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文学”
2021-12-16黄玉莹
黄玉莹
我不敢谈“文学”。
前两天文学社干部换届,我和老罗问了很多问题,说了不少废话,误了不少子弟。只有两个问题,我觉得问得应该,问得值得:一个关于“抄袭”,一个关于“热爱”。
关于抄袭的问题是老罗先提出来的,我当时愣了一下,觉得她这个问题问得好。文学的门槛很低,它融入我们的生活之中,又游离于生活之外。在中国,具有写作能力的人群格外庞大,有人将其作为爱好,有人将其当作事业,赖以生存。有生存就有竞争,而中国人喜欢跟风模仿,甚至抄袭,因为有人尝到了甜头,抄袭火了,赚得盆满钵满,引得更多人趋之若鹜。我们从小到大的教育鼓励我们模仿,我也鼓励,我也经历过模仿学习的过程。模仿与抄袭的界限其实很模糊,而太多人爱钻空子,这就酿成了悲剧——抄袭成风。哪怕人们的版权意识有所增强,可更多的人的态度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乐呵一下就过去了,加之法律的欠缺和不完善,很多原创作者被抄袭却诉苦无门,抄袭者大火,有的还被拍成影视作品。
我不知道大家平时是怎么做的,对于我来说,找我代写是不可能的事,哪怕是所谓的“小情书”。我无法忍受自己的东西被冠上他人之名,哪怕不做商用。我曾经看到过一位前辈讲作家这个职业,说它代表着一种责任,对社会的责任,必须为自己所传达的东西负责。那么我想说,对于每一个热爱或者并不热爱文学的人来说,都有责任保护文学的原创性,这是所有文学人的底线,不可逾越,也只有保护好这条底线,文学才能不死。
关于“热爱”,我问的是”有没有那么一刻,你觉得非写不可,不写会遗憾”,也许这个问法不太恰當,“写”并不能代表文学,我想说的是你得保持感动,为文学本身感动,为生活感动。我从不觉得文学是被人供在庙堂之上的东西,但也绝不允许践踏,你的灵魂从不曾颤抖过,那你写出的东西谈不上文学。有的人将文学划为私有,有的人将它递给大众,无论是将它当作别人窥见自己的窗子还是自己窥见世界的窗子,都得明白,这扇窗子是神赐的。梁启超曾说过一句话:“十年饮冰,难凉热血。”我认为用在文学上恰如其分,再没有什么东西能像它一样,把真实的你从躯壳中揪出来,如沐春风,如饮砒霜,将苦和乐放在你面前,避无可避。
最后,我想对各位学弟学妹们说,守住底线,保持热爱,以后的路还很长。我没有办法凭一面之像,了解你的文学功底和工作能力,但我相信,总有人会在这条路上一直走下去,文学本身,也会一直走下去。还望诸君,不忘初心。
感谢各位,三鞠躬,我且光荣退场。
(指导教师 刘 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