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地区文化遗产保护策略分析
2021-12-17姜妍
姜妍
摘 要:近年来, 赤峰地区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稳步发展。文章在总结赤峰地区文化遗产资源情况及保护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中的问题,给出了建设性的解决策略,以促进赤峰地区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更加科学、健康地发展。
关键词:赤峰;文化遗产;保护策略
赤峰历史悠久,是我国北方文明的重要策源地,是内蒙古自治区乃至全国的文化遗产大市。历史上红山诸文化、草原青铜文化、契丹辽文化和蒙古族文化这四大文化高峰的出现,为赤峰大地留下了许多弥足珍贵的文化遗址、遗迹。通过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稳步推进各项工作,赤峰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县以下尤其是基层仍然是文物保护的薄弱环节,个别地方还存在重视不够、防范不力等问题;文物合理利用“不够”和“不当”的问题同时存在;文物机构不健全、人才短缺的矛盾依然突出。针对这些问题,需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1 赤峰地区文化遗产资源情况
赤峰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是中华民族重要的发祥地之一。多年来,赤峰地区一系列的考古发现及大量的北方文化研究成果,证明了赤峰地区的古代历史文化对中华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对中华文明的起源和形成、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最终定型起到了重要作用、产生了深远影响。著名考古学家苏秉琦先生对赤峰的历史文化进行了长期大量的研究后,曾得出结论:“就中华文化、中华文明的起源和发展而言,赤峰地区是国内最早发生文明因素的地区之一”。
赤峰有一万年的文化史、五千年的文明史,先后发现并命名了小河西文化、兴隆洼文化、赵宝沟文化、红山文化、富河文化、小河沿文化、夏家店下层文化、夏家店上层文化等8种考古学文化类型。著名考古学家张忠培曾说:“就一个地区而言,赤峰是考古学文化发现和命名最多的地区”。
经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赤峰地区共有文物遗址、遗迹7340处,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0处、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9处、赤峰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8处、旗县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4处。赤峰地区共有国有博物馆13家、非国有博物馆11家。其中,国有博物馆馆藏文物36万余件(组),三级以上珍贵文物5183件(组),包括一级文物672件(组)、二级文物1729件(组)、三级文物2782件(组)。
2 赤峰地区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2.1 加强文保组织机构建设
2011年赤峰市文物局成立以后,为加强赤峰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7340处遗址、遗迹进行了认真梳理,在摸清情况、理清类别的前提下,组织遗址、遗迹所在的旗县区和乡镇、村,根据遗址、遗迹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形式进行有针对性的保护。同时,市、县两级文物局签订责任状,明确重点文物管护的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并联合森林防火、治安管理等部门形成综合管护体系,有效发挥了联合监管作用。
2.2 申遗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2.2.1 红山文化遗址
2012年以来,赤峰市和辽宁省朝阳市签署了两市政府备忘录,制订了申遗工作计划,成立了申遗工作领导小组和申遗办,召开了赤峰朝阳两地红山文化遗址联合申遗遗产价值分析论证会、红山文化遗址世界文化遗产价值国际专家研讨会和红山文化遗址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专题推进会,共同聘请清华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编制联合申遗文本,现初稿已编制完成。同时出台了《赤峰市红山文化遗址群保护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2.2.2 辽代上京城与祖陵遗址
2012年,赤峰市、巴林左旗两级党委、政府成立了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领导小组。之后,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成立了辽代上京城和祖陵遗址申遗领导小组,划拨了申遗工作启动专项补助经费,确定了清华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为《辽代上京城和祖陵遗址申遗文本》撰写单位,目前申遗文本初稿已经完成。2017年4月,辽代上京城和祖陵申遗工作正式列入自治区层面加以统筹推进,专门成立了由布小林主席任组长的专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出台了《赤峰市辽代都城州城帝陵遗址保护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3 多渠道筹集资金,争取项目支持,不断加大投入力度
近年來,赤峰地区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目标化管理,市政府和各旗、县、区每年签订责任状,就本地区文物保护工作进行细化和量化,确定具体目标,年终进行实绩考核。同时,督促各旗、县、区政府根据各地财政状况和文物保护工作的具体实际,加大文物保护投入,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通过贯彻“五纳入”要求,正确处理了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同时,做好文物保护项目资金的申报工作,先后向国家文物局申报项目87个,争取项目资金5.23亿元。全市9处古建筑类国保单位基本实现安防、消防、防雷等技防措施全覆盖。
2.4 加强考古发掘与学术研究工作
赤峰市积极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和考古学术机构,加大力量开展考古发掘与学术研究工作。二道井子遗址被国家文物局评为“2009年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之一,同时被中国社会科学院评为“2009年中国六大考古新发现”之一;辽代祖陵陵园建筑基址荣获“2009-2010年度国家文物局田野考古奖”一等奖。在学术研究上,赤峰市连续十三年组织红山文化高峰论坛,坚持多年组织辽文化学术研讨会等会议,并组织、新建了红山文化学院、契丹辽文化学院和契丹辽文化研究产业创新基地,挂牌成立了辽代上京城·祖陵遗址申遗暨辽文化研究基地,出版了《红山文化研究》等一系列学术论著。
2.5 文物安全与执法督察工作稳步开展
近年来,赤峰市文物保护的各级单位都加强了与全市各级公安部门的合作,每年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盗掘古墓葬、古遗址和走私文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并加大对古玩市场的监管力度,推进制度建设,加强市区两个古玩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同时,认真开展了文物行政执法督察、巡查工作。
2.6 博物馆建设和免费开放工作取得新成效
赤峰市建有国有博物馆13家,馆藏文物362974件(组),其中珍贵文物4846件(组)。全市现有民办博物馆11家,馆藏文物60208件(组),总投资达到5亿元。目前,全市有12家国有博物馆实现了免费开放,年接待海内外观众200余万人次,全年免费开放天数平均325天以上,已经成为赤峰文化旅游的特色品牌。
2.7 積极开展各项宣传活动,不断扩大舆论影响
赤峰市先后举办了中国文化遗产日内蒙古自治区的主会场活动、“5·18国际博物馆日”内蒙古自治区主会场暨全区打击文物犯罪专项活动等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了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风气。
2.8 组织、筹备各种专业技术培训班,提高全市文博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和水平
赤峰市多次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业务骨干培训班等国家文物局和自治区文物局组织的培训班,并先后组织了赤峰市文物保护项目申报业务骨干培训班等业务培训班,还承办了国家文物局2015年度非国有博物馆馆长培训班、连续三年承办国家文物局城市考古专题研修班,以不断提高基层文博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3 赤峰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问题
①赤峰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点多、面广、战线长、欠账多。文物保护状况并未得到根本性改善,各类文物遭受破坏的情况还相当严重。
②亟须加强赤峰地区文化遗产价值分析论证工作,深入开展文化遗产价值分析研究,为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推动申遗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③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涉及部门较多,工作推进难度较大。
④部分国家级、自治区级、市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大量具有重要历史研究价值的遗址遗迹由于处在偏远地区,看护难度较大,经费投入严重缺乏,导致保护工作力度严重不足。
⑤文博人员队伍老化现象严重,人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⑥需要进一步改进文物法律法规和文物保护的宣传工作方法,使基层群众,尤其是文物遗址所在地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得以加强。
4 赤峰地区文化遗产保护策略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依法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管理好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既是责任,也是政治任务和历史使命。赤峰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总方针,以提高认识、采取措施、抓好落实,从以下方面做出积极努力:
4.1 稳步推进申遗工作
①在契丹辽文化遗址申遗方面,赤峰市配合巴林左旗政府全面推进辽代上京城和祖陵遗址申遗文本编制工作,召开一次辽代上京城与祖陵遗址遗产价值和申遗路径分析会。同时推进辽代上京城与祖陵遗址申遗展示项目和环境整治等工程。
②赤峰市配合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召开红山文化遗址申遗文本终审会,联合辽宁省朝阳市上报红山文化遗址申遗文本等相关材料报至国家文物局。
4.2 加大力度开展文物安全工作
文物安全是文物保护的红线、底线、生命线,要始终把文物安全工作摆在文物工作的首要位置,依法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主管责任和属地责任,积极落实文物保护工作系列措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职尽责、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确保文物安全。制定检查计划,开展日常巡查。加大督察检查力度,尤其是在重大节假日及文物盗掘案件高发期,要加大专项督察检查的力度,确保文物安全。
4.3 持续加强文物保护项目相关工作
①切实加强国家、自治区、市三级文物保护单位项目储备工作,强化项目申报。赤峰市组织各旗县区文化、文物部门集中编制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项目计划书,筛选成型项目,报送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审批。特别是国家文物局已经批复立项并已完成方案设计的项目,要作为重点,申报项目资金。
②督促已批复资金的项目实施工作,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首先要杜绝沉淀资金,同时加强项目施工过程管理,确保在建文保工程项目的技术质量和进度,建立全市文物保护工程档案。而对完工的项目,要加强竣工验收工作,完成一个、验收一个。
4.4 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博物馆事业发展
赤峰地区进一步加强博物馆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文化产品供给能力,完善赤峰市各级各类博物馆免费开放机制,扩大博物馆、纪念馆公共服务范围,提高博物馆、纪念馆融入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整合全市馆藏文物资源,集中打造一批以辽文化、红山文化、蒙元文化为主题的精品巡回展览和对外展览品牌,采取借展、联展、巡展等多种形式,让馆藏文物“走出深闺”。充分利用赤峰市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加快文物普查数据转化、整理和应用,建立数据动态管理系统,推动博物馆数字化管理,实现文物保护的分类管理和科学利用。科学运用博物馆年检数据和年检内容,对全市博物馆进行科学管理,以博物馆规范化管理为目标,积极协调指导博物馆的注册、展陈、定级、筹建、备案、运行评估、文物保护等相关业务工作。充分发挥博物馆的社会教育功能,加强部门联动,开展优秀讲解员、优秀社教活动评选活动,打造博物馆优秀社会服务品牌,要让文物更好地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另外,应深入挖掘文物资源中所蕴含的价值理念、道德规范、治国智慧,找准历史和现实的结合点,建设一批优势突出的文保单位,推出一批具有鲜明教育作用、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陈列展览,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坐落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传播优秀传统文化、发挥社会教育功能、引领社会文明风尚。
4.5 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保护文物的良好氛围
以5.18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文化遗产日、草原文化遗产日等节庆活动和重点工作为契机,组织全市进一步开展文物保护法制宣传教育和文物知识普及工作。通过举办展览、发放宣传品、利用各类媒体宣传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赤峰地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活动,营造“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4.6 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文物保护水平
赤峰市应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有利于专业人才健康成长和脱颖而出的体制机制,切实扭转人才队伍不足、结构不合理等突出问题。同时培养造就一批文博专业的高素质人才,大力推进各级文博机构与市内外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合作,加强对文化遗产保护的研究,鼓励新技术在文博领域的推广应用,为打击犯罪、防止文物流失提供技术支持。
4.7 促进合理利用,让文物保护成果惠及群众
赤峰地区应把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文物保护、传承、利用的有机统一。各级各部门要统筹协调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关系,把文物保护利用与文博创意产品开发、旅游产业发展结合起来,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文博馆,开发一批附加值高的文化创意产品,大力推动文物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文物资源优势转为产业发展优势,实现文化价值与实用价值的有机统一,要让文物更好地为提升地区影响力服务。文化是一个地区、一个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我们要充分发挥赤峰市文物资源多样、地域特色鲜明的优势,推动博物馆馆际文化交流,推动更多文物精品“走出去”,让文物“说话”,讲好“中国故事”,讲好“赤峰故事”,让更多的人了解赤峰、走进赤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