17不成立。
第二,从表7中的间接效应的标准化系数/总效应的标准化系数可得中介效应占总体效应的比例,经计算得EA→GCA→GCB中介效应占总体效应的比例为1,PBC→GCA→GCB中介效应占总体效应的比例为0.418,FI→GCA→GCB中介效应占总体效应的比例为1.833,IP→GCA→GCB中介效应占总体效应的比例为0.632,表明大学生的垃圾分类意识在知觉行为控制、经济奖励和制度惩罚与大学生垃圾分类行为之间的中介效应为不完全中介作用,在环境态度与大学生的垃圾分类行为之间的中介效应为完全中介作用。
表7 中介效应分析
综上所述,高校的奖惩机制本身是一种针对大学生思想认知引领和行为规范制约的十分合理有效的教育方式,通过奖励和惩罚来引导、规范大学生的行为,从而进一步强化其行为认知,规范其行为能力。奖惩机制的鲜明特点是以外部情境因素和规章机制的约束或激励,促使大学生内在行为动机和行为意向可以在短期效应内实现良好的转变和提升,在长期效应中实现认知习惯和行为习惯的养成,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正和补充,而不影响其本身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当然生态文明教育也是要配合相关行为规范从意识和行为层面共同加强和推进。
第一,制度惩罚对大学生垃圾分类意识具有必要的内在补充效应。本研究基于计划行为理论,验证了大学生的主观规范对垃圾分类意识并没有直接正向影响,H2不成立,也印证了部分学者认为主观规范是计划行为理论预测变量中和行为意向关系最弱的观点。结合大学生实际状况分析,因为主观规范很大程度上来源于他人认为的做法和他人本身的做法,并不完全和大学生本人垃圾分类的意愿相一致,其本质原因是垃圾分类没有形成强制性或者标准性的规范,直接导致了大学生在内在行为意识层面没有形成较为明确和统一的概念。因此实施有效的制度惩罚能在意识层面上规范大学生垃圾分类的思想认知,进而帮助其形成正确的垃圾分类观念和明确的垃圾分类意识。
第二,经济奖励不符合大学生垃圾分类意识层面的群体认同感。奖惩机制本身包括“赏”与“罚”的两面性,但通过对比发现,二者在不同的行为对象和行为要求方面有着十分鲜明的倾向性。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这是对所有制度实施对象的群体性约束。而奖励对表现较突出的部分人群予以物质层面的表彰,其覆盖面只是针对小部分人群,并不具有普适性和强制性。首先,在出发点上不符合垃圾分类制度在推行过程中面向所有群体的普适性规范要求,因此奖励办法本身不能在大学生的意识层面形成群体一致性的认同感,做得好才有奖励,不做只是没有奖励而已,在缺乏良好的垃圾分类意识的前提下,奖励的适用范围并不能让所有人都接受和引发共鸣。其次,大学生在意识层面并不会将这样的奖励和学业奖学金等相提并论,因为在他们意识层面,学习是“主业”,在学习方面获得的奖励所带来的认同感和自尊感是远大于所谓“非主业”垃圾分类所带来的认同感和自尊感,这就进一步削弱了经济奖励本身的刺激作用,也降低了奖励在大学生群体中的榜样效应的价值内涵,因此H15不成立也是符合大学生这一群体心理特征实际的。
第三,制度惩罚在实践层面比经济奖励体现出更深刻的行为价值。经济奖励本身是希望通过直接的物质奖励来驱动和刺激大学生实践垃圾分类行为,从理论假设层面也是基于行为主体在做出行为的价值考量时,认为经济价值是具有十分显性和现实作用的指标,会直接促进行为主体完成行为从而获得经济价值,实质性的获得感会再次促进行为主体反复实践此类行为,但是H17不成立,即经济奖励对大学生的垃圾分类行为没有直接正向影响。本研究从大学生这一群体的特殊性出发,重新审视行为价值更深层次的内涵。经济价值只是行为价值的一种,实际上行为价值还包括道德价值、责任价值和平等价值等,对于大学生这一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群体来说,在研究他们的垃圾分类行为时,不能简单将其与城市居民或农村居民的行为表征进行类比。①大学生的受教育程度高,对于行为的道德价值和责任价值的考量普遍高于经济价值,制度惩罚本身是对行为是否符合社会规范、行为准则、道德评判的标准树立和底线划分,会直接影响大学生在实践垃圾分类行为时对自身行为的检视和约束,因为教育的首要内容是受教育者对于自身思想道德修养和行为的规范,所以在这一点上,经济奖励的行为价值没有在大学生行为实践层面形成影响是符合这一群体的鲜明特征的。②经济奖励对于大学生垃圾分类行为的实施范围是有限的,如果只是集中在校园内,那校园外的垃圾分类行为是否能同样得到奖励?经济奖励本身的额度是有限的,很难在经济层面予以很高价值的奖赏,对有不同心理期望值的大学生就会产生不同的影响,这就大大削弱了其行为的经济价值,因此从问卷上体现出了经济奖励对大学生难以形成有效作用。
五、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1. 研究结论
本文基于计划行为理论,通过结构方程模型,依据南京市典型高校大学生垃圾分类意识和行为的问卷调查数据,分析高校奖惩机制如何对大学生垃圾分类的意识、行为产生影响并进行了比较分析,结果表明:
第一,从外部因素上看,制度惩罚对大学生垃圾分类意识和垃圾分类行为都具有直接正向影响,而经济奖励由于受众的范围局限性和实施的不可持续性,对大学生垃圾分类意识和行为都没有显著的直接正向影响,但从中介效应上看,制度惩罚和经济奖励都通过垃圾分类意识对其垃圾分类行为产生间接正向影响。
第二,从内部因素上看,大学生垃圾分类的环境态度和知觉行为控制都对其垃圾分类意识有直接正向影响,主观规范对其垃圾分类意识没有直接正向影响。从中介效应上看,大学生的环境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都通过垃圾分类意识对其垃圾分类行为有间接正向影响。
2. 政策建议
基于上述研究分析和结论,从奖惩机制的角度提出如下针对促进高校大学生垃圾分类意识和行为的管理政策建议:
第一,在制度规范层面,要明确将垃圾分类制度纳入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体系。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高校奖惩机制中的制度惩罚对大学生的垃圾分类意识和行为具有明显的直接正向影响,因此有必要将垃圾分类的规范要求明确写入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相关制度守则中,如根据各个高校的实际和特点,在校纪校规和学生手册的条例中加入垃圾分类的具体制度要求和相应的惩罚措施,还可以结合自身特色和学生工作的具体形式,在高校内的不同学院、年级、专业、组织、社团、专业群体的内部单独制订或合理嵌入与垃圾分类要求相关的规章条例,采取正式或非正式的惩罚方式并形成规范化的可操作性的机制,从而促进大学生垃圾分类行为习惯的养成。
第二,在声誉机制层面,要建立垃圾分类排名机制,对滞后者予以惩罚。高校可以通过前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从而形成高校内部具备可行性的垃圾分类量化标准,以学院、部门或其他可以横向比较的单位按照确定的量化标准和制度细则对相关单位的垃圾分类推进和实施成效予以排名,设立荣辱榜,以周、月或季度为周期进行考核,对表现好的进行公示,表现不好的实施处罚与整改,公示可以在线上和线下多个平台上进行。从高校管理者角度来看,排名机制会产生相应的舆论压力与部门声誉影响。通过这样的排名和比较,就可以看出哪些学院或者年级的大学生垃圾分类行为得到有效贯彻,这就从舆论层面具备了讨论度和关注度,从而吸引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进一步规范垃圾分类行为,进一步关注和认知环境保护,从行为层面反向促进意识层面的提升。
第三,在教育引导方面,要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开设该方向的公共必修课程。仅仅通过制度惩罚虽然可以在短期内有效地规范大学生的垃圾分类行为,但是大学生垃圾分类意识欠缺的深层次原因在于高校相关教育的缺位,高校应当在大学生的课程教育体系中,单独开设生态文明教育的相关专题课程,从而在思想意识层面进一步提升大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生态文明意识,这是十分重要的系统育人工程,也关系大学生这一群体能否树立正确的生态文明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