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视角下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21-12-15霍振山
□霍振山
(密山市黑台镇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 黑龙江 鸡西 158303)
发展循环经济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模式;循环经济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农村的重要选择;循环经济作为一种全新的经济发展模式,能够很好地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现状,是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与保障。
1 循环经济与农业循环经济概述
循环经济是指在对参与经济生产的物质实现循环利用的基础上进行的一种经济发展模式。循环经济作为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十分重要的环节,本身也是生态经济的一种体现,是将生产作业中产生的废弃物与清洁生产相结合的一种经济形式。循环经济是从生态学的角度,就社会经济生产活动进行重新构建与指导。在此视角下,经济活动被重塑为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生态生产流程,以最大程度上利用进入到生产系统中的物质与能量,最大程度上减少污染物和生产垃圾的排放,并借助于这样的方式促进经济运行效益及整体运行质量的提升。农业循环经济是在科学发展观的引导下,将循环经济的理念融入到农业经济的发展序列之中,合理利用当前的技术手段与方法,将农业生产过程中的资源、物质投入量进行控制,将农业生产的废弃物以及排放量进行处理。在理想状态下,可以最终构建起一套自我完善、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农业循环经济模式[1-3]。
2 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价值
农业是我国第一大产业。我国农业资源总量十分庞大,但是人均资源占有量相对较低。相关数据显示,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仅为世界人均耕地面积的40%。随着经济发展形式变化以及人口总数增加,这一数据仍旧在不断减小。我国土地资源中,旱地、山地以及丘陵占比较高。就我国耕地资源而言,低中产田占比79%,高产田占比仅为21%。
我国人均淡水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水平的1/4。在工农业用水量不断增加、水资源利用不合理等因素的影响下,淡水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情况不容乐观。在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下,往往以消耗土壤肥力、化肥、水资源来确保作物产量,但是这样的模式蕴含着巨大的危机。例如大量使用化肥会导致土壤肥力下降,土壤板结、酸化。随着雨水冲刷,化肥进入到水循环体系中,会造成水质污染以及水体富营养化。应转变农业发展模式,积极开展农业循环经济,有效降低农业生产物质的投入,缓解资源的约束压力。因此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路径[4]。
农业本身是一个复杂的产业体系,是自然再生产与社会再生产统一性的体现,农业这种特有的结构特征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了很好的保障。为了更好地实现农业增收、促进农村发展和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必须正视农业循环经济体系的价值与作用。就以往的发展经验可知,如果在农业发展过程中忽视了生态环境保护,那么必将受到来自大自然的反噬。坚持循环再利用的农业循环经济模式是农业发展的唯一选择。
3 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相比于发达国家,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尚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存在以下问题。
3.1 政府缺乏对农业循环经济的认识与支持
政府是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引导者。就农业循环经济发展而言,地方政府缺乏对农业循环经济的正确认识与理解,在实际工作的开展中出现了很多偏差。例如一些地方政府认为循环经济就是改善环境和着重发展生态。一些地方政府认为循环经济模式是以后发展道路上的选择,当务之急仍旧是发展经济、积蓄力量,这些观念直接限制了循环经济发展。
在政府宏观调控中,官员政绩考核因素会直接影响宏观调控。部分官员为了追求个人政治利益的最大化,容易出现干涉政府行为的举动,对于周期长、见效慢的农业发展模式不够重视,在实际工作开展中难以作出有效的扶持与引导,直接限制了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5]。
3.2 金融机构缺乏对农业循环经济的足够支持
与其他产业发展相似,在农业循环经济的前期建设中,需要投入较高的成本与精力。农业循环经济本身存在高风险,受限于金融机构缺乏循环经济业务,使得农业循环经济融资面临的压力较大。同时,我国农村地区信用环境相对较差,尚未建立预防金融风险的长效机制,进一步限制了金融支持的力度与效果。
3.3 农业循环经济法律体系的保障力度不足
农业循环经济作为一种相对“年轻”的发展模式,相应的循环经济立法正处于初始阶段。法律制度不完善,意味着当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中遇到相关问题后,缺乏对应的法律支持与保障。现有的法律体系未能充分体现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要求,尽管对循环经济已经进行了一些立法,但受立法时认识层面的限制,导致实际效果差强人意。《农业法》《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等法律法规的一些零散规定体现出了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思想,但是面对复杂的需求与农业发展环境,这些法律法规的保障性和操作性远远不够[6]。
4 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策略
4.1 提高认识,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地方政府要更好地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就农业循环经济模式作出正确的判断。要正视农业循环经济的价值,意识到当前形势下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必要性与紧迫性。以此为基础,提升责任意识与使命感,更好地参与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不仅是当前农业社会升级的有效路径,也是发展中国家弯道超车、追赶发达国家的重要选择[7]。
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要科学制定发展规划。作为一项系统的工程,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涉及的领域较广。在实际工作开展中,需要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只有脚踏实地进行布局与安排,才能在坚持循环经济理论的基础上,更好地促进农村地区发展与升级,为本地区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战略引导。
政府要加大投资力度,结合循环经济发展潮流,发挥好掌舵人的作用,正确把握循环经济发展脉络。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为循环经济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要在能力范围内做好对财政投资的管理,解决政府在投资管理方面的弊端。在支出结构上,政府需要调整对于循环经济的支持力度。在收入结构上,需要完善税收,助力地区循环经济发展。例如可以通过设置生态建设税的形式,将所收的税款投资生态环境建设、用于治理本地区的环境污染等,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引导和宏观调控作用[8]。
4.2 加快循环经济立法,为农村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循环经济的发展需要法律制度的保障,构建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针对循环经济的立法工作中,需要贯彻农业循环经济思想,就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作出原则性的规定。明确农业循环经济在循环经济体系中的关键作用,在必要时尽快制定针对性的农业循环经济法,以法律的形式构建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基础。
4.3 发挥金融机构支农作用,确保农业循环经济有序开展
要加强农村金融机构的建设,创新服务,更好地保障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为了更好地支持循环经济发展,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现有的业务品种。合理利用和选择现有的政策性银行规定,努力为循环经济发展争取更多的支持与保障。
商业银行需迎合时代发展潮流,加强金融业务创新,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循环经济发展量身打造相关金融产品,进一步提升商业银行在循环经济体系中的参与程度。这对于商业银行未来发展也是一次重要的选择。
5 结束语
农村建设与发展是社会问题、生态问题以及经济问题的融合表现。在以往的发展模式下,高污染、高投入、低收益的发展形态,一定程度上是解放生产力的时代选择,但是在促进经济增长和保障人们生活水平的同时,带来了沉重的生态压力。以科学发展观为引导的农业循环经济成为当前促进农村地区建设与发展的理想选择。在今后的发展中,农业循环经济建设需要紧扣发展主题,在科学引导下,确保农业循环经济取得更多实质性的进步。这一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全社会的参与与支持,要在实践与创新中探索出更加完善的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