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思考
2021-12-15李锦胜
李锦胜, 陈 涛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大理州生态环境监测站 , 云南 大理 671000)
农村生活污水[1]即农村在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黑水和灰水的统称,随着社会的发展,农业和居民生活污染已经变成了全国范围内水质环境恶化的主要污染原因。Ninalansburyhall[2]等研究表明,在澳大利亚很多土著居民面临饮用水水质卫生服务不足造成相关健康问题的挑战,在当地土著居民中至少出现了3种流行性疾病:疥疮、土壤传播的蠕虫、沙眼。Dinesh kumar[3]等研究表明:在印度就目前的情况来说,可利用的水资源中有70%被用来满足农业生产用水需求,有80%的居民饮用水由地下水提供,这导致了大多数地区地下水水位的快速下降,同时发现使用过的水不可循环使用,这是由于可利用的水资源因为日益增加的居民用水需求而快速耗尽,而可利用的水资源由于工业和居民污水的排放而恶化,另一方面,虽然污水处理设施的数量在过去几年里在不断增加,但这个增加量不足以与日益增加的污水量同步,这导致了大量未处理或部分处理的污水持续往自然沟渠排放,从而造成了饮用水库的污染。因此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迫在眉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与城市不同,我国为了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2016年12月环境保护部联合财政部制定了《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分析了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现状,提出了相关治理原则,但没有提出相关的治理模式,因此大理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以及建议的提出对于控制农村生活面源污染有重要的意义,本文通过农村生活治理的原则,结合大理州的实际,对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及治理模式,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供了参考依据。
1 材料与方法
1.1 试验时间、地点
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于2019年9月4日下达了要报送各个地州县域农村生活污水现状和治理需求调查表,各个县市于9月25日上报至州级农村生活污水现状和治理需求调查表,9月26~9月29日期间,大理州在汇总了各个县市的农村生活现状表,并上报至省级,经过核对,11月28日又返回至各个县市进行了核对,又重新上报至省级,基本摸清了各个县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为编制专项规划、建立各级管理平台打下了基础。
1.2 试验材料
12县市上报的农村生活污水现状数据中包含属于治理范围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自然村、户数、人口、重点村落、坝区村落、自来水入户数,卫生设施齐全户数、有无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治理设施数、收集处理模式、收集处理率、排水体制、处理规模、运行管理情况等20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指标。
1.3 取样方法
大理州农村生活污水现状数据在各个县市在充分征求各个乡镇及村委会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核实后上报的方式,大理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指标涉及12个县市,取12个县市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数据作为整个分析的样本。
1.4 实验方法
通过采用Excel表格对12个县市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得出结果。
2 结果与分析
大理州作为滇西重镇,分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的现状和态势有重要的作用[4],可为农村根据实际情况及需求选择适用的生活污水处理技术,以及科学合理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和工程实施提供参考。根据各个县市上报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信息表,经汇总,大理州共有12个县市,管辖114个乡镇,行政村1084个,自然村9852个,840603户,农村人口共计3133102人,全州污水处理设施共有1653座,污水收集处理率仅占20.94%;有污水处理行政村304个,无污水处理行政村780个;有污水治理设施自然村数1025个,无污水治理设施自然村数8824个;收集处理模式属于纳管处理的529个,集中处理396个,分散处理101个;排水体制属于雨污分流883个,属于雨污合流160个;运行管理方式属于自行运维的333个,属于第三方运维的693个,具体情况如下:
2.1 村落类型自然村属于其他类型居多
根据云南省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技术培训材料[5],大理州自然村落类型主要为:高原湖泊流域范围、位于饮用水源地、政府重点建设村、其他敏感区、重点治理河流径流区、其他类型,洱海不仅属于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之一,而且它还属于国家“新三湖”之一,国家层面的治理投入力度很大,洱海流域农村生活污水面源污染已经在国家以及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下,已经得到有力推进[6],目前最为突出的治理区域在边远山区,分析大理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落现状数据可看出:其他类型村落数量在7258个,占全州的68.3%,位于饮用水源地的仅为485个,占全州仅为4.56%。因此大理州农村生活污水主要的治理对象为其他类型的自然村,其他类型主要为在边远的山区自然村。
2.2 自然村地形类型
大理州自然村按地形类型分类为:山区半山区,地形起伏大;山区半山区,地形起伏一般);坝区,有闲置地;坝区,闲置地较少,由于大理州域属于横断山脉,各个县市属于山区居多,坝区较少,地形较为复杂,而平原地区几乎没有,从大理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落现状数据可看出:大理州属于山区半山区,地形起伏大的村落较多,有5381个自然村,占全州64.63%,在坝区的较少,只有795个自然村,占比仅为7.48%,这为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增加了难度(见图1和图2)。
图1 村落类型
图2 村落地形
2.3 农户自来水入户,卫生设施简易
由于大理州各个县市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特别在山区的各个县很多农村地区卫生设施较为简陋,虽然有自来水入户,但农户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很多地方农户只修建厕所和化粪池,因此农村生活污水只能进行简单的生化处理,分析大理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落现状数据可看出:农户自来水入户,卫生设施简易的数量较多有368157户,占全州总数的43.89%,没有卫生设施的有171574户,占全州总数的20.45%(见图3)。
图3 村落卫生设施状况
2.4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
从图4各个县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看出:各个县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平衡,除1县和10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在40%以上外,其他县市治理率都达不到30%,1县和10县由于洱海保护治理的大趋势,治理率较为高,其他县市治理率较低;从图4生活污水有效管控率全州各个县市都较低,达不到30%;生活污水乱泼乱倒减少率很多县都在50%以上,说明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户对于环境保护的意识也在提高。从图5各个县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现状上看,除1县和10县有污水治理设施的数量在300座以上外,其他县市都较低;1县和10县由于有较多的污水处理设施,纳入城镇和乡镇污水管网自然村数也在200座以上,其他县市基本上在30座以下;除10县完成集中或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自然村数在143座以上外,其他县市都在35座以下。已建成的分散和集中式设施运行率较高在80%以上,集中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设施除极个别没有运行外,其他都已运行,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率较高在95%以上。
图4 各个县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
图5 各个县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现状
3 讨论
3.1 大理州农村生活污水存在问题
3.1.1 偏远山区污水治理率较低
大理州偏远山区农村居民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农村生活污水普遍治理率较低。结合我国实际,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每年约为80~90亿吨,且不断增加,但处理情况却不容乐观[7],96%的村庄没有排水渠道和污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随意排放。乡村地区居住分散、经济薄弱、人口众多,环境污染治理难度大,照搬、套用城市的治理模式,难以满足乡村“绿色发展”的治理要求[8]。Ying Hua Li[9]等研究表明:在中国东北偏远山区,由于地形和污水治理设备之间管线距离较长,传统的集中式下水道变得难以实施。山区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受很多条件的限制,不仅受地形、地质条件的影响,同时由于山区居民区较为分散,是选择分散治理还是集中治理费用都较高,而有的农村居民连基本的生计都难以维持,更不用谈要治理。
3.1.2 污水处理设施落后,农村污水收集率低
大理州农村由于受认知以及经济水平的限制,粪便以及厨房、洗涤、沐浴等产生的污水农户采用简单的生化处理后直接就外排,很多农村没有配套管网收集生活污水,造成村内生活污水横流,不仅影响了农村的人居环境,而且会造成一些传染疾病,大理州污水收集处理率仅占20.94%,远低于国家要求污水收集处理率60%的水平,污水收集率达不到要求,造成即使有污水处理装置也没有可以处理的污水,或者就是雨水与污水混合,造成处理水量较大,但污水进水浓度过低,满足不了污水处理装置进水水质要求,从而不能保证污水处理设备的正常运行。有资料表明[10]采用集中式污水处理系统会导致管网铺设困难、投资成本高、运行维护难度高等问题使农村地区无法承受。随着农村人口的扩大,排污水量逐年上升[11],但管网确没有相应的配套建设,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发布的消息,我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仅为22%,与城市污水处理率93.44%相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仍任重而道远。
3.1.3 污水处理装置运行管理水平低
大理州很多农户家都有简易的生化处理设施,但污水处理设施没有专人负责,缺乏专业技术水平,有关资料表明[12],部分村民对污水处理工艺不熟悉,设备开启时间不能达到工艺要求,运行效果较差,部分村落旱季收集不到污水,大部分污水通过沟渠排入农灌沟或者下游水体,污水处理设施没有进水,无法正常运行。有的村落有污水处理系统,但污水处理系统缺少专业维护,氧化塘、厌氧塘、兼性塘杂草丛生,很难有处理效果。有研究资料表明[13],许多地区已建成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但正常运行率较低,很多设施建成后没有正常运行,此外有的设施虽然在运行但达不到排放标准或相关要求。
3.1.4 污水处理运行费用难以保障
根据大理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落现状数据可知:大多数农村地区都已经实现自来水入户,因此各个乡镇可通过收集水费来落实污水处理运行费用,但也有地区,少数村民由于没有使用自来水,不愿意缴纳污水处理费,造成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费用难以落实,地方财政用于运维污水处理系统的费用非常有限,而且很多污水处理设备涉及电费、药剂费、以及人工费等,有限的运行费用难以满足连续运行的污水处理设备的需求。污水处理运行费用[14]作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评价指标体系中技术经济性一个重要表征指标,足以体现污水处理运行费用在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上的重要性,要用尽可能少的运行费用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但现实难以实现。
3.2 治理对策建议
3.2.1 规划先行,合理设计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要求各个县市先做规划,这是对各个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总体统筹,对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有重要的意义,可提前计划各个县市农村污水治理各项任务,有利于按期完成相关治理目标,目前很多县市存在变更设计的现象,这是由于各个县没有对污水治理项目做好统筹,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的实施,能避免污水处理设施盲目设计,从而按期达到污水治理的目标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治理的原则开展[15]。同时要分散和集中治理相结合,生物处理技术和生态处理技术相结合,各个农村污水治理方案要合理设计,并经过专家论证。云南省制定了《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16],其中具体的治理模式以及方法类型如表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模式,这为全省进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表1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模式
3.2.2 采用PPP的管理模式
PPP模式[17](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运作模式。徐英军[18]等研究表明:为了提升地方投融资平台经营效率,国家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合作,积极推动PPP模式发展,以作为缓解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化解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地方债务的重要途径。在项目运作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这符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治理原则[15],同时也有效的鼓励了社会资本参与新农村建设。PPP模式是一种有效的的管理模式[19],可以有效减轻政府财政负担,PPP模式通过政府与私营部门的合作,不仅解决了政府资金预算不足的问题,而且有力的调动了社会资本,使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存在投资额大、合同周期长、合约不完备而产生的比一般工程项目更多的潜在风险可以在政府与私营部门之间实现合理分担,合理的风险分担提高了项目治理水平,促使项目顺利进行。刘小峰[20]等研究表明:政府在与社会机构进行农村污水处理模式运营的同时要鼓励金融机构向社会机构贷款,并根据信贷环境做出合理的政府经济承诺,为政府从一刀切的粗放式管理走向精细化管理、差异化管理提供改革思路。徐英军[18]等在规范PPP模式,发挥社会资本积极作用方面提出了两项措施,对于规范运行模式及为银行和社会资本方参与农村污水治理项目投融资提供决策支持。根据王俊能[21]等人研究表明:云南省属于“低收入-低排放”、“高旱厕-低治理”区域,这个特性决定了要对农户自行处理农村污水要给与适当的激励,因此对于农户自建化粪池、以及简易处理设施,政府财政要给与一定的补贴,对于治理效果好的要进行适当的奖励,以提高农户治理生活污水的积极性。
3.2.3 探索农村污水治理收费制度
对于自来水入户的农户,当地政府可收取自来水费来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费用,但有的农户不用自来水,对于没有自来水入户的农户那该又怎么办呢?在很多地区农户没有用自来水而是用山泉水或是地下水,对于没有用自来水的用户还是适当要缴纳污水处理费,这符合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22],这其实就是“使用者支付原则”,由于环境资源的稀缺性,虽然农户没有使用自来水,不管使用的是山泉水还是地下水,都属于环境资源,居民使用的水资源不管是向外排放还是用来绿化,具有外部不经济性[22],从这个方面讲,缴纳一定的污水处理费是合理的,同时在缴纳污水处理费的同时,可以督促农户不要随便排放污水,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农户对水资源保护意识,缴纳的污水处理费可以用来运维污水处理系统,保障了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费用。
3.2.4 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
对于农户建设的简易生活处理池,农户可定期清掏,用于农肥。村委会可派专人负责污水处理设施,并对分散或集中处理设施要定期开展监测,各个乡镇可聘请专业机构对村委会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人员定期开展培训,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污水处理设施开展运行维护管理,第三方运维机构可对村委会负责污水处理的人员开展指导,同时第三方运维主管机构要定期对第三方运维机构开展监督、指导。污水处理站的进出水口要有视频监控,监控平台设在各个村委会,村委会每天要对进出水量进行台账管理,每天记录用电量及药剂用量,为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提供数据支撑。农村与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不尽相同,因此有必要针对农村地区制定相关的排放标准,这对于管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积极的意义,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9月发布了《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953-2019)[23],这个标准适用于500 m3·d-1以下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主要针对农村生活污水中冲厕、洗涤、洗浴和厨房等排水,对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以及监测要求有了明确的规定,标准的实施规范了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行及维护,最终形成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见图6)。
图6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
4 结 论
大理州农村生活污水主要治理对象在偏远山区,山区受地形条件的影响,治理模式应多样化,可根据具体实际进行调整,针对大理州的实际情况,得出如下结论:
(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象主要在于偏远山区半山区,那里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低以及缺乏专业技术,治理措施较为简单。
(2)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低,虽然自来水入户率较高,但污水处理站运行费难以落实,可探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收费制度,可有效保证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费用,同时可以提高村民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意识。
(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应先规划,再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要进行方案设计,并请专家做好论证,提高项目的可操作性。
(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可采取PPP模式进行管理,各个乡镇要委托专业机构开展运维,并定期监测,并请村委会专人负责污水处理站,为污水处理站的运维提供数据支撑。